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中的假城市化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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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中的假城市化危害
摘要:小城镇发展建设是我国发展城市化的重要途径,城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化城市社会逐步转变的过程,包括人口职业的改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转变等等。

近年来,我国中小城镇的发展日益升温,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但过度、超前的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不一致,就会给小城镇发展建设造成假城市化现象。

虚假城市化的形成在城市化发展建设进程中造成非常大的危害,不仅现有城市的城市化未能实现,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及环境相当落后,农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变革,而且还给城市发展带来了阻碍。

本文从小城镇建设中土地规划与结构不合理、表面人口过快城镇化、二元经济结构不平衡三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其造成城镇建设虚假城市化的危害。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假城市化;危害
前言
小城镇是农村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我国城镇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选择。

发展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国家扩大内需、带动市场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农民意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整体的发展。

建设和发展小城镇,不仅是我国城市化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三农”这一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根本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

当前,虽然我国小城镇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开发建设理念远远没有跟上。

同时,城市化建设中管理和规划、经济和环境、快速发展和资源枯竭的矛盾日益加剧,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的影响等,导致农村城市化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囿于制度刚性与自身利益的限制,忽视城市化的制度环境要求与限制,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盲目最求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公共服务提供不足,仍然采用农村管理制度,致使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了大量的利益扩张型假城市化现象,将城市建设与城市扩张作为城市化的基本途径,侵吞农民的土地权益,违背了城市化的真实内涵,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土地规划与结构不合理,造成城市化发展消极的危害
土地在小城市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不论是在城镇基础建设,还是
在产业、人口等要素的聚集上,都离不开这个基本的载体。

小城镇在规划建设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城镇用地布局结构方面不合理,发展和建设用地矛盾突出,诸如小城镇建设规模小,聚集程度低;中心镇发展缓慢,土地利用率低,布局不合理;建设缺乏特色,无序竞争问题等,这些都是制约城市化发展的障碍,如果长期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对小城镇城市化发展将是长远地、消极地影响和危害。

小城镇扩大使可耕种土地流失加剧。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建设
用地面积越来越大,因此,政府必须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从某种角度说,农民失地与城市化是同日而生的。

但失地农民问题并非是与城市化相伴的,产生的耕地流失问题是政府决策和操作的直接结果,而因为政府私利的影响,出现土地利用不合理,城市缺乏产业布局、职能分工和管理部规范,城市整体实力虚弱,城市规模与人口结构、产业结构不协调,并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影响城镇城市化发展宏观经济的增长。

失去了耕地,就等同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将如同耕地一样一同消失的还有这里被城市社会抛弃而边缘化的农民。

盲目发展,建设思路缺乏明确定位。

在对发展小城镇的认识和实践上,也存在着一些误区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认为建设小城镇就是把农民变成市民,圈地、搞市政建设;也有的理解为发展小城镇就是”县改市”,”县改区”、”乡改镇”。

有的不从实际出发,盲目攀比,一哄而上,乱铺摊子,结果市场建起来了,却”有场无市”,造成资源浪费、财力亏空;有的忽视调查研究,不重民意,不按经济规律办事,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结果决策失误,搞成”烂尾”工程;有的仅靠动员行政力量,搞小城镇经济建设,忽视了市场机制的运作,结果成效不大;有的光顾眼前利益,单纯算经济帐,忽视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利益,对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隐患,等等。

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小城镇的发展就要走弯路,经济建设就要遭受损失。

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城镇化发展战略的精神,理清建设和发展小城镇的思路,对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土地闲置,利用率低。

小城镇建设城市用地盲目扩张,耕地保护责任不到位,土地利用规划占用农田,而土地利用率低,普遍存在“征而不用,多征少用”违法占地、圈地的现象。

从用地结构上看,部分城镇产业能在短期内拉动城市化经济发展,但长期效益不明显的、效益不高的资源消耗型产业用地的考虑不足或缺乏,从而造成大量的建设用地浪费。

表面人口过快城镇化,造成严重的“城市病”危害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是否实现城市化,世界公认的标准是看这个国家或地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如果居住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0%就算实现了城镇化。

