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安徽省合肥市严肃查处一起7名评标专家受贿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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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安徽省合肥市严肃查处一起7名评标专家受贿窝案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安徽省合肥市严肃查处一起7名评标专家受贿窝案

安徽省合肥市严肃查处一起7名评标专家受贿窝案2009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纪委查处了政府采购项目中担任招标评委的7位专家涉嫌收受同一电梯销售公司负责人夏某贿赂的窝案。

之后,涉嫌受贿的7位专家评委被移交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查处。

昨天,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其中的一名专家孙伟敏收受电梯供货商5万元贿赂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其余6名专家将因为相同的原因走上被告席。

孙伟敏原是安徽电梯厂工程师,后被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聘为评估专家。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6月,孙伟敏被抽选为瑶海区“碧水雅居”电梯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

评标前,他接到市招投标中心前任专家谭燎原打来的电话,让其在为投标单位———安徽康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评标时“关照”一下,事后该公司定会表示“感谢”。

孙伟敏答应帮忙,并在随后的评标中为康力公司打了较高分。

最终康力公司果然中标。

2008年7月,为表感谢,该公司经理夏某请其吃饭,并当场奉上1万元现金。

之后,孙伟敏在“滨湖和园”、“滨湖家园”两个小区的电梯采购项目中如法炮制,康力公司一路中标,孙伟敏分两次收受人民币共计4万元。

孙伟敏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达了悔过之意。

此案未当庭宣判。

这起案件虽然案值不大,但案件涉及领域新、人员多、手段直接,尤其是发生在评标专家这一新的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苗头性,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经查,2007年9月至2008年底,安徽省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聘任的7名评标专家,在电梯采购项目评标中,为有关企业中标提供便利,先后收受钱物23.3万元人民币、一部“三星”手机和0.6万元的购物卡。

这起案件主要有四个特点,从一个层面反映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此案发生在工程建设附属设备采购中。

以往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违纪违法行为多数发生在工程建设主体项目的招投标中,而这起受贿窝案涉及的招投标项目达10余次,涉及资金近亿元,却全部发生在工程建设的附属设备——电梯采购的招标投标过程中。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及治理措施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及治理措施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及治理措施摘要:笔者根据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的相关事故调查报告,并结合本人多年来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的了解,分析发现产生这些质量事故的原因很多都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有直接关系,进而剖析工程建设领域中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和治理措施。

关键词:工程建设腐败治理措施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频频出现问题,如湖南株洲高架桥坍塌、湖南凤凰塌桥,以及上海的“楼脆脆”、成都的“楼歪歪”等等。

这些事件的发生,对国家、社会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社会增添了不和谐因素。

在《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公布的2008年十大反腐典型案件里,就有六宗与贪腐者染指工程建设有关。

2010年4月,中央检查组,对31个省(区、市)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项目527个,发现问题736个。

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结案86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县(处)级6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58人。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20起典型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元,最大的2200多万元,平均每个案件涉及金额550多万元,涉及地(厅)级官员57人。

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已经成为工程承包中的潜规则。

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群发与社会转型过程中法纪法规不完善、执行力弱化及监管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

1.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表现形式及特征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工程招投标环节和施工变更环节。

其中工程招投标环节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是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部分专家评标不公正。

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环节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是承包人与业主、监理工程师或设计代表串通弄虚作假,通过超报工程量、变更土石比等手段骗取工程费用。

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特点及对策建议

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特点及对策建议

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特点及对策建议作者:方德芬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1期摘要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腐败案件呈高发态势,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在阐述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产生腐败的原因,并提出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交通工程腐败原因对策作者简介:方德芬,云南艺术学院思政部,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077-02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交通工程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交通基础设施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然而,在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的同时,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也滋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影响了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严峻的腐败形势,交通行业也在不断加强行业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加强行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因此,对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问题的探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特点(一)腐败案件呈高发态势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反腐败工作,始终把反腐败工作看作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以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进一步加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从查处腐败案件的情况来开,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呈高发势,被查处的违法违纪人员也不断增多。

