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合集下载

保护鸟类资源 守护绿色家园——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护飞队

保护鸟类资源 守护绿色家园——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护飞队

资源保护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联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护飞队(以下简称“护飞队”)成立于2018年3月,现有护飞队员12名。

2018年4月16日,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爱鸟周”活动及保护候鸟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上,护飞队在锡林河水库开展了候鸟观测和巡护工作,被新华社网络客户端进行了全程音视频直播报道,当日在线点击量达11万余人(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此拉开了候鸟护飞的工作序幕。

为了有效保护鸟类及其栖息环境,确保候鸟迁徙及生息繁衍的安全,2018年4月中旬至11月上旬,护飞队按照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联盟的工作部署,根据鸟类资源分布特点和护飞工作实际制订了护飞行动方案,将黑鹳、大鸨、丹顶鹤、白枕鹤、疣鼻天鹅等鸟类栖息的锡林河河漫滩湿地和查干淖尔、恩格尔河等地,作为护飞行动的重点,开展了“2018志愿者护飞行动”。

12名护飞队员起早贪黑、风餐露宿,行程7000多公里,横跨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正蓝旗和锡林浩特市部分地域,穿过锡林河、恩格尔河和查干淖尔、扎格斯台淖尔、卧龙泉、白音洪淖尔、巴彦呼热淖尔、阿尔善天鹅湖6个湖及355个鸟类停歇地,开展了156次巡查保护工作,对护飞区域候鸟的种群、数量及迁徙时间等进行了观测记录。

护飞队联合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局自然保护区派出所、锡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白音锡勒派出所,采取走社区、进校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及倡议书2000余份,发展信息员12名,建立了候鸟护飞微信公众平台,为护飞工作奠定了基础;积极倡导树立“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共促生态和谐”文明理念,协助锡林浩特市森林公安机关与11家饭店、7个野生动物驯养场所、9个冷库、3个旅游景区、13个工艺品店、4个花鸟市场、19个农药市场签订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鸟类资源 守护绿色家园——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护飞队魏丽娜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局21INNER MONGOLIA FORESTRY‖资源保护‖INNER MONGOLIA FORESTRY资源保护协议书;与锡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城关、白音锡勒等派出所建立了联防群治协作机制,把生态摄影、环境教育和预防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有机融为一体,实现了优势互补,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锡林郭勒盟“严打行动”确保森林安全

锡林郭勒盟“严打行动”确保森林安全
宁。
重 点 城 镇 周 边 参 与 治 沙 造 林 , 积 达 到 或 超 过 5 0亩 , 林 业 面 0 经 通 道绿 化 、如意 湖公 园建 设 、市 区摆 花 、卧 龙 山郊游 公 园建 部 门验 收合 格后 ,政府 将 对每 亩林 地 一 次性 补 助 6 0~10元 0 设、 植物 园建设 、 头绿 地 建设 等上 程 。续建 项 目计划 实 施 白 街 ( 木林 不低 于 6 灌 0元 , 乔木林 不低 于 10元 ) 0 。 泉 山公 园二期 上程 、 霸王河 综合 治理 二 期工 程 、 老虎 山生 态公 此 次 造林 优 惠政 策 资金 的发 放 , 大地 调 动 了个 人 、 业 。。 极 企 . 同二期 1程 、 民公 园提 升改 造丁 程 、 区道路 绿化 及 市 区绿 : 人 旧 以及 多种社会 主体 参 与治沙 造林 的积 极性 , 也使 阿拉善 盟生 态 化养 护 上程 。 各项 绿 化工 程对 于 打造 城市 绿 色名 片 、 立城 市 建设 由 “ 我造林 ” 步 向“ 要造 林 ” “ 门办林 业 ” 社 会 树 要 逐 我 、部 向“
科研 事业再 立新 功 。
基 地 为抓 手 , 好 上 海 庙 矿 区 绿 化 。 坚 持 “ 开 发 、 保 护 、 治 搞 谁 谁 谁 断 发挥 群体 优 势 , 荒漠 化 防治 、 在 种苗 、 森林 资 源 与生 态 环境 、 理” 的原则 , 取“ 采 一商 一企 治理一 沙一 梁 ” 的办法 , 加大 矿 区治 森林 经 营 与保 护 、 观环 境 、 业 产业 、 景 林 森林 碳 汇 、 生态 功 能 与 理 力 度 , 设 生 态 文 明 示 范 区 。三 是 以 建 设 全 国文 明 旗 为 抓 手 , 建 监测 等科研 事业 中 , 发挥 了应有 作用 。 搞好环 敖镇生 态圈绿化 。继续组织 实施环 敖镇 直径 1 0公里 、 面 ( 刊记者 王 珏 / 本 文 李 慧玲 / 影 ) 摄 积4 5万 亩 的 生 态 圈 建 设 , 效 增 强 伞 民 植 绿 、 绿 、 绿 的 意 有 护 爱 识 , 现 生 态 建 设 全 民化 、 土绿 化 社 会 化 。 实 国

