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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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浦卫基层〔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浦卫基层〔2024〕7号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指导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夯实分级诊疗体系,持续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提高居民对社区康复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关于全面提升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浦府办〔2023〕33号)、《关于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的通知》(沪卫基层〔2021〕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医〔2022〕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6月1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自2021年以来,依托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浦东新区已建成3批24所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优化完善浦东新区社区康复服务分级诊疗体系,筑牢社区卫生康复服务网底功能,持续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提高居民对社区康复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关于全面提升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浦府办〔2023〕33号)、《关于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的通知》(沪卫基层〔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覆盖开展社区康复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分中心、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依托,建设标准化社区康复中心。

筑牢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康复中心100%覆盖,其中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覆盖率超过60%,促进康复功能全面融入社区卫生基本服务,实现全区社区康复服务能级全面提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㊁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㊀附㊀则第二十三条㊀(动态调整)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㊁公安㊁教育㊁卫生计生㊁科技㊁工商㊁税务㊁住房城乡建设管理㊁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对«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四条㊀(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 2015 31号)同时废止.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年12月29日)沪府办发 2017 8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各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 医联体 )建设,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㊁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立合理有序分级诊疗模式的重要内容.2010年以来,本市对医联体建设进行了试点探索.经过几年实践,本市医联体改革在促进各级医疗机构间资源共享㊁强化对基层的人力技术支撑㊁推进分级诊疗构建有序就医秩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 32号),现提出本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如下:一㊁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本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㊁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㊁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㊁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㊁权责清晰㊁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落实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本路径的分级诊疗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㊁更加满意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二㊁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本市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 业务相关㊁优势互补㊁双向选择㊁持续发展 等的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充分尊重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意愿,指导支持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二是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三级医院以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医联体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坚持医疗㊁医保㊁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探索行政区划㊁财政收入㊁医保支付㊁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理统筹,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三是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本市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㊁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 守门人 能力.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四是便民惠民,群众受益.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推进慢性病预防㊁治疗㊁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㊁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三㊁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以区域医联体和专科医联体为主要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进一步优化本市医疗服务结构,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分布,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本路径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本市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㊁便捷的医疗服务,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要与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㊁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推进1至2个紧密型区域医联体试点,探索医联体医保总额付费.以本市一所(或多所)市级医学中心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本市若干特色专科医联体.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本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得到进一步落实,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落实家庭医生 管健康 管费用 ,推动形成基层首诊㊁双向转诊㊁急慢分治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四㊁医联体组织模式(一)区域医联体.各区政府统筹规划所属医疗机构的功能布局,将区属医院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㊁护理院(站)㊁专业康复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紧密联合,可与市级医学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组建区域医联体.区域医联体主要负责贯彻政府办医宗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全程连续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各区可综合考虑区域面积㊁常住人口㊁医疗资源配置㊁交通等情况,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组建一个或几个区域医联体.根据区域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的合作模式,区域医联体可分为两种类型:1.紧密型医联体.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以统一管理为纽带,以理事会章程为规范,以人员㊁流程㊁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作为切入点开展合作.医联体作为总单位,进行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医联体牵头医院享有统一调配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权㊁资产使用权,在业务流程整合与后勤管理方面更加协同高效.医联体内部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各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和支撑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统一管理.2.松散型医联体.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独立运行,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㊁技术支持㊁检查互认㊁处方流动㊁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各区依据本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及医联体工作实际,选择适合本区实际情况的医联体组织模式.有条件的区可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二)专科医联体.以本市一所(或多所)市级医学中心特色专科㊁特别是临床重点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㊁尤其是郊区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本市若干特色专科医联体,提升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和技术水平,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郊区医疗机构专科整体服务同质化水平,形成与区域医联体补位发展模式,方便本市居民就近就医,为本市居民提供优质㊁便捷的医疗服务.(三)辐射型医联体.市级医院在参加本市医联体建设的基础上,可以教育㊁培训㊁科研合作㊁接受疑难重症转诊会诊为主要合作形式,跨省际与若干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辐射型医联体本市医院不命名分院,不兼任法人,不派驻长期团队.鼓励本市三级㊁二级公立医院发展面向基层㊁对外合作帮扶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供远程会诊㊁远程影像㊁远程病理㊁远程心电诊断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直接面对患者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充分发挥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龙头作用,满足区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中医药服务需求,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五、具体任务(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医联体可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㊁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明确不同业务活动的经济利益补偿和知识产权分享细则,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区域医联体由区政府牵头,成立由区政府㊁各医疗机构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等组成的医联体理事会或管委会.医联体理事会或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联合体日常运行事务.紧密型医联体理事会或管委会负责医联体内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㊁资源统筹调配㊁医保额度分配及医保资金结余分配㊁人员流动㊁内部结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 2016 59号),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市级医学中心要调整病种结构,逐步减少常见病㊁多发病㊁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区域医疗中心要立足区域医疗服务基本需求,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㊁多发病㊁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㊁护理院(站)等承担一般常见病㊁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初级诊疗及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康复㊁护理等社区适宜医疗服务.鼓励㊁引导企业医院㊁社会医疗机构依据其功能定位,加入医联体统一发展,重点引入康复㊁护理等医疗服务短缺资源,在医联体内发挥其积极作用.(三)推进医联体内资源整合共享.通过整合医联体资源,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建立医学影像中心㊁病理诊断中心㊁检查检验中心㊁心电诊断中心㊁消毒供应中心㊁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市级医院通过申康医联平台,实现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医联体内一㊁二级医疗机构要认可市级医院检查结果,避免重复检查,增加患者负担.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㊁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㊁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四)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市㊁区卫生计生委搭建与完善分级诊疗平台,方便病患上行下转.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要设立转诊的协调部门,明确分管领导,由专人具体负责本机构与联合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的工作联系和机构内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实施有针对性的转诊,提高转诊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落实转诊的门诊和床位等资源,为病人提供转诊便利.(五)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通过医联体,进一步支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引导居民优先选择医联体内医疗机构进行 1+1+1 签约.医联体内三㊁二级医疗机构要加大对本市 1+1+1 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居民的资源支撑力度,确保签约居民在享有 1+1+1 签约优惠政策同时,获得医联体内 优先预约㊁优先就诊㊁优先检查㊁优先住院与优先会诊 等便捷就医服务.强化家庭医生可配置利用的服务资源,提升签约服务获得感.医联体内三㊁二级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对家庭医生的联系㊁对接与支持.在紧密型医联体内,配合医保部门探索以家庭医生为主体,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管理试点.逐步建立医保费用按照签约居民人头支付㊁由家庭医生管理的机制,促进家庭医生成为签约居民医疗费用的守门人.(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三级医院引领作用,加大三级医院技术输出和管理输出力度.通过专科共建㊁临床带教㊁教学查房㊁进修培训㊁联合科研等多种方式,强化三级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撑,加强对下级医疗机构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常见病诊疗水平同质化.通过三级医院直接托管下级医疗机构,或长期派员担任下级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科主任,提高下级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七)开展连续性诊疗服务.鼓励护理院(站)㊁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㊁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㊁便利化的疾病诊疗 康复 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八)构建慢性病 医防融合 全程健康管理体系.加强本市脑卒中㊁糖尿病预防和诊治体系建设.落实公共卫生专业机构㊁三㊁二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具体职责,对糖尿病㊁心脑血管疾病㊁肿瘤等重点慢性病,开展早期筛查和有序分诊㊁规范化诊疗和随访㊁自我教育管理㊁危险因素干预的全程健康管理,做到 防㊁治㊁康㊁护㊁保 相衔接㊁相结合.(九)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上级医院的专家要加强对下级医院的帮扶,尽量做到 患者不动,医生动 .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定期派出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修㊁培训和挂职锻炼,具体数量要求由区卫生计生委确定.(十)完善信息平台.推进上海健康信息网建设,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立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信息数据统一归口和共享机制,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公益性的专科号源池并支持 1+1+1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㊁推进分级诊疗.医联体可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开展预约诊疗㊁双向转诊㊁健康管理㊁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发挥远程医疗作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及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六㊁保障政策(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的短板.加大市㊁区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研究对医联体的综合补偿机制,探索通过购买服务㊁以奖代补等形式,增加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投入,逐步建立完善与医联体发展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政策.落实紧密型医联体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推进实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㊁互联互通.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㊁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二)充分发挥医保对医联体建设的促进作用.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完善和做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机制,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对医联体的医保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在现行的事业单位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内,研究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㊁工作业绩㊁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㊁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㊁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四)建立医联体考核评价机制.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导向,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医联体考核评价体系,对医联体运行和成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三级医院病种结构和医疗资源下沉情况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㊁双向转诊比例㊁基层人才培养㊁居民健康改善等,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㊁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并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㊁临床重点专科评审㊁政府补助㊁医保支付㊁人事任免㊁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㊁进修㊁晋升等挂钩.七㊁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市卫生计生委㊁市发展改革委(市医改办)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㊁市财政局㊁市科委㊁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共同组成的医联体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 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开展对医联体改革工作的督导㊁考核和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承担具体工作.(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加强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引导和医疗资源整合,完善有利于医联体运行的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㊁学科和专科建设等相关政策.市发展改革委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市财政局要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市科委要会同市卫生计生委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给予医联体科研优惠政策,促进医联体发展.(三)加强督查评估.工作小组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以强基层为重点,做实居民健康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㊁扩大势力范围㊁ 跑马圈地 ㊁ 虹吸 基层资源㊁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四)建立备案机制.组建医联体须向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已备案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间,医师(境外医师及涉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人员除外)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五)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㊁形成共识.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各区㊁各办医主体㊁各三级医院将开展医联体建设作为下一阶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医联体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八、工作推进(一)报送已建医联体的相关材料.2018年1月底前,本市已成立的各医联体的建设牵头单位将已签订的医联体合作协议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其中,各区卫生计生委报送本区和区属三级医院牵头成立的区域医联体;各大学医管处报送本办医主体及所属医院牵头成立的医联体;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汇总报送所属三级医院牵头成立的医联体.(二)报送各区医联体实施方案.2018年1月底前,各区卫生计生委将本区医联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三)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为助推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在全市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有意向㊁有条件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工作的区可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并报送工作方案.市卫生计生委统筹考虑全市医疗资源情况,根据报送单位的情况予以批复.对成为紧密型医联体试点的,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指导,推进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建设.(四)临床重点专科医联体建设.继续支持临床重点专科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本市若干特色专科医联体,提升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专科整体服务同质化水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2017年12月30日)沪府办发 2017 8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经评估,201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原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 2013 6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浦卫中医〔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浦卫中医〔2024〕3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中医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中医药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全区中医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经研究制定了《浦东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浦东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方案根据上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沪卫中管〔2023〕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中医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中医药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全区中医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特制定新一轮浦东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以强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健全中医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基本原则1.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整合医疗优势资源、完善特色诊疗、保障机制运行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

2.明确定位,提升效能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发挥医联体责任单位的技术优势和辐射作用,促进中医医联体内中医医疗优势资源共享与协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及运行效率。

