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局长带头腐败 环保窝案触目惊心
被贪欲污染的环保官员
被贪欲污染的环保官员作者:雅言来源:《检察风云》2014年第06期贪官实录2008年至2012年任安徽环境监察局副局长。
2012年5月被免去副局长职务,调任调研员。
在环境执法中收受29家企业贿赂。
短短四年捞取人民币135.9万元;购物卡10.5万元,美金3000元。
利用专项治理之机收受八家企业合计人民币50多万元。
2013年12月灵壁县人民法院判处魏继伯有期徒刑11年。
一向以清水衙门形象示人的环保系统,频频爆出腐败窝案。
2014年1月2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2013年安徽省立案侦查环保资金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执法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3人,其中厅级干部一人,处级干部20人,区县环保局局长八人。
其中,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原正处级调研员魏继伯、污染防治处原正处级调研员汪国良、肥东县环保局原局长韩军等已经被判刑。
环保系统官员过去时常抱怨说环保部门的权力较小,为何各级环保部门又频发腐败窝案?被金钱、贪欲污染了灵魂的官员,采取哪些不择手段捞取钱财?环境执法检查被钱摆平1969年出生的魏继伯,硕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11月被任命为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2009年2月起负责工业环境监察与环境事件调查,分管监察稽查室。
2012年5月,他被免去副局长职务,成为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正处级调研员,负责全省环境应急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重大环境污染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自从掌握环境监察执法权后,魏继伯成了一些违法企业的“眼中钉”,经营者很怕他带队来检查。
从2009年至2013年1月,在环境执法检查过程中,魏继伯收受安徽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所送人民币135.9万元,购物卡10.5万元、美元3000元。
这29家企业大多因为被检查出有严重的污染问题,于是纷纷用钱来摆平,逃避惩罚。
2009年6月,安徽省环境保护局到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环境执法检查,由魏继伯带队。
恶性环保事件牵出腐败局长
恶性环保事件牵出腐败局长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0年第19期文/甄毅牧羊人向上反映,没有回音早在2006年5月底,养羊人张凯发现他养的山羊,羊脚开始腐烂,一个骨节一个骨节地向上糜烂,仅仅_个星期之后,这些羊就死了20多只。
到2008年年底,张凯养的上百只羊就死了80多只。
恼怒的张凯断定,那些倾倒在宕口里的黄泥及污水,里面—定有致命的毒性成分。
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新区大港镇甸上村的仲家宕口,由早年的采石场废弃后而形成,宕口深达8米,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
由于多家化工企业长期将有害废水及有毒污染物偷倒进宕口,到2009年上半年,这里已是黑黝黝“汪洋一片”,如同一个“堰塞湖般”,气味恶臭、刺鼻。
仲家宕口日积月累形成的污染源,已对周边村庄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村民饮用水源遭污染,一些人甚至过早离开人世。
附近的农作物和养殖业均遭重创,鱼塘不能养鱼,草地不能放牧,种植的农作物和果树不是歉收就是绝收。
每到夜间,刺鼻的化工污染气味呛得附近村民无法入眠。
经济条件稍好的人家,早已搬离了这个无法再待下去的危险之地。
51岁的张凯家住镇江谏壁镇,离甸上村仲家宕口仅十几公里路程。
由于当地的羊肉十分有名,养羊销路好,所以张凯_直以养羊为生,几年前看到宕口四周树木茂密、杂草丛生,于是他自2006年3月起,便在宕口附近搭了个简易棚屋,并以此为据点放养起了80多头山羊。
但刚安营扎寨不久,张凯就发现这里并非太平之地。
每天少说有十几辆卡车刷着“福盛化工”、“高鹏药业”的红漆标志,拉着黄泥(硫酸钙)或污水,往宕口内倾泻,渐渐地黄泥变成了黑渣。
最多时,一天开过来几十辆。
加之,一遇连日阴雨,这个宕口形同黝黑沼泽,沿着低洼处顺流而下,刺鼻恶臭扑面而来。
在离宕口数十米处,就竖着“严禁偷排固废,举报12369有奖”的警示牌。
从当年6月10日开始,张凯开始拨打“12369”,工作人员答复将马上处理。
江苏省镇江市固废中心主任丁春生和张宝林在获知举报后,也曾去过宕口并遇到了张凯,他们对张凯说:“你光打电话报虚情没用,下次看到有人来偷排,就喊我们,我们要抓现行!”最后,这个偌大的污染宕口就如此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经过两年“生长”,不间断倾泻,最终成为一个巨大的污染黑洞。
环保局局长群污记
环保局局长群污记作者:海一笑来源:《检察风云》2016年第01期雾霾围城、水土污染,一次次刺痛公众神经,公众对环境保护部门向来寄予莫大的期待。
然而,环保领域近年腐败窝案频发,一些官员贪欲旺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让公众大失所望。
中央财政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安徽省淮南市五个区县的环保局局长滥用职权,将专项治污资金视为己有,不仅通过作假和行贿的手段为自己个人的公司套取专项资金,还收受贿赂为朋友、熟人的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打开方便之门。
安徽淮南市环保系统塌方式腐败窝案有了结果:毛集实验区原环保局局长杨安坤、八公山区环保局原局长叶东勋、大通区环保局原局长唐龙、田家庵区原环保局局长范仁为、凤台县环保局副局长颜培新、淮南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黄菱因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先后被判刑。
治污资金留给自家用1976年出生的杨安坤,2009年8月起担任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当局长还不满一年,杨安坤想到妻子没有工作,还要养一个孩子,就开始盘算开个公司,利用手中权力多捞点钱,给家里增加点收入。
杨安坤有个朋友李某在焦岗湖边开饭店,颇有经营头脑。
2010年6月,他来饭店吃饭,对李某说,“你开饭店一年也挣不了多少钱,不如和你嫂子开个公司,比你干饭店强。
开公司不要你问事,把你身份证给我就行了,一切手续我来办,注册资金我出,你当公司老板,你嫂子管账。
”杨安坤海吹了一通公司前景:平时做点水产生意,最主要是将来可以争取项目资金。
李某便将身份证交给杨安坤。