有媒体初步统计,从1997年河南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落马开始,至今全国已有20多位副厅级以上的交通厅高官落马。

(二)腐败案件涉及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由于交通工程建设投资大、环节多、周期长,加之体制、机制不完善,在项目决策、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任何一个环节都容易滋生腐败,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可以说腐败已经涉及到交通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在项目决策阶段一些业主单位为了争取项目早日立项,不惜违法违纪,通过各种方式给项目审批主管部门有关人员送礼,甚至贿赂有关人员。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地方因素分析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地方因素分析

对地方基层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若干思考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当前公认的腐败重灾区,县、乡、村三级地方组织直接处于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更是首当其冲。

从某市近些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案例在不少地方屡有发生,而且围绕工程腐败线索,往往查出一系列窝案串案,牵出一群、一片的地方基层干部。

面对当前无论数量和体量都空前庞大的工程建设任务,不仅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力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其抵御腐败的能力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特别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实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大建设热潮中,如何确保“工程妥上马,干部不落马”,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新挑战。

本文试从地方基层干部的角度,结合某市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对地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若干分析。

一、地方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险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资本密集、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队伍成分复杂,极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

从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用工选择、材料设备选用、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腐败呈现全程化的特点。

而县、乡、村干部掌管一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多数都有参与,因此也就产生了诸多的腐败风险。

从某市情况看,腐败主要集中发生在五个风险点。

1、决策立项环节这是工程建设腐败的“揭幕”环节。

一般来讲,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决策阶段的累计投入,只占项目总投入的10%左右,却决定了90%的总投入。

投入决定利润,一个工程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开发商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

有的甚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

因此一些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手中的决策立项权,就成为开发商们的“香饽饽”,有的干部甚至把投资决策权视为攫取私利的砝码,出现了不少“三拍工程”(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屁股走人)、“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最终成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特点及对策分析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安阳鑫龙煤业公司谢永亮刘国贤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及犯罪成为高发区、频发区。

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很早就开展了对这方面违法犯罪专项预防,但效果欠佳。

探讨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特点和采取有效对策预防,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工程领域腐败现象的新趋势(一)更注重走上层路线,“勾兑”实权人物。

从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多起案件来看,违法施工企业在国家投资工程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就与实权人物或经办人员进行“勾兑”,这种勾兑一旦成功就会确立优势:能最早获得信息提前“勾兑”并“内定”,使招投标成为掩人耳目的形式。

(二)加大“风险”投资,“培植”潜在建设业主。

违法施工企业改变过去工程立项或招标后才“勾兑”的手法,千方百计拉关系,提前大面积搞“勾兑”。

其做法是对一个地区和领域几年内可能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地区、部门负责人或实权人物超前“勾兑”,作为“风险”投资和感情联络,为以后承建建设工程奠定基础。

(三)与贪官建立“另类诚信”、腐败手法更加隐蔽。

权钱交易成为主要“勾兑”手段,谋利与交易往往在时间、空间上分离,受贿呈现期权化特征。

“勾兑”方式完成“一对一”的私下交易,“交易”时两个人、不说话、不暗示、不签字、无证明。

“勾兑”对象变为主要“勾兑”当事人的妻子、儿女等,露了马脚便玩舍车保帅的把戏。

“勾兑”形式变为“权钱”、“权权”相融相混的交易,呈跨地区、跨行区、跨层级态势,交易痕迹隐藏更深。

(四)拉业务干部下水,钻现行建设工程法规漏洞的空子。

业务干部一般指非实职干部和技术负责人,他们并不掌握实权,却掌握大量信息,能协调各种关系,可以做一些实权人物不敢做的事,如透露关键信息,帮做标书,协调促成工程建设项目等,而且这类干部缺少监督,“勾兑”相对容易,往往成为违法承建商的“勾兑”起点。

(五)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现象依然严重。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多环节发生,全方位蔓延,地方党政领导干预工程建设的现象依然严重。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上半年,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的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抓住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规章制度,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深入细致地督查,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为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打牢了基础。