全县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全县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全县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明确目标我们要明确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这个目标要贯穿整个方案,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

二、组织架构要设立一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线索摸排、打击整治、宣传发动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1.线索摸排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职能作用,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

加强与基层群众的沟通联系,广泛收集线索,确保不遗漏任何可疑情况。

2.打击整治对排查出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

对非法猎捕、贩卖、运输、加工、经营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3.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认识。

深入开展“保护森林、关爱野生动植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环保意识。

4.联合执法加强与周边县市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5.监管到位加强对木材市场、野生动物交易市场、餐馆等场所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现象。

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落实责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4.严肃纪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5.及时汇报各工作小组要定期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就这样,一份全县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我的笔下逐渐成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候鸟迁飞安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候鸟迁飞安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候鸟迁飞安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2.18•【文号】林护发〔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候鸟迁飞安全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20〕18号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辽宁、黑龙江、四川、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草局北京、长春、黑龙江、成都、云南专员办:春季是我国候鸟大规模北迁和集群活动季节,也是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

各地近几年普遍加大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力度,集中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全国奋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这个特殊时期,各地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鸟类保护的通知》(林护发〔2020〕13号),扎实推进鸟类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鉴于当前我国候鸟春季迁徙已经开始,有迹象表明,部分省份乱捕滥猎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抬头趋势,严重威胁候鸟迁徙安全。

特别是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四川和云南等地,是我国中部、东部候鸟迁徙通道的重要节点,也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和中亚-印度候鸟迁徙路线的重要时空交汇点。

遏制住重要节点和交汇点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加强全国鸟类资源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地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市监明电〔2020〕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2020〕1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等的基础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加强鸟类保护。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保护重点鸟类专项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保护重点鸟类专项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保护重点鸟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自然保护【发文字号】锡署办发[2017]58号【发布部门】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发布日期】2017.06.15【实施日期】2017.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保护重点鸟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7〕58号)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盟有关部、委、办、局:经行署同意,现将《锡林郭勒盟保护重点鸟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2017年6月15日锡林郭勒盟保护重点鸟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盟鸟类资源丰富,全盟境内分布野生鸟类260余种,其中有丹顶鹤、金雕、天鹅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鸟类40余种。

同时,我盟也是百灵鸟重要栖息地。

国家保护鸟类和百灵鸟等鸟类都是我盟重点鸟类资源。

为切实保护我盟境内鸟类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保护重点鸟类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各地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保护重点鸟类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地段严密布控,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猎捕重点鸟类案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集中治理整顿花鸟市场,坚决杜绝重点鸟类在花鸟市场违法交易,切实加强保护力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行动重点(一)重点对象。

1.利用扣网、沾网等方式猎捕重点鸟类违法犯罪活动;2.猎捕重点鸟类幼鸟违法犯罪活动;3.违法收购、运输、出售、收购重点鸟类活动;4.有组织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重点鸟类违法犯罪活动;5.利用互联网出售、收购重点鸟类违法犯罪活动;6.非法捡拾野生鸟类蛋卵行为。

(二)重点区域。

1.重点鸟类资源集中地区(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多伦县)大小河流、湖泊、湿地等重点区域。

2.花鸟市场、交通要道,特别是通往河北地区及其他省市的交通卡口。

呼中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的分布与管理意见

呼中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的分布与管理意见

呼中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的分布与管理意见
张军
【期刊名称】《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
【年(卷),期】1993(000)002
【总页数】4页(P18-21)
【作者】张军
【作者单位】内蒙古第二林业勘察设计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759.94
【相关文献】
1.呼中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及管理对策 [J], 刘永志;隋心;张童;朱道光;崔福星;倪红伟;杨立宾
2.呼中自然保护区土壤分布规律及特性研究 [J], 王雪松;侯长旺;许铁军;魏力
3.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物资源 [J], 唐志强
4.呼中自然保护区落叶松八齿小蠹空间分布型初探 [J], 马喜柱
5.呼中自然保护区云杉大黑天牛空间分布型初报 [J], 马喜柱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11.02•【字号】新林传发[2012]132号•【施行日期】2012.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新林传发〔2012〕132号)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今年入春以来,随着野生鸟类迁徙回归,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致使鸟类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为切实加强野生鸟类资源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4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鸟类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新林传发〔2012〕26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按《通知》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此次行动全疆森林公安共出动警力1766人次,清理餐馆酒店等154家,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174处,清理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9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44 处,接受群众举报线索10条,救护野生鸟类219只,查处林政案件46起,收缴猎具9件,收缴野生鸟类2725只,打掉犯罪团伙2个,处理违法人员38人,挽回经济损失54.5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破坏鸟类资源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广泛地开展了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意识,较好地保护了新疆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

