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违规案列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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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法律案例(3篇)

保健食品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一家从事保健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近年来,该公司生产的某款保健食品在市场上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

然而,该公司在宣传该保健食品时,存在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的行为。

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该保健食品并未达到宣传的效果,遂向有关部门投诉。

二、违法事实1. 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该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渠道,宣称该保健食品具有以下功效:(1)改善睡眠;(2)提高免疫力;(3)降低血压;(4)预防心血管疾病。

然而,经相关部门调查,该保健食品并未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证明其具有上述功效。

2. 违规使用保健食品标志:该公司在其产品包装和宣传资料上,使用了国家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但未按照规定注明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名称。

3. 违规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该公司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与实际不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 责令停止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的行为;2. 责令改正违规使用保健食品标志的行为;3. 责令改正违规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行为;4. 罚款人民币10万元;5. 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法律意识。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某公司因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违规使用保健食品标志、违规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应遵循真实性原则: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内容。

本案中,该公司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2. 保健食品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保健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方面的管理,确保产品合规合法。

8种保健食品含非法添加药物成分

8种保健食品含非法添加药物成分

8种保健食品含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作者:暂无来源:《食品与生活》 2013年第1期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上海市售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以下8种保健食品被检出含违禁药物成分。

查获的违法保健食品已被没收,经营违禁产品的单位已受到查处。

1.德佳福鹿丸,国食健字G2*******,西安大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出西地那非;2.玖玖瘦身减肥胶囊,国食健字G2*******,北京盛唐本草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检出西布曲明;3.力创牌圣力达胶囊,国食健字G2*******,陕西高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出西地那非;4.力创牌兰魁胶囊,国食健字G2*******,北京市北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出西地那非;5.三便宝胶囊,卫食健字( 1997)第886号,商丘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厂生产,检出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6.大地牌美康胶囊,国食健字G2*******,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检出酚酞: 7.广济堂牌清清胶囊,卫食健字( 2003)第0313号,广州市广济堂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检出酚酞;8.横灞中华鹿茸血酒,卫食健字( 1997)第899号,吉林市万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出伐地那非和豪莫西地那非。

温馨提醒: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主要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酚酞作为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便秘,上述药物均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的处方购买。

西布曲明有抑制食欲的作用,但有血压升高、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

上述药物成分添加在保健食品中均属违法行为。

消费者不要将保健食品当作“神药”,切不可轻信部分违法商家对于保健食品的虚假夸大和治疗疾病的宣传。

消费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da.gov.cn)查询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

如发现违法产品,可拨打12331举报。

保健食品违反广告法案例

保健食品违反广告法案例

保健食品违反广告法案例保健食品作为很多人追求健康的选择,广告宣传也是众多消费者了解这些产品的重要途径之一。

但是,在广告营销过程中,有些保健食品厂商会通过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等手段来吸引消费者,这种违反广告法的行为不仅会误导消费者,还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风险。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几种典型的保健食品违反广告法的案例。

案例一:xx牌腰痛艾叶贴广告宣传这款腰痛艾叶贴宣传中,声称其有神奇的治疗作用,能快速缓解腰痛等疼痛症状。

但对于贴片的材料、成分以及功效方面并没有做充分的说明。

而且,又称自己是国家医保局认证的医保项目,这种手段是非常虚假的。

实际上,这种贴片可能存在伤害皮肤及药物成分过敏的风险。

案例二:yy品牌“增加免疫力”的广告宣传这个品牌的广告宣传称其产品能增加免疫力,提高身体免疫力,强化身体抵抗疾病。

而且还声称当年新型流感来袭时以其为支撑,几乎没有被感染的人。

但是这种广告中对免疫力的解释极其含糊,没有严谨的科学依据。

吸引消费者后,出现资料造假、没有批准的保健食品等现象,不仅没有起到保健作用,反而对人体产生危害。

案例三:zz品牌“神速减肥”的广告宣传这个品牌在广告宣传中大力宣称只需要用其产品30天就能够实现神速减肥效果,销售亿万。

然而这种宣传增强了消费者对减肥产品几乎追求极致的心理需求,而产品中所含有的成分却具有很强的副作用,对身体健康非常不利。

实际上,减肥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各种减肥药尤其要慎重选择,倡导健康饮食和正当运动。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与广告宣传的关系必将成为未来改革的重点之一,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广告,不要被夸张的宣传和不严谨的功效描述所蒙蔽,选购保健食品的时候应慎重考虑其材料、成分、功效是否可靠。

