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完工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XX公司完工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完工项目管理,全面评价项目经营管理状况,考核项目管理绩效,总结项目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完工项目管理的组织与分工1、完工项目的定义:主体工程完工或工程量已经完成超过80%的项目,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联合审计的项目。
2、公司成立完工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各完工项目(含挂靠自营项目)实行全面、统一的监督、控制,进行完工项目联合审计。
组长由公司董事长任命确定,根据需要可设置副组长,抽调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小组主要分为两大块,即工程组与财务组。
其职责如下:组长:负责完工项目管理的协调与指挥,审计报告的审批、确认工作,以及负责完工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抓好联合审计工作的落实。
工程组:负责监督项目部技术资料、竣工文件的退场管理,开展项目部工程部、试验室、质检、安环等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剩余工程变更方案和索赔的策划与落实;监督项目部实际工程量的核定、工程量计量状况,劳务作业队伍施工协议、材料供应协议及工班、材料计量有关结算资料的整理;监督项目部自有机械设备、试验、测量仪器、剩余工程材料(工程施工机具)、周转材料、行政物资的退场管理,进行项目部主要材料用量核算,开展项目部材料内部审计。
以上内容须出具审计意见。
财务组:负责项目部各项成本费用、会计资料的审查工作,并出具审计意见。
人力组:负责监督项目部员工的退场管理工作,开展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意见。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接受公司完工项目领导小组的审计。
其分工如下: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人、机、料退场工作的管理。
完成项目交工验收、结算统计的所有后续性工作。
工程部:负责技术资料、竣工文件退场的整理、归档、交接工作。
材料部:负责项目部自有、租赁机械设备、剩余工程材料、试验、测量仪器、周转材料、临时用电设施退场的恢复性保养、检验、清量、拆卸、交接工作;核实设计与实际材料用量。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作制度》、《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预算、结算、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公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程项⽬等内部审计⼯作,适⽤本办法。
本办法是公司内部审计⼯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制度和程序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采取系统、规范和科学的审计⽅法,对公司本部及其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公司及其他⼆级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进⾏独⽴、客观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审计⼯作以增加价值为⽬标,以规范经济⾏为为核⼼,以资⾦流向和业务流程为路径,以监督和评价经营活动、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重点,推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的完善,促进公司经济运⾏质量的提⾼和战略⽬标的实现。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作按照统⼀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审计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六条开展内部审计⼯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独⽴性原则。
内部审计机构和⼈员按计划或委托要求独⽴开展监督和评价⼯作,不负责制定内部审计⼯作以外的⼯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不对经营管理活动⾏使决策和管理权。
(⼆)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员在进⾏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以第三⽅的⾝份去检查、监督、分析、评价各项经济业务,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履⾏职责。
(三)审慎性原则。
内部审计⼈员应根据审计⽬标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够的审计证据⽀持审计结论,并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原则。
内部审计要发挥事前咨询评估、事中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评价功能,实施全程监控和评价。
第七条公司设置审计监督委员会,由分管内部审计⼯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审计监督委员会的⽇常事务管理,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作。
房地产业建筑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中国****集团房地产业建筑工程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房地产业各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筑工程审计工作, 依据集团内部审计和房地产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地产业建筑工程审计的目的, 是促进项目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第二章审计范围、内容与职责第三条项目单位自行开发及集团委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 均属本办法审计范围。
第四条建筑工程审计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内容包括对造价、质量及工期的管理与控制等进行的评价与认定。
对预算价、变更价、竣工结算价等不同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审计监督的重点。
第五条建筑工程审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集团审计部是集团房地产业建筑工程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工程审计的全面指导及直接审计项目的实施。
项目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设置专门的工程审计人员, 在集团审计部的指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竣工结算实行必审制度。
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竣工结算审计, 在项目单位完成审核后由集团审计部组织实施。
其它项目的审计由项目单位自行实施。
第七条项目单位自行实施的项目, 应及时将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结果报集团审计部备案, 集团审计部对审计结果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第三章审计方式第八条审计实施的方式: (一)集团审计部审计;(二)项目单位自行审计;(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第九条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配备相应职数的专职工程审计人员, 并建立兼职工程审计专家队伍, 兼职人员原则上从集团内部择优选用。
第十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时的有关措施。
(一)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委托, 实行战略合作制。
集团审计部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集团房地产业建筑工程审计战略合作单位,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二)根据各自职责范围, 集团审计部与项目单位可从战略合作队伍中, 选择一家或几家从事具体项目的审计, 并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精神签署三方或双方合同。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职能作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率与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检查评价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有效性及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办法,以充分发挥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有效整合系统内部审计资源,建立全面覆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五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执业水平,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合理建议,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第七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原则,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内控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公司总裁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内控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考核评价,检查、监督工作质量,培训审计人员。
第八条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可暂时设立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与其承担的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条分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和公司内控审计部的双重领导;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公司内控审计部的业务指导。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含总承包事业部、直管项目部,下同)、集团出资或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未控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及管理的子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所属单位),其中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参照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统称内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
第四条集团及所属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五条集团及所属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或者指定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
集团总部设立审计部,各单位应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通知》(粤建集〔2020〕152号)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
所属单位负责财务工作的机构(或部门)不得同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应当经本单位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集团审计部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项目实施,避免重复审计;集团审计部采用“以上带下、交叉审计”等方式统筹安排集团审计项目的实施。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省内部审计条例》、《**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主体系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帮助公司持续提高运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实行自我约束, 自我监督机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办法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内审机构及人员2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规范化的审计监督,帮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会同公司所属各单位总结公司管理的经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公司管理最优化、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业务上帮助公司所属子、分公司成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设立内部审计机制,逐步形成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网络,共享内部审计资源,提高内部审计效率。