当前正处于秋季候鸟大迁徙时期,有迹象表明,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抬头趋势,严重威胁候鸟迁徙安全。

我区是候鸟繁殖地和迁徙通道,大批的候鸟正在迁徙途中,部分鸟类仍在我区越冬。

为保证候鸟迁徙安全,防止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发生,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2〕249号)要求,现将进一步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紧急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30•【字号】鲁政办字〔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效能,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风险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强化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一)摸清野生动物资源底数。

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监测,用3-5年时间查清资源底数,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

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监测,通过数据汇总和分析评估,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监测。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普查与重要物种的常规资源调查监测,建立栖息地生态环境的常规监测系统,掌握山东省与周边地区水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分布区域和洄游规律等数据。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二)完善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体系。

科学规划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体系,充分考虑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聚区、鸟类迁徙停歇地等重要区域纳入保护范围,注重生态廊道建设,增强野生动物栖息地连通性,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根据野生动物自然分布情况和生物学特性,指导各市依法划定野生动物禁猎(渔)区、禁猎(渔)期。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29•【文号】办护字〔2017〕172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护字〔2017〕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近几年来,在秋冬季候鸟集群迁徙期间,局部地区网捕、毒杀候鸟等野生动物案件,以及滥食及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并成为疫源疫病防控领域的一大隐患。

随着2017年候鸟大规模迁徙季节的来临,为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现象,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2017年秋冬季进一步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测巡护本通知下发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划定保护责任区,明确负责机构、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强化野外巡护和看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并依法加强对各类观鸟活动的规范管理,防止对鸟类集群活动造成干扰。

在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监测巡护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改进巡护技术,探索应用无人机、视频监控、遥感探测等先进手段,提高监测巡护效率,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捣毁栖息地内非法设置的猎捕工具。

尤其对使用网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央政法委,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1.20•【文号】•【施行日期】2024.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综合试点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0日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变化,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快速恢复增长。

同时,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以下简称“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凸显,一些地区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造成人员伤亡等。

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机制,科学防控,合理补偿,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

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

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

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已经1997年8月8日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省长王云坤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日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禁止猎期的禁猎管理,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省人大常务会《关于吉林省五年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和国家批准的对外狩猎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猎期猎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猎捕害鼠除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禁猎工作的领导,确保禁猎工作顺利实施。

因保护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牲畜或者其他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县(市)人民政府提出补偿损失申请,县(市)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

第六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档案,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做好禁猎管理工作。

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国有林场和森林警察部队要建立巡护制度,确保本经营区、执勤区内禁猎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技术处理或集中封存等措施,对用于狩猎的枪支、弹药实行严格管理。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二政办发〔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现将《二连浩特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2日二连浩特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根据自治区、锡盟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

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最过硬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防范消除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阿拉善左旗森林公安局开展冬季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阿拉善左旗森林公安局开展冬季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阿拉善左旗森林公安局开展 冬季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李梦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森林公安局2019年12月23日至26日,阿拉善左旗森林公 安局刑警治安队组织北部各基层派出所民警组成冬 季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小组,在辖区内开展 专项行动,标志着旗森林公安局冬季特色党日系列 活动拉开序幕。

统一部署有序开展行动行动开始后,阿拉善左旗森林公安局专项行动 组根据各派出所辖区内林区野生动物分布特点和活 动规律,结合局机关部署细化了具体行动实施方案,严密部署了本次行动检查的范围、重点,制定了宣 传方案。

共同研究巡查路线,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 解决措施考虑其中,为后期入户宣传和线索征集奠 定了基础。

此次行动克服战线长、任务重、警力少的客观 实际,坚持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多措并举的目标, 有重点、有针对性、因地制宜地开展严密布控。

武装巡护提高辖区见警率和震慑力为真正达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目的,起到 震慑作用,阿拉善左旗森林公安局专项行动小组成 员积极开展武装巡护工作,民警全副武装并配备执 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警用设备,采取徒步和驾驶机 动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护。

民警们重点针对辖区 内野生动物饮水、栖息地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护和排 查,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检查,他们克服辖区范 围广、线路长、天气寒冷等不利因素,坚持做到无 死角、全覆盖。

在许多车辆行进困难的区域,他们 坚持步行巡护,做到按既定目标完成巡护任务。

入户宣传增强意识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阿拉善左旗森林公安局专项行动小组对辖区内零星分布的牧户挨 家走访、逐一排查,每到一户,民警们都与入户农 牧民进行亲切交谈,并发放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 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 讲解,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

宣传中,各派出所民 警给牧民留下联系方式,仔细叮嘱他们若发现盗猎 野生动物情况,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记住 人员、车辆信息等重要线索,第一时间向辖区森林 公安机关报警,行动组将在接到报警后立刻组织部 署,采取对盗猎野生动物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围堵、设卡拦截等措施,绝不姑息任何盗猎行为。