同时也要增加公众意识,共建健康的消费文化,遏制广告语言的污染。

非法销售伪劣性保健品案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审查

非法销售伪劣性保健品案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审查

非法销售伪劣性保健品案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审查作者:胡锋云於蔚明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2021年第04期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沙某系某市A区“夜的诱惑”成人用品店实际负责人。

2018年5月,该店在A区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查禁“万艾可”专项行动中被查获非法销售假药。

同年8月,沙某被A 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且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18年5月,被告人沙某被查后仍继续重操旧业,仍从非正规渠道购进“老中医补肾丸”“草本伟哥”等性保健品并对外销售。

2019年8月,B区公安分局在该店现场扣押“老中医补肾丸”“草本伟哥”等36种性保健品。

经鉴定,“老中医补肾丸”等11种送检性保健品中均检出严禁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其中“老中医补肾丸”系假药,“草本伟哥”等10种性保健品系有毒、有害食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2018年A区公安分局在沙某经营的成人用品店现场搜查时只对“万艾可”进行搜查、扣押,对其他公开展示的性保健品并未作出任何处理,沙某由此认为这些性保健品可对外销售,即沙某系因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产生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应构成犯罪。

二、分歧意见沙某是否系违法性认识错误而阻却责任不构成犯罪,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辩解意见成立。

一是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沙某经营的成人用品店进行搜查时,能够清楚地看见放在店内柜台里的其他性保健品,但未进行任何处理。

沙某有权信赖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从而认为其他未被查处的性保健品是合规的。

二是A区公安分局在办理沙某销售假药案讯问笔录中曾讯问沙某为何把假“万艾可”与其他成人用品分开存放,此细节亦可佐证被告人沙某产生未被查处的其他性保健品是可以陈列并对外销售的合理信赖。

综上,沙某继续销售同类性保健品是基于对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的合理信赖,具备违法性认识错误,依法不应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辩解意见不成立。

会销查处典型案例

会销查处典型案例

会销查处典型案例一、“神奇保健品”会销骗局。

话说有这么一个团伙,他们搞了个会销,专门推销一款号称能治百病的“神奇保健品”。

这个保健品被吹得神乎其神,什么高血压、糖尿病、关节炎,只要吃了它,统统都能好。

他们租了一个豪华的酒店会议室,然后到处发传单,邀请那些中老年人来参加。

这些传单上印着一些所谓的“患者见证”,都是一些看起来特别健康的大爷大妈的照片,旁边写着“吃了[保健品名字],多年的病全好了”。

会销当天,来了好多人。

那些骗子们穿着白大褂,装得像专业医生一样。

先是一个自称是“健康专家”的人上台,滔滔不绝地讲了两个小时,讲这个保健品的成分多么天然,配方多么独特,还拿出一些看不懂的所谓“科研报告”来忽悠大家。

然后,他们又安排了几个“托儿”,在人群里大声说自己吃了这个保健品效果有多好。

这时候,很多中老年人就心动了。

骗子们一看时机成熟,就开始推销产品,说这个保健品原价好几千,今天为了回馈大家,只卖一千块一盒,而且买五盒送一盒。

好多老人纷纷掏钱购买。

可是呢,这些保健品根本就是普通的食品,没有任何治疗疾病的功效。

后来被消费者举报,执法部门一查,发现这个所谓的公司就是个皮包公司,根本没有生产保健品的资质。

那些所谓的“专家”和“托儿”都是临时雇来的演员。

这个团伙被依法查处,退还了老人们的钱,还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二、“免费旅游”背后的会销陷阱。