第九条内审机构需保持适应审计任务需要的、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有条件的可以配置审计、财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和实行报复打击。
第十一条内审人员的素质:内审人员应具备《内部审计人员基本准则》要求的素质,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过硬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
某集团公司最新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大唐集团制〔2005〕13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二OO五年二月五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审计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5年2月5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的新建、扩建、技改等工程项目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前期决策审计第三条审查项目建议书的确立程序及内容的合规性。
第四条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计(一)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的合法性;(二)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深度;(三)审查项目审批手续(包括城建、土地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第五条投资估算审计(一)审查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及方法的合规性、合理性;(二)投资估算选用指标和具体工程之间存在标准或条件差异时,应进行必要的换算和调整;(三)审查投资估算的划分是否合规、合理;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计算是否正确;(四)审查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是否齐全,计算是否合理,是否重复计算,是否提高或降低估算标准;(五)审查投资估算精度是否能满足控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要求。
第六条开工条件审计审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第七条征地拆迁费审计(一)审查征地拆迁费的计算是否符合国家土地法及相应法规的规定;(二)审查征地拆迁费支出是否真实、准确,是否超过批准概算规定的支出范围。
工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工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内部审计制度旨在通过独立的审查和评价活动,帮助工程公司管理层了解和改进公司的运作效率,确保项目质量,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合规性、风险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
二、审计原则审计工作应坚持独立性、客观性和保密性原则。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并保持对审计工作的独立判断和决策能力。
所有审计活动均应遵循事实求是、公正无私的原则。
三、审计计划1. 年度审计计划:根据公司的业务周期和项目进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重点领域和时间表。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审计资源的分配和审计重点。
3. 计划调整: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审计计划。
四、审计程序1. 审计通知:在审计开始前,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审计通知。
2. 资料收集:收集必要的财务报表、合同文件、项目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现场检查: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验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访谈调查:与项目负责人、员工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
5. 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发现,编制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和提出建议。
6. 结果沟通: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结果,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报告和跟踪审计报告应详细记录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
报告完成后,应提交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阅。
同时,应对审计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责任和权限内部审计部门应具有足够的权限,以便能够获取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同时,被审计单位有责任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七、持续改进内部审计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公司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评估和改进。
公司应定期回顾审计制度,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模版
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模版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强化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项目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单位)的投资项目,从投资立项、建造、竣工等各个阶段实施审计监督,并对投资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组织第四条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的工作原则:实行“谁投资、谁组织审计”的原则;(二)实行“重点审计与一般审计相结合”、“阶段性审计与全过程跟踪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的主要实施方式:(一)由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组织实施审计;(二)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股份)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顾问集团)投资的项目,由水电股份和顾问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与水电股份和顾问集团联合组织审计;(三)集团公司勘测设计事业部、电力工程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管理的企业投资的项目,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商勘测设计、电工工程、装备制造事业部组织实施审计;(四)尚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成员企业(单位)投资项目的审计,由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商各成员企业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法规、规定,集团公司投资项目造价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原则上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具体事项,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委托管理办法》(中电建〔20__〕150号)执行。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事项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事项管理办法
一、背景
为规范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做到审计全过程全覆盖全记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部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事项管理。
三、管理程序
1. 审计计划编制
审核部门每年起草审计计划并报批,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的项目范围、审计时限、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人员等。
2. 审计实施
审核部门应按照审计计划及有关规定,对指定审计对象进行审计。
3. 审计结果处理
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计意见和建议送交审计委员会,并复函被
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审核结果,制定意见、要求或下
达任务,并督促落实。
四、审计要求
1. 审计时限以审计计划为准,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
2. 审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审计委员会应从审核部门和
单位内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
3. 审计填报的各种文件应真实准确,合理完整,无遗漏、乱填、谎报等情形。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补充、修改,另行制定或修改。
公司审计中心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工程审计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程审计工作质量,更加高效地完成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工程审计的目的1、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评价项目部对公司制度的执行力度。
3、评价项目成本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4、第二条工程审计部的职责与权限1、在集团审计中心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应依法依规对集团所属分、子公司和相关部门以及责任人员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2、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类资料,有权向相关责任人进行审计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3、工程审计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三条工程审计部工作流程1、制定审计工作计划。
工程审计部应根据审计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工作计划,包括日常工作计划(也叫日常审计)和专项工作计划(也叫专项审计)。
专项工作计划每年应选定若干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既有自营项目,也有联营项目,明确其审计内容、审计措施和审计完成时间。
2、审计实施。
包括审计前的相关准备、审计过程中的具体方案实施、审计结束后的审计报告编写等。
2.1审计前工作准备:根据项目审计的具体内容要求,组成2人以上的审计小组(原则上每个项目审计,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通知被审计单位填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自查报表。
2.2过程审计。
应用常规和非常规审计技术手段和方法,依据不同工程项目特点采用不同的审计方式。
自营项目审计时,应熟悉并对照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司与分包商的分包合同、公司与班组的承包合同以及材料购销合同。
