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四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进行处置,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事件同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相关信息。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在____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____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____年。
三、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必须做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篇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制度(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建立应急专业队伍。
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3)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4)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7)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8)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9)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1)疾控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疾控机构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络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网络直报用户密码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
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制度(3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制度____学仁和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____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____机构职责(一)公共卫生科。
在医院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设专职人员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各临床诊疗科室负责人为该科室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工作。
二、报告责任人。
首诊医生为报告责任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三、报告范围与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一)传染病1、鼠疫。
发现____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____。
发现____例及以上____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____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1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
____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____单位发生____例(高发地区____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____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
____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____单位发生____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____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
____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____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____例及以上。
16、疟疾。
以行政村为单位,____个月内,发现____例(高发地区____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____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____个月内发现____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____个月内发现____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六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对患者实施应急医疗和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公共卫生科为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规范》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并建立传染病登记簿。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____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____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____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带者时,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统一交到公共卫生科,由疫情管理员收集录入。
同时门诊、住院部、化验室也要分别做好门诊登记、住院病人登记、化验室登记。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本院相关部门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的追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事件发生地进行反馈。
同时要规范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力量做好事件处理和应急响应。
5、责任疫情报告人做好自检记录。
对发现传染病不报、漏报的医生或者报告好的医生,报告单位应按《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及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二)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对患者实施应急医疗和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法律保障
法律法规制定
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 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执法监督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 为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宣传教育
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05
监督和考核
监督检查
定期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 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02
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
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03
建立问责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以便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
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进行问责和处理。
06
附则
解释权限
解释权归属
本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对于规范中的任何疑 问或不明确之处,均应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或请求解释
02
信息发布方式
03
信息公开内容
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 媒体采访等方式向公众发及范围、危害程度、应对措施 等,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04
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
经费来源
各级财政部门应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所需经 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不定期抽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检验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专项督查
针对特定事件或特定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组织专项 督查,深入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的具体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通用7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通用7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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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概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对公共卫生、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主体内容1. 报告要求(1) 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注意,在报告时要提供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危害程度以及现有的处置措施,并且要及时更新报告,反映事件的发展及时态势。
(2) 报告要按照事实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
要确保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虚报和瞒报。
(3) 报告方式可以是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选择合适的报告方式。
对于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采取紧急呼叫报告的方式,确保信息快速传达。
2. 报告流程(1) 报告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或个人首先要迅速上报所在地的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要及时核实情况,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2) 主管部门在核实情况后,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
(3) 各相关部门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后,要立即行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各部门之间要保持紧密的协作,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共享。
(4)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汇总上报地方政府。
(5) 地方政府要负责组织协调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需求,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报告机制(1) 建立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采集、整合和分析。
(2) 制定报告要求和流程的标准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报告意识和报告能力。
(3) 定期进行演练和考核,检验报告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范例(5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了做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报告、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依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
三、定义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或者有明显的反常迹象的突发事件,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3.2 报告对象:指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或单位。
四、报告程序4.1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或单位应立即报告给本单位的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4.2 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4.3 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评估和应急救援工作。
4.4 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初步情况、处理措施和预防控制措施,并按要求进行后续报告。
五、责任与义务5.1 本单位的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并保证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2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或单位应立即报告,并按要求配合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5.3 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评估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监督与评估6.1 本单位应定期组织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升报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6.2 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对本单位的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指导和支持。
七、违纪违法和处理7.1 对于故意不报告或者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2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本单位的纪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的模板,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是指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相关机构和个人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
通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包括以下要素:
1. 报告对象: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如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2. 报告主体:包括医疗机构、疾病监测机构、疾病防控机构、实验室等。
3.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病例数据、病原鉴定结果、防控措施等。
4. 报告方式: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和情况的不同,可以采用电话、传真、邮件、在线系统等多种方式进行报告。
5. 报告时限:规定了报告的时限,常见的是在事件发生后的几个小时或一天内进行报告。
6. 报告流程:规定了不同机构之间的报告流程,包括报告的链条、报告的渠道和报告的审核等。
7. 责任追究:针对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报告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及时掌握事件的动态情况,加强卫生部门的监测与应对能力,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制定
相应的防控措施和策略。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报告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以确保及时准确地报告为核心目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是指为了及时披露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以便采取相应应对措施的一套报告机制。
具体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 报告对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对象通常是政府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实验室研究单位等专业机构。
2.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通常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传播途径、病原体特征、临床表现、疫情动态、应对措施等相关信息。
3. 报告渠道:报告渠道可以分为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内部渠道包括各级卫生部门之间、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之间的通报和协调机制;外部渠道包括向政府有关部门、公众媒体、国际组织等进行及时通报。
4. 报告时限:报告时限是指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级机构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到上级机构。
时限通常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确定。
5. 报告流程:报告流程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从发现到上报的整个环节。
通常包括事件的发现、初步评估、信息收集、报告编制、报告审核、报告上报等步骤。
