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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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教育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阜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提高机关科室工作效能,奖优罚劣,科学公正地评价科室

工作实绩,确保年度教育任务的完成、教育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平时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局科、室、馆、站、中心。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1、机关科室效能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工作效率等方面。

2、考核标准以科室的职能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

本依据,按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实行量化记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1分--90 分为良好、60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核内容附后。

五、考核程序

对科室的考核分为平时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原则上每月一次,由被考核科室向机关效能办公室提供月工作、学习计划和总结,有关工作的过程性资料,能反映本科室工作绩效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年度考核在翌年初进行,其考核程序是:

1、被考核科室进行科室自评总结;

2、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根据平时考核和科室自评总结及复核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

3、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听取效能办公室汇报,研究确定各科室考核的等次;

4、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科室;

5、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考核结果及使用

1、将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结果备案存档,并作为年终科室评先和机关工作人员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评先评优的先进科室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3、对效能建设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要求进行限期整改,且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先进个人和优秀等

次的评选。

七、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朱晓杰

副组长:于向洋徐存亚高学娟刘世勋

成员:张勇王继新王伟朱建春

办公室主任由张勇兼任,具体负责对局各科室考评工作。

阜阳市教育局2010年机关效能科室考核指标体系科室: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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