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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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培训课程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内部课程的规划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嘉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的规划、开发、使用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3职责
3.1内部讲师负责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课程立项、开发;
3.2课件评审组负责内部课程的评审工作;
3.3培训主管负责内部课程的存档和更新。
4课程开发要求和管理流程
4.1课程规划:
4.1.1培训主管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各部门培训需求,规划
公司内部培训课程体系。
4.1.2各部门内部讲师依据公司培训的整体规划方向、结合自
身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负责本业务范围内课程规划与开发。
4.2课程立项
4.2.1公司所有需要开发的课程应进行立项,经立项的课程在
必要时可优先获得资金、人员等支持。
4.2.2培训主管、内部讲师、各部门如有课程立项需求,应填
写《课程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课题、课程主要目
的、课程适合对象、重难点以及解决重难点的方式方法、课程
预计时长等信息,交培训主管审核,并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
批。
4.3课程开发
4.3.1经立项批准后的课程,由主张课程立项的内部讲师负责
课程开发,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要求培训主管给予必要的技术
支持。
4.3.2开发的课程应包括但不限于教案、演示文稿等内容。
4.3.3课程开发过程中,课程开发讲师在必要情况下可购买有
助于课程开发的相关资料,或根据课程需要按照公司培训管理
制度的要求申请参加外部相关培训。
4.4课程评审
4.4.1课程首次开发完毕后,立项单位应组织课程评审;
4.4.2课程评审至少应有培训主管、培训对象所在部门领导参
加,必要情况下应邀请行政人事部经理和相关领域资深人士参
加。
4.4.3培训主管应制定课程评审细则,以保证课程评审工作信
度和效度。
4.4.4课程开发小组根据评审意见,对课程进行修整,必要情
况下需进行二次评审。
4.5课程的存档和使用
4.5.1课程经评审合格后,由课程立项单位负责管理,并提供
副本交培训主管存档备案。培训主管依据《学时管理办法》为
课程开发者计算学时。
4.5.2所有课程产权隶属广东嘉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主
管应及时将存档的课程资料刻录为光盘、做好记录并登记造册
统一保管,以防止课件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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