上海市“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协议书

上海市“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协议书

附件2:上海市“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协议书(样书)甲方(家庭医生):乙方(居民):单位:身份证号:社保(医保)卡号:根据原国务院医改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为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推进分级诊疗,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为签约对象提供综合、连续、全程的健康管理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署并接受以下协议内容:一、甲方权责1.“1+1+1”医疗组合内医疗机构(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区级医疗机构:(3)市级医疗机构:2.服务内容(1)由甲方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

(2)提供基本诊疗、社区康复与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通过预约的乙方提供优先就诊服务。

(3)为乙方通过“1+1+1”分级诊疗转诊平台优先转诊至组合内上级医疗机构,优先预约到组合内医疗机构专科资源。

(4)利用多种途径(健康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等)向乙方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5)为乙方提供便捷配药政策,包括慢性病居民“长处方”,延伸上级医疗机构用药医嘱等。

(6)对确有需求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乙方,及时建立家庭病床。

(7)为乙方优先提供护理床位轮候入住。

(8)对乙方医保费用进行管理,指导促进乙方合理有序诊疗。

3.市、区级医疗机构服务内容(1)为乙方提供专科诊疗与住院治疗。

对经家庭医生转诊的乙方,优先提供专科门诊与住院资源。

(2)对因实际情况,确需至签约医疗机构组合之外医疗机构就诊的乙方,通过绿色通道提供优先转诊服务。

(3)将急性期治疗阶段后的乙方转回签约家庭医生处,并将转诊信息同步传递。

二、乙方权责1.乙方应遵守签约协议,按照协议,保持个人诚信,遵医嘱、做好健康自我管理。

新医改背景下上海市二级医院发展策略分析

新医改背景下上海市二级医院发展策略分析

《中国医院管理》第40卷第12期(总第473期)2020年12月工作研究G o n g z u oY a n j i u2015年《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提出考虑地域间和地域内差别,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改革政策。

在此时间先后发布的两部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的指导意见也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配套绩效考核政策的实施作出了阐述。

同年在《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中,也明确了城市二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指出其对于推动新一步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意义重大,也指出了其配套举措。

2015年末发布的《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将绩效评价列为深化医改实施的重要内容。

随后出台的有关医疗联合体及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则是鼓励不同区域之间和内部的医疗资源联动,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1上海二级医院发展现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期和攻坚阶段,上海市于2016年发布了《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通过完善治理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完善医保提升基本保障能力,推进医药采购及监管机制,提升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从国家和上海的政策要点可以看出,公立医院改革一直是深化医改的重要进行方向,而分级诊疗和绩效考核则分别从就医模式和医院运行角度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抓手。

在分级诊疗体系中,二级医院不仅要接受三级医院的疾病恢复期下转患者,还要承担区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任务,是我国三级医疗网络的枢纽[1-2];体现医院运行状况的绩效考核工作和考核重点则体现了不同区域内的公立医院对于未来发展方向的把握。

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双重发展,医疗服务市场面临着巨大的变化,上海市的二级医院下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有三级医院竞争有限的医疗服务市场,其发展速度无法跟上功能要求[3]。

徐汇区在分级诊疗制度方面的实践和探索

徐汇区在分级诊疗制度方面的实践和探索

徐汇区在分级诊疗制度方面的实践和探索摘要本文对上海市徐汇区在分级诊疗方面的做法进行介绍。

徐汇区区域内有丰富的医疗卫生资源,通过完善优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慢性病长处方、医联体等试点,积极探索区域内分级诊疗可行的政策支持和技术路线。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how Xuhui District probes the hierarchical medical system. There is a wealth of medical and health care resources in the Xuhui District Region.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xcellent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system,with the help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and pilot projects of promotion of the long-term prescription for chronic diseases and medical conjoined hospitals,Xuhui District actively explores the feasible policy support and technical route for the hierarchical medical system in the region.KEY WORDS hierarchical medical system;long-term prescription;medical conjoined hospitals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原则[1]: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19•【字号】沪府〔2016〕45号•【施行日期】2016.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沪府〔2016〕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19日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2016-2020年是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为巩固扩大前一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把医改推向深入,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贯穿到深化医改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新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立秩序、转方式、建机制、促联动”,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以提升居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为根本目的,力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价格、财政、人事等联动改革,重点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本医保制度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政府投入、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学科人才、卫生信息化等配套改革,实现各项改革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市民对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上海:家庭医生制度将领衔分级诊疗