一个星期左右,杨安坤办妥了淮南市椒水天歌渔业有限公司(下称椒水渔业公司)的手续,注册资金10万元,双方各占50%股份,杨安坤给李某垫了5万元,还装模作样让他打了欠条。
李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安坤妻子王某任会计,保管公司的公章、私章。
杨安坤让李某租了一间门面房作为办公及经营场所,挂上椒水渔业公司的牌子,平常卖点水产品。
杨安坤知道李某的父亲在湖边养了一千余只鸭子,五百只大雁,就提出这些鸭子和大雁算公司的。
靠环保吃环保 欲无度节不保——海南省地质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邓小刚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靠环保吃环保欲无度节不保——海南省地质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邓小刚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谭龙圆;刘梦倩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
【年(卷),期】2024()3
【摘要】2022年7月,邓小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023年1月,邓小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
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7月,邓小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
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
【总页数】2页(P56-57)
【作者】谭龙圆;刘梦倩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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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彻查环保系统腐败窝案
杭州彻查环保系统腐败窝案
吕明
【期刊名称】《决策探索》
【年(卷),期】2007(000)11B
【摘要】据《南方周末》报道,从2006年6月至今,杭州所辖13个区县市中,除萧山区、淳安县外,几乎各地环保官员均遭纪委谈话。
此窝案涉案90余人,追究法律责任者23人,其中杭州市环保局系统处级党员干部5人、区县市环保局领导9人.
【总页数】2页(P42-43)
【作者】吕明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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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腐败“污染”的杭州环保系统 [J], 吕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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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围绕环保工作中心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振华局长在2005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J],
4.领空领域腐败链——南航窝案揭露航空业腐败链条 [J], 龙在宇;
5.杭州曝出“医院药品采购腐败窝案” 药品采购的贪腐“生意网” [J], 陈一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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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
江苏淮安“卖官局长”认钱不认人送少了不提拔2015-04-22 10:21:42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分享:字号:大中小——江苏省淮安市环保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件的警示一边是污水横流、工厂浓烟冲天、城市雾霾蔽日,群众怨声载道;一边是环保部门一把手卖官敛财,中层干部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对企业违规排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放水走私,各种利益交换充斥其中。
这样的双镜头,在多少地方见怪不怪?环境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乎公众利益。
中央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新环保法、推行环评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让人振奋。
与此同时,“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顶戴收黑钱”等环保领域腐败现象仍然存在,阻碍着国家民生工程实施,群众反映强烈。
对于这样的问题,应当坚决严惩。
本期刊登江苏省淮安市查处的环保系统腐败窝案,以此为例分析环保系统腐败案件特征、发案原因,希望广大环保系统党员干部以此为鉴,确保廉洁自律。
2014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纪委查办了环保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件。
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汝华、市环境监察局原局长王桂先等3名县处级一把手,4名县区环保局一把手,18名市环保局中层干部,6名工作人员,共31人被立案调查,其中22人被判处刑罚,9人因行贿被追责,挽回经济损失1900万元。
自然生态被严重破坏的深处,是环保系统被毁损的政治生态,是环保“群蠹”漠视群众生命健康,上下勾连、内外勾结、集体权力寻租的疯狂腐败行为。
腐败源头:一把手卖官,腐蚀队伍,败坏风气2013年,市纪委在调查市环保局多名工作人员放任企业排污问题时,发现一个显著的案情特点,就是花钱买官,再利用执法监管权捞取好处,市纪委遂集中兵力,紧盯腐败“源头”——市环保局局长张汝华,并对其展开外围调查。
2013年12月,张汝华迫于环保系统多人被立案调查的高压态势,主动到市纪委投案。
张汝华曾经是一名退伍军人,当过民办教师、乡镇纪委书记,后长期在组织部门工作,2001年被提拔为某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南通环保窝案
南通环保窝案:官员靠垃圾及危废物牟利2012年09月12日11:35财新《新世纪》我要评论(18)字号:T|T[导读]大量的重污染企业入驻,让南通在经济增速的同时,环境承载力超限,多起环境污染问题由此迸发,当地环保部门也由此成为权重较大的政府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利用职权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之事。
