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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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民航公安机构改革方案.doc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民航公安机构改革方案.doc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民航公安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发文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云政办发[2005]114号发布日期:2005-7-1执行日期:2005-7-1生效日期:1900-1-1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机场集团公司:《云南民航公安机构改革方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七月一日云南民航公安机构改革方案为适应民航体制改革的需要,理顺机场公安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民航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6号)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公安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民航政法发[2003]138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民航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云南省民航机场公安管理体制,规范和强化机场公安执法职能和空防安全管理职能,为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推进民航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民航公安机构改革,是民航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服从于民航体制改革总的要求和原则。

二、管理体制按照机场公安机构随机场下放的原则,原由民航云南省管理局管理的公安机构随同机场下放,一并移交云南省人民政府管理,列入地方公安机构建制系列。

原民航云南省管理局公安局及其直属的昆明机场派出所、昆明机场候机楼派出所、西双版纳机场公安分局、丽江机场公安分局、大理机场公安分局、芒市机场公安分局、保山机场公安分局、思茅机场公安分局、昭通机场公安分局改变隶属关系,移交云南省公安厅直接领导和管理。

原民航云南省管理局公安局更名为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以下简称机场公安局);将现由临沧市公安机关领导和管理的临沧机场公安分局,由迪庆机场航站管理的民警,一并划归机场公安局领导和管理,列入云南省公安厅建制系列的机场公安机构,同时接受民航总局和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的指导、检查、监督。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近年来,中国各地纷纷进行机构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效能和推动地方发展。

作为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云南省也不例外。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看看这个方案将如何为云南省的未来发展铺平道路。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着眼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

首先,该方案将统一组织协调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机构,厘清职责分工,减少冗余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云南省还将设立新的机构,以加强对相关产业进行规划和引导,进一步推动云南省优势产业发展。

在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及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和推动。

作为中国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云南省积极探索脱贫攻坚的路径。

该方案将设立专门的扶贫和发展机构,加大力度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

同时,云南省还将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此外,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还强调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云南省地处于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生物资源对全国乃至全球生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打造美丽云南,该方案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完善生态保护体系,推动可持续发展。

同时,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还重视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该方案将增设相关机构,加大力度支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工作。

同时,将深化改革,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

总结起来,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核心目标是要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通过调整行政机构、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民生事业等措施,云南省将朝着更加繁荣富强、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方向前进。

机构改革本身是一项庞大、复杂的任务,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增强协同合作。

对于云南省来说,推动机构改革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机构改革,云南省才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6•【字号】云政发〔2018〕71号•【施行日期】2018.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云政发〔2018〕71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云南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云南省深化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省人民政府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三、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信访局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五、云南省人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由云南省司法厅管理。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由云南省司法厅管理。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牌子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挂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3•【字号】云政办发[2009]176号•【施行日期】2009.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7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八月三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物价管理有关职责划给云南省物价局,包括价格监管、执法检查、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等。

(三)将能源管理有关职责划给云南省能源局。

(四)划入原云南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承担的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职责。

(五)划入云南省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云南省战区善后恢复建设工作办公室)、云南省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云南省民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京联络处的职责。

(六)州(市)、县(市、区)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照规定需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外,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

(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八)增加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职责。

云南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云南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云南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一、背景和现状分析近年来,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事业单位在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民生改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云南省的事业单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云南省决定进行事业单位改革。

二、改革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改革,推动云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优化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

2.原则:改革应坚持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市场导向、依法管理、效能优先的原则。

三、改革内容和措施1.加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按照机构设置和职能特点,将云南省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差异化、分类化管理,更好地发挥各类事业单位的特长和优势。

2.优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导向为主导的优化管理体制,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3.强化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和培养: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更加灵活、公正、激励性的用人政策,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提升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4.创新事业单位的融资模式: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事业单位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加强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共享:鼓励事业单位之间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整体运行效益。

四、改革的影响与挑战1.正面影响:事业单位改革将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行业创新和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福祉。

2.挑战与应对:改革过程中可能会面临部分事业单位不适应变革、管理机制不完善、人才引进难等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强沟通和培训,提高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改革的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进程的统筹协调,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

2.完善法规制度: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3.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舆论引导和培训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5•【字号】云政办发[2009]233号•【施行日期】2009.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3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正厅级。