还有这么一个案例,特别狡猾。

有一家公司打着“免费旅游”的幌子来搞会销。

他们在一些社区发小广告,说只要报名参加他们的旅游团,就可以免费去周边的景点游玩两天一夜,而且还包吃包住。

很多人一看有这好事儿,就报名了。

等上了旅游大巴,才发现有点不对劲。

车上有个导游,一路上不停地给大家介绍一种新型的养生床垫。

说这个床垫有多好,采用了什么高科技材料,睡在上面能改善睡眠、促进血液循环,还能提高免疫力。

到了目的地之后,大家发现住的地方虽然是个度假村,但条件很一般。

吃的饭也很简单。

然后,他们就被带到一个会议室,里面摆满了这种养生床垫。

哈尔滨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不起诉案例

哈尔滨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不起诉案例

案例名称:哈尔滨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1. 背景2014年,哈尔滨市发生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案件。

该案涉及一家名为“康美药业”的企业,该企业在哈尔滨市销售了一种被称为“康美减肥茶”的保健食品。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这种减肥茶中含有严重超标的西布曲明等药物成分,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2. 过程2.1 调查发现2014年初,哈尔滨市卫生监督部门接到多起关于“康美减肥茶”引发身体不适的投诉。

随后,卫生监督部门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化验分析。

化验结果显示,“康美减肥茶”中的西布曲明等药物成分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西布曲明是一种处方药物,用于治疗抑郁症和焦虑症等精神疾病。

长期摄入过量的西布曲明会引发严重的副作用,如心脏病、高血压、中风等。

2.2 网络曝光与舆情危机随着调查结果的公布,有关“康美减肥茶”销售有毒有害的信息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

不少消费者纷纷发表评论和转发相关新闻,对康美药业表示愤怒和谴责。

舆情危机迅速形成,媒体开始对该案展开广泛报道。

报道中揭示了康美药业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犯罪事实,并对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进行了批评。

2.3 警方介入调查面对舆情危机和广泛关注,哈尔滨市公安局立即介入调查。

警方迅速展开了取证工作,并对涉案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康美药业存在严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

该企业涉嫌以低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来获取利润,并采取虚假广告、隐瞒成分等手段欺骗消费者。

2.4 案件移交检察机关警方调查结束后,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给哈尔滨市检察院。

检察机关对康美药业涉嫌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犯罪行为进行审查起诉。

3. 结果3.1 康美药业被起诉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康美药业被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犯罪嫌疑人。

康美药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也被列为刑事嫌疑人。

检察机关依法对康美药业提起公诉,并指控其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虚假广告罪等多项罪名。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4
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
5
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2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序号
保健功能
可能非法添加物质名称
检测依据
1
声称减肥功能产品
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6004
2
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
甲苯磺丁脲、格列苯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瑞格列奈、盐酸吡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9
3
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
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氯氮卓、奥沙西泮、马来酸咪哒唑仑、劳拉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三唑仑、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氯美扎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4
6
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
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噻嗪、卡托普利、哌唑嗪、利血平、硝苯地平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2001 年 3 月 9 日下午 2 点,海阳市卫生防疫站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该市东村镇某村南有一食品厂无证生产保健食品,且该厂正准备外迁,希翼迅速查处。

接到举报后,海阳市卫生防疫站领导迅速组织了四名监督人员赶往案发现场。

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工人已将“保健食品”成品及原料装车,准备外运。

执法人员即将进行了查封和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时发现该厂在未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私自于 2000 年 8 月份生产“济生牌”方便粥。

其产品说明书上有补肾、降压等疗效宣传,产品外包装标注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

鉴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对该厂的全部产品及原料进行封存,共封存成品4000kg,原料2700kg,价值人民币约 30 万元。

该公司非法生产保健食品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赋予了取缔、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行政处罚。

保健食品,其产品说明书上有补肾、降压等疗效宣传,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这一违法行为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卫生部批准文号,私自生产保健食品,且说明书上有虚假的疗效宣传这一违法事实,《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住手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产品外包装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的违法实事,《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以上情况,赋予了取缔、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行政处罚,可以说本案处罚较为轻缓,可考虑没收违法所得。