充分了解建筑市场人工、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供应商名录库系统评价、班组名录库评价,并采用对项目经理、现场施工人员、材料采购员、预算员等进行询问等方法方式,对项目成本组成内容进行全方位审计评价。
XX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XX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集团化审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集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对本集团及所属专业集团、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促进加强管理和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各专业集团和直属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董事会或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须征得上级审计机构的同意。
第五条集团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内部审计机构接受上级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是指集团、专业集团和直属单位设立的专职审计部门以及部门设置尚未单列,但已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能的机构。
第七条集团设立合规风控部,下设二级部室审计部,是集团的专职审计机构,负责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必需的经费,列入所在单位财务预算,并予以保障。
第三章内部审计人员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范围和职责配备相应审计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另外,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特约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审计岗位相适应的审计、财会、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审核、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审计体系的管理模式、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等规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集团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能。
第五条审计体系受董事长领导并报告工作。
审计部负责人的任免由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审计部建立例会制度和内外部学习制度,保证审计人员的沟通交流与业务资格的继续教育权利。
第七条审计部根据需要配备6名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房地产工程技术工作经验3年以上;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等任一资格证书;3、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与阻挠,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了解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职责及权限第十三条审计部应履行以下内部审计职责:1、负责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对集团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3、对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营管理实施定期审计;4、对集团年度财报、中期财报、资金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工程预结算、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审计;5、对项目负责人任职期间或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其他审计事项。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的经营活动,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项目的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组织(一)项目审计由项目审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项目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审计部门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三)项目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不隶属于项目运营部门,不受项目负责人直接领导。
三、审计范围项目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流动情况;(二)项目资产的安全与保值情况;(三)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四)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五)项目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审计程序项目内部审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审计目标,明确审计范围和要求;(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计分析;(三)实地考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具体的核查和审核;(四)整理出具审计报告,简要总结问题、原因及提出改进建议;(五)报告审计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六)跟踪督促整改事项,并进行验收确认。
五、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出具审计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审计目标和范围;(二)审计方法和程序;(三)审计发现问题和原因;(四)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五)审计结论和审核意见。
六、审计结果项目审计部门应当就审计结果向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对待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
七、监督检查项目审计部门应当接受项目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批。
以上就是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的内容,希望能为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帮助和指导。
工程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审计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下属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结算等各个阶段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机构与人员1. 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负责全面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审计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独立于被审计对象,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审计计划与程序1. 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 审计工作应遵循计划、执行、检查和处理的基本程序,确保审计活动的有序进行。
四、审计内容与方法1. 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合同履行、项目管理等方面。
2. 审计方法应结合实地检查、文件审查、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五、审计报告与整改1. 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出具书面的审计报告,报告中应明确指出审计发现的问题、风险点及建议的改进措施。
2. 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
六、责任追究与激励机制1.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审计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在审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或公司经营情况调整,本制度应及时修订。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档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是为有效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而制定的。
二、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1.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包括对工程项目内部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和分析,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
2. 风险识别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材料、技术、环境等。
3. 风险识别应由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背景的工程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专业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确保其科学性、客观性和严谨性。
(二)风险评估1. 风险评估是为了确定各项风险因素的概率和严重程度,对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类。
2. 风险评估应该以风险概率、风险影响、风险控制程度等维度对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3. 风险评估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并使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技术,确保评估过程合理、公正和准确。
(三)风险控制1.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出现或可能出现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对风险进行控制和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2. 风险控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并及时采取行动。
3. 风险控制需要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和科技手段,提高控制效率和精度。
三、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流程(一)风险识别和评估1. 审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方案和方法论。
2. 审计部门组织内外部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和分析,识别出潜在风险因素,并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
(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审计部门需要协同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建立预警机制。
2. 审计部门需要做好制定计划、确认责任、分工推进等控制措施,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的高效实施。
(三)监督控制措施的执行1. 审计部门需要根据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分析。