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履行中共云南省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三)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主要职责(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构改革后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构改革后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构改革后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0•【字号】云政办发[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构改革后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机构改革后《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一月二十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秦光荣同志:领导并主持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罗正富同志:负责省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政策研究、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粮食、统计、法制和联系部队等工作。

分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政府研究室、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法制办,省招标采购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能源局、省物价局。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云南分公司、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等中央驻滇单位;联系驻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李江同志:负责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机构编制、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分管省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专局)、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编办,省公务员局。

联系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等中央驻滇单位。

孔垂柱同志: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生物资源开发、乡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乡镇企业局)、林业厅、水利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省花卉产业办公室,省农垦总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云南省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

云南省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

云南省机构改⾰: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 想了解云南省机关构改⾰信息吗,其政府机构如何设置,职能怎么分配,看看⼩编带来的云南省机构改⾰: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本⽂有些⻓,请考⽣们认真阅读,能帮助你很好的了解云南机构变化哦。

云南省机构改⾰: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 调整理顺部⻔职责关系,以建设开放型、创新型和绿⾊化、信息化、⾼端化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向,以打造世界⼀流的绿⾊能源、绿⾊⻝品、健康⽣活⺫的地为抓⼿,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态环境保护职能,着⼒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全⾯提⾼政府效能,建设⼈⺠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建⽴统⼀的⾃然资源管理体制,整合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和⽔、草原、森林、湿地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统筹⼭⽔林⽥湖草系统治理,统⼀⾏使全⺠所有⾃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资源空间⽤途管制和⽣态保护修复职责、国家公园等各类⾃然保护地管理职责。

优化林业和草原机构设置,加⼤⽣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度,整合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野⽣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保护利⽤,以及⾃然保护区、⻛景名胜区、⾃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归⼝⾃然资源机构管理,优化⾃然资源公安管理职责。

建⽴统⼀的⽣态环境监管体制,整合应对⽓候变化和减排、编制⽔功能区划、排污⼝设置管理、流域⽔环境保护、监督防⽌地下⽔污染、监督指导农业⾯源污染治理等职责,统⼀⾏使⽣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合省级有关能源管理职责,推动云南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整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航发展、铁路建设、运输计划、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职责,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整合优化安全⽣产监督管理、消防管理、地质⽔旱地震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等应急管理职责,建⽴统⼀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防范化解安全⻛险,提⾼防灾减灾救灾能⼒。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一、背景近年来,云南省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动云南省的发展,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云南省决定进行机构改革,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政府服务和治理能力。

二、总体目标云南省的机构改革总体目标如下:1.优化政府组织架构,提高行政效能;2.加强政府服务能力,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3.提升政府决策和治理能力,推动云南省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措施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包括以下具体措施:1. 政府组织架构优化根据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对政府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措施包括:•精简行政级别,减少重复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合并、整合部分职能相近的机构,优化资源配置;•设立专门负责改革协调和推进的机构。

2. 公共服务提质增效通过机构改革,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具体措施包括:•提高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建设,提升服务效率和便利度;•加强对公共服务机构的考核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3. 政府决策和治理能力提升通过机构改革,提升政府的决策和治理能力,推动云南省的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强化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提供科学决策支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评估和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完善政府的信息化建设,增强信息化管理和应用能力。

4. 加强协调和合作机制建设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还将加强协调和合作机制建设,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配合。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部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协同进行;•搭建政企合作平台,促进政府和企业的深度合作。

四、预期效果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将带来以下预期效果:1.政府行政效能得到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改善;2.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3.政府决策和治理能力得到增强,推动云南省的可持续发展;4.部门间衔接和协作能力得到提升,推动跨部门工作的有序进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5•【字号】云政办发[2009]232号•【施行日期】2009.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3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教育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中共云南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与云南省教育厅合署。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教育部下放的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的职责。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深化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改进并创新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方式,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深化直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六)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一)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1•【字号】云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云发[2008]6号2008年4月21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的各项改革,特作如下决定。

一、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1.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快推动我省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取得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境安宁,人民生活总体实现小康的巨大成就,充分说明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完全正确,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当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云南改革开放进入了深化和攻坚阶段,要解决发展不够、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魄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用创新的举措突破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要求,围绕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08•【字号】丽政发[2004]35号•【施行日期】200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丽政发〔2004〕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云发〔2004〕19号)精神,现就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丽江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部门主要职能配置上下基本对应,确保工作关系的协调和畅通。

