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实施手册
典当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实施手册
典当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实施手册典当管理办法实施手册图书作者:编委会出版社:银声音像出版社2005年出版册数规格:全四卷+1CD 16开精装定价:980元优惠价:450元详细目录第一篇典当最新法规文件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黄海部长助理在典当管理办法培训会上的讲话(2005一03—23) 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申报材料清单(2005一03—2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的通知(2004一07一05) 商务部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3]441号)第二篇典当的监督管理第一章典当概述第二章我国典当业发展概况第三章典当行的设立申请、审查第四章典当行的变更、终止监管第五章典当行经营范围监管第六章当票监管第七章典当经营规则监管第八章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审查第九章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查第三篇典当经营实务第一章典当有效证件第二章典当物品第三章典当价格评估第四章典当当金数额第五章典当期限第六章典当息费标准第七章典当当物保管第八章典当合同第九章赎当、续当和绝当第十章典当行的风险防范第四篇典当物品鉴定评估第一章概述第二章金饰品和典当鉴定评估第三章汽车典当鉴定评估第四章艺术品典当鉴定评估第五章股票质押鉴定评估第六章房地产抵押鉴定评估第七章其他物品抵押鉴定评估第五篇典当监管行政执法第一章概述第二章典当管理的法律环境第三章典当法规与典当行政管理第四章典当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第五章典当监管依法行政第六章对典当行违法行为的法律认定第七章对典当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第八章对典当行违法行为的行政诉讼第六篇典当管理相关法规汇编第一章典当法规概述第二章典当法律规则第三章房地产典当政策与法规第四章机动车典当政策与法规第五章物资典当政策与法规第六章证券典当政策与法规第七章其他相关政策与法规。
典当管理办法2021
典当管理办法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典当机构应当在城市或县域设有法定单位。
典当机构应当具备典当业务管理工作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典当机构应当有健全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并依法制定典当经营规则。
第二章典当机构的设立和业务经营第四条典当机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城市规划规定、土地使用规定和安全等级标准。
第五条典当机构设立应当申请典当业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规模和区域从事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许可机关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对典当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复核,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予以续展。
第七条典当机构应当定期向许可机关报送经营情况和经营报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典当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典当业务许可证号、有效期、经营范围、业务受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承诺等信息。
第九条典当机构不得向未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转让典当机构的经营权。
第十条典当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在规定区域内设立经营网点。
第十一条典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典当业务记录管理制度,对各类典当业务的登记、审核、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典当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重要物品鉴定标准和价值评估标准,并严格执行。
典当机构不得降低鉴定标准和价值评估标准,以获取不当利益。
第十三条典当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各类财务费用标准。
第十四条典当机构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对财务费用标准进行隐瞒、虚报或者故意误导,不得以任何手段变相提高借款利率。
第四章典当业务的保密管理第十五条典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典当业务的保密管理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典当机构不得泄露借贷人的个人信息和业务信息,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非典当业务目的。
第十八条典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典当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可持续经营分析。
典当管理办法(最新)
典当管理办法(最新)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典当管理办法(最新)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制定了典当管理,下面是为您整理的典当管理办法(最新),欢迎阅读与收藏。
典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第五条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第二章设立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 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 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典当行管理办法及规定
典当行管理办法及规定典当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2号《典当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一年八月八日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典当行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国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未经批准,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第九条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设立申请报告;典当行章程;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文(3篇)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业务的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典当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典当业务,遵守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典当机构应当保持合法、规范的经营行为,提供高效、优质的典当服务,履行信息披露和知情权保护等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指以质押权为基础,以当事人交付的动产作为抵押物,发放典当款并办理典当登记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典当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第五条申请从事典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二)具有与开展典当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设备;(三)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四)具备典当经营所需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五)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无不良信用行为。
第六条典当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定,申请登记,并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
第七条典当经营者应当确保典当操作记录、典当款收取凭证、典当凭证、典当登记簿等相关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典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八条典当合同是典当经营者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九条典当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抵押物的基本信息;(三)典当款的数额、利率和期限;(四)风险提示和告知义务;(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典当经营者应当向当事人提供充分、真实、准确的典当业务信息,明确告知借款利率、逾期利率、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典当合同约定的金额及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不得超期不还。
第十二条典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典当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典当物品,并确保典当物品不受损失或毁灭。
第四章典当物品的保管与处置第十三条典当经营者应当为典当物品提供安全、防潮、防盗等必要的保管措施,确保典当物品安全无误。