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主要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二)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和有关要求,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围绕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使用、招标代理、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印发了六张自查表,组织12个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对1月1日以来政府性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竣工、在建、拟建项目逐一进行自查清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截至1月10日,12个乡镇和34个部门共自查30(含3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401项,涉及金额104906.41万元;其中:竣工项目196项,在建项目120项,拟建项目85项;工程总投资额在500(含500)万元以上的57项,涉及金额62744.67万元,工程总投资额在30(含30)至500万元的344项,涉及金额42161.74万元,通过排查,摸清了实情、掌握了全县底数,为开展好整改规范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督查(四)全面清理规章制度,堵塞源头漏洞由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等7家政府相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分类作出处理。

截至目前,共清理《关于加强工程廉政合同管理的通知》、《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5项,将不适应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规定》、《县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安徽合肥长丰901专案

安徽合肥长丰901专案

安徽合肥长丰901专案
摘要:
1.安徽合肥长丰901 专案简介
2.案件的主要内容
3.案件的侦破过程
4.案件的影响和启示
正文:
【安徽合肥长丰901 专案简介】
安徽合肥长丰901 专案是我国近年来破获的一起重大涉黑犯罪案件。

该案件由于其涉及范围广泛,犯罪情节恶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主要内容】
安徽合肥长丰901 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长期控制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娱乐场所等行业,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此外,该团伙还涉及贩毒、洗钱、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案件的侦破过程】
该案件的侦破过程经历了长时间的艰苦努力。

公安机关通过深入调查,逐步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成功打掉了该犯罪团伙。

在此过程中,警方充分运用了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了侦查效率和准确性。

【案件的影响和启示】
安徽合肥长丰901 专案的破获,有力地打击了当地的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该案件的破获也提示我们,对于涉黑犯罪,必须采取坚决的态度,严惩不贷。

中央工程治理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

中央工程治理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

中央工程治理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1766件,其中涉及招标投标环节的3305件,占15.2%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的典型案件。

案件查处情况表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

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滥用决策权、审批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的业主单位或中介机构把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有的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技术指标参数等保密事项,擅自改变招标条件或定标办法;有的评标专家在评标中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压低其他投标人的评分;有的投标人之间采取“投标联盟”、“有偿陪标”、“轮流坐庄”等方式串通投标,或通过挂靠多家企业、借用他人资质围标串标。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突破一批招标投标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

要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收受贿赂的案件。

要通过查办案件,注意发现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案件1: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违规评标案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委托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校教学楼装修和操场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市金陵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达到中标目的,与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阴激文串通,并许诺事成后给予“好处费”。

评标前,阴激文唆使评标委员会校方代表胡毅彤给金陵公司打最高分。

评标中,阴激文将其他评委打分情况泄露给胡毅彤,胡毅彤在阴激文指使下调低了其他公司分数,使金陵公司中标。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对策作者:沈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33期摘要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建设在各地如火如荼进行,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不断滋生蔓延,日益严重,不仅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制约国家建设进程的顺利进行,而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社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本文对近年来发生的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职务犯罪建设工程预防作者简介:沈阳,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073-02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建设在各地如火如荼进行。

在城市面貌发生着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也不断滋生蔓延,日益严重,不仅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制约国家建设进程的顺利进行,而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社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本文对近年来发生的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一)串案和窝案突出随着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体系逐步健全,某些奸商仅仅依靠腐蚀个别人员,已经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于是他们通过行贿多人以达到目的。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一种“群体化”的特征,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

(二)涉案对象多为建设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工程建设领域涵盖广泛,包括立项、招标、招标、采购、监理、审计等各种环节。

而各环节人员均有可能与不法商人发生权钱交易。

(三)权钱交易手段多样主要有4种类型:有的直接送钱送物;有的利用节假日以“友谊”的名义收送“红包”等;有的以高卖低买的形式受贿,行交易之名,做贿赂之事;甚至有的受贿人在收受贿赂后,与行贿人合作牟利。

(四)从犯罪主体来看涉案人员多为手握实权的一、二把手或掌握单位主要权力的人员,即有高级领导干部,也有小小的村官,既有政府機关的一把手,也有招投标领域的评标专家,发案单位既有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也有居委和高等院校。