上海:家庭医生制度将领衔分级诊疗
国家卫计委部署 2 0 1 5 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 近 日,2 0 1 5 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 在京召开 。国家 卫生计生委 副主任 马晓伟 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 晓伟在 讲话 中指 出,过去 的一年 ,在全 面提 升县 医院综合 能力,积极 探索分级诊疗新模 式,建 立完善疾病应 急救 助制度,构建和谐 医患关系,切实提 了积极 进展 。马 晓伟 强调 , 当前机 遇与挑 战并存 ,要清 醒地认 识到 医疗工 作面临 的新任务和新 要求。2 0 1 5 年卫生计生工作总 的要求 已经提 出,其 中,做 好 医疗管 理工作 关系到亿万患者 的切 身利 益和看病就 医感 受,是 实现深 化 医改目标 、落实各 项卫 生计生重点任务的关键所在。2 0 1 5 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落实改善医疗 服务行 动计划,切实 改善群众就 医体验 这 既是 深化 医改的重要内容 和维护医疗卫 生事 业公 益性 的必然要求 ,也是 我们 医疗 卫生系统践行党 的群众路 线的具体体 现。二是 有序 推进分 级诊疗 ,不断探 索完善更加科 学合理 的诊疗新模 式, 逐 步解决大 医院 “ 人满为患” 的问题。三是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四是聚焦县医院能力提升, 进一步优化 医疗 资源 配置,提 高基 层诊疗 能力。五是 持续加 强党风廉 政建设 ,抓好 2 0 1 5 年行业纠风工作 。六是全 面推进重大政策制度研 究和贯彻落实, 依 法加强 医疗行 业管理。 今年城镇居 民医保人均筹资 5 0 0 元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 关于做好 2 0 1 5 年城镇居 民基本 医疗保 险工作 的通知 要求 ,2 0 1 5 年 ,各级财政对居 民医保的补助 标准为人均 3 8 0 元, 居 民个人缴费人均不低于 1 2 0 元, 全国平均筹资水平达到人均 5 0 0 元; 今年年底 ,地 级 以上统筹地 区要全 面启 动实施城 乡居 民大病保 险,覆盖所有居 民医保 参 保人员。 通知》要求 ,2 0 1 5 年各级财政对居 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 2 0 1 4 年的基础上提高 6 O 元,达 到人均 3 8 0 元。其 中, 中央财 政对 1 2 0 元基数部分按 原有 比例 补助,对增加 的 2 6 0 元按照西部地 区 8 0 % 和 中部地 区 6 0 %的比例 给予补助,对东部地 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 比例 给予补助。地 方各 级财政部 门要按 照要求足额安排地方财政补 助资金 ,并及 时拨 付 到位。同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2 0 1 5 年居民个人缴费在 2 0 1 4 年的基 础上提高 3 O 元 ,达到人均不低于 1 2 0 元。 通知 要求,落实基本 医保和大病保 险待遇 政策 ,实 现居 民医保政策 范围 内住院费用报销 比例达 到 7 5 % 左右 ,逐步缩小 与实际住院 费用支付 比例之 间的差距 避免泛福利 化倾 向,防止待遇攀 比对费用分担机 制造成冲击。 积极支持建 立分级诊疗制度 ,完善不 同级别 医疗机构 的医保 差别 支付政策。同时,城 乡 居 民大病保 险要科 学合理确定 筹资水 平,进 一步提 高经基本 医保报销后 需个人 负担 的合 规 医疗 费用 支付水平 ,实际支 付比例不低于 5 O % 。做好基本 医保 、大病保 险与医疗救助等 各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和 费用结算服务 。 上海:家庭医生制度将领衔分级诊疗 上海市发改委 日 前公布的 ( ( 上海市 2 0 1 5 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披露,今年,该市医改工作将协调推进 5 项重点改革, 深入推进 1 3 项专项 改革, ’ 其 中的亮点包括探 索居 民与 “ 1 + 1 + 1 ” 医疗机构组合 ( 1 家社 区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8.19•【文号】国卫医发〔2016〕45号•【施行日期】2016.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下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了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见附件)。

现就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省级和试点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要充分认识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发挥好试点城市“排头兵”作用,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深化医改工作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在充分调研与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医疗实际,制定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各试点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围绕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试点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尽快部署启动试点工作。

在全面落实《意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

上海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上海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上海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上海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是为了推进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降低患者就医成本,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该方案的实施将对上海市的医疗服务体系产生深远影响,对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都将带来积极的变化。

首先,上海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将建立起多级医疗服务网络,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医疗中心和综合医院等。

这将使患者在就医时能够选择更加方便和就近的医疗机构,减少了患者因为距离远而耽误就医的情况,也减轻了大医院的就诊压力,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

其次,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将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引导患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减少了对大医院的过度依赖,使医疗资源得到更加均衡的分配,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率。

此外,该方案还将推动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各级医疗机构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提供医疗服务,保障了患者的权益,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

同时,医疗机构之间将建立起信息共享和转诊机制,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

最后,上海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这将使患者能够获得更加专业和贴心的医疗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上海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是一项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将对上海市的医疗服务体系产生深远影响,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推动了医疗服务体系向着更加人性化、智能化、健康化的方向发展。

希望通过该方案的实施,能够为上海市的医疗服务体系带来全面的改善和提升,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上海门急诊及门诊大病就医管理

上海门急诊及门诊大病就医管理

上海门急诊及门诊大病就医管理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门急诊就医需求量不断增加。

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市逐渐完善门急诊及门诊大病就医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就医效率和就医体验,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门急诊大病就医管理政策上海市目前实施的门急诊大病就医管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区分门急诊和门诊,明确就医流程。

上海市区分了门急诊和门诊两种就医方式。

在疾病需要立即救治的情况下,患者可直接前往医院急诊科就医;而对于一些非紧急病症,患者可以通过预约的方式前往医院门诊就医。

这一区分有助于减轻急诊科的压力,提高患者就医效率。

2.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就医流程。

上海市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将患者按病情的轻重缓急分流到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医。

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减少患者等候时间,提高就医效率。

3. 加强门急诊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上海市加大对门急诊医生队伍的培养力度,鼓励医生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此外,还加强门急诊和门诊医生的沟通协作,提高诊疗质量。

二、上海门急诊及门诊大病就医管理的实施效果上海门急诊及门诊大病就医管理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 降低了门急诊排队时间。

通过分级诊疗和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大大缩短了门急诊患者的排队等候时间。

患者可以更便捷地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提高了就医效率。

2. 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上海市对医疗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通过分级诊疗制度,科学分流患者,减轻了大医院的压力,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3. 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加强门急诊医生队伍建设和医生之间的协作,上海市提高了门急诊医疗服务的质量。

