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与土建交接验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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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与土建交接验收流程制度编号:ZNZD-GC-ZD16版号:V2018.0
生效日期:2018年7月
精装修与土建交接验收流程
编制:运营管理中心工程部日期:2018年6月
审核:姚可王晓明朱建华日期:2018年6月
批准:陈昱含日期:2018年6月
版本修订记录
序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修订人版本备注
1.目的
规范和明确精装修项目,土建总、分包将毛坯房屋交付给精装修单位的验收流程,加强过程监控、明确质量责任、减少中间移交纠纷,避免因土建质量缺陷带来的进度失控、装修造价不准确及装修后产生的质量问题无法追溯等问题,从而提升最终的工程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有精装修项目(含工程由中南置地管理的合作项目)的毛坯房中间交接。
3.职责与权限职责与权限
3.1运营中心工程管理部
负责组织参与装修房各工作界面划分、交界面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审核。
3.2战区招采部
3.2.1参与装修房各工作界面划分、交界面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审核,并将工作界面和交接面工程
验收标准体现在合同中;
3.2.2协助项目工程部进行现场协调管理。
3.3战区工程管理部
3.3.1参与装修房各工作界面划分、交界面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审核;
3.3.2对现场装修房工作界面交接验收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
3.4项目工程部
3.4.1负责组织具体项目装修房各工作界面划分、交界面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
3.4.2负责现场界面交接管理,做好交接验收。
3.5战区成本部
3.5.1参与装修房各工作界面划分、交界面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审核;
3.5.2负责界面划分后相关各方取费的制定及洽谈;
3.5.3协助项目部进行现场交接验收的成本管理。
3.6土建总承包单位
3.6.1按时间节点完成主体结构内土建相关工作;
3.6.2配合精装修单位的验收工作;
3.6.3按规定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完成整改工作
3.7精装修承包单位
3.7.1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场介入前期管理工作;
3.7.2自行准备设备器材组织人员进行土建工作面移交;
3.7.3承担结构安全、土建结构裂缝、基层原因引起的空鼓开裂、外墙渗漏外的其它质量责任;
4.工作程序
4.1土建、装修交接面验收分为预验收和交接验收二个阶段,将毛坯房中质量不足的地方给予系统性
评价提交项目部,使精装修施工介入前得到解决,为精装修施工提供合格作业面,避免因土建质量的各种缺陷带来的进度失控、装修造价不准确及装修后产生的质量缺陷无法追溯等问题。
4.2项目主体完工后,土建总包编排移交分区检查计划,报监理和项目部审批,项目部安排装修单位按分区检查计划派出预验收小组对施工范围内的土建二次结构、抹灰、水电、门窗、防水等工程进行过程验收,每日向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提交验收报表,随验随改,确保正式交接验收时不低于60%以上房间符合交接验收标准(具体验收顺序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可行性方案),从而缩短交接验收时间。精装修单位正式进场后,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土建总分包向精装修单位办理房屋中间移交验收,要求每户全数进行,形成一户一表(《毛坯房移交验收记录表》),并报项目部存档。
4.3精装修单位应根据土建总包提供的分区检查计划编制专门的中间移交验收计划,报监理和项目部审批,同时抄送知会总包;在规定的中间移交期间内,土建总包及相关分包(含甲分包)和精装修单位根据移交计划有流水的办理移交,土建总包需积极对移交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在排定的的时间节点内整改到合格标准移交装修单位,否则项目部可以直接委托精装修单位或第三方进行整改,相应费用由土建总包承担。
