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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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

1、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一项代销协议,由B公司代销A公司的产品,不论采取何种代销方式,A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件的价格销售。下面有两种代销方式可以选择;一时收取手续费,即B公司已1000元/件的价格对外销售A公司的产品,向A公司收取20%的手续费;二是视同买断方式,B公司每售出一件产品,A公司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贷款,B 公司在市场上仍以1000元/件的价格销售A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差200元/件归B公司所有。假定到年末,B公司共销售出该产品10000件,假设对应这10000件产品A 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为70万。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其中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及附加征收率3%)

方案一: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

A公司:应交增值税=1000×17%-70=100万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

A公司应交流转税合计=100+10=110万

B公司:增值税销项税与进项税相等,相抵后,该业务应缴增值税为零,但B公司采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属于营业税范围的代理业务,

应交营业税=1000×20%×5%=10万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7%+3%)=1万

B公司应缴流转税合计=10+1=11万

A、B共交流转税合计=100+10+10+1=121万

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

A公司:应交增值税=800×17%-70=66万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6×(7%+3%)=6。6万

A公司应交流转税合计=66+6.6=72.6万

B公司:应交增值税=(1000-800)×17%=34万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7%+3%)=3.4万

B公司应缴流转税合计=34+3.4=37.4万

A、B应交流转税合计=72.6+37.4=110万

可见,方案二少交了11万(121-110).因此,从双方的共同利益出发,应选择方案二。点评:A公司节约了37.4万(110-72.6),但B公司却多交了26.4万,A公司要先弥补B 公示多交的26.4万,剩余的11万也要让利给B公司,这样才可以鼓励受托方接受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

2、甲家电超市销售空调2000台,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100万;同时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35.1万。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收取的安装费应一并缴纳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800×17%+35.1÷(1+17%)×17%-100=136+5.1-100=41.1万

方案二:把安装部设为独立的安装公司,收取的安装费按建筑业税3%交营业税。

安装公司应缴营业税=35.1×3%=1。05万

甲超市应交增值税=800×17%-100=136-100=36万

合计应交税额=1.05+36=37.05万

可见,方案二少交4.05万,应采用方案二。但方案二存在限制条件:一是客户未必能够接受安装公司和甲超市分别开具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发票;二是设立独立安装公司需要有一定的额外支出。

3、甲公司是一家提供建筑、餐饮、娱乐等多项服务的大型企业。该公司今年8月份收入如下:

(1)对外施工,取得建筑施工收入1000万

(2)经营旅馆,取得客房收入200万,餐饮收入100万

(3)经营歌舞厅,取得各种收入100万

要求;(1)不分别核算个兼营项目,计算该公司今年8月份应缴纳营业税税额

(2)分别核算个兼营项目,计算该公司今年8月份应纳营业税税额

(3)计算两种方法下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差额,并说明哪种方法可以节税

方案一:应交营业税=(1000+100+200+100)×20%=280万

方案二:应缴营业税=1000×3%+(200+100)×5%+100×20%=65万

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营业税215万,英雌应采用方案二

4、甲企业计划今年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50万,业务宣传费支出120万,广告费支出480万。该企业今年的预计销售额8000万,清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150万

扣除限额:150×60%=90万,8000×5‰=40万

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可扣除限额为40万,税前不能扣除额为110万(150-40)

(2)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发生额=120+480=600万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全额税前扣除

方案二;(1)缩减业务招待费支出,将业务招待费支出控制在66.67万(8000×5‰÷60%)以内。假设业务招待费正好为66.67万(即将83.33万(150-66.67)的业务招待费变为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则:66.67×60%=40万,8000×5‰=40万

业务招待费税前可抵扣40万,税前不能抵扣26.67万(66.67-40)

(2)同时适当增加83.33万的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支出,则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发生额增加为120+480+83.33=683.33万

由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因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全额税前抵扣

可见,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均可全额的扣除,但业务招待费税前不能扣除额减少了83.33万,因此,应采取方案二。

5、甲公司欲在外地设立乙公司,预计明年乙公司亏损100万,甲企业自身盈利200万。假设没有纳税调整项目,请问乙公司应当选择作为甲公司的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方案一:设立乙子公司,子公司独立交税

乙子公司亏损100万,则子公司不交税。甲企业应交所得税=200×25%=50万

方案二;设立乙分公司,分公司汇总到总公司交税。甲企业应交所得税=(200-100)×25%=25万

可见,2010年,乙公司作为分公司可少交企业所得税25万,因此,选择方案二。

6、A公司委托B公司将一批价值200万的原材料加工成甲半成品,加工费150万。A公司将甲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产成品,发生加工成本200万。该批产品售价1200万。如果A公司将购入的原材料自行加工成乙产成品,加工成本共计350万;如果A公司委托B 公司将这批价值200万的原材料加工成乙产成品,加工费也为350万。甲半成品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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