河北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4612件

河北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4612件

经侦战报Briefing74四川泸州邬龙门市部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案2017年底,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获该区邬龙门市部违法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案。

当事人虚假宣称伊路健牌蜂胶等保健食品胶囊可治愈胃炎、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脑溢血、脑梗塞、肺气肿、坐骨神经炎及癌症等。

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五)项的规定,该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5万元。

湖北武汉瞿某、吴某、刘某涉嫌制售假冒“周黑鸭”食品案2018年2月,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4个制售假冒“周黑鸭”产品的黑窝点。

经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该案查扣标识为“周黑鸭”商标产品鉴定,认定非该公司所生产,且其未授权涉案嫌疑人使用“周黑鸭”等注册商标。

瞿某、吴某、刘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周黑鸭”产品的行为,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该局将该违法制售生产经营假冒“周黑鸭”产品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重庆市合川区渝川良仓超市经营“江小白”牌假冒白酒案2017年底,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川区分局根据举报线索,经查实5家由渝川良仓超市销售假冒“江小白”牌假冒白酒案,涉案物品263瓶,货值金额4208.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17年10月,该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江小白”牌假冒白酒263瓶:2.罚款4.5万元。

广西钦州巫某未经许可从事酒类产品经营案2017年底,广西自治区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巫某无证销售食品案。

经查实,当事人2016年5月至案发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酒类产品经营。

涉案货值10.9万元,已销售的违法所得2.9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对当事人无证经营酒类产品的行为作出处罚:1.没收非法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9万元;3.罚款10.9万元。

2019年 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典型案件分析

2019年 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典型案件分析

三、天津津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建网站和网店发布含有“津脉灵芝孢子粉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质量, 防癌抗癌,保肝解毒,降低血糖。对肝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糖尿病、慢 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有明显的治疗保健作用”等内容的食品广告。广告含有虚假 或者引人误解内容,且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 五条第一款等规定,2019年2月,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七、上海禾博士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网站和微信商城等媒介发布保健食品“葡萄籽芦荟软胶囊”具有“淡 斑”功能、“天然维生素E 软胶囊”具有“祛斑美白、抗衰老”功能的广告, 宣传多款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告宣传的功能与取得行政许可的 内容不符。同时,当事人“氨糖软骨素加钙片”广告中出现的标志性成分的含量 未能准确、清楚表明。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 一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等规定,2019年4月,上 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19.5万元。
广告法第四十五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 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5 7 9 11 12
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10
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完整版)药品案件十大案例

(完整版)药品案件十大案例

第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医疗机构。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陈泥通讯员刘启国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药监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境外药品、非法“性药”、中药材(饮片)、广告、网络非法售药、保健食品打“四非”、无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等10个专项整治,共发现和查处各类“三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400余起,其中立案103起,当场处罚228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案件87起,配合公安机关查获涉药犯罪嫌疑人39名,罚没款143.2万元,没收物品价值11.3万元。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这标志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主动公开。

在这一背景下,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本报独家发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监管部门曝光的案例,全部是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对社会上的各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起到警示和震慑。

食药监部门也就此提醒市民,买药时一定要认准“国药准字”,对一些打着讲课、办培训班等活动推销药品的行为,要警惕购买。

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1举报。

药品稽查年度关键词●非法药品今年以来,药监部门加大了对非法境外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整治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处理经营使用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标示改善“性功能”产品(未经批准生产)200余起,依法作出认定书200余份。

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非法收购药品药监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收购倒卖医保药品,针对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行为流动性强、覆盖面宽、取证难和处罚执行难等问题,以“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清市场”为重点,联手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了以林某某为首的非法收购倒卖医保药品团伙3个,捣毁6个非法收购药品的犯罪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曝光 知蜂堂等大牌保健食品上黑榜

曝光 知蜂堂等大牌保健食品上黑榜

曝光知蜂堂等大牌保健食品上黑榜目录:第一章:知蜂堂普诺宁思胶囊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黑榜第二章:禁用“天然”“祖传”“御制” 保健食品乱命名要整治第三章:保健食品双重身份令人“精神分裂”编者按:保健食品一直是人们送礼的首选。