合肥开发办原副主任涉4罪被诉 调查期间消灭证据.doc

合肥开发办原副主任涉4罪被诉 调查期间消灭证据.doc

合肥开发办原副主任涉4罪被诉调查期间消灭证据-原合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罗以振从2002年至2006年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侵吞公款,倒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涉案额达350万元。

且2009年间其在被合肥市纪委调查期间,竟然指使下属焚毁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企图消灭证据。

日前罗以振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四罪,被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将于3月18日开庭审理。

挪用50万元公款自己注册公司现年58岁的罗以振,于2010年6月4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经该院批准被逮捕,于2010年9月18日向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期间,长丰县检察院、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分别移送罗以振涉嫌倒卖土地使用权、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案。

期间补充侦查一次,延长审查期限一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2月至4月间,罗以振在担任合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市开发办下属单位合肥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开办三产的名义,分别于2002年2月8日从市房协转款10万元、2002年4月4日从市开发办下属企业合肥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转款40万元共50万元人民币用于注册成立安徽住友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友公司)。

据了解,住友公司实际是罗以振个人公司,由罗以振负责经营,盈利也归罗以振个人所有。

之后罗以振分别于2002年5月9日、2004年3月30日将挪用的款项归还。

为员工谋福利为名贪污90万入私囊2002年6月,罗以振借口为合肥市开发办职工谋福利,要求合肥市城建公司总经理汪某将该公司开发的缤纷南国楼盘交由住友公司代理销售。

汪某因住友公司没有销售经验,不想交由该公司代理,但碍于领导情面没有明确拒绝。

罗以振安排住友公司人员为城建公司制作一份缤纷南国楼盘营销策划方案,汪某没有采用但答应拿出100万元给住友公司用于市开发办职工福利。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的有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日益完善,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1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上述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为此,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贪得无厌】安徽省第一巨贪县令陈兆丰110顶官帽卖出150万

【贪得无厌】安徽省第一巨贪县令陈兆丰110顶官帽卖出150万

安徽省第一巨贪县令陈兆丰110顶官帽卖出150万安徽历年来倒下的县委书记中,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曾担任国家级贫困县——定远县县委书记的陈兆丰刷新了多项纪录:判决书最长——达114页;受贿人数和次数最多,金额最大,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卖出官帽最多——共计卖出110顶官帽;官帽价值平均每顶一万多元。

当王怀忠、肖作新当政时期的阜阳官场的贪官们排着队在各地法院接受审判时,原本风平浪静的皖东杀出一匹黑马——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成为安徽第一巨贪县令。

定远县共有37个乡镇,无一不向陈兆丰行贿。

陈兆丰案成为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

9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认定,陈兆丰共非法收受207人334次所送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另外,还有545余万元人民币、美元6996元、港币1.677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6年6月27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兆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资产;追缴被告人陈兆丰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陈兆丰将很快被投入监狱,开始漫长的刑期。

平均每顶官帽一万多元2005年12月13日早上,从公众视线里消失了两年多的陈兆丰被押往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判。

主审法官宣布开始进行法庭调查后,公诉人开始宣读长达72页、共计5万多字的起诉书。

由于陈兆丰创造了安徽省建国以来县委书记受贿人数、次数和数额之最,起诉书无论从字数到页数也是无人能及,整整宣读了近3个半小时。

今年57岁的陈兆丰先后在原滁县地区(今滁州市)教育局、滁州中学、滁州地委宣传部、定远县委、县政府和滁州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工作。

1990年,陈兆丰担任定远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以后,开始了在这个并不富裕的农业大县长达13年的贪官生涯。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雅西廉建设专题讲座提纲**副、** 沙振勇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们:今年5月20日****、的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查办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到,截至2021年4月底,全国共排查项28.1万个,发现问题10.2万个,整改和纠正问题3。

15万个,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8件,结案8656件。

给予党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其中**1人),县(处)级611人;移送处理3058人。

并向公布了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公布的20起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元,最大的2200多万元,平均每起案件550多万元.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副部长**通报了查处的如下20起典型案件。

