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印发各单位,请组织本单位辅导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使辅导员考核工作更加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为正确评价学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辅导员工作,根据《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结合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评结果和领导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进行。

二、考核方式

采取个人自评、学生代表评议、各院(系)党总支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四级量化考评的方式,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个人自评占10分,学生代表评议占20分,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占30分,党委学生工作部考核占40分。

三、考核程序

学院对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10月份进行。由学生工作部会同各院(系)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辅导员工作考核及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并下发具体日程及工作安排。具体考核内容有:

1.个人工作总结与自评。辅导员按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一学年工作并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附表1)进行自评。

2.学生评议。学生评议由各院(系)党总支组织进行,学生

处派人参与。各院(系)党总支在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1/5以上数量的学生,由学生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附表2)对辅导员进行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

3、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各院(系)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结合辅导员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院(系)党总支考核表》(附表3)对辅导员进行评分。

4、学生工作部考评。在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各院(系)考核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结合相关考核指标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工作部考核表》(附表4)。

四、考核结果

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优秀”等级的考核测评分须达到90分以上;“良好”等级的考核测评分须达到75分以上;“合格”等级的考核测评分为60-74分;考核测评低于60分的,其考核结果应认定为“不合格”。

(一)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加分:

1.辅导员所带班集体中,有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

2.辅导员所带学生中有5人次以上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加2分);

3.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创新,特色鲜明,效果好(获院级十佳班级体)(加3分);

4.在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重大表彰的(加5分)。

(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的等级不能定为优秀。

1.一学年辅导员会议或工作值班无故缺席两次以上;

2.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次以上;

3.一学年因私事累计缺勤10天以上;

4.所负责班级的学生中有集体静坐、罢餐、罢课等影响安全稳定的现象;

5.所负责班级的学生中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不积极处理,造成一定影响的;

6.学生中有违纪行为,但隐瞒不报的。

(三)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

2.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论;

3.违反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能为人师表者;

4.不完成组织上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次以上;

5.学生中有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

6.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者;

7.在开展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严重影响;

学院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的人选和优秀事迹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由党委审批。

学院对考核优秀的辅导员进行奖励和表彰,院级“优秀学生辅导员”每人奖励1000元;市级“优秀学生辅导员”每人奖励2000元。考核不合格者,按《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表1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满分10分)姓名系负责班级

辅导员个人签名: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满分20分)辅导员姓名评议时间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表(30分)

姓名系负责班级

学生人数评议时间

党总支书记签名: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工作部考核表(40分)

姓名系负责班级

学生人数评议时间

学工部部长签名: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统计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