患者享受到更专业、更高效的就医服务,充分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尽管上海门急诊及门诊大病就医管理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1. 医疗资源不均衡。

尽管分级诊疗制度能够合理调配医疗资源,但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仍然相对紧缺。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沪卫医〔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4日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持续优化资源供给布局、强化行业基础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抓好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推动本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要点如下:一、聚焦重大战略任务,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1.推进创建国家医疗中心,新建一批临床重点专科。

创建1-2家国家医学中心,加强现有国家医学中心能力建设,带动全市医学科学发展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支持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新建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开展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启动新一轮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规划研究论证。

2.加快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

深化医联体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探索医疗、人员、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推动门诊号源、检查检验、住院床位等医疗资源向社区下沉,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分级诊疗。

强化区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胸痛、卒中等急症、重症服务能力,打造成为辖区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互联网医院等综合集成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医联体中的牵头核心功能定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4.20•【字号】沪府办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20日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健康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发展目标把社区卫生作为卫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加快资源配置和治理创新,推进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网络布局更加完善。

到2025年,按照功能定位、区域特点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新建、改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15分钟慢行可达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

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社区医疗服务横向同质化,社区常见病诊疗服务与上级医院纵向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能力逐步增强,社区门诊量占本市常住居民门诊总量的比例达到40%以上,逐步夯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到2025年,基本完成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建设,社区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指标全面达标,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状分析及建议

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状分析及建议

25EXPERIENCE区域治理作者简介:柯 妍,生于1999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读本科生,学生,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基金项目:本文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课题基金项目(项目编号:cx2003034)。

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状分析及建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柯妍,卢肖云,季佳怡,刘竹君垚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人民健康”为核心的城市医疗成为城市发展的首要问题。

作为“健康守门人”的家庭医生,其发展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在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过程中,不足之处日益凸显。

本文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政策的时代背景下,分析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不足,提出建议以完善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关键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备程度;分级诊疗中图分类号:TS9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1)03-0025-0002一、研究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党的相关会议通过后,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需要向以“人民健康”为核心的方向进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了《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2020版)》(以下简称《规范》),以此进一步约束、管理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签约服务提升质量、增加绩效。

家庭医生是城镇居民健康的守护者,对于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推进分级诊疗、满足人群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和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等医疗健康相关性问题,都具有重要作用。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化,需要社会、政府以及个人多维度深层次挖掘并解决签约服务的问题。

二、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宏观现状上海市家庭医生是由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1年以上,具备资质的注册全科医师和含中医类的全科医生所担任。

此外签约医生需向不同类型的符合条件的签约对象建立家庭病床,开展巡诊服务,协同、指导康复治疗师和护理人员对有需求的签约对象开展康复、护理服务等责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沪府办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1〕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7日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等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建设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功能化、人性化、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上海方案”,提高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发展目标立足“顶天、强腰、立地”三个层面,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三医联动、促进均衡”和“试点先行、分类推广、逐步覆盖”原则,推进公立医院内涵式发展。

布局高品质、智慧化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快新城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做实分级诊疗。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发文字号】沪卫计疾控[2017]01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5.27【实施日期】2017.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计疾控〔2017〕011号)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促进中心,各市级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6〕672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模式,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能力,减少结核病发病和传播,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在本市16个区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

现将《上海市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卫生计生委、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控工作,抓住深化医改、落实“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等有利契机,认真贯彻国家和本市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社会公众满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结核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必要的人、财、物投入,有效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沟通顺畅、规范有序的结核病分级诊疗工作模式。