2. 审计部门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大唐电力集团审计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大唐电力集团审计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56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04年第8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2003年第4号令,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二,,五年六月九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审计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6月9日印发― 1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求真务实、诚信守约、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04年第8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2003年第4号令,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集团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内部管理规定~对企业财务收支、会计决算、经济活动及经营绩效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五条企业内部审计~依法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派驻集团公司监事会、国家审计机关及内部审计― 2 ―协会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第六条集团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不含云南代表处,、子公司,不含专业公司,~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审计人员2至3人~归口管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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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
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2、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1)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的部分,审查建设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建设期间的财务预算,根据经营和积累情况,测算建设期间可能筹集到的建设资金是否可以满足投资需要。
(3)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的部分,审查是否签订了贷款意向或协议书。
(4)建设资金来源为合资经营项目的部分,审查合资企业合同中资金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时间。
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4、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符合集团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3章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第8条工程管理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度、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和投资控制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工程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第9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1、施工图纸;2、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3、网络图;4、建设单位指令;5、设计变更通知单;6、相关会议纪要等。
第10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1)检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2)检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3)检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工程总进度;(4)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5)检查有无管理不当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1)检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2)检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3)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4)检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
(5)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6)检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7)检查中标人的往来账目或通过核实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分析、判断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8)检查工程监理执行情况是否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3、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有效;(2)检查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否齐全;(3)检查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4)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第4章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第11条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造价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检查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
第12条工程造价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1、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咨询部门)审核过的概算(含修正概算)和预算;2、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3、工程招投标文件;4、合同文本;5、工程价款支付文件;6、工作变更文件;7、工程索赔文件等。
第13条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图预算的审计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2、合同价的审计。
即检查合同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计。
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计(1)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理性;(2)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3)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4)检查由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目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5)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
4、工程结算的审计(1)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2)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3)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能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第5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第14条竣工验收审计是指对已完工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活动。
竣工验收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竣工图;3、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谈记录;4、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5、有关管理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6、施工合同;7、技术资料和技术设备说明书;8、竣工决算财务资料;9、现场签证;10、隐蔽工程记录;11、设计变更通知单;12、会议纪要;13、工程档案结算资料清单等。
第15条竣工验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验收审计(1)检查竣工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和分工;(2)检查建设项目验收过程是否符合现行规范,包括环境验收规范、防火验收规范等;(3)对于委托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应检查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有关资料;(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供齐全有效的施工技术资料;(5)检查对隐蔽工程和特殊环节的验收是否按规定作了严格的检验;(6)检查建设项目验收的手续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7)检查保修费用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和控制;(8)检查验收过程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2、试运行情况的审计(1)检查建设项目完工后所进行的试运行情况,对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2)检查试生产产品收入是否冲减了建设成本。
3、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
即检查建设单位、承包商因对方未履行合同条款或建设期间发生意外而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核查其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串通作弊现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第6章审计程序第16条建设工程开工设计、管理审计、竣工验收审计程序。
1、法审部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工程审计计划,报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法审部组织实施。
2、审计部门在接到审计任务后,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
由审计组负责人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并附上所需资料清单。
3、审计组进驻后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审计组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4、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向法审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将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5、出具审计报告。
第17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程序:由施工单位编报结算表送建设单位初审,初审后的结算表送集团有关部门审核,法审部有权对任何工程结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后出具工程结算审计决定,作为拨付工程结算款的依据,未经审计,财务部门不得结算付款。
第18条由集团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工程审计,由集团公司出具审计委托书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计。
第7章审计工作结果第19条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20条工程价款结算按审计决定进行调整。
第21条因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倒买倒卖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建设重大损失浪费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22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中反映出的有关管理问题,及时加强整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审计将对企业有关整改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第8章附则第23条本办法集团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24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元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