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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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
简介
德国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正如其职业教育对经济的推动力一样,举世瞩目并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果说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那么制造这些秘密武器的是德国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而促进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理论基础——职业教育学的发展、改革与创新的,则是德国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在诞生了像黑格尔、康德等世界著名的哲学大家以及马克思、恩格斯这样伟大的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德国,其思辨的传统对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产生了极大影响。正是在这思辨的土壤中,产生了许多极具职业教育特色的理论成果,凸现了职业教育自身的规律。
纵观当今世界,只有德语文化圈国家(德国、奥地利、瑞士)将职业教育学作为大学的一门独立学科,集中了大批专门从事职业教育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建立了高水平的研究机构,将自洪堡大学开始的教学与科研结合的大学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既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的师资,又取得了许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科研成果。在包括著名的亚琛工业大学、柏林技术大学、达姆施答特技术大学、慕尼黑大学、汉堡大学、洪堡大学等24所研究型大学里,建立了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及相应的职业教育研究所,为德国职业学校和企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0世纪的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家将政府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高速增长的中国现代化事业,急需大批生产、管理与服务一线的专门人才和职业人才。当时,担负人才培养任务的中国教育部,不失时机地开展了职业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时任教育部部长的蒋南翔,审时度势,在研究和比较了世界经济发展与职业教育之间的关系后,把眼光投向了德国。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就是从借鉴和学习德国的经验开始的。管理体制
1.职权分配
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 各州拥有包括教育在内的文化主权, 所以德国职业教育体制的基本特点是: 各级各类学校属于州一级的国家设施, 学校形式的职业教育由各州负责, 按州《州学校法》的规定实施; 校外特别是企业形式的职业教育, 则由联邦政府负责, 按联邦《联邦职业教育法》( 手工业企业按《手工业条例》) 的规定实施。
德国职业教育最重要的法律有: 《联邦职业教育法》( 1969 年) 、《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 1981 年) 以及《手工业条例》( 1965 年) 、《联邦劳动促进法》( 1969 年) 、《企业宪法》( 1972 年) 、《联邦青年劳动保护法》( 1976 年) 。2005 年4 月1 日将《联邦职业教育法》与《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 经修订后颁布并实施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
2.管理机构
职业教育的管理机构有:
联邦一级: 联邦教育研究部和相关的联邦专业部, 如联邦经济与劳动部, 是职业教育教育立法与协调的主管部门。1970 年成立的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 则是协助联邦教育与研究部解决关于职业教育根本性与全局性问题而设立的联邦级职业教育的决策咨询与科学研究机构。
州一级: 州文教部以及由雇主、雇员及州政府代表组成的州职业教育委员会。各州教育的协调机构为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 该委员会下设职业教育委员会。
地区一级: 行业协会, 包括工商行业协会、手工业行业协会、农业协会、律师协会、医生协会等经济组织, 是德国职业教育最重要自我管理机构, 有8 项重要职责: 认定教育企业资质、审查管理教育合同、组织实施结业考试、修订审批教育期限、建立专业决策机构、调解仲裁教育纠纷、咨询监督教育过程、制定颁布教育规章。
3.经费投入
德国职业教育经费分担情况, 以企业为主。“双元制”职业教育: 1998 年企业投入114 亿欧元, 国家仅16 亿欧元; 2003 年企业投入203 亿欧元, 国家为27 亿欧元。全日制职业
教育: 1998 年企业投入为零, 国家投入24 亿欧元,2003 年企业投入为零, 而国家投入29 亿欧元。总的来看, 德国职业教育经费分担比例, 1998 年, 企业投入114 亿欧元, 而国家为40 亿欧元, 企业占65%;2003 年, 企业投入103 亿欧元, 国家为56 亿欧元, 企业占72%。体系结构
根据2005 年4 月1 日颁布并生效的新《联邦职业教育法》, 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准备教育、职业教育、职业进修教育以及职业改行教育。①职业准备教育的目标, 是通过传授获取职业行动能力的基础内容, 从而具备接受国家认可的教育职业的职业教育的资格。②职业教育旨在针对不断变化的劳动环境、通过规范的教育过程传授从事合格的职业活动必需的职业技能、知识和能力( 职业行动能力) , 并获得必要的职业经验。③职业进修教育应提供保持、适应或扩展职业行动能力及职业升迁的可能性。④职业改行教育应传授从事另一种职业的能力。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仅规范相当于高中阶段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企业部分。
从层次上看, 德国职业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 16~19 岁年龄组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者超过70%, 但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双元制”职业教育逐渐向高等教育延伸, 出现了采用“双元制”模式的“职业学院”及部分“专科大学”, 可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范畴。
从内容上看, 德国职业教育既包括职前的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的预备教育、职业教育) , 又包括职后的职业教育( 职业进修教育、职业改行教育) 。
基本形式
(一) 高中阶段职业教育
1.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
( 1) “双元制”职业教育。将在企业里进行的职业技能和相关工艺知识的教育与在职业学校里进行的职业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结合起来培养职业人才的教育制度。企业为“一元”, 职业学校为另“一元”。这里所谓“教育企业”是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才有资格主办职业教育。
“双元制”职业教育学制为2~3.5 年, 无入学条件, 但一般为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毕业生, 其智力特征以形象思维为主, 培养目标为技术工人。教学分别在企业和职业学校里交替进行, 约70%时间在企业, 30%时间在学校。学生在学习期间不仅不交学费, 而且每月还可得到由企业提供的生活津贴及法定社会保险。
作为德国职业教育最主要的形式, “双元制”是将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职业教育思想结合的一种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的职业教育模式。根据受教育者与企业签订的以私法为基础的职业教育合同, 受教育者在企业以“学徒”身份、在职业学校则以“学生”身份接受完整、正规的职业教育。
(2) 全日制职业教育。主要为职业专科学校, 学制1~3年, 入学条件主要为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毕业生, 以所谓德国历史上形成的“学校型教育职业”为主, 培养目标可分为两类: 一种是所谓“双元制”替代型职业教育, 有乐器( 如提琴) 制作工、陶瓷造型工、金银饰品制作工、木器雕刻工等教育职业, 培养技术工人; 一种是所谓与“双元制”平行的独立型职业教育, 包括技术、数据处理和工商以及社会教育、医疗卫生等教育职业, 培养技术助理、实验员、社区服务或护理人员。
其他一些全日制职业学校还有从事职业准备教育( 1年) 、职业基础教育( 1 年) 的学校和职业提高学校( 1 年) 等。
2.升学导向的职业教育
即所谓“立交桥”式的职业学校, 主要有三种: 一为专科高中, 学生主要来自实科中学, 学制一般为2 年, 其中实践与理论课程各1 年, 毕业生直升专科大学; 二为职业或技术高中, 学生主要来自实科中学或已接受过职业教育者, 学制2 年, 全日制理论学习, 毕业后升入综合大学( 有专业限制) ; 三为专科、职业或技术完全中学, 学生主要来自实科中学, 学制
3 年, 毕业生直升综合大学。
(二) 高中后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