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加强结核病防控管理,强化日常工作督导和考评,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与基本医保㊁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衔接,逐步实现 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第六条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执行 社区定向转诊 制度.患四类大病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后,再到二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第七条㊀本市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坚持 公开㊁公平㊁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规范招投标程序.上海保监局负责制定商业保险机构的资质条件㊁大病保险基本服务标准㊁保险合同示范文本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通过规范程序,确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与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在正常招标不能确定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承办机构的产生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第八条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遵循 收支平衡㊁保本微利 的原则,对年度资金盈亏情况进行风险调节,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控制在5%以内,具体通过招投标合同确定.商业保险机构因承办大病保险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结余,需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返还资金;因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给商业保险机构带来亏损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具体分摊比例,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第九条㊀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制订落实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合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海保监局要加强商业保险机构从业资格审查及偿付能力㊁服务质量和市场行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利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办法,强化基金管理.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医疗机构㊁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商业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化㊁精细化管理优势,与相关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相关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控,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㊁服务水平和质量.商业保险机构要将签订合同情况以及筹资标准㊁待遇水平㊁支付流程㊁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等情况,向社会公开.第十条㊀各有关部门㊁单位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㊁理解和支持这项改革,形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的良好环境.第十一条㊀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6年12月23日)沪府办发 2016 59号各区㊁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㊁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㊁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㊀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等,现就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㊁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㊁四中㊁五中㊁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㊁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按照 以人为本㊁群众自愿㊁统筹城乡㊁创新机制 的原则,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将做实家庭医生制度作为本市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基本路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级医疗中心㊁市级医学中心的资源协同机制和双向转诊机制,完善资源支撑㊁政策支撑和信息支撑等保障和激励措施,逐步建立起 基层首诊㊁双向转诊㊁急慢分治㊁上下联动 的分级诊疗模式和制度,形成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机制和有序的就医秩序,为市民提供综合㊁连续㊁全程的健康管理服务.二㊁主要目标到2017年底,分级诊疗试点实现全覆盖,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居民基层就诊比例明显提升,就诊次数有效控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布局合理㊁规模适当㊁层级优化㊁职责清晰㊁功能完善㊁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符合国情㊁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达到以下标准: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4名;区域影像㊁临床检验㊁心电诊断中心建设达标率100%;重点慢性病(高血压㊁糖尿病)知晓率ȡ6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ȡ30%,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ȡ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ȡ65%;本市60岁以上城保老人 1+1+1 签约率ȡ70%;1+1+1 签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占比ȡ85%.三㊁具体任务(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夯实分级诊疗制度网络基础1.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市级医学中心:主要由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㊁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和三级专科医院组成,以优势专科为发展导向,以现代研究型医院为建设目标,在医学科学㊁技术创新㊁人才培养㊁公共安全保障方面起到引领作用,承担全市危重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和指导区域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职能.区域医疗中心:主要由三级乙等㊁二级甲等和医疗资源稀缺地区的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组成,规划期内郊区新建三级医院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能.区域医疗中心应当立足区域医疗服务基本需求,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㊁多发病㊁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㊁村卫生室等组成,承担一般常见病㊁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初级诊疗及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康复㊁护理等社区适宜医疗服务.社会医疗机构:鼓励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社会医疗机构承担相应功能,纳入分级诊疗工作网络.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短缺资源建设加强康复体系建设.逐步构建由综合医院康复科㊁康复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布局合理㊁层次分明㊁功能完善㊁富有效率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全市康复床位按照每千人0.25张设置,每区至少配置一所200床位以上的康复医院,鼓励现有二级乙等医院功能转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有条件的区域康复医院应临近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医院设置.加强老年护理体系建设.推进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㊁区老年病医疗中心建设,建立机构护理㊁社区护理㊁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各类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为养老机构㊁社区托养机构和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和舒缓疗护服务.到2020年,全市按照户籍老年人口1.5%配置老年护理床位.3.加强协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级医院大集团管理优势,以市属(含国家委管)三级综合医院为核心,以品牌㊁医疗管理和学科技术人才优势等为纽带,以支持郊区为先导,探索建立医院集团,实现资源共享㊁优势互补,积极配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本市居民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服务.鼓励以区域为范围㊁由各区与三级医院组成的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和以学科为纽带㊁由不同医院专科组成的专科性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改革探索,开展技术㊁学科㊁病种㊁管理合作,建立基于内部市场关系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资源共享与协同,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 双提升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 双下沉 .(二)做实家庭医生制度,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基本路径1.做实家庭医生 管签约以60岁以上老年人㊁慢性病患者为主体,以自愿签约为原则,推进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在此基础上,按照签约居民自身健康需求和就医习惯等因素,形成 1+1+1 的签约医疗机构组合(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㊁1家区域医疗中心㊁1家市级医学中心),在优先覆盖重点人群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签约率,确保签约居民有效服务率.居民签约后,在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可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居民如因实际情况需至签约医疗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可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并享受签约优惠政策.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享受多项优惠服务,以提升签约居民服务获得感:开展健康评估,帮助制定健康管理方案,享受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通过预约,优先享受家庭医生基本诊疗㊁社区康复与护理等服务;通过家庭医生转诊,优先获得上级医疗机构的专科资源;享受健康咨询热线㊁网络咨询平台等多种途径的健康咨询服务;享受慢病长处方㊁延伸上级医疗机构用药等更为便捷配药服务;享受优先建立家庭病床服务等.2.做实家庭医生 管健康在夯实社区家庭医生队伍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社区护士㊁公卫医生㊁助理等人员岗位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类岗位人员在健康管理㊁护理㊁康复㊁费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形成对家庭医生的有力支撑.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和服务标准,规范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管理的具体内容.家庭医生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综合利用居民的诊疗记录㊁健康体检记录㊁健康筛查结果等信息,定期对签约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健康人群㊁高危人群㊁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㊁防治结合㊁持续有效的分类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就医模式,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初诊和分诊;对符合转诊规范的患者,上级医疗机构优先予以预约专家专病门诊㊁优先检查㊁优先住院;对疾病康复期转诊回社区的患者,家庭医生予以社区康复㊁家庭病床或居家护理服务.3.