(一)****市原副市长兼郑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插手土地开发收受贿赂案.王庆海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征地拆迁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936万余元、港币20万元.其中,帮助某汽车销售在郑新区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其谋利400万元;帮助该将取得的土地部分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并提高容积率,收受300万元;帮助某取得27余亩土地,收受商品房15套(价值415万余元)。

2021年11月,王庆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移送依法处理。

(二)广省**市原市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滥用职权插手土地出让收受贿赂案。

林崇中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126万余元.其中,某港商在XX区建设五星级过程中,提出了低价出让土地的要求。

林崇中多次主持会议,决定项目用地出让方式和出让价格等,造成土地收益流失9万元。

林崇中从中收受港币65万元。

林崇中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治权利两年。

(三)****市原市委**、副市长吴建华受贿案。

吴建华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258万余元.其中,为某文化娱乐、某设计装饰承建工程和结算工程款谋取利益,收受91万余元;为某实业变更土地用途、规划项目审批等谋取利益,收受12万元、港币5万元。

7名专家陷落腐败泥淖

7名专家陷落腐败泥淖

7名专家陷落腐败泥淖作者:暂无来源:《廉政瞭望》 2010年第1期如果不是一时动了贪念,张牧云还是那个学术成果丰厚,颇受学生尊敬的教授,徜徉在绿茵满园的大学校园中,安心地做着学问。

但这仅仅是如果,现实中张牧云已是有罪之身。

今年47岁的张牧云,是安徽天长人,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设备节能工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副教授,安徽建筑工业领域学术研究的带头人。

2003年,张牧云成为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专家,在电梯项目评标中,担任评委并负责打分。

刚开始,在招投标这个岗位上,张牧云把他治学的严谨作风也带到了这里,秉承公正客观之心。

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专业人才有限,电梯评标委员会仅有十来位专家,同在业内圈子,一来二往,张牧云和其它专家很快熟悉。

每次评标开始或者结束,大家总会坐在一起开开玩笑,探讨些业务问题。

2007年9月,在一次评标结束后,几位专家坐在一块聊起了各自收入和待遇。

在说到招标中心给专家佣金多少时,同行专家谭燎原忍不住发起了牢骚:“太不像话了,我们好歹是专家,可千的比工人多,拿的却比农民少,这简直是不重视人才,不尊重知识。

’’‘‘你都是专家了,觉悟自然要比别人高,要多谈奉献嘛,哈哈。

”有人打趣道。

对这些谈论,张牧云淡然一笑,他从内心里没有想过报酬的事,在他看来,报酬只是一个形式,他并不在乎这些。

几年来的评标工作,张牧云在业务上已是了熟于胸,什么样的电梯安全性好,性价比高,在他心里都有一本账。

2007年11月,张牧云和谭燎原等又被抽为同一组评标,打分时,张牧云发现谭燎原等个别专家在给竟标单位安徽康力电梯公司打分时特别关照,打出的都是高分,张牧云有些不解,但他并没有深想深究。

张牧云没有想到,此时的谭燎原已经掉进了染缸,而日后也把他连同其他多名专家一并拉了进来。

温水煮青蛙安徽康力电梯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电梯的企业,论公司资质、背景,它不如其他几家竞争单位,但它却在合肥市场竞标中屡次击败这些行业大鳄,生意红红火火,这里面要“归功”于其总经理夏建新的“高招”。

安徽合肥一季度查处60余起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案件

安徽合肥一季度查处60余起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案件

安徽合肥一季度查处60余起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案件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招标》
【年(卷),期】2016(000)015
【摘要】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执法监察支队公布,2016年一季度,该支队共依法查处涉诉和弃标案件60余起。

其中,该执法监察支队对19家涉及业绩造假、骗取中标,项目经理社保信息造假,以及无正当理由弃标的投标企业、竞标人、有关从业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对5名评标专家未执行评标标准和要求、未尽评标职责问题做出处理;同时还对有关招标代理机构未认真组织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提出整改要求。

