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机动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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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机动地承包合同

篇一:农村“四荒”(机动地)承包合同

农村“四荒”(机动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住址:

承包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拍卖、招标、公开协商、租赁、入股)形式将座落,等级等,面积亩的“四荒”(机动地)(其中山地亩;林地亩;水面亩;水田亩;旱田联亩)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承包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元整,交款方式,付款时间为年月日前。

第二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承包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等义务。

第四条:承包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承包费用后,方可使用承包土地,否则,甲方有

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承包的土地达到合同规定的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机关各执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签字)代表人:(签字)受让方(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鉴证机关(公章)承办人(签章)

年月日

篇二:机动地承包合同书

乔家屯村机动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改策为维护机动地,闲散沙荒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

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本合同。

一、甲方将机动地承包给乙方耕种使用,土地坐落于邓家屯村后,土地面积亩,东至:贾振华地、西至:乔同仁地、南至:公路、北至:三干渠。承包期限自XX年4月5日起至2039年4月5日止。乙方付给甲方承包费共计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付款方式定为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对承包土地拥有所有权,如在承包期内遇国家征地,甲方退还乙方承包费,青苗补偿费归乙方。

2、依照法律政策监督协调乙方对承包地的使用、经营和流转事宜。

三、乙方权力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可依法使用或经甲方同意后对承包地转让出租、入股、抵押和继承。

2、不得随意将承包地改为非农业用途,改变时需经甲

方同意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书。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定,要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要付违约金2500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延期一年不交承包费,甲方可终止合同,并通过仲裁,法律途径追缴欠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证人:

年月日

篇三: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合同

XXXXXXXX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合同

地、州、市县(市、区)乡(镇)村机字第()号

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XXXXXX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在公开招标、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机动地面积

甲方将其预留的机动地亩(详情见下表)承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不得超过三年)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承包费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先交承包费后签订合同,一年一交)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费元,每年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四、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合同日年月日支付当年(按年周期)承包费元。双方商定承包费年增长率为 %。

2.第二年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元(大写:)人民币。

3第三年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元(大写:)人民币。

总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共计元

(大写:)人民币。

五、交付土地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发包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机动地发包的承包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发包的机动地。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的义务,不得相互推诿和转移。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及原农用设施使用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合同签字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

定的程序办理好议定、审核、报批等相关手续。如在合同履行中由于甲方在以上规定程序存在有失误或不到位,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其不得对抗乙方(第三人)造成不良后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村民会议记录,招投标相关资料、审核、报批相关批件、原农用设施状况鉴定及估价情况等向乙方提供复印件并附正式合同备案。

6.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帮助乙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农用设施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足额的承包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8.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具有经营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也可以自主流转(除高于原承包价转包外)。

9.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

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定额交付承包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生产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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