2009年,南通市环保局曾就上述事件对金阳光公司展开调查,认定金阳光公司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处置危险固废。
根据南通市环保局2009年二季度行政处罚通报,责令金阳光公司将转移至南通岱达罗斯经贸有限公司的废物溶剂全部清回,按国家标准处置,并罚款13万元。
调查结果通报内容还显示,金阳光公司转移至岱达罗斯公司的危险废物,被岱达罗斯公司填埋,并有部分库存。
此次调查,由环保部门主导,以行政罚款了结,金阳光公司继续运营。
2012年初,金阳光公司再次被调查,此次调查的主导方是南通市纪委,矛头直指涉案的政府官员,由启东市环保局查到南通市环保局,由环保系统查到卫生系统,由科员查到局长、院长。
“南通市环保局几乎被查空了,十几个官员下马,都是实权部门,现在环保局有的副职直接被提升为正职,业务都不熟悉。
”8月中旬,南通市政府一位官员告诉财新记者,除了环保系统,南通市卫生系统、人大也有官员涉案被查,调查还没有停止。
财新记者拿到一份不完全的涉案名单,约近20人。
但由于案件尚未完全公开,仅能证实其中10人左右。
据知情人的了解,上述官员违法行为主要是涉嫌受贿,大部分案件现已进入检察院侦查阶段,各个案件未来将分别独立审理。
金阳光公司所在地启东市,原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徐锦昌和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温永昇案,因涉嫌受贿,已经开庭,尚未宣判。
启东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顾爱东案,处于检察院侦查阶段。
引发龚士菊自杀事件的原副局长黄佐仁案,也同样处于检察院侦查阶段。
“司机”的百万贿款被查官员几乎都是在其职权范围内,与受监管企业发生不正当的权钱交易。
2012年8月31日开庭审理的陈晓敏(男)受贿案,就是多个独立审理案件中的一个缩影。
环境腐败案例
案例一江苏省南通市环保腐败案2012年7月,这座处于长三角洲头的沿海城市因为王子造纸排污管道事件引发的冲击波而陷入舆论旋涡。
如今,当地环保系列腐败案进一步浮出水面(本报2012年8月8日曾以《南通环保局反贪风暴多名官员落马》为题进行报道),涉案者超过30人。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环保卫士”敞开污染之门背后隐匿着受其庇护的污染企业旧账以及由此滋生的排污“腐败链”。
值得关注的是,当地反腐和环保双管齐下的重塑环保形象行动已经展开。
南通市政府官员公开表示,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关停一批污染企业。
落马根据当地官方网站的报道,近日,陆伯新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经查,陆伯新在担任南通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协调用地、行政处罚、等级评定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33万元。
2012年5月21日,南通市纪委决定对陆伯新立案调查,彼时,南通环保窝案已经显露冰山一角。
当时有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第一批人被检察院带走是在4月25日前后。
截至发稿时,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的信息显示,窝案落马者涉及南通环保系统多个要害部门,除了陆伯新外,还包括南通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胡炳荣、南通市环保局原副调研员陆荣、南通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原局长葛勇德、南通市固废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玮、南通市环保局固废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陈晓敏、南通市环保局固废中心原副主任陆维国,以及南通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污染防治处原副处长陈茂,还包括南通下辖启东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顾爱东、海门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陆气浩、海门市环保局临江新区分局原局长王卫忠、海安县环保局原副局长鲁德龙等。
根据2012年10月底南通官方披露的信息,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的环保系列腐败案中,市县两级30多个党员干部被查处,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科级干部21人。
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案件中部分已经宣判,还有一些案件或进入庭审阶段或仍在侦查。
原广州环保长腐败案
原广州环保局长腐败案一、案情李维宇,陕西省延安人,1995年9月被任命为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2003年5月起任局长。
经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维宇利用职权,多次进行权钱交易,收受他人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65.3万元、美元4000元。
主要的受贿事实如下:(1)1996年6月至2003年10月间,李维宇先后多次收受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所负责人吴某送的人民币505000元,美元3000元。
期间,李维宇利用其分管建设管理与生态保护及主管广州市环保局全面工作的职权,在广州市环保设计所提交审批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予以审核签发。
(2)1999年底,李维宇为竞争广州市环保局局长的职务而收受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发公司)总经理苗某平贿送的活动经费人民币1万元。
2003年5月,李维宇被任命担任广州市环保局局长后,先后多次收受苗某平贿款共5.8万元。
(3)2003年,广州新洲环保工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公司)向广州市环保局提请审批新洲环保工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李维宇于2003年春节前在进行检查工作过程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滔贿款2万元。