【总页数】1页(P50-5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1
【相关文献】
1.首个国家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落户安徽合肥 [J], 无;
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出新规防止招标\"量身定做\" [J],
3.安徽合肥:强化信用监督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J],
4.基于卓越绩效模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提升的研究
——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例 [J], 邵华;王小燕
5.在链条上延展服务在创新中推动交易——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稳步推进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系列项目进场交易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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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严肃查处一起7名评标专家受贿窝案2009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纪委查处了政府采购项目中担任招标评委的7位专家涉嫌收受同一电梯销售公司负责人夏某贿赂的窝案。

之后,涉嫌受贿的7位专家评委被移交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查处。

昨天,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其中的一名专家孙伟敏收受电梯供货商5万元贿赂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其余6名专家将因为相同的原因走上被告席。

孙伟敏原是安徽电梯厂工程师,后被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聘为评估专家。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6月,孙伟敏被抽选为瑶海区“碧水雅居”电梯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

评标前,他接到市招投标中心前任专家谭燎原打来的电话,让其在为投标单位———安徽康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评标时“关照”一下,事后该公司定会表示“感谢”。

孙伟敏答应帮忙,并在随后的评标中为康力公司打了较高分。

最终康力公司果然中标。

2008年7月,为表感谢,该公司经理夏某请其吃饭,并当场奉上1万元现金。

之后,孙伟敏在“滨湖和园”、“滨湖家园”两个小区的电梯采购项目中如法炮制,康力公司一路中标,孙伟敏分两次收受人民币共计4万元。

孙伟敏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达了悔过之意。

此案未当庭宣判。

这起案件虽然案值不大,但案件涉及领域新、人员多、手段直接,尤其是发生在评标专家这一新的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苗头性,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经查,
2007年9月至2008年底,安徽省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聘任的7名评标专家,在电梯采购项目评标中,为有关企业中标提供便利,先后收受钱物
23."3万元人民币、一部“三星”手机和
0."6万元的购物卡。

这起案件主要有四个特点,从一个层面反映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此案发生在工程建设附属设备采购中。

以往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违纪违法行为多数发生在工程建设主体项目的招投标中,而这起受贿窝案涉及的招投标项目达10余次,涉及资金近亿元,却全部发生在工程建设的附属设备——电梯采购的招标投标过程中。

二是此案的受贿主体是招投标的第三方。

在以往查处的招投标领域案件中,多数表现为投标人向业主单位的领导或经办人员行贿,而这起案件却表现为投标人向参加招投标的第三方——评标专家进行贿赂。

涉案的7名专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4人,既有高校教授,也有高级工程师,都是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知识分子,这些深受社会广泛尊重的“精英”却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是此案表现为多人多次的群体腐败。

这起案件中,两个投标公司先后向7名评标专家行贿18次,每次5000元至4万元不等。

虽然金额不大,但次数多、涉及人员多,有的评标专家不仅自己受贿,还“热心”地介绍其他专家与投标人认识,共同受贿。

四是此案的行贿方式直接明确。

这起案件中的行贿行为,只有少数是初次见面的预期行贿,其余都是投标人为了具体的招标事项,采取事先承诺、事后根据“贡献”大小兑现的方式向评标专家行贿,目标更明确、手段更直接。

8月26日,涉嫌受贿、利用评委专家身份在招标中“卖”高分的合肥招投1标中心聘用专家之一谭燎原,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据了解,谭燎原原是安徽国祯环保设备制造厂(原安徽省电梯厂)电气工程师,他是涉贿窝案中最早接受康力电梯公司贿赂的专家,可谓该公司打开的第一个“缺口”。

谭燎原在康力公司参与竞标的和平家园、世纪阳光花园、合肥科技实业园、滨湖和园、滨湖家园等项目中,先后5次为该公司打高分,并在事后收取现金、购物卡等好处。

另外,他还接受了康力公司的多次吃请,并热心帮助该公司跟其他评审专家牵线搭桥。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谭燎原从康力公司拿到的财物共计19960元。

有关专家称,随着谭燎原的受审,合肥招标专家系列窝案中的“生意经”基本暴露在阳光下,这对于保障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的纯净具有典型意义。