第十四条典当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典当合同约定的典当期限和宽限期限。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模版(3篇)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典当业管理的规范化,促进典当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典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典当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典当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经营典当业务的资格,确保典当业务的合法、正常运作。
第四条典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五条典当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典当档案管理系统,包括典当合同、典当物品信息等,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安全。
第二章典当业务的基本规定第六条典当业务的委托方应当是合法的所有权人,拥有合法的处分权。
第七条典当机构应当对委托方进行真实身份核实,确保其身份的真实性。
第八条典当机构不得接收盗窃、抢劫、走私等非法来源的物品。
第九条典当机构应当对接收的典当物品进行鉴定,核对其真伪、质量、价格等相关信息,并制定公正合理的典当金额。
第十条典当机构应当为典当物品设置合理的典当期限,并明确相关费用和利率。
第三章典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十一条典当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典当合同的条款、典当物品的情况描述、借款金额和利率、典当期限等内容。
第十二条典当机构应当在典当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方和典当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委托方的典当物品被拍卖或变卖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等。
第十三条典当机构应当在典当合同中明确约定典当物品的保管责任和保险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典当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典当物品,保证其不受损坏、丢失等情况。
第十五条典当机构应当在典当期限届满前提前通知委托方,以便委托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典当物品的处置第十六条典当机构应当在典当期限届满后,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包括拍卖、变卖等。
第十七条典当机构进行典当物品的处置时,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操作,保证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典当机构应当根据典当合同的约定进行典当物品的处置,并在处置后及时通知委托方。
典当管理办法
典当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一、总则典当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典当行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借款人和典当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典当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典当行业。
二、典当经营许可1. 典当行业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才能从事典当业务。
a. 典当经营许可申请需要提供典当行业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经营场所的证明等材料。
b. 典当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包括初审、现场考察、公示等环节。
c. 典当经营许可有效期为五年,逾期需要重新办理。
三、典当业务操作规范1. 典当业务的操作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a. 借款人需要提供身.分.挣明、质押物证明等相关材料。
b. 典当行业应进行质押物鉴定、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借款金额、质押物信息等。
c. 典当行业应对质押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四、贷款利率和逾期处理1. 典当行业对借款收取的利率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a. 典当行业需要告知借款人贷款利率和费用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b. 典当行业不得随意提高贷款利率,应经过合法程序才能调整。
2. 如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典当行业应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催收。
a. 典当行业可以通过电.化、信函等方式提醒借款人还款。
b. 典当行业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要求借款人还款。
五、典当行业信息公示1. 典当行业需要定期向社会公示经营信息。
a. 典当行业公示内容包括典当经营许可证明、质押物信息、经营场所等。
b. 典当行业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示。
六、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的行为,典当行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a. 典当行业可能被吊销典当经营许可证。
b. 典当行业可能需要支付罚款。
七、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典当经营许可申请表格2. 典当合同范本3. 典当行业信息公示模板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典当经营许可:指典当行业经营许可证,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典当行业经营准许证明。
典当管理办法(最新)
典当管理办法(最新)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制定了典当管理,下面是为您整理的典当管理办法(最新),欢迎阅读与收藏。
典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第五条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第九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四)可疑情况制度;(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典当行管理办法
典当行管理办法【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失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发布日期】2001.08.08【实施日期】2001.08.0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2号)《典当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00一年八月八日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典当行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国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含有“典当”字样。
未经批准,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典当管理办法
典当管理办法
一、实施措施。
(一)多种多样的贵重物品可抵押典当,其中包括金银首饰、古玩、艺术品、机电、收藏品等。
(三)以公证为主的处理办法,保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四)典当店应每日登记,对处理的贵重物品及抵押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封存措施,以保证物品安全。
(五)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真实考核抵押物,并完成借款或还款等金融服务过程,保障抵押人的合法权益。
(六)当抵押物发生非法转移或损毁时,应立即通知当事人并履行相关的赔偿义务。
二、实施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公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二)坚持规范操作流程、完备档案,严格审核抵押物的真实性,保障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三)执行有效的处理措施,建立完善的道德准则,确保典当物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努力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确保抵押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典当管理办法2024
典当管理办法2024典当管理办法2024作为典当业的管理规范,旨在进一步规范典当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典当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将从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等方面对典当管理办法2024进行详细解读。
一、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典当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2.诚实信用原则:典当机构必须诚实守信,不得利用权力和信息优势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风险可控原则:典当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确保典当业务风险可控。
4.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典当机构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
5.推动健康发展原则:典当机构必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推动典当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典当机构的设立和经营:典当机构必须合法设立,依法从事典当业务,不得跨地区、跨行业设立分支机构或从事跨行业的经营活动。