(4)2003年7月,广州市环保局与广东某大学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由广州市环保局委托广东某大学对人工湿地系统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的应用进行研究,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
随后,李维宇分别于2003年8月、9月审核划拨研究经费共计人民币25万元到广东某大学。
该课题研究组负责人汤某君收到研究经费后,分别于同年9月送给李维宇人民币1万元;于2004年2月交给李维宇考察费人民币2万元。
基于上述事实,2004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维宇被认定收受他人贿送的钱款合共68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1。
二、主要法律问题分析受贿罪的社会危害体现为受贿人利用职权为行贿人的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经济管理正常秩序。
被黄色漩涡吞噬的灵魂——原涪陵地区环保局长刘高容的沉沦
被黄色漩涡吞噬的灵魂——原涪陵地区环保局长刘高容的沉沦刘景源【期刊名称】《廉政瞭望》【年(卷),期】1996(000)012【摘要】1996年7月4日,涪陵市环保局召开党员大会。
会上,涪陵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宣布:原涪陵地区环保局长、党组书记刘高容支付巨额钱物,与卖淫女何某长期嫖宿,经纪委和监察局讨论,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刘高容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职务的处分。
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刘高容嫖娼案过程中,已发现刘高容有重大贪污受贿经济问题,现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这起涪陵地区建国以来查处的首例正县级领导干部嫖娼案,在全市引起了强烈震动,人们议论纷纷:一个担任领导职务多年的党员干部为什么因为一风尘女子就断送了自己辉煌的一生?为何一个新中国培养的大学生在年逾半百之后却栽倒在石榴裙下,晚节不保?当笔者在看守所冰冷的铁窗前采访他时,他蜡黄色的脸上已老泪横流:"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妻子和儿女,我没脸见人……"看得出他在深深地忏悔。
真是鸟之将亡,其鸣也哀。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悲哉!惜哉!【总页数】4页(P20-23)【作者】刘景源【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262.6【相关文献】1.榜样的沉沦——重庆市秀山县原林业局纪检组长刘某受贿案纪实 [J], 曹祖辉;2.古道热肠涧底松高[记山水画家刘道容先生] [J], 苏凤智3.坚守传统雅量高容——浅谈刘奇晋老师和他的书法 [J], 昌杰4.被黄色漩涡吞噬的环保局长 [J], ;5.用“电影语言”解读电影《白鹿原》——华衣妆容香气散,“灵魂”深处奈何求[J], 杨静;丁雅雪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A09 上海市环保局原副局长严舜钧涉嫌受贿百余万昨日受审
国企3名局级干Βιβλιοθήκη 分别被判刑2005年, 中国电子器材华东 公司原党委书记、 总经理陆久生 因共同贪污130余万元,实际分 赃35万元被市二中院判处有期 徒刑12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 并 处没收财产5万元;公司原党委 副书记黄美玉因共同贪污130余 万元, 实际分赃46万元, 被判处 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 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公司原 副总经理屠锦良因单独和共同 贪污170余万元,实际分赃80余 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剥 夺政治权利4年, 并处没收财产8 万元。 陈轶珺 整理
每项指控全部承认
严舜钧在去年 ! 月退休 ! 这个六 旬老人在家才享受了一年儿女承欢 膝下的晚福后 ! 突然在所有人的惊 愕声中落马 " 任职时受贿 ! 退休后被 查 " 秋后算账 ! 严舜钧没有逃脱法律 的制裁 " 根据检察 院 的 指 控 !严 舜 钧 于 "##$ 年 至 %&&’ 年 期 间 ! 擅 自 同 意 市 环保局机关服务中心设立加快建 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速度的绿色 通道!帮 助 他 人 获 利 !以 及 帮 助 伊 尔 姆 公 司 #上 海 同 济 建 设 公 司 等 承 接部 分 项 目 !其 间 收 受 的 钱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 万 元 # 美 元 % 万 元 # 欧 元 !&&& 元 " 受贿的每个环节 ! 严舜钧至今 都记得很清楚 ! 面对检察院的指证 ! 他均供认不讳 " $ 那应该是秋天了 ! 因为天气有些凉 "% 检察机关的每项 指控 ! 严舜钧都能回忆起 " 剖析自己的受贿心理 ! 除了是 $*# 现 象 % 作 祟 外 ! 严 舜 钧 觉 得 自 己 出了力帮了忙 ! 拿得理所当然 " $ 我 当时犹豫过 ! 但后来想想这些相关 单位获得的利润 ! 都是我在其中帮 了很大的忙 ! 拿这些小钱也无可厚 非 ! 所以还是将钱收下 " % 在心安理得的心理 驱 使 下 !严 舜钧越 拿 越 多!胃 口 也 越 来 越 大" 而来得容易的钱自然去得也快" 对于赃 款 去 向 !严 舜 钧 表 示 $自 己 用 了 %"
原绍兴市环保局副局长冯迪峰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09年4月10日,冯迪峰因严重违纪被绍兴市纪委“双规”;5月2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免去其环保局副局长职务。冯迪峰的贪婪简直令人发指。有人说:冯迪峰除了人是自己的,其他都是别人的,房子、车子、票子统统是人家的“财产”。现在看来,冯迪峰的人也不是自己的,一个失去了灵魂、失去了自由支配权的人,还能算得上完全意义上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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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杭州一环境工程设计所业务经理斯某某经人介绍找到冯迪峰,想请冯出面与绍兴某有机硅公司负责人打声招呼,帮忙承接有机硅公司的环境治理工程。冯迪峰欣然接下了这单“生意”,马上打电话给该公司总经理落实了此事。为感谢冯迪峰的帮助,事后,斯某某给冯送去了5万元人民币,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2003年,绍兴的高档住宅小区森海豪庭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当中。冯迪峰的几个老板朋友都在该小区买了豪华的别墅,他们劝冯也买一套,冯迪峰嫌房价高说买不起,老板们开了口:钱不够可以找他们。冯迪峰想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从绍兴一热电厂老总陈某某处借了50万元,从绍兴县一染织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某某处借了20万元,自己从商业银行贷款20万元购买了一套价值97万元的排屋,至此购房款已基本解决。但冯迪峰心里还惦记着一个人——绍兴一家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某某,因为傅某某受了冯的很多“恩惠”,并且多次在冯面前表示:买房用钱可以找他,冯想何不趁此机会多捞一点。于是冯迪峰以购房缺钱为名向傅某某借了40万元人民币。钱到手后,他把20万元借给了老婆的同事卢某某赚利息,另外20万元给老婆做生意的备用金。