招标专家身陷利益漩涡
据了解,为了确保招标、投标都能公平、公开、公正,从2006年起,合肥市对招投标进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招标投标统一监管、统一运作,预防和遏制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专家受贿窝案“浮出水面”,源于去年4月合肥市纪委的一次调查,牵出了这条暗藏地下的利益链。

调查人员称,像这样有7名专家涉嫌犯罪的案件,在合肥招投标中心尚属首次。

调查发现,这些专家都是以“打高分”、“开后门”的方式,帮助投标公司中标收受贿赂。

在这些涉贿专家中,收受“感谢费”最多的有6万元,最少的也有1万元。

为了一点“甜头”将自己送上被告席,7名专家均表示懊恼不已,此前已出庭受审的孙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时忏悔道:
“由于是熟人搭桥,抹不开面子,又能得到好处便答应了,在评标中为请托的投标公司打了高分,最终促使请托公司中标。


制度漏洞暴露灰色地带
据孙某介绍,每次参与投标的专家评委并不是早就准备好的,而是在每次评标前半天,由电脑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然后再语音通知入选的专家,以防止评估专家在评标时进行权力寻租。

自己知道选为评估专家也只是参与评估前一天的事情。

那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投标的企业是如何联系并买通这些随机抽出的专家呢?
另一涉贿专家揭开了谜底。

他告诉记者,虽然通知参与评估专家的时间很紧迫,但是合肥的业内圈子就那么大,大家都彼此熟悉。

只要投标企业联系到
其中一名专家,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其余专家。

即使企业联系不到专家,也可以通过类似于商业间谍之类的人,专门负责打听联系专家。

在悔罪的同时,孙某在法庭上还建议,为了防止这些灰色地带的泛化,堵塞制度的漏洞,应当对评分机制进行改变。

他说,由于评标一般都有几个评估专家一起打分,所以可以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那么作弊的可能性就会小得多。

这样一来个别专家给某投标公司打高分,并不一定会让该公司中标。

长期以来,为了防止招投标领域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以期严把招投标评估关口。

如为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合肥招投标中心建立了专家门禁系统、自动语音通知系统和音视频监控系统。

进入评标区的专家都要把通讯工具交由专人负责、集中保管。

招标中心对专家评2
委抽取结果实行密封打印,专家只有进入评标现场才能知道今天的任务。

甚至还邀请纪委、检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特邀监督员,对招投标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

“这些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但还应进一步加强对评估专家的有力监督。

”相关专家指出,一些条目规定只能对专家犯罪起到预防作用,或是更侧重于对招投标的宏观监管,对专家监督的缺失,导致一些投机企业选择这类人群为“走捷径”的突破口。

而且,评估专家的工资不高,回报率低,企业“感谢费”的诱惑往往会使专家迷失方向,身陷金钱陷阱。

建立招投标过程审查机制
“某一领域的专家就那么几个人,只要哪位被聘为专家就会很快成为攻关对象。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不法者对涉及投标领域的专家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拉拢专家,平常进行“感情投资”,中标后及时兑现“感谢费”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甚至关键时刻的危机公关也早有了预案。

”这位业内人士说,评标中出现专家分差异常并不鲜见,但由于没有审查和纠正机制,即使大家明白其中奥秘,往往也只能听之任之。

他认为,孙某建议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减少作弊的可能性,值得重视。

但他还认为,建立完善的审查制度十分必要,对于评委分差达到一定幅度的自动启动审查机制,中止继续评审启动审查。

如发现异常或引发异议,但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串通的,可以建立“无过错退出机制”,这样应当可以纠偏潜规则,削减投标者“放水养鱼”的效果和热情,切断招投标业已形成的链条。

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在其网页上表示,为了加强对评估专家的监控,加大预防评估专家犯罪的力度,今年7月,中心特地制作了评估专家廉政承诺书,并制定了评估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各项须知。

针对问题和不足,通过制度建设堵塞存在的漏洞,把具有合肥创新特色的招标投标统一市场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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