探索家庭医生 管费用探索建立以签约居民为切入点㊁由信息系统支撑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引导签约居民下沉社区首诊㊁做好健康管理,从源头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对签约居民已发生的费用进行监管,发现费用的不合理使用情况上报医保部门,发挥协助管理作用,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卫生费用的 守门人 .(三)强化资源㊁机制㊁信息支撑,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配套保障1.强化资源支撑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根据本市医疗卫生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数,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加强远郊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系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作为医学院校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医学院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间教学相长的支持联动关系.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医院集团㊁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㊁培训和轮转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通过 医教研 资源整合,提高全科医生数量和质量.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通过多点执业等形式,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㊁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开展社区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及其筛查的标准化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对基层的人力㊁技术支撑.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医院集团㊁对口支援㊁建设区域信息化诊疗平台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和技术支撑.进一步做实本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主治医师到基层定期工作制度,根据供需情况,适当增加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定期工作人员的数量.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㊁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区域影像㊁临床检验㊁心电诊断中心建设.强化上级医院资源对社区和家庭医生的支撑.在市级医学中心㊁区域医疗中心设立专门部门与社区对接,根据实际需求,预留 两个50% 的专科(专家)门诊号源向家庭医生开放,对预留资源的管理采取提前预留㊁动态跟踪㊁按需调整的方式,满足签约居民优先就诊与转诊需求.向家庭医生优先开放检验检查㊁床位资源.强化对社区药品使用的支撑.在高血压㊁糖尿病实行慢病长处方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慢病长处方病种范围.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签约居民,如其确需延伸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以维持治疗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及疾病治疗与控制情况,开具相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完善第三方物流配送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上述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将延伸处方使用情况纳入医保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额度超支补偿的核定因素.加强社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开展基本药物和 自选药品 管理使用的培训工作,促进社区合理用药.2.强化机制支撑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服务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基于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标准的岗位管理㊁财政补偿与薪酬分配制度,构建内部市场与购买服务机制,形成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的现代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与家庭医生契约关系,明确家庭医生目标责任与相匹配的资源,建立新型的生产责任关系,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激发家庭医生生产力.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考核,建立围绕签约基础㊁有序诊疗㊁健康管理㊁费用管理㊁居民反响等核心的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利用签约服务费等手段形成对家庭医生的有效激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签约服务费纳入内部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与管理考核结果相匹配的分配机制.强化对公立医院的考核激励机制.将公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㊁家庭医生制度构建的支持力度与落实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院长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公立医院对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到位,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位.推进本市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工作,逐步扩大公示病种及手术的范围,强化医疗服务行业促动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引导患者科学有序就医.依靠卫生信息化支撑,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㊁客观可量化的医疗服务产出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公立医院服务效率㊁工作负荷㊁技术水平㊁费用控制㊁资源配置㊁患者结构的合理性.建立基于评价结果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与政府投入㊁医保支付㊁费用控制㊁床位规模㊁岗位设置㊁绩效工资总额核定等挂钩,对公立医院实行差别化定位㊁管理和资源配置,推动公立医院提高收治疑难杂症患者占总患者人数的比例,更加注重发展体现三级医院水平和定位的诊疗技术,实现医院发展由追求规模效益向内涵质量转变,充分发挥医院引导患者分级诊疗的主动性.完善价格机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研究,综合分析不同医疗服务项目间㊁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比价关系,按照 总量控制㊁结构调整㊁有升有降㊁逐步到位 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提高手术㊁诊疗㊁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常规化验价格,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引导落实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价格收费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补偿责任.适当拉开二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间的价格梯度,发挥医疗服务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常见病㊁多发病向社区下沉.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探索建立按照人头㊁床日付费,按照服务单元付费,按照病种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进一步增强医保对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基于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及签约服务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数或家庭医生签约居民数拨付医保费用,并适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额度,探索建立结余医保资金激励机制.3.强化信息支撑构建分级诊疗信息化框架体系.在 上海健康信息网 建设基础上,构建以 生产系统㊁管理系统㊁智能系统 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分级诊疗 全市签约㊁分级转诊㊁处方延伸㊁费用管理 四大核心业务信息化,建立市区两级医疗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平台架构,为本市构建分级诊疗制度㊁实现居民全程健康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建立统一的信息惠民服务门户,为居民提供咨询㊁预约㊁查询㊁支付等线上健康服务,改善就医体验.推进 健康云 建设.建设上海 健康云 平台,实现对高血压㊁糖尿病和脑卒中等重点疾病的自动识别㊁筛选推送㊁有序分诊,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㊁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协同落实 三位一体 的全程健康管理,有效支撑自主的健康管理.四、组织实施(一)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㊁政策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㊁各区要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工作,将其作为核心任务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加强工作协同,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逐步推动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医改办)要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统筹领导.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㊁设置㊁审批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的监管.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试点.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各区㊁各办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所属医疗机构按照各自的功能定位,落实分级诊疗工作.(三)稳妥推进试点,加强考核评估稳妥推进居民 1+1+1 签约医疗机构组合试点,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待条件成熟时进一步推广实施.建立分级诊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及考核评估制度,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进行.(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加强健康管理理念㊁家庭医生就医便捷措施等宣传,提高社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建立科学就医观念和习惯.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㊁凝聚共识,增强参与和支持分级诊疗工作的主动性㊁积极性.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有效期的通知(2016年12月27日)沪府办发 2016 61号各区㊁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2014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 2014 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嘉定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嘉定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嘉定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嘉卫医政〔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嘉定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卫医政〔2021〕7号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21年嘉定区医政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5月12日2021年嘉定区医政工作要点2021年,我区医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康需求为目标,以“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按照“健康嘉定”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服务管理,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构建整合型、高品质、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