环保部原司长熊跃辉被双开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环保部原司长熊跃辉被双开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资料图:熊跃辉原标题: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原司长熊跃辉被“双开”据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批准,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对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熊跃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有关事项。
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收受礼金。
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企业老板邀请打高尔夫球。
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熊跃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环境保护部党组研究并报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熊跃辉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驻环保部纪检组监察局)相关新闻:记者出身,被传早年曾引发“原配砍小三”公开信息显示,熊跃辉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2015年8月14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在湖南长沙市组织召开“国家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监测重点实验室”验收会,熊跃辉出席会议。
一位接近熊跃辉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熊跃辉是湖南益阳人。
环保部官网信息显示,2008年8月22日,熊跃辉任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2013年10月21日,任科技标准司司长。
据媒体公开报道,在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前,熊跃辉还曾担任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
一位环保部前官员对澎湃新闻表示,熊跃辉长期担任原地质矿产部部长、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正部长级)宋瑞祥的秘书。
“在环保部没有负面消息流传过,他的落马令人惊讶,也让人觉得遗憾,他是一个比较敢言的官员,经常在媒体中露面,比较能提一些意见,也经常能提到点子上。
利益捆绑下的“塌方式腐败”
利益捆绑下的“塌方式腐败”作者:董莎莎来源:《当代党员》2015年第03期2015年1月29日,《2014中国法治蓝皮书》正式发布。
在“年度热词篇”中,与“国家宪法日”、清理“裸官”等一同被录入的还有“塌方式腐败”。
“塌方式腐败”语出中纪委通报,源头正是山西政界的“矿难”。
去年,山西落马的省部级干部就达七人,其中四人曾是省委常委。
面对一系列“塌方式腐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不禁感慨:“令人触目惊心!”一个班子,在利益捆绑下,极易结成“贪腐联盟”导致“塌方”。
啃噬丛林的一窝“蛀虫”【案情回顾】2014年9月25日,涪陵区林业局贪腐窝案二审审结——一窝丛林“蛀虫”被判刑。
这还要从2003年5月说起。
当时,为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项目”宣传力度,区林业局确定由长寿区开欣广告公司承建公益宣传牌。
2004年,因为局里资金紧张,“会来事”的胡中平便想着运作点经费用作单位开支。
一次,胡中平得知同事彭红卫与开欣公司老板高某是大学同学。
“可通过放大合同标的套取资金……”胡中平同彭红卫商量。
为了确保安全,胡中平还征得了分管副局长李忠明的同意。
随后,虚假合同很快拟定,并将虚报的近9万元资金打入高某公司账户。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胡、彭两人遂与会计况华专程到长寿找到高某,取回了套取的钱。
至此,胡、彭、李、况四人第一次“合作”大功告成——彭红卫分得3万元,胡中平、李忠明、况华各分得2万元。
“一回生二回熟”,同样在2004年,为给领导“分忧”,胡中平发现“德援项目”与大木乡“天然林资源保护项目”有部分林地重合。
“适合重复报账运作资金。
”胡中平把想法告诉老搭档彭红卫,又一起找到局长任发意汇报。
为了体现“正规”,任发意专门找来副局长黄征宇、李忠明一起研究。
会上,胡中平还提出:“我们几个人运作资金要担风险,能不能到时给大家都考虑点?”几个人都表示同意。
有了尚方宝剑后,胡、彭、况三人分头行动。
最终,他们从“天然林资源保护项目”中“运作”出60多万元,除去留给大木乡林业站的7万元,其余的53万元都由胡中平保管,列支相关费用后还剩12万元。
表里不一的环保局局长
表里不一的环保局局长作者:来源:《检察风云》2015年第14期浙江大学校友网至今仍挂着一篇介绍黄先才成长故事的文章。
毕业后,黄先才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九江石化总厂,随后因出色的工作表现,升任共青团九江市委任职副书记、书记;彭泽县委副书记;2009年被调至九江市庐山区委任副书记,继而出任九江市环保局局长。
不少熟知黄先才的人,都看好他的仕途。
谁知,就在2015年1月7日,江西省纪委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称,九江市纪委对九江市环保局原局长、党组副书记黄先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消息一出,令熟知他的亲朋好友感到十分震惊。
服务企业“不遗余力”“表里不一”是腐败官员的“聪明之举”,也是“问题官员”惯用的伎俩。