但是越来越多的假货的出现让人们再难以相信保健食品了。

甚至是越大品牌的越是让人不放心。

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知蜂堂普诺宁思胶囊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黑榜记者在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到,该局在3月15日发布了“2012年2月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

其中,药品违法广告共471件,涉及28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共17件,涉及2个医疗器械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63件,涉及4个保健食品品种。

↓点击图片直接进入下一页↓本次天津市食药监局的公告中显示,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诺宁思胶囊”等4种保健食品登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黑榜;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片”等28种药品,均在广告中没有标示广告批准文号被列入药品违法广告名单;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曲度腰枕治疗仪”等2个医疗器械,由于在广告中没有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及广告批准文号,被列入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名单。

天津食药监局表示,此次监察及结果公布,是为加强对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

禁用“天然”“祖传”“御制” 保健食品乱命名要整治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等用语不得再使用于保健食品名称中。

全国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全国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全国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例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9部门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主要围绕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虚假标识声称、非法添加药物、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

截至2017年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2万余件。

以下是其中10个典型案例。

1湖南衡阳周某等人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2017年9月,湖南省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捣毁非法销售窝点3处,查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李某及下线阮某、谢某、黄某利用互联网销售添加了西布曲明、酚酞等(国家禁止添加药物)食品,涉案货值2亿元。

周某等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置。

2浙江湖州胡某等人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2017年5月,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市售“亿好酒”和“益草康”等凉茶宣称治疗疾病的功能。

经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在6个批次“亿好酒”中检出地塞米松、吲哚美辛,在4个批次“益草康”中检出双氯芬酸钠,涉案货值1 00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3重庆余某等人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2017年9月,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捣毁余某等人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设立的3处无证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食品(欧雷顿Z7咖啡)窝点,涉案货值1 000万元。

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4北京奶鲜生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2017年9月,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北京奶鲜生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涉案货值20余万元。

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折合人民币4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19.8万元;3.并处罚款342.8万元。

药品案件十大案例

药品案件十大案例

第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医疗机构。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陈泥通讯员刘启国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药监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境外药品、非法“性药"、中药材(饮片)、广告、网络非法售药、保健食品打“四非”、无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等10个专项整治,共发现和查处各类“三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400余起,其中立案103起,当场处罚228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案件87起,配合公安机关查获涉药犯罪嫌疑人39名,罚没款143。

2万元,没收物品价值11。

3万元。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这标志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主动公开。

在这一背景下,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本报独家发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此次监管部门曝光的案例,全部是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对社会上的各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起到警示和震慑。

食药监部门也就此提醒市民,买药时一定要认准“国药准字”,对一些打着讲课、办培训班等活动推销药品的行为,要警惕购买。

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1举报。

药品稽查年度关键词●非法药品今年以来,药监部门加大了对非法境外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整治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处理经营使用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标示改善“性功能”产品(未经批准生产)200余起,依法作出认定书200余份。

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非法收购药品药监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收购倒卖医保药品,针对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行为流动性强、覆盖面宽、取证难和处罚执行难等问题,以“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清市场”为重点,联手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了以林某某为首的非法收购倒卖医保药品团伙3个,捣毁6个非法收购药品的犯罪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禁售20种严重违规宣传的保健食品

禁售20种严重违规宣传的保健食品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公告(第三号)禁售20种严重违规宣传的保健食品发布时间:2014-11-19 11:46 来源: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晋食药监保化〔2014〕219号今年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违规宣传专项整治,保健食品违规宣传的现象有所减少。

但一些经销商在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中,仍有虚夸功效、虚编疗效的严重违规宣传行为。

有的宣称能治疗某种疾病、能对多种疾病有康复作用;有的夸大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利用专家、名人和患者的名义、形象等进行虚假宣传。

这些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

我局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监测发现的严重违规宣传的20种保健食品,决定采取强制下架、全省禁售的行政措施,从公告之日起实施。

1、“天光牌盐藻天然胡萝卜素软胶囊”,国食健字G,标示生产企业为天津开发区天光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蓝美牌清清胶囊”,国食健字G,标示生产企业为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

