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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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中外民主法制建设

(一)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和法律

1.法治思想:①战国时期,韩非子主张治国“以法为本”,法治的对象是广大臣民,除国君以外,不论贵贱,一律受法的约束,“法不阿贵”。这种思想对打击奴隶主贵族特权,有积极意义。②明清时期思想家黄宗羲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提倡“法治”,反对“人治”。顾炎武主张“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

2.中国古代的法律文件

①秦始皇颁布通行全国的秦律,对后世封建律令的制定有很大的影响。

②明太祖制定了《大明律》,条理分明,增加了经济立法,同时主张量刑“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封建社会的法律体现了地主阶级的意志。

(二)近代前期中国人民民主政治的追求

1.农民阶级:洪仁玕最早提出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资政新篇》。主张统一政令,以法治国。

2.对君主立宪的追求

(1)19世纪六七十年代,早期维新派倡导学习西方的君主立宪制度,但他们的理论没有付诸实践。

(2)19世纪末,资产阶级维新派发起维新变法运动,由于顽固势力的阻挠和镇压,变法最终失败,君主立宪制没有建立。说明资产阶级改良道路在中国行不通。

3.对民主共和的追求

(1)20世纪初,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通过辛亥革命建立了中华民国,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还特别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

(2)1912年宋教仁将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希望通过议会选举,重组内阁,限制袁世凯,维护民主共和,结果宋教仁被刺杀。

(3)“宋案”发生后,孙中山为维护民主共和,先后发起“二次革命”、护国运动等革命运动,但均遭失败,说明资产阶级共和国道路在中国行不通。

4.新文化运动中,资产阶级的激进民主派提倡民主与科学,对封建思想进行猛烈批判。

(三)中国共产党为追求民主政治进行的努力

1.1922年,中共“二大”制定的民主革命纲领中指出: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2.1923年,中共“三大”确定国共合作的方针。

3.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共武装反抗国民党的反动统治,进行“工农武装割据”,1931年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定了宪法大纲。

4.抗战时期,在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

5.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报告,提出建立一个独立、自由、富强、民主、统一的新民主主义国家。

6.抗战胜利后,提出“和平、民主、团结”的口号,先后参加了重庆谈判、政治协商会议,北平谈判,努力争取和平民主,后通过军事斗争,推翻了蒋介石独裁政权。

7.1949年9月,政协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初步建立了中共领导的同民主党派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制度。

8.1954年,第一届代表大会召开,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

(四)中国近代史上实现民主政治的三次机遇

第一次: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给予人民一定的民主权利,并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和责任内阁制。中国面临着建立民主政治的美好前景。但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和妥协,袁世凯窃取了辛亥革命的果实,建立起北洋军阀政权,实行民主政治的希望破灭。

第二次:1927年,国民大革命基本推翻了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但由于国民党右派背叛革命,蒋介石和汪精卫先后发动了“四一二”政变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大革命最终失败。

第三次: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经过重庆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确立了和平民主的原则。并且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决定改组国民政府,召开国民大会,实施《和平建国纲领》,制定宪法等,展示了通向民主政治的道路。但不久蒋介石撕毁政协决议。发动了全面内战。建立民主政治的希望再次成为泡影。

(五)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基本内容:制订了《共同纲领》、创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征: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初创。

第二阶段(“文革”时期):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遭到严重践踏。阶段特征: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遭到严重挫折。

第三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完善了宪法,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一系列法律,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特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走向完善。

实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发展趋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前进,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向迈进。

★新中国建立的新型的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②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制度。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六)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三次大挫折

(1)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主要原因: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把当时的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把大批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当作敌我矛盾处理。主要影响:逐步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从而改变了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这是后来党在阶级斗争问题上连续犯错误的根源。

(2)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主要原因:毛泽东认为彭德怀上书是反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是右倾的表现,开展了对彭德怀等人的批判。主要影响:使“左倾”错误进一步发展;党内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延长了“左”倾错误的时间,使经济建设造成更大的危害。

(3)“文化大革命”。主要原因:6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左”倾错误更加严重,毛泽东认为修正主义正在复辟。主要影响: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了。

(七)中国近现代史上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

①《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清政府颁布,仍规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孙中山在南京颁布,确立了主权在民、民族平等、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制等四大原则。目的是为了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宪法。

③《中华民国约法》:1914年袁世凯废除《临时约法》,颁布《中华民国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规定总统有和皇帝一样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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