一、强化能力建设,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1.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发挥好“监测哨”作用,持续加强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社区发热哨点诊室能力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严守就诊入口关、预检关、诊室关、检查关,杜绝漏诊。

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加强可疑病例排查、报告和转诊。

2.增加救治能力储备。

加快推进南翔医院、安亭医院、江桥医院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完善定点医院转换、医院封闭管理机制。

坚持“四集中”原则,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确保检测质量和实验室生物安全。

3.做好疫苗接种保障。

开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和应急处置培训,组建医疗救治队伍和专家组,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组织推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持续提升接种保障能力和疫苗接种率。

二、聚焦群众需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4.深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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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等,现就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将做实家庭医生制度作为本市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基本路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级医疗中心、市级医学中心的资源协同机制和双向转诊机制,完善资源支撑、政策支撑和信息支撑等保障和激励措施,逐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和制度,形成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机制和有序的就医秩序,为市民提供综合、连续、全程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底,分级诊疗试点实现全覆盖,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居民基层就诊比例明显提升,就诊次数有效控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

到2020年底,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清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符合国情、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达到以下标准:——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4名;——区域影像、临床检验、心电诊断中心建设达标率100%;——重点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6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30%,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本市60岁以上城保老人“1+1+1”签约率≥70%;——“1+1+1”签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占比≥85%。