3、艾诗特R虾青素软胶囊”,国食健字G,标示生产企业为湖北雅仕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一力牌参茸片”,国食健字G,标示生产企业为重庆市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5、“玛卡牌玛卡益康咀嚼片”,国食健字G,标示生产企业为武汉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6、“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国食健字G,标示生产企业为蓬莱深奥生物科技研究所。

7、“华德虫草菌丝体洋参片”,卫食健字(2000)第0251号,标示生产企业为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

8、“华德虫草菌丝体片”,卫食健字(2000)第0304号,标示生产企业为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

9、“补王虫草精口嚼片”,卫食健字(1999)第0232号,标示生产企业为贵州四博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香菇牌香菇菌丝体液”,卫食健字(2001)第0121号,标示生产企业为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和北京科华亿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食药监办保化[2
0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印发。

该名单未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非法添加物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之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汇总后报送国家局。

附件: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附件: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浙江公布十大违法案例九百岁、汇康生物等企业受处罚

浙江公布十大违法案例九百岁、汇康生物等企业受处罚

3¾动态浙江公ffi+X违法案创Fl百或.汇康主物筈正业爰处和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了新一批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相关典型案例。

九百岁(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亿健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汇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分别因虚假宣传、违法会销、组织策划传销等遭受处罚。

其他案例还涉及邮购假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

此次公布的十大违法案例中,虚假宣传案占比达7成,主要表现为以宣传普通食品能治病,夸大功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受害群体多为老年人。

处罚金额也从20万元到299万元不等。

在宁波查处九百岁(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据公布的案情显示,当事人自2017年6月起经销“福芝灵”饮品、“祥芝灵”饮品和“轻醒”牌枸杞葛根饮品三种产品,销售中宣称:“福芝灵”饮品、“祥芝灵”饮品是目前国内唯一的高浓缩液态灵芝产品,所含灵芝有效成分分别高达90%和80%,是真正的"原芝原液”,有抗肿瘤、抗衰老、保肝解毒、保护心血管系统、抗神经衰弱、防治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作用。

销售中还宣称,“轻醒”牌枸杞葛根饮品“以长白山灵芝浓缩液为主要原料,根据灵芝世家祖传秘方精制而成的养肝、护肝保健食品。

”、“保护肝脏细胞,减少肝脏小叶中心空洞化及细胞坏死,提高肝脏活力;加快排除肝脏中的毒素,修复受损肝细胞;加速肝脏细胞的再生;促进胆汁的分泌和流动,促进脂肪的消化,预防脂肪积聚于肝;抗氧化,增加体内GPX及SOD含量,提升清除自由基的能力”。

经查,当事人所售的“福芝灵”饮品和“祥芝灵”饮品实系凉茶类普通饮料,主要原料为“水、仙草、蜂蜜、丫-氨基丁酸”,产品不含灵芝成分。

据案情介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宁波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万元。

杭州查处杭州兴世亚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公司通过员工轮流口头宣讲或播放电脑内的PPT图片等形式,对中老年人进行“百世乐”高电位治疗的推销。

保健食品行政处罚案由及查处依据汇总修订稿

保健食品行政处罚案由及查处依据汇总修订稿

保健食品行政处罚案由及查处依据汇总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保健食品行政处罚案由及查处依据汇总20、违反保健食品名称、标签、说明书规定保健食品名称、标签、说明书与批准的名称、标签、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九)项(建议去除,预包装标准不适用保健食品)、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另是否与第6个案由有重复,是否归并《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三)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1、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一)保健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要求而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三)(四)项,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一)警告。

(二)造成严重后果的:1、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3、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而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活动,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三)保健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而未依法办理的。