4.4中间移交验收完成后,必须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如果超过规定的中间移交验收期间,除结构安全、土建结构裂缝、空鼓开裂、外墙渗漏外的其它质量责任转移到精装修单位,精装修单位承担相应的接收后房屋质量责任。
4.5中间移交验收按照《土建与精装修移交验收记录表》相应规定每户验收并记录,重点验收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墙面空鼓开裂、开间尺寸、土建结构大小头、装修标高控制线、门洞口尺寸、外檐门窗渗漏、给水及采暖管道试压、排水管道通畅和保护、厨卫防水施工质量、空调洞等,同时形成以下移交验收附件:
(1)精装修单位对照销售一户一图和装修设计图纸,进行符合性验收(实测实量相关指标);
(2)精装修单位需和土建总包办理装修标高线确认移交记录;
(3)精装修单位需和土建总包办理门洞口尺寸移交确认记录;
(4)阳台、露台、厨卫及屋面要求精装修单位和土建总包进行闭水试验移交验收;
(5)阳台、露台部位要求精装修单位进行排水倒坡验收;
(6)给水及采暖管道要求精装修单位和土建总包进行试压验收;
(7)排水管道要求精装修单位和土建总包进行排水通球试验;
(8)进出水口预留位置要求精装修单位和土建总包进行核查;
(9)电气工程要求精装修单位和土建总包进行按照界面划分要求核查;
(10)灯位和开关插座位置要求精装修单位和土建总包进行核查;
(11)外窗需门窗单位进行淋水试验并需精装修单位确认。
(12)进户门、铝合金(塑钢)门窗、栏杆扶手等成品保护,遵循谁施工谁保护原则,移交前各单位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土建单位承担电梯轿箱的成品保护。移交精装修单位后产生的损坏
及遗失等责任由精装修单位承担,相应单位负责维修、补货工作。
(13)烟道的通烟密闭试验。
4.6中间移交验收完成并接收后,精装修单位承担总包管理责任,负责整个装修工地现场的出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装修分包管理等总包管理职责;移交并不免除土建总包对工程质量的保修和相关责任,项目工程部组织监理、总包单位、装修单位就土建及装饰的工作界面划分进行界定(参考《装修与土建总分包单位施工界面的划分》),并形成书面文件。
4.7房屋中间交接验收要求每户全数验收并记录问题,形成《毛坯房移交验收记录表》,要求项目部存档1份,精装修单位负责复印1份粘贴在该套房屋的客厅阳台门玻璃上,作为以后整改复查的跟踪记录。
5移交原则及基准线的移交
5.1土建总包应按土建界面完成标准及建筑图纸完成相应工作,对超出规范的部分在移交过程中记录并由精装修单位在现场作出标注由总包限期处理,移交过程必须有移交记录并由监理组织在土建规范内但超出精装修规范的(如砼墙面的垂直平整等),如在合同中无特殊要求应由装修单位消化这部分误差(进清单)。对移交记录的遗留问题由监理组织进行二次移交时消项。
5.2总包应将准确的建筑基准线(电梯洞口处结构一米线)以书面形式交给精装修单位,精装依据
此线及地面做法放出建筑基准线(建筑一米线)。
6.重点项目的交接流程及工作界定
6.1防水工程:
室内防水工程由土建单位完成结构避水试验后移交装修单位,精装修单位在完成隐蔽工程后按照图
纸标化的防水节点进行施工,精装修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战区工程管理部四方在场进行避水
试验,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墙地砖完工后由精装修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物业管理部四方在
场进行第二次避水试验,确认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卫生间及阳台5年防水工程保修责任由精装修
单位承担,起算时间为项目交房日。
6.2采暖工程(如有):
采暖工程由土建单位在精装修单位进场之前完成(包括暖沟回填),在交接面验收时由土建单位、
精装修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四方在场进行管路打压测试,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由土建单位将
暖气片拆除,精装修单位接收进行后续工作。装修施工收尾阶段由土建单位进行暖气片挂装(安装
时间由精装修单位确定),精装修单位负责监督挂装过程的成品保护。挂装完工后由土建单位、精
装修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四方在场进行第二次打压试验,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2年采暖工程
保修责任由土建单位承担,起算时间为项目入住日。如精装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采暖设备造成破
坏将承担相关损失费用,由土建单位进行二次施工。
7.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