三、具体任务(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夯实分级诊疗制度网络基础1.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市级医学中心:主要由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和三级专科医院组成,以优势专科为发展导向,以现代研究型医院为建设目标,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公共安全保障方面起到引领作用,承担全市危重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和指导区域、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职能。

——区域医疗中心:主要由三级乙等、二级甲等和医疗资源稀缺地区的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组成,规划期内郊区新建三级医院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能。

区域医疗中心应当立足区域医疗服务基本需求,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门急诊和住院服务。

——基层医疗机构: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组成,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初级诊疗及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等社区适宜医疗服务。

——社会医疗机构:鼓励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社会医疗机构承担相应功能,纳入分级诊疗工作网络。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短缺资源建设——加强康复体系建设。

逐步构建由综合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全市康复床位按照每千人0.25张设置,每区至少配置一所200床位以上的康复医院,鼓励现有二级乙等医院功能转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有条件的区域康复医院应临近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医院设置。

——加强老年护理体系建设。

推进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区老年病医疗中心建设,建立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各类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为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和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和舒缓疗护服务。

到2020年,全市按照户籍老年人口1.5%配置老年护理床位。

3.加强协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级医院大集团管理优势,以市属(含国家委管)三级综合医院为核心,以品牌、医疗管理和学科技术人才优势等为纽带,以支持郊区为先导,探索建立医院集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配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本市居民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服务。

鼓励以区域为范围、由各区与三级医院组成的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和以学科为纽带、由不同医院专科组成的专科性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改革探索,开展技术、学科、病种、管理合作,建立基于内部市场关系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资源共享与协同,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双提升”,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

(二)做实家庭医生制度,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基本路径1.做实家庭医生“管签约”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主体,以自愿签约为原则,推进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在此基础上,按照签约居民自身健康需求和就医习惯等因素,形成“1+1+1”的签约医疗机构组合(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1家区域医疗中心、1家市级医学中心),在优先覆盖重点人群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签约率,确保签约居民有效服务率。

居民签约后,在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可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居民如因实际情况需至签约医疗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可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并享受签约优惠政策。

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享受多项优惠服务,以提升签约居民服务获得感:开展健康评估,帮助制定健康管理方案,享受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通过预约,优先享受家庭医生基本诊疗、社区康复与护理等服务;通过家庭医生转诊,优先获得上级医疗机构的专科资源;享受健康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等多种途径的健康咨询服务;享受慢病长处方、延伸上级医疗机构用药等更为便捷配药服务;享受优先建立家庭病床服务等。

2.做实家庭医生“管健康”在夯实社区家庭医生队伍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社区护士、公卫医生、助理等人员岗位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类岗位人员在健康管理、护理、康复、费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形成对家庭医生的有力支撑。

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和服务标准,规范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管理的具体内容。

家庭医生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综合利用居民的诊疗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健康筛查结果等信息,定期对签约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分类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就医模式,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初诊和分诊;对符合转诊规范的患者,上级医疗机构优先予以预约专家专病门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对疾病康复期转诊回社区的患者,家庭医生予以社区康复、家庭病床或居家护理服务。

3.探索家庭医生“管费用”探索建立以签约居民为切入点、由信息系统支撑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

引导签约居民下沉社区首诊、做好健康管理,从源头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对签约居民已发生的费用进行监管,发现费用的不合理使用情况上报医保部门,发挥协助管理作用,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卫生费用的“守门人”。

(三)强化资源、机制、信息支撑,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配套保障1.强化资源支撑——强化基层能力建设。

加强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根据本市医疗卫生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数,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加强远郊全科医生培养。

加强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系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作为医学院校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医学院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间教学相长的支持联动关系。

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医院集团、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培训和轮转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

通过“医教研”资源整合,提高全科医生数量和质量。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通过多点执业等形式,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开展社区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及其筛查的标准化检测能力建设。

——强化对基层的人力、技术支撑。

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医院集团、对口支援、建设区域信息化诊疗平台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力和技术支撑。

进一步做实本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主治医师到基层定期工作制度,根据供需情况,适当增加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定期工作人员的数量。

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区域影像、临床检验、心电诊断中心建设。

——强化上级医院资源对社区和家庭医生的支撑。

在市级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设立专门部门与社区对接,根据实际需求,预留“两个50%”的专科(专家)门诊号源向家庭医生开放,对预留资源的管理采取提前预留、动态跟踪、按需调整的方式,满足签约居民优先就诊与转诊需求。

向家庭医生优先开放检验检查、床位资源。

——强化对社区药品使用的支撑。

在高血压、糖尿病实行慢病长处方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慢病长处方病种范围。

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签约居民,如其确需延伸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以维持治疗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及疾病治疗与控制情况,开具相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完善第三方物流配送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上述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将延伸处方使用情况纳入医保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额度超支补偿的核定因素。

加强社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开展基本药物和“自选药品”管理使用的培训工作,促进社区合理用药。

2.强化机制支撑——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服务的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基于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标准的岗位管理、财政补偿与薪酬分配制度,构建内部市场与购买服务机制,形成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的现代管理制度。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与家庭医生契约关系,明确家庭医生目标责任与相匹配的资源,建立新型的生产责任关系,以家庭医生为责任主体,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激发家庭医生生产力。

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考核,建立围绕签约基础、有序诊疗、健康管理、费用管理、居民反响等核心的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利用签约服务费等手段形成对家庭医生的有效激励。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签约服务费纳入内部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与管理考核结果相匹配的分配机制。

——强化对公立医院的考核激励机制。

将公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制度构建的支持力度与落实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院长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公立医院对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到位,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位。

推进本市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工作,逐步扩大公示病种及手术的范围,强化医疗服务行业促动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引导患者科学有序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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