市、县(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机构改革,探索符合本地情况的改革路子,对现有机构的设置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口。

2.坚持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突破,采取总体平衡的办法,统筹考虑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调整。

3.坚持一件事由一个机构主管,进一步理顺党政之间、部门之间以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避免管理分散和职责交叉。

4.坚持积极稳妥、突出重点、自上而下分步骤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主要任务(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结合这次机构改革,一要全面清理审批事项;二要重点整治向企业的各项收费项目;三要彻底整治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又仍未得到解决的不合理审批事项。

云南推进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云南推进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云南推进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云南省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省机构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强政府服务能力,为云南省建设经济强省和美丽云南提供有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1.转变政府职能:从过度干预转向服务型政府,加强公共品供给和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升级。

2.优化行政机构:精简机构设置,整合资源,提高运行效率和决策执行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3.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资源向弱势区域倾斜,发挥各地优势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4.加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5.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云南省经济竞争力。

三、具体措施1.精简机构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合并、调整、撤销相关机构,减少重复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2.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政、土地、人才等要素配置,推动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弱势区域倾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企业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中心。

4.强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引进制度,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吸引和留住各类高层次人才。

四、实施步骤1.制定改革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组织实施:成立机构改革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改革实施工作。

3.宣传动员:加强宣传工作,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改革合力。

4.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在部分地区和实施对象中进行机构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改革方案。

5.全面推进: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确保改革任务的完成。

五、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改革意识和能力。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3•【字号】云政办发[2009]162号•【施行日期】2009.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6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八月三日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云南省公务员局,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云南省人事厅承担的公务员事务管理职责。

(三)划入原云南省人事厅承担的政府奖励具体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职位交流、考核和奖惩制度,拟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01•【字号】云政发[2000]105号•【施行日期】200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云政发〔2000〕105号二000年七月一日)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以后省直部门的变动情况,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的工作分工作了适当调整,并已经2000年6月27日省政府第26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

省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2000年6月27日省政府第26次党组会议通过)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李嘉廷同志领导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分管发展计划、财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兼任省行政学院院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省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组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牛绍尧同志负责省政府的常务工作。

分管工业、交通、流通(包括粮食流通)和企业改革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发展计划工作。

兼任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省企业改革与脱困和职工解困与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组长、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省矿业开发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经济协作办公室。

联系省民航局、电力局、邮电管理局、昆明铁路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等中央驻滇工交部门。

梁公卿同志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方面的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6•【字号】云政办发[2009]217号•【施行日期】2009.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17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月十六日云南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民政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社会救助职责,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加强救灾职责,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体系。

(四)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职责,健全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州(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省优抚工作,承担云南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政策和计划,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的工作。

(五)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云南省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3号)省直各委、办、厅、局:2008年12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2009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依法将省人民政府机构调整设置情况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省人大常委会也正式批复同意报备。

2009年1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目前,省委已同意机构改革变动部门的领导班子,省人民政府明确了分管变动部门的领导。

为了做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有关衔接工作,使各部门工作尽快步入正轨,确保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机构改革变动部门新的领导班子要尽快到位,春节前必须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理顺工作关系,衔接好各项工作。

二、要严肃机构改革期间的各项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做好人、财、物的交接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三、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的“三定”方案。

机构改革变动部门的“三定”方案必须于2009年2月20日前上报省编办审核,其他部门的“三定”方案于5月底前上报省编办审核。

四、机构改革变动部门要尽快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加强工作的汇报衔接。

五、省政府办公厅要做好机构改革变动部门有关工作的衔接,重点加强档案资料移交、保管的监督管理。

六、面对2009年严峻的经济形势,我省落实扩大内需政策措施,保增长、保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云南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确定

云南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确定

云南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确定
佚名
【期刊名称】《人事与编制》
【年(卷),期】2000(000)005
【总页数】2页(P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77.431
【相关文献】
1.省级党政机构改革重点和难点初探 [J], 刘军磊
2.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 [J], 文剑
3.云南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确定 [J],
4.云南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会议提出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J], 魏可
5.党政机构改革背景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的改革——以省级人才工作领导机构为例[J], 董博;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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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机构改革:组成部门将减5增5
春城晚报讯(记者王云)云南省政府机构大变革即将开始,并预计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在昨日举行的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作了关于《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其中透露,调整后政府组成部门将减5增5,仍然设置工作部门42个,机构规模与现有设置情况相当。

