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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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做好困难员工帮扶工作,完善困难员工帮扶体系,规范帮扶资金使用,切实关心困难员工,为困难员工排忧解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困难员工帮扶工作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懈努力原则。
第三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职责
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困难员工帮扶救助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五条困难员工认定
(一)员工本人收入低,家庭人均收入符合享受“低保”政策,存在严重生活困难的员工。
(二)因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自身负担医疗费用高,本人无力承受,导致突发性生活困难的员工。
(三)因特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员工。
(四)符合其他特定帮扶项目规定条件的员工。
第六条困难员工帮扶
(一)对于困难员工,将视情况给予一次性200-500元慰问金。
(二)员工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受到严重损失的,给予一次性500-1000元慰问金。
(三)其他重大事项需公司帮扶救助的,由党群工作部提出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安排。
第七条帮扶资金管理
(一)困难员工帮扶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1、公司行政专项拨款;
2、公司工会困难员工慰问金;
3、公司爱心基金,相关规定另行下发;
4、其他来源。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帮扶资金的管理工作。
(三)帮扶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建立明细账,严禁挪作他用。
(四)帮扶资金发放,由受助对象本人领取并签字,签字表由党群工作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