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煤炭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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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运前:
①了解煤运知识,主要弄清煤种、特性、燃点、岸上堆存时间、煤堆温湿度、开采季节等,尽量装运干燥和新开采的煤,若煤温已达35℃以上或过分潮湿含水量大,应拒绝装船。
②检查货舱内电器、电缆等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规定并备妥安全灯。
③检查船上CO2灭火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货舱管系、CO2钢瓶、CO2站的照明灯和门锁等,保证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有关人员必须会熟练使用这种灭火系统。
④装船前应消除货舱内残存的垃圾杂质,同时要注意所装煤中不能混有杂草、粪便、废油渣之类的有机物质,以免产生自热导致自燃。
⑤要保证污水沟畅通,可随时排放污水。要封密污水井盖板,防止航行中船舶颠簸摇摆煤粉渗入堆塞污水井。
⑥装载前,取得《固体散货适装证书》。
2.装货和运输中:
①装货时,在靠近机舱舱壁处,采用斜坡式装载,以减少机舱对煤的传热增温。装块煤一般容易集中在一个地方,最好在上面复盖煤粉,以减少空气对流。
②油柜所装燃料油,粘度不宜太大,以减少对其加温的次数反降低其加热温度。航行中主机尽量使用边柜内燃油,双层底油柜尽可能不加温或少加温驳油,驳妥后即停止加温。
③煤炭易散发以甲烷为主的易燃气体,该气体在装货过种中,虽数量不多,但容易进入桅房、油漆物料间、起货机、配电室等处所,所以要注意在装货期间或装完后不久的一段时间内,对以上处所进行通风,禁止吸烟和动明火,杜绝各种引火源。如船上配有测爆仪,应经常测量货舱处所的瓦斯含量。
④为防止煤炭粉尘爆炸,应做到:
i.货舱内所有电器设备均应是防爆型的。
ii.在天气不良而关闭通风时,凡装有煤炭的货舱上的甲板区域内,所有非防爆型电器设备均应切断电源。
iii.人员进入装有煤炭的舱室时,不得穿着含有化纤成分的衣着,以防人体
带电,进入舱室之前应先消除身体的静电,如扶摸接地的金属板棒等。
⑤煤炭运输途中,必须经常测量煤温,并将所测温度记录航海日志中。
③航行中如煤温较低且稳定,要保持连续不断通风,及时开启通风筒和道门进行自然通风。如天气良好及风浪较小时,则可将货舱开启进行舱间通风。有机械通风装置更应按时开启。
煤在装运过程中,一般经验认为在煤炭装船后,先采取表面通风4~5天,然后每隔一日进行表面通风6小时即可。这样不仅排除了煤炭发散的可燃气体,又可避免大量空气进入舱内促使其氧化自燃。
③航行中可根据不同季节、地区特点、外界气温,采取甲板喷水降温措施。如散装船有上边柜者,甲板喷水对货舱降温作用甚微,在舱盖密封条件好时可采用舱盖喷水降温。
③缩短煤运时间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之一,故应快装船,快启航,不封港,快卸货,缩短贮运时间,避免自燃(根据目前的实际经验,煤运时间超过40天就有发生自燃的可能)。
3.煤温升高和自燃后的消防措施:
①大舱内煤温已升到接近45C时,就不允许采取正常的通风方式,更不能开货舱通风,应立即停止通风、封舱、关闭道门,尽量隔绝空气,防止空气对流使氧气进入加速氧比,以延缓煤炭自燃时间。
②如果从多方迹象判明大舱煤温继续升高且有大量烟雾渗出,煤已开始自燃,应进一步封闭所有通向大舱的开口道门,最好在舱盖接逢处及其四周用封舱胶布密封.然后有步骤地施放足够数量的二氧化碳。
③除万不得已时不用海水浇灌灭火,如卸货时发现部分煤炭自燃或有明火,应迅速将烧着的煤块用抓斗卸去,然后以倾注方式浇灌淡水加以扑灭。灌注淡水数量要足够将舱内约二米深度的表面层湿透为止,否则只会引起助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