黄先才曾告诫浙江大学的在校大学生:“一旦进入公务人员的队伍,就应格外严格地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然而,他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做不到,要求别人遵守的准则自己却带头违反。
担任九江市庐山区常委、副书记时,黄先才开始感觉自己的能力和收入不成正比,他的思想观念已经悄悄开始转变……2010年4月,九江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九江某公司实际控制人柳某得知九江市庐山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黄先才将兼任城东港区党工委书记后,因其公司很多事情需要工业园区帮忙,所以他便有意接近黄,双方关系渐渐密切起来。
2010年7月左右的一天晚上,黄先才打电话给柳某,称自己在朋友家打牌。
柳某心领神会,得知黄喜欢打牌,就想以给钱打牌为由送钱给他。
他知道自己表现的机会来了。
公司的项目刚上马,以后少不了黄的关照和帮忙。
他很快地来到了黄先才指定的地点,塞给黄3000元的人民币。
柳某的“付出”马上就起了作用。
九江某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范围内有90多亩土地属于耕地,而征用耕地就必须要有土地占补平衡指标。
由于庐山区没有,于是就要去外地购买。
为解决该公司项目用地购买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事宜,柳某想到了黄先才。
为了解决柳某提出的这个困难,黄先才带着相关人员去A县联系购买土地占补平衡指标事宜。
“环保虎”受审透露哪些不为人知的事实
“环保虎”受审透露哪些不为人知的事实作者:来源:《新传奇》2016年第40期6月27日,环保领域“首虎”——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因涉嫌受贿243万元而受审。
“对不起党和国家”,张力军用老套的“悔罪语录”表示认罪,并称“怎么判都不上诉”。
十八大以來,中央“拍蝇”“打虎”“猎狐”,打掉了100多只“老虎”。
有媒体预测,今年是“老虎审判年”,不少“老虎”将被送上审判台。
“环保虎”张力军站在被告席上,就是其中之一。
被举报是雾霾背后黑手1952年出生的张力军,吉林桦甸县人,1975年12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有色冶金系,理学硕士,经济师。
说起张力军,不同人有着不同的形容,但都可以带个“红”字。
在律师口中,张力军属于“根正苗红”的官二代。
按他律师的话说:张力军的父母都是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
张力军从小家教很严,在中纪委审查期间,张力军感到愧对于家庭、愧对于组织的培养。
而两年前牵出案件的举报信又怎么评价张力军呢?题为《揭发“雾霾恶果背后猖狂权利黑手”》的举报信称:“环保部某‘位高权重’(张力军)与环保部污防司某官员,利用职权授意并伙同编造虚假资质、窜改国家标准、串通骗取中标、制售假冒伪劣计量用检测产品牟取暴利。
”举报信中直指张力军签发的多份污染控制相关标准及文件或违法,并造成全国雾霾污染严重。
“该标准导致污染限值高出新车排放标准10倍以上,造成全国尾气检测一片混乱,机动车污染无法控制。
”举报信还称,张力军有黑社会背景。
在举报信的描述中,张力军可以被四个字形容:红顶中介。
1989年7月,37岁的张力军从吉林省舒兰县县长一职,直接升任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
此前,他插过队、做过工人,与环保几乎搭不上边。
但从这一年开始,张力军把“根”扎在了环保领域。
4年后,张力军便“进京”担任中国环境报社社长。
又过4年,即1997年,张力军跨进国家环保总局的大门,任职计划财务司司长,正式开启了16年的环保部官员生涯,最终以副部长的官职卸任。
环境监管失职 环保局长入狱--全国第一起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及其警示
环境监管失职环保局长入狱--全国第一起环境监管失职犯罪
案及其警示
黄丹凤
【期刊名称】《沿海环境》
【年(卷),期】2003(000)001
【摘要】最近,山西省阳城县环保局原局长赵璋信和原副局长赵余库因在一起重大水污染事故中负有严重失职责任,被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环境监管人职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有期徒刑8个月。
此案是全国第一起关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有罪判决。
该起案件的责任者虽然已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所暴露出来的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错误,应引起我们的深刻反省和高度重视。
【总页数】4页(P36-39)
【作者】黄丹凤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93
【相关文献】
1.试论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之侦查 [J], 童颖琼;张鑫
2.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因果关系认定研究——以魏某等环境监管失职案为例 [J], 唐于琴
3.湖北"环境污染第一案"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J], 廖华
4.环境监管失职环保局长进监狱—全国第一起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及其警示 [J], 黄丹凤
5.从“环境监管失职第一案”看我国环境法治的缺陷 [J], 李启家;唐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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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年48 次受贿
15 年48 次受贿,副厅长退休后被查
作者:暂无
来源:《廉政瞭望》 2019年第18期
退休三年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巡视员王光和因涉嫌受贿罪近日在东营市中级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5年,王光和利用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
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便利,在环保设备招投标、工
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8家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受贿48次,涉案金额合计573万元。