呼伦贝尔禁猎禁渔的通告

呼伦贝尔禁猎禁渔的通告

呼伦贝尔禁猎禁渔的通告尊敬的广大市民、游客及相关从业人员:为了保护我国珍贵的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决定自即日起在呼伦贝尔地区范围内实施严格的禁猎禁渔措施。

特向各位做出如下通告:一、猎杀行为禁止1.禁止一切非法猎杀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捕捉、杀害、猎捕、买卖、贩运等。

2.禁止非法持有、携带、使用猎具。

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弓、枪、弩、网、圈套等猎具进入禁猎区域。

3.高度重视保护有关动植物资源,找到捕杀猎物的线索或发现猎杀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二、渔捞行为禁止1.禁止一切非法渔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电击、毒杀、爆炸性捕捞等。

在禁渔期间,不得使用非法的渔具进行捕捞活动。

2.使用适当的渔具,请勿使用违禁渔具,遵守渔捞规定,确保渔捞行为的合法性。

3.非法渔获可以举报,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三、禁猎禁渔区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禁猎禁渔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1.自然保护区:所有自然保护区内,无论是陆地还是水域,都严禁进行任何猎捕和渔捞活动。

2.核心繁殖区:核心繁殖区内,包括繁殖洞穴、巢穴等地,不得打扰和捕杀繁殖中的动物。

3.黄金时段:为了维护动物的繁殖、生长和迁徙过程,黄金时段禁猎禁渔是必须的。

具体的时间段将在每年的动植物的繁殖指标公告中进行说明。

四、禁猎禁渔的理由及重要性1.生态平衡: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维护自然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禁止猎杀和渔捞,可以使动植物的种群数量维持在适宜的范围内,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

2.濒危物种保护:呼伦贝尔地区拥有丰富的植物和动物物种,其中包括一些世界上独有和濒危的物种。

通过禁止猎杀和渔捞,有助于保护这些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维持其种群的繁衍,确保它们的生存和繁殖权益。

3.生态旅游:呼伦贝尔地区的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通过禁猎禁渔,可以保护原始的生态环境,提供给游客一个独特而美丽的旅游目的地。

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6篇)

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6篇)

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6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积极开展了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这个专项行动中,我们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野生动物市场的监管。

通过加大市场执法力度,我们取缔了一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惩处了一批非法交易者。

我们采取了守株待兔、亮剑行动等多种方式,深入市场进行打击整治,有效遏制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势头。

其次,我们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捕猎行为。

我们组织了大规模的打击行动,深入森林、草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抓获了一大批非法捕猎者。

我们加强了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了对黑市贩卖渠道的监控,有效地遏制了非法捕猎行为。

第三,我们加强了对野生动物保护区的管理。

我们加大了人员投入,提升了保护区的巡护力量,确保了保护区的正常运行。

我们优化了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加强了保护区内的巡护和监控工作,增强了对非法入侵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四,我们积极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等,深入开展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氛围。

第五,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我们与森林、草原、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了协作,共同推进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我们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了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形成了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合力。

最后,我们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我们提高了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起到了震慑作用。

我们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坚决执法,依法惩处,形成了有效的打击整治局面。

总的来说,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内蒙古高院发布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

内蒙古高院发布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

内蒙古高院发布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4.07•【分类】其他正文内蒙古高院发布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为全面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司法审判保护全过程,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引导社会成员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内蒙古法院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架设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高压线,加强同类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防治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典型案例本次公布的7起涉野生动物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狩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等多个罪名,且多起案件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单处罚金不等的刑罚,同时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

于某某、呼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基本案情]2017年10月,于某某在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一处山地猎杀2只鹅喉羚,将死体存放于自家冰柜。

后于某某又让呼某某帮其找2只鹅喉羚。

几天后呼某某在自家草场猎杀2只鹅喉羚并将死体送至于某某家中。

2018年1月3日,于某某主动投案。

经鉴定,涉案野生动物鹅喉羚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只合计价值人民币60000元。

2019年3月1日,呼某某被抓获。

[裁判结果]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某、呼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呼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典型意义]滥捕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仍在一些地方广泛存在,导致野生动物资源尤其是一些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今年7月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及行动重点,在全县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行动,主动与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依照各自部门职责相应成立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责主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并分别制定了《**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县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警种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我局加强与各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彻底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势头,***县森林公安局结合自身执法职责,细化行动方案,组建行动专班,采取分组划片等方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山货经营店铺、餐饮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对可能贩卖野生动植物的重点摊位进行高频次巡查,尤其是在早晨商品上市时对商品进行检查,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

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监管,联合铁路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侦办打击收购、运输等各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严防受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