2.典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典当机构与当事人签订典当合必须明确合同的内容和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典当机构必须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保证典当业务的安全和合法性。
3.典当物品的评估和管理:典当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典当物品评估制度,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典当机构还必须对典当物品进行有效管理,保障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4.典当利率和费用:典当机构的典当利率和相关费用必须合理公平,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典当机构必须将典当利率和相关费用明示于合同中,确保当事人知情权。
三、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1.监管部门的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典当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典当机构的自律:典当机构要自觉遵守典当管理办法2024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典当机构要加强对当事人的服务和保护,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典当管理办法规范
典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XX国境内设立,从事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XX作为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其组织形式与XX适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XX机关对典当业进行。
第五条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XX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有两个以上,且法人股相对;(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要求;(七)符合XX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XX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园;从事典当业务的,XX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园;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XX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园.典当行的XX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XX实缴的,不包括以实物、、、的资本。
第九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一)、、查验(照)制度;(二)当物、保管制度;(三)协查核对制度;(四)情况报告制度;(五)配备人员制度。
第十条典当XX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XX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四)设置报警装置;(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最新典当管理办法
最新典当管理办法最新典当管理办法(修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变更、终止第四章经营范围第五章当票第六章经营规则及风险控制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第五条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未经商务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典当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典当”字样。
典当行应当将《典当经营许可证》正本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司招牌应当使用商务部规定的典当统一标识。
第六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典当行应保守客户隐私与商业秘密。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设立典当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具有符合《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四)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设施;(五)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管和合格从业人员;(六)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制度;(七)符合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八)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九)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十)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文(二篇)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文一、典当行资格及管理要求1. 典当行的资格要求a)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典当行应依法取得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b) 经营场所要求:典当行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符合相关消防、环保、安全等管理要求。
c) 注册资本要求:典当行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d) 资质要求:典当行应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和诚信记录,以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2. 典当行的经营管理要求a) 业务范围要求:典当行经营范围应明确,不得从事非法的典当业务,且应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典当活动。
b) 业务信息公示要求:典当行应公示典当物品评估流程、收费标准、典当期限等相关信息,以便顾客了解。
c) 财务管理要求:典当行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监管、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d) 信息保护要求:典当行应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
二、典当物品的收取与评估1. 收取物品的要求a) 物品真实合法:典当行应仔细核实典当物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收取盗窃、抢劫、赌博等违法物品。
b) 物品鉴定清楚:典当行应对典当物品进行鉴定,确保对物品的类别、性质、数量等有清楚的记录。
2. 物品评估的要求a) 评估公正独立:典当行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实物情况,进行公正、独立的评估,确保典当物品的价值正确评估。
b) 评估过程记录:典当行应对评估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评估方法、结果等,以便日后的查证和管理。
三、典当业务的管理与监督1. 典当合同的签订要求a) 合同内容明确:典当合同应明确约定典当物品的类别、数量、价值、典当期限、利率、费用等重要条款,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合同。
b) 建立档案备案:典当行应建立典当合同的档案备案制度,确保合同的可查性和可信度。
2. 期满处理方式的要求a) 还款提醒通知:典当行应在借款期限结束前通知借款人进行还款,明确还款时间和方式。
b) 敦促催收措施: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典当行应采取适当的催收措施,包括电话、信函等形式,督促借款人尽快还款。
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典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第三条典当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典当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典当业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典当业的治安管理。
第二章设立与经营第五条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六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典当行的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企业章程;(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股东身份证明;(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明;(七)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八条典当行设立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第九条典当行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依法开展典当业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二)对当户的财产权利和动产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合法;(三)收取当金利息,不得违反国家利率规定;(四)对典当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五)不得为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行为提供帮助。
第十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业务进行审计。
第三章当金、当物与赎回第十一条典当行收取的当金应当与当物的价值相当,当金不得超过当物的市场价值。
第十二条典当行应当对当物进行估价,并告知当户估价结果。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本