2000年,王光和担任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在环保专项资金发放方面给一家公司提供帮助,半推半就受贿1万元,从此踏上贪腐之路。
11年间,他多次为一家公司在环保设备招标方面提
供帮助,受贿230万元,这也是他受贿事实中最多的一笔。
通报称,王光和家风不正,纵容妻子通过借款大肆敛财,他的受贿款中,有225万元为妻
子所得。
2014年,王光和被人举报,省委组织部对其函询时,他不仅未坦白,反而伪造还款记
录掩饰自己的罪行。
2015年7月,王光和顺利退休,本以为逃过一劫的他,今年2月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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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局长带头腐败环保窝案触目惊心当雾霾围城、水土污染等环境话题一再刺痛公众神经,公众对环境监管和执法部门抱有更大期待。
但执法者一旦成为违法者的“保护伞”,“猫鼠”成了一家,还怎能执法治污?2014年浙江省海盐县环保局曝出窝案,上至局长下至普通工作人员,已有6人因受贿落马。
2015年4月30日,嘉兴市海盐法院在二次开庭审理后,对原局长朱晓芳宣判获刑十一年,原副局长殳乃峰获刑十年六个月。
而此前,该局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原主任张海明、生态科原科员张健、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亚伟、环境监察大队原工作人员平昊飞等4人,分别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至十一年零三个月不等。
正副局长带头腐败单位“沦陷”在浙江海盐,有两条河被老百姓戏称为“黄河”:一条是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的白洋河,另一条是县城西面的大曲浜,这是海盐的两条主要河流。
众人说,这并非是其中的泥沙泛黄所导致的,而是污染。
是因为酸洗废水排放进入河道,里面的铁离子在“作怪”。
那么,作为执法部门的县环保局将会有何作为呢?现年46岁的海盐县环保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朱晓芳头发花白,看上去显得有些苍老。
简历显示:朱晓芳先后担任海盐县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海盐县澉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
应该说,不少与他接触过的人都曾认为朱晓芳办事认真,作风清正,对他的仕途十分看好。
在2014年3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他还出任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坐在大会的主席台上,慷慨激昂地表示: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一定要守护好海盐这一方“蓝天白云”……然而,数个月后,坊间传言,朱晓芳被纪委双规了,这一爆炸性新闻瞬间在海盐引起轰动。
2014年10月15日嘉兴市纪委、嘉兴市检察局网站公布,海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晓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并因涉嫌违法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们议论纷纷:“呵,朱晓芳终于落马了!”因为略知内幕的人觉得,此前,海盐县环境保护局朱晓芳手下已经有五员“大将”被“折斩”,其中一人为副局长,另四人都是局内骨干。
有知情者说,朱晓芳不被查处才怪呢!2015年2月6日,朱晓芳涉嫌受贿案在海盐县人民法院大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整个法庭被前来旁听的机关干部和公民挤得满满当当。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朱晓芳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计价值人民币403890余元,并在建设用地管理、环保执法等过程中为对方牟利。
大笔受贿是朱晓芳收受的浙江某港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副总经理姜某现金27万元,并在建设用地整体验收、土地证延期等方面为对方谋利。
其中,2011年中秋节那天,由于港口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的事还没办好,副总经理姜某又带了两万元钱来到朱晓芳办公室,一番客套后他照常笑纳。
但朱晓芳在法庭上佯装惊讶,他不认同公诉机关的指控。
公诉人当庭宣读证人证言,并出示证人交代的相关视频录像,对此,朱晓芳无奈地低下了头。
而海盐环保局另一位重量级人物:党组成员、副局长殳乃峰,其分工是负责环境管理、污染减排、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审批、排污权交易、环境科技、环境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污染防治科、建设科(行政许可科)、县环源排污权储备交易有限公司,联系澉浦环境监察中队……2014年10月10日,海盐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殳乃峰提起公诉。
在12月26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殳乃峰在担任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330000元,并在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批、排污权交易管理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利。
一个县级环保局,肩负着执法治污的重任,而正副局长却带头腐败,这让人震惊不已!用权力入股拿“分红款”谋利拥有环保执法权的环境监察大队工作权力不小,包括依法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的调查处理等。
但缺乏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这让环境监察大队成了最容易被腐败侵蚀的部门之一。
平昊飞1998年进入海盐县环保局工作,2003年起担任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开始几年,平昊飞工作认真,在2007年曾被评为“浙江省环境执法能手”。
随着与一些老板的交往,他看到别人富得流油,自己却两袖清风,心中隐隐感到不平和失落,贪欲渐生。
一次工作中,平昊飞结识了海盐某塑料制品厂厂长楼某,让他的邪念付诸行动。
“2011年8月,平昊飞到我办公室聊天,我跟他讲起塑料粒子很赚钱,但是原料弄不到。
”楼某事后交代说,平昊飞说自己有关系能弄到原料,并且给他介绍了冯某。
当年10月,冯某就帮楼某拿到了海盐一家造纸厂生产废料回收的协议。
