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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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城市运动会项目费用管理分析报告
项目背景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江西省提出在“七城会”期间开展一系列红色革命教育活动。因为青少年运动员在对革命传统的认识方面可能稍弱一些。由于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比较细致,加上近几年南昌经济社会,城市建设方面的巨变,江西省南昌市最终成功的取得了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举办权!
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是英雄城作为东道主的一场盛会,是南昌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契机。南昌市近日制定下发了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将以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以及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监控,构建和完善有效的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改善南昌市环境质量,以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一流的生态环境,迎接“七城会”召开,实现“绿色城运”目标。
项目总目标的确定
南昌的蓬勃发展和第七届城运会热烈、欢庆、祥和、团结、圆满的信息飞向全国,飞向世界、飞向千家万户。体现本届运动会是公平公正、纯洁和平、吉祥向上的盛会,并祝愿全国城市生活和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表达了“共和国体育回故乡”的美好愿望南昌举办的“七城会”是一届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全国大型综合运动会,因此,“七城会”以“绿色”来届定是非常符合本届城运会的性质和时代发展潮流的,“七城会”必将以绿色城运会的特色而载入共和国体育运动的史册。“红色英雄城,绿色七城会”深刻反映了南昌城运会的核心理念,体现了作为红色绿色两大理念的核心灵魂的人文城运所蕴含的和谐的价值观。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和谐发展是我们追求的梦想。
1.交付物成果,成功举办“第七届城市运动会”;
2.工期要求。2011年10之前必须完工;
3.成本要求。总投资400亿。
费用估计
(一)伙食费标准
1.运动员伙食费标准:根据运动员营养需要,并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分为南昌地区每人每天为25元,上饶地区每人每天为20元,由各代表团(队)负担,向大会缴纳。
2.各代表团(队)领队、医生、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南昌地区为20元,上饶地区为17元,由各代表团(队)负担,向大会缴纳。
3.各代表团(队)教练员按运动员伙食费标准就餐还是按工作人员伙食费标准就餐,由代表团自定,伙食费由代表团负担,向大会缴纳。
4.大会在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南昌地区为20元,上饶地区为
17元,自交2元;无工资收入者,免交伙食费。
5.在七城会会期内,裁判员、工作人员不在大会食宿的,每人每天补助15元。
(二)伙食管理费
为了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营养的实际需要,可在上述伙食标准之外另列支“伙食管理费”,伙食管理费由大会支付,具体标准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伙食费标准的30%。其余人员不另列伙食管理费。
(三)住宿费
1.凡属大会在编人员,大会期间的住宿费,由大会负担。
2.大会主席团、组委会和各代表团团部可安排较好的住宿条件。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租住高级宾馆和饭店,可租住离比赛场地较近的中等旅馆或招待所,并及时办理退房手续。
3.为节约开支,在本市抽调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在会住宿。
4.各代表团(队)在大会会期以外,提前到会、延期离会和在旅途中转的住宿费,以及超编人员的住宿费均由各代表团(队)自理。
(四)交通费
1.七城会组委会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组委会各部门和各代表团团部所需车辆,按工作需要和人数多少由组委会配备车辆。参加大会安排的比赛和活动所需车辆,由大会统一安排。
2.凡与大会无关的参观、游览等活动所需的交通费,均由各代表团(队)或个人自理。
3.各代表团(队)临时租车和在途中转的交通费,均由各代表团(队)负担。
(五)差旅费
1.大会聘请外埠裁判员、工作人员的往返差旅费,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差旅费的规定,费用由大会负担。为节省开支,原则上一律乘火车。对超过规定标准的支出,如提前到会,延期离会,中途无故停留,绕道而行所增加的费用,大会不予报销。
2.大会工作人员因公到外地出差,一律乘火车。凡已享受七城会伙食补助的,
不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
3.各代表团(队)、群体先进代表、特邀代表、参观人员的差旅费,由各代表团(队)或原单位负担。
(六)公杂费
1.开支范围:包括文具、纸张、报纸、邮电费、夜餐费及其它杂项等费用,公杂费由组委会财务部按大会在编人数每人每天1.50元提取,从严掌握使用。
2.各代表团(队)、记者、各地参观团等,拍发电报、打长途电话、传真等费用自理。
3.大会工作人员因工作误餐,按当地误餐补助标准执行。凡以享受伙食补助的不再报销误餐费。
(七)夜餐费
1.开支范围:根据比赛日程,当晚有比赛活动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因工作需要加班到晚11时以后的大会工作人员。
2.开支标准:运动员、教练员每人每次补助3元,其它人员每人每次补助2元。
3.各代表团(队)人员的夜餐费,由各代表团(队)自理;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的夜餐费由大会负担。
(八)医药费
1.大会设立医务室,配备一般的常用药品。在大会医务室就诊者,除自费药外的医药费由大会开支。
2.大会在编人员在大会期间去医院就诊和住院,凡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待遇者,其医疗费和住院费回原单位报销。除公伤外,其就诊所需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3.各比赛场馆的常备药品由各场馆解决。
(九)裁判员酬金
裁判员酬金按国家体委和财政部(90)体计经管字123号《关于修订聘请裁判员酬金标准的通知》中的酬金标准执行。
费用控制
(-)内部控制
1.组委会各部门和各竞赛委员会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和承办的比赛项目,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编报经费收支预算,由组委会财务部审核汇总平衡后,报组委会批准。
2.大会各部门和各竞赛委员会应有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对核准的预算和控制指标要从严掌握,不得突破。如需要增加预算支出时,必须提出调整预算的报告,经财务部审核,报组委会批准后,方可开支。
3.为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在保证比赛合理开支情况下,大会对各竞赛委员会采取预算包干办法。如预算有结余,留给当地用于体育事业,如有超支,由当地调剂解决。
(二)收支管理
1.大会期间各比赛场馆,要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场馆门票收入及其它服务性收入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场馆的维护和保养等,结余款项全部留给场馆使用。
2.大会期间大会使用的各比赛场馆、训练场馆一律不支付场租费。
3.组委会集资部要及时催收赞助、广告费收入,防止拖欠、流失。集资部和大会各部门以七城会名义筹集的资金,各部门不得随意分配、截留、挪用,要全部交组委会财务部统一管理,用于七城会的各项开支。
4.用于七城会的彩票收入全部由大会组委会财务部统一安排开支。
5.七城会的涉外部门,要加强涉外收入的管理工作。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三)财产物资管理
1.组委会对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组委会各部门要有一位领导分管财产物资。
2.凡是七城会需要购买的物资,应本着节约开支的原则,由组委会各部门提出计划,经财务部审核后报组委会批准。
3.凡购买属于社会集团购买力专控商品,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