6. 报告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责任通常由各级机构的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负责,他们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能够有效地发现、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防控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完善的报告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准确地收集、报告、分析和通报事件信息,以便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和防止疫情的扩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报告责任:明确各级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报告责任,确保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2. 报告渠道:建立多级多渠道的报告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包括电话报告、网上报告、传真报告等多种方式。
3. 报告要求:明确报告内容和要求,包括事件的基本信息、病情统计、病原学分析、防控措施等内容,确保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 报告流程:制定详细的报告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从发现事件到报告上级部门所需的时间节点和程序。
5. 报告分析:建立健全的数据分析和信息统计系统,及时进行疫情分析和趋势预测,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6. 报告通报: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信息,提高公众对疫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7. 报告考核: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报告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报告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帮助快速发现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疾病的传播和危害,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3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报告体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体系由中央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
2.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关联部门、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3.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及时追踪、分析和评估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三、报告要求1.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真实、准确。
2.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发生地点、时间、原因以及影响和危害程度等相关信息。
3.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部门、机构或单位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书面报告等方式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四、报告流程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事件发生: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报告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
(2)信息汇总: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汇总所有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3)信息分析: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分析各类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制定应对措施。
(4)风险评估: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
(5)指导下级: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紧急预案。
(6)协调资源: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协调各类资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提供支持。
(7)信息发布: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向社会公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新信息。
五、运行机制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机制分级负责,上下级协同配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接报和处理机制。
3.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建立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和协作的机制,确保报告的畅通和及时交流。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机制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响应速度和效率。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报告组织及责任报告人
组长:
组员:
三、报告时限及程序:在接到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后2小时内尽快向万载县卫生局和万载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写出进程报告及时报告事态的进展。
报告流程示意图:
责任医疗卫生人员?预防保健科?医院指定领导?,1、万载县疾控中心,2、万载县卫生局,3、网上直报,4、现场调查~采取措施~进程报告上报。
,同时进行,
四、报告内容:
1、首次报告;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进展和防控情况。
3、结案报告:确定事件的性质~波及的范围~危害程
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对事件进行?-?级评定。
五、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应对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失责有究。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责任疫情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工作过程中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医院感染科、公共卫生科。
二、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立即填写疫情报告卡。
三、医务科接到首次报告应组织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审核。
四、疫情管理员、专职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审核后及时报主管领导及网上直报。
医务科在2小时內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医务科掌握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的信息,并分别进行初次报告、过程报告、结案报告。
六、医务科、院感科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培训。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文件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如下:
1、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4、鼠疫、霍乱、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甲型流感等非普发性传染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范文(5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该单位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
二、定义和术语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发的、对公众健康造成较大影响并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疾病、危害或事件。
2.2 报告管理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信息汇报、审核及处理的全过程管理。
三、报告管理流程3.1 发现和初步调查当发现可能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和评估。
3.2 信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信息报告程序,向相关主管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等报告事件信息。
3.3 信息审核和确认相关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信息审核和确认,确定事件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作出相应的分类和等级。
3.4 信息发布一旦事件被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级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信息发布程序,向公众和相关单位发布事件信息、做出应对指南和措施。
3.5 事件处理根据事件等级和分类,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人员进行事件处理和处置,包括疫情监测、医疗救治、防控措施等。
3.6 评估和总结事件处理结束后,上级主管部门应进行事件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报告管理工作。
四、责任和权限4.1 报告责任相关单位和人员有责任及时报告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2 信息审核和确认权限相关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有权对事件报告进行审核和确认。
4.3 信息发布权限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信息发布。
4.4 事件处理权限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有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和处置。
五、监督和评估5.1 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
5.2 评估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目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正确、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细则:
1.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
2.报告内容为: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
3.报告程序和时间: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诊医生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经初步调查事件的发生地点、时间、波及人群等大致情况后,立即报告突发事件指挥小组领导人,并以电话方式报告给市疾控中心,报告必须及时,应在2小时内完成。
4.按区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关事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1. 目的本报告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流程和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汇报重要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适用范围本报告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
3. 定义(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发性、广泛传播的、可能对公共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疾病、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报告主体:指需向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单位或个人。
二、报告流程1. 报告主体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当立即启动报告流程,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报告:(1)向所在单位内部卫生监督机构报告;(2)向上级单位卫生监督机构报告;(3)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 报告主体应当按照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报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报告、电话报告、电子邮件报告等。
三、报告内容1. 报告主体向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递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事件来源、发生时间、地点、传染源、传播途径等;(2)事件发展和影响:包括病情严重程度、传播范围、相关人员受影响情况等;(3)应急措施和防控情况:包括已采取的应对措施、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等;(4)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信息。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得隐瞒、虚报或故意夸大事件情况。
四、报告时限1. 报告主体应当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30分钟内向所在单位内部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2. 所在单位内部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30分钟内向上级单位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 上级单位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30分钟内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五、报告追溯1. 报告主体应当保留报告相关的原始记录、资料和文档,并按要求进行备份和存储。
2. 相关部门有权调查和追溯报告内容和流程,报告主体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制度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及时、准确地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 上报流程以下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的基本流程:1.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工作人员或机构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 填写上报表格:工作人员或机构应按照统一的上报表格,详细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数等。
3. 提交上报表格:将填写完整的上报表格提交给指定的部门或机构,通过指定的渠道进行提交,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4. 评估和确认:相关部门或机构会对上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和确认,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制定应对措施: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确认,相关部门或机构将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6. 持续跟进和反馈:各级部门或机构应进行持续跟进,及时反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协调和应对措施的调整。
3. 上报要求为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下是上报要求:- 必须填写完整并准确的上报表格,包括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详细信息。
- 上报信息应及时提交,延误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 上报信息应明确、简明扼要,便于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评估和确认。
- 任何工作人员或机构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或掩盖。
4. 相关责任方以下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制度中的相关责任方:-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人员或机构:负责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对上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和确认,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 各级部门或机构:负责持续跟进和反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协调和调整。
5. 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有序、准确、及时的上报,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例文(5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例文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制度旨在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流程1. 事件上报阶段(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或接到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给所在单位的卫生管理部门。
(2)卫生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后,应立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着手展开调查和处置工作。
2. 事件调查与评估阶段(1)应急工作组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事件的起因、传播途径和受影响范围等情况。