事情基本办妥后,平昊飞等3人商定,由楼某全额出资,并由其名下的塑料制品厂出面签合同,负责生产、经营等相关事宜,冯某和平昊飞二人则只负责拿“分红”,合同期暂定一年。
“因为这个合同是凭借冯某的关系拿下来的,所以他们说要分利润,我只好同意的。
”楼某交代,“当时这个生意确实前景不错,能拿下这个合同就不容易了,所以也愿意分给他们利润。
”到了合同签订时,由于资金出现了问题,最终押金200万元由楼某出,预付款100万元由平昊飞垫付。
一切准备就绪,2012年2月,楼某正式开始生产。
也从这时候开始,楼某开始分给平昊飞和冯某利润。
但实际上,合同期间楼某生产是亏损的。
第一个合同期结束,三人开始了第二个合同期的经营,并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平昊飞拿回第一轮合同期投入的100万元,第二轮合同期的押金和预付款均由楼某出资;合同期内,平昊飞、冯某二人收取固定“分红”。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楼某又亏损了。
“平昊飞是环保局监察大队的,对我的企业能监管,我们生产塑料粒子又属于污染企业,我不敢得罪他。
冯某是他的关系,我也是想做这个生意,所以虽然亏了,还是给了他们‘分红’。
”楼某有些无奈地说。
其间,虽然楼某的厂并未赚钱,但因为他的厂属污染企业,平时由平昊飞负责监管,要得到平昊飞的“关照”,楼某只好自掏腰包给平昊飞“分红”。
经海盐县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至2014年5月,平昊飞在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情况下,以“合作投资”名义向楼某多次索要“分红”,计28.3万余元。
尽管2014年2月平昊飞感到情况不妙而辞职,但难逃法律的惩处。
介绍生意,收取“好处费”,也是个别环保人员的受贿高招。
2003年,李某成立了海盐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他又组建了海盐某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案发后,李某向办案检察官交代:“我的企业是做环保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我就想跟环保局的人搞好关系,这样他们就会向一些污染企业推荐我的环保设备工程,同时对我的企业能多照顾一点,当设备使用中出现指标不达标等问题时,能尽量不处罚或处罚轻一点。
”李某先后3次向在环境监察大队任职的张健送去现金1.8万元,先后9次向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亚伟送去现金5.3万元。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李某的“付出”自然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收取“保护费”放任企业污染海盐的丁某从事液压工具配件的制造和加工,属于污染企业。
2012年,丁某的企业出现在海盐县紧固件行业酸洗磷化企业污染整治名单中。
整顿后,丁某一边和包括李某企业在内的两家环保设备厂洽谈,一边等待观望。
到了2013年底,陈亚伟到丁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催他抓紧和李某签合同。
之后,在陈亚伟的“关照”下,丁某的企业通过了初步验收。
据丁某交代,在海盐县做环保设备的企业主要有三家,就是李某、朱某和蔡某。
“外地的环保设备企业报价一般比较低,质量也好,但因为这三家跟环保局关系紧密,我们公司为了少些麻烦,宁可贵也找他们做。
”侦查机关查实,曾经担任过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县环保局法规科科长的张健,案发前是海盐环保局生态科科员,他收受蔡某所送现金8.5万元,收受朱某所送现金2万元,在环保执法检查、环保行政案件处罚审核等过程中为对方牟利;陈亚伟收受朱某所送现金1.5万元,收受蔡某所送现金1.28万元,并利用其负责环境执法检查、环保设备工程验收等职务便利,为二人牟取不当利益。
2007年8月,海盐县某发黑厂老板张某去县环保局办理环评业务,找到了时任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的张海明。
当时,张海明就介绍了一家杭州的公司给张某做环评。
从这个时候开始,两人打交道多了起来。
2009年,张某的工厂和海盐另外一家电镀厂被查到排放超标酸水。
“这个事情按条款处罚是较严格的,我立即就联系了张海明,当时他已经任海盐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某说,后来,他的工厂只被罚款3000元就不了了之,而另外一家电镀厂被罚款1万元。
随着交往的增多,张海明变得不再“客气”。
2010年下半年,他来到张某的公司。
“聊天的时候,‘无意’跟我透露了他搬家的消息。
后来,我就给他送去了1.8万元,算是意思意思,他收下了。
”张某说。
经法院查明,2007年底至2013年底,张海明先后7次收受张某所送贿赂共3万余元。
张海明则充当了污染企业“保护伞”的角色,以帮着打招呼减轻处罚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
他还在环保工程设备竣工验收等过程中为对方牟利。
无独有偶,陈亚伟、张健和平昊飞也均在执法过程中,收受相关污染企业的贿赂,而在执法过程中或明或暗予以保护。
经海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海盐县法院审理认定,平昊飞受贿37万余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三个月;张海明受贿12.6万余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张健受贿15.3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陈亚伟受贿9.8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相关专家指出,环保腐败是一种合谋型腐败。
环保部门属于监管者,污染企业属于被监管者,但在环保腐败过程中,被监管者成功地“俘获”了环保部门,寻租和设租成为环保腐败的重要工具。
这种合谋型腐败发展至高级阶段时,腐败利益集团将完全悖离社会公共利益,什么青山绿水、清洁空气等承诺都将服从于腐败利益需求,清者不清,浊者更浊。
因此,最重要的是对当权者实施有效约束,对执法者严加监督。
办案检察官认为,应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管,扎紧制度笼子,通过完善纪检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渠道,遏制住“猫鼠一家”的歪风。
还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
在一个项目的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应保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比如环评,让公众或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进来,防止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