组成部门减5增5
据介绍,调整的情况是政府组成部门减5增5。

原组成部门减少5个:省经委、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交通厅。

同时新增5个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调整前后,办公厅和政府组成部门个数均为25个。

直属机构减4增4
此外,政府直属机构减4增4。

原直属机构减少4个:省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防科工办、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同时新加4个:省粮食局、法制办、扶贫办、研究室。

调整前后直属机构个数均为16个。

部门管理机构减3增5
部门管理机构减3增5。

原部门管理机构4个,减少3个:省政府法制办、信息产业办、粮食局。

仅保留1个:省监狱管理局;同时新增5个:省能源局、物价局、国防科工局、公务员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部门管理机构个数调整为6个。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改革后,省政府仍然设置工作部门42个,机构规模与现有设置情况相当。

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政府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省国资委,保留不变。

直属机构16个。

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

同时,人防办继续单独设置。

机构编制方面,省政府各部门现有行政编制总规模不变。

坚持职能调整人随事走,严禁混用编制、超编进人。

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
方案解读
机构调整参照国务院机构设置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办、省国防科工办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不再保留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办。

省国防科工办在职责调整后更名为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不再保留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

组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适时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

将省交通厅、省建设厅指导公共客运等方面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

不再保留省环保局。

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省卫生厅管理。

12大方面同时进行职能整合
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在参照国务院机构设置对省政府机构进行调整的同时,结合云南实际,还着重对能源、物价、煤炭行业管理、法制、粮食、金融、扶贫、安全生产等12个大的方面进行职能整合、机构调整规范。

其中包括:组建省能源局,由省发改委管理。

将省发改委、经委、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在能源管理方面的职责划入省能源局;组建省物价局,由省发改委管理。

将省发改委在价格监管、执法检查、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等方面的职责划入省物价局;将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职责划入省能源局。

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职责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入省安监局。

不再保留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将省政府经合办承担的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职责划入省发改委。

招商引资职责划入省商务厅,在省商务厅下设招商合作局。

滇沪合作中对口帮扶职责划入省扶贫办;将省经委承担的乡镇企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负责指导企业改革,拟定农产品加工发展政策、规划等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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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人将列席省十一届人代会二次会议
记者昨日获悉,在即将召开的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将有256人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由3个部分组成,其中法定列席7人,以及云南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列席27人,和其他9个方面的有关负责人222人。

邀请的9个方面负责人包括:省委有关部、委、办、局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没有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和其他法定列席人员的省政府工作部门、中央驻滇单位、中央和省属部分企业以及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省人民团体负责人,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组各有关方面负责人,外省、市政府驻云南办事处负责人,外国驻昆总领事馆官员。

另外,按照惯例,十届政协全体委员列席本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工作报告。

省十一届人代会一次会议665件建议意见全部办结
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新一届人大代表提出了有关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计665件(包括议案转建议处理61件)。

经各承办单位努力,代表所提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处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各方声音
机构浓缩便于充分利用资源
对于即将大规模展开的机构改革,市民普遍看好。

“过去我们办事,一旦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办一个事情要跑好多地方。

现在机构精简,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我们办事的时候也少了很多麻烦。

还有,这些机构浓缩以后,可以使资源
得到更充分、更合理的使用。

”王女士说。

市民刘先生也说:“政府部门的精简改革节约了人力,人力节约了资金成本也就得到了降低,这样可省下钱来做更多事。


业内人士的看法则更能说明问题。

就拿环保局即将升格为环保厅来说,一位业内人士就表示,从“局”到“厅”,看起来只是一字之差,但意义却十分重大——这一举措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对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的高度融合、推动环保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改厅后,除了改变过去环保不能参与政府决策的尴尬外,还能调动更多资源,促进环保领域的管理。

不过,在肯定职能部门精简将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有市民提出担忧:“政府部门精简了,人力比以前少了,但是要做的活却没少,这样让更少的人来做更多的工作,他们的效率是不是真的能够得到提高。

”记者张勇实习生杨芾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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