22、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一《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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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曝光15种违法广告,其中4月份被媒体 曝光夸大药效、欺骗消费者的天地通三七茶榜上有名。
违法违规内容分析: • 1、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根据法律规定,保健食品刊登广告前,必须 要经过国家审批获得广告批准文号,该产品的广告其标示的广告批准 文号无法在国家局数据库上查询到,属于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违反《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2、擅自夸大产品功效,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该产品 为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效,其产品说明书批准的功效是用于 辅助降血脂,而在广告中该产品宣称“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脂肪 肝、中风偏瘫”等疾病,其宣称产品功效与说明书不相符,并明示产 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违反《保健食品广告审 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 部分广告内容: 1、如果想最健康、最有效、最安全的瘦身方法,可以每天坚持喝“天地 通三七茶”,既能清血毒远离心脑血管病,排肠毒告别便秘大肚子,又 能延年益寿抗衰老,幸福到百年; 2.就像白米饭一样绿色健康,喝30天,头不晕精神好睡眠甜,只需60 天,即可停服降压药、降糖药,失眠、便秘、心绞痛、脂肪肝、酒精肝 、痛风等疾病都可不药而愈;一个月可化开浑身血栓,疏通血管,效果 是目前抢救血栓塞时所注射尿激酶的19倍,被誉为心脑血管的“拆弹专 家”; 3.夏季是心脑血管疾病突发的高发季节,而在全国服用天地通三七茶的 患者却无一例。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 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 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 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 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 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Hale Waihona Puke 健食品功效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年版) 规定,保健食品可申报的功能从之前的22种调整为27种。 1. 增强免疫力功能。 2. 辅助降血脂功能。 3. 辅助降血糖功能。 4. 抗氧化功能。 5. 辅助改善记忆功能。 6. 缓解视疲劳功能。 7. 促进排铅功能。 8. 清咽功能。 9. 辅助降血压功能。 10. 改善睡眠功能。 11. 促进泌乳功能。 12. 缓解体力疲劳。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14.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 能。 15. 减肥功能。 16. 改善生长发育功能。 17. 增加骨密度功能。 18. 改善营养性贫血。 19. 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0. 祛痤疮功能。 21. 祛黄褐斑功能。 22. 改善皮肤水份功能。 23. 改善皮肤油份功能。 24. 调节肠道菌群功能。 25. 促进消化功能。 26. 通便功能。 27. 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违法广告内容分析: 1、广告中的内容涉及药品功能主治内容的宣传,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 、观点等内容,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六条; 2、广告中利用“王老汉“等患者的名义,宣称服用该产品后“困扰多年 的慢性肾炎,竟然奇迹般的好了,他多年的高血压、糖尿病、通风竟然 不药而愈”等,利用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保证,违反《药品广告审 查发布标准》第十三条; 3、广告宣称“2-3盒,肾炎、肾结石、膀胱炎、前列腺炎全好了”、 “2001年,他用此查治好了一个重症肾衰竭患者“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 品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 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常见保健食品违规行为
1. 2. 3. 4. 5. 无证无件生产、经营保健食品。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生产、销售重金属超标的保健食品。 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夸大宣传。
案例分析 --天地通三七茶
• • • 产品(服务)名称: 天地通三七茶 类别: 保健食品 代理公司:重庆新展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违规案例二 --肾茶袋泡茶
2012年4月,深圳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告监测 中发现,肾茶袋泡茶在该市 媒体发布广告,其内容涉嫌 违法,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 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购买药械及保健食品等时, 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 解产品的功能主治、适应症 和产品功效,并在医生或药 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 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

• 3、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含有使用该产品能获得健康 的表述。该产品在广告中宣称“大每天两杯天地通三七茶,30天血压 、血糖下降,坚持服用“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脂肪肝、中风偏瘫 据法律规定,保健食品只能宣传用于何种保健功能,而不能向消费者 宣传或保证产品服用后达到何种效果,以免误导消费者,况且保健食 品没有疾病治疗功能,该产品在广告中宣称服用该产品后,不用服药 亦可治疗高血压、糖尿病,严重误导消费者。违反《保健食品广告审 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八项的规定。 • 4、利用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保证.该产品在广告宣称“利用多 位消费者老张、罗东云等、专家等人的名义,宣称服用该产品后,高 血压、高血糖等疾病全稳定了,血压、血糖值也降到正常值、”,属 于利用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保证,误导消费者。违反《保健食 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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