我国在促进小城镇发展也明确指出,“小城镇要适应经济发展较快的要求,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更多的吸纳农村人口”。

但城市人口过度增长,城市建设步伐赶不上人口城市化速度,城市不能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农村人口迁移后没有实现相应的职业转换,造成严重的“城市病”危害。

”城市病”的症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人口急剧向大城市聚集,对大城市的能源、资源、土地、环境、住房、交通等方面的承载力带来了极为严峻的挑战。

电力供应陆续告急,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可持续性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

环境污染也使得城市从传统公共健康问题转向现代的群体性健康危机。

其次,交通拥堵与事故频发的恶性循环,已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顽疾”。

当前城市对灾害抵御能力的不足也令人担忧。

城市高楼大厦林立,人口密集,交通拥堵。

一旦遇到地震、火灾等自然或人为灾害,人财物疏散困难,往往损失严重。

“城市病”正在不断加重,但是对“城市病”的严重性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最后,经济发展似乎成了城市化的唯一目的,对“城市病”的爆发缺乏预见性和警惕性。

过快的城市化进程是“城市病”的主要诱因,而缺乏全国性的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则可能导致“城市病”的扩大。

随着城市人口不断膨胀,我们面临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所以各级政府应提高对“城市病”的严重性、危害性、复杂性的认识,对威胁城市发展的“城市病”予以足够的重视,将预防与治理工作纳入施政内容之中,尽早采取多种方式加以预防和治理。

二元经济结构不平衡,造成城市化泡沫的危害
城乡二元经济制度差异使城市化矛盾突出。

近年来,在农村经济发展税费改革的基础上,国家加快农村社会发展方面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城乡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大指导方针,即统筹发展,工业反哺农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但城乡积累的制度矛盾非常尖锐。

在经济上,城市扩张征地,政府土地补偿标准低,城市化建设吸纳不了农民的就业需求,就会导致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在社会发展上,城市流动人口增多,造成住房紧张,交通拥挤,基础设施落后,社会治安不稳定,农民工落户问题困难等;在生态环境上,城区面积的扩张势必造成生态的破坏,树林、农田被毁,居住区绿化不足、生活设施缺少,路面硬化不够,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条件落后,这种城镇化的恶性膨胀,既没有提供城市质量,也没有改善农村的环境。

所以,城乡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发展差距依然存在,矛盾突出明显。

过高预期形成虚假繁荣,将城市化推向泡沫的隐患。

首先假城市化是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不平衡导致的,而政府没有采取必要的宏观调控措施来避免城市化泡沫的出现。

不顾地缘优势和城市间的产业区别,人为地在攀比中搞功能齐全的城市化,人为地配置城市资源,这样很可能会出现虚假的大都市繁荣,导致职能雷同的大都市泡沫。

都市泡沫不仅仅是中国城市化的陷阱,也是中国工业化的一个巨大陷阱。

其次政府在推动城市化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在“城市过剩”的基础上推进,这中隐含着两个现实的因素,即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收入分配改革缓慢,无法立竿见影起到增加内需的拉动作用,而产能过剩问题随着房地产调控的加深而凸显,效能可能很低,甚至是浪费的。

最后,最后,在政府主导的城市化下,天量的政府贷款投入将带来政府地方性债务违约风险,仅依托城市基建与城市产业和市场发展推动城市化,会导致城市房地产泡沫。

结语
综上所述,小城镇城市化建设和实施必须全面、正确地理解,科学统筹规划,认真扎实制定区域发展的空间布局规划,引导人口和产业空间合理流动与均衡分布,改革城乡制度和政策,关注城乡边缘区域,提高为民的服务水平,使小城镇城市化目标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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