典当管理办法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典当业的管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保障金融秩序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细则。
第二条典当业务包括典当、赎当、买卖典当物品、拍卖等。
第三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完成注册,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典当经营单位应设立典当委员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典当委员会由董事长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监督人员组成。
第五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资本金要求进行注册,并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
第六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业务流程,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七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典当物品的估价,防止不当评估的情况发生。
第八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业务操作、内控制度、资金往来、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
第二章典当经营规范第九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典当业务登记制度,实名制登记办理典当业务,登记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典当物品的描述、典当交易的相关信息等。
第十条当事人在办理典当业务时,应提供合法、真实的身份证明,典当物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对典当物品进行鉴定,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
如典当物品存在争议或价值较高的情况,应当及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二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向当事人明确告知典当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等相关信息,并在签订典当合同前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对典当物品进行保管,保证其安全性。
如典当物品在存放期内受损、丢失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相应的金额。
第十四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三章典当经营风险防控第十五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典当业务的风险评估、控制和防范。
第十六条典当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典当业务评估准则,合理评估典当物品的价值和风险,确保典当业务的可持续经营。
典当管理办法
典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财务工作质量,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办理财务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筹集资金管理第五条筹集资金要在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合理、方式经济”四项基本原则进行。
第一节筹集资金预测管理第六条筹集资金的预测及分析。
公司实施战略规划,扩大经营规模,开设分支机构,应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对项目所需资金进行筹集预测分析。
筹集资金由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预测需要量。
资金需求预测一般采用“现金流量法”,即预测公司现金流入量、流出量和确定计划期现金不足或多余。
财务部在预测资金需要量、确定资金缺口、分析筹资成本后,应提出几套筹集资金方案,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确定最佳筹资方案。
第七条按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可将资金分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大类。
第二节负债管理第八条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按其流动性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绝当溢价、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其他长期应付款。
公司使用长期借款,如用于购建固 1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前,则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除此之外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公司负债是资金的重要来源,公司应充分利用负债进行经营,获得财务杠杆效应;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适宜的资产负债率,避免出现大的财务风险。
典当管理办法2022新规免费
典当管理办法2022新规免费典当管理办法2022新规免费第一章:引言1.1 引言背景及目的本章会介绍典当管理办法的背景和目的,主要针对典当业务进行规范和管理。
1.2 法律依据本章会介绍典当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第二章:适合范围2.1 典当业务范围本章会详细介绍典当业务的范围,包括适合的物品种类以及相关规定。
2.2 典当经营者范围本章会详细介绍典当经营者的范围,包括典当机构、典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规定。
第三章:典当经营者的条件和要求3.1 注册登记要求本章会详细介绍典当经营者的注册登记要求,包括资质要求、登记材料和程序等方面。
3.2 经营场所要求本章会详细介绍典当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要求,包括面积要求、安全要求和展示要求等方面。
3.3 经营管理要求本章会详细介绍典当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要求,包括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操作规范和风险防控等方面。
第四章:典当业务的操作流程4.1 典当业务流程概述本章会概述典当业务的操作流程,包括接待客户、鉴定评估、办理手续和存储保管等环节。
4.2 客户信息登记与核实本章会详细介绍客户信息登记与核实的要求,包括身份核实、信用验证和信息登记等方面。
4.3 典当物品的鉴定与估价本章会详细介绍典当物品的鉴定与估价的要求,包括专业鉴定师的资质要求和评估方法等方面。
4.4 办理手续与合同签订本章会详细介绍办理手续与合同签订的要求,包括合同内容、公正机构参预和费用说明等方面。
4.5 存储保管和赎回续展本章会详细介绍存储保管和赎回续展的要求,包括存储环境、物品保险和赎回程序等方面。
第五章:风险防控和监管要求5.1 风险防控措施本章会详细介绍典当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等方面。
5.2 监管要求本章会详细介绍典当业务的监管要求,包括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等方面。
第六章: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2. 典当业务操作手册3. 典当合同范本4. 典当物品鉴定鉴证手续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典当:指将不动产或者动产物品作为抵押品,以取得贷款或者借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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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管理办法实施手册
图书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银声音像出版社2005年出版
册数规格:全四卷+1CD 16开精装
定价:980元优惠价:450元
详细目录
第一篇典当最新法规文件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黄海部长助理在典当管理办法培训会上的讲话(2005一03—23)
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申报材料清单(2005一03—2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的通知(2004一07一05)
商务部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3]441号)
第二篇典当的监督管理
第一章典当概述
第二章我国典当业发展概况
第三章典当行的设立申请、审查
第四章典当行的变更、终止监管
第五章典当行经营范围监管
第六章当票监管
第七章典当经营规则监管
第八章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审查
第九章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查第三篇典当经营实务
第一章典当有效证件
第二章典当物品
第三章典当价格评估
第四章典当当金数额
第五章典当期限
第六章典当息费标准
第七章典当当物保管
第八章典当合同
第九章赎当、续当和绝当
第十章典当行的风险防范
第四篇典当物品鉴定评估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金饰品和典当鉴定评估
第三章汽车典当鉴定评估
第四章艺术品典当鉴定评估
第五章股票质押鉴定评估
第六章房地产抵押鉴定评估
第七章其他物品抵押鉴定评估
第五篇典当监管行政执法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典当管理的法律环境
第三章典当法规与典当行政管理
第四章典当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
第五章典当监管依法行政
第六章对典当行违法行为的法律认定第七章对典当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第八章对典当行违法行为的行政诉讼第六篇典当管理相关法规汇编
第一章典当法规概述
第二章典当法律规则
第三章房地产典当政策与法规
第四章机动车典当政策与法规
第五章物资典当政策与法规
第六章证券典当政策与法规
第七章其他相关政策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