(2)基于调查结果,应急工作组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事件的等级和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3. 应急响应与处置阶段(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卫生管理部门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工作组应及时发布公众警报,向公众宣传事件的背景、风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3)卫生管理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对受影响区域进行消毒和隔离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4. 事件后期工作阶段(1)卫生管理部门应组织受影响区域的卫生清理工作,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和安全。
(2)应急工作组应总结事件的经验教训,完善应对措施和管理制度,以提高日常的防范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职责分工1. 卫生管理部门(1)负责统筹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2)负责组织事件调查与评估工作,制定应急响应方案。
(3)负责向公众发布信息,宣传事件相关知识和防护措施。
(4)负责组织受影响区域的清理工作和卫生防控工作。
2. 应急工作组(1)负责现场调查和流调工作。
(2)负责风险评估和制定应急响应级别。
(3)负责发布公众警报和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和后期清理工作。
3. 相关部门和人员(1)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应急工作组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2)负责消毒和隔离措施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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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
丙类传染病
总体原则
II级: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 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III级: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 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释义:IV级-丙类传染病事件,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告标准,但未达到III级标准的 事件定为一般事件(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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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标准
伤寒、副伤寒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 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 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 例,或2例及以上死亡。
麻疹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麻疹发病超 过平常水平即认为是暴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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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6
概述
事件核实、确认与分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其次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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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标准
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风疹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 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
手足口病(《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 (2012版)》) 聚集性疫情是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 发生5例以上,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 (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 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但不足5例手足口病病例;或 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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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
总体原则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 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金标准, 事件定级以其中规定为准;预案规定各 级政府可以对事件自行定级,但如果预 案中已有明确定级标准者,当参照预案 的标准进行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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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 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 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 (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IV级:在一个县(市)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释义:1周内,病例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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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培训
2/18/2014
分级标准(7)
乙类传染病
总体原则:II级: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 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释义:在缺乏前5年周平均发病水平资料的情况下,由省级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 范围等判定。 III级: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域内,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 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释义:乙类传染病事件,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告标准,但未达到III级标准的事件 定为一般事件(Ⅳ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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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
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发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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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标准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 病性禽流感病例。
甲肝/戊肝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 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
输血性乙肝、丙肝、HIV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 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 染。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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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报告原则
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 的原则。
报告主体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业务技术指导管理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 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 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 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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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标准
丙类传染病 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 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 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 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 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其它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 —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 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 1 例及以上。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 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 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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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标准
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病 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流行性出血热 ——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 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 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 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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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培训
2/1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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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培训
2/18/2014
事件类别
10
卫生应急培训
报告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是报告的 最低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于收到符合该规范要求的信息,应当及时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中报告,否则属于漏报。
达不到分级标准的事件,作为未分级 事件报告。
分级标准
传染病类事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 案或者具体预案中的规定)
甲类传染病
肺鼠疫——I级: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 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II级:在一个县(市)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 例以上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 (市)。 III级: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 围在一个县(市)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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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主要内容
事件类别 报告标准 事件级别 报告程序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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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类别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实
行)》——共十一类。
传染病 食物中毒 职业中毒 其他中毒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
及以上的事件 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 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
IV级:腺鼠疫在一个县(市)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 未超过1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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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培训
2/18/2014
分级标准
霍乱
II级:在一个市(地)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 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III级:在一个县(市)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 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 次发生。释义:1周内,10≤病例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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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Ⅰ级:发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释义:病例数≥1。发生1例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病例;或者发生2例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人感染高 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或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多点散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II级:发生疑似病例。 【释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 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3年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 禽流感甲类传染病预防与防控措施】
18
报告标准
暴发疫情是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 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 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上报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信息系统 )
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 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 灭的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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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
肺炭疽 I级: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疫情波及2个以 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释义:大、中城市定义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家计划 单列市】 II级:在一个县(市)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 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释义:平均潜伏期定义为6天。】 III级:发生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以内。
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依据规范) 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乙类传染病 肺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 其它炭疽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 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 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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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类别
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 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 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