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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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荣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制定依据 (2)

第三章适用范围 (4)

第四章项目文件管理 (4)

第五章项目文件的形成 (6)

第六章项目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7)

第七章项目文件整理与案卷质量标准要求 (10)

第八章项目文件的交接手续和份数 (15)

第九章附则 (18)

附件一: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内容表 (15)

附件二:竣工文件分送单位和数量表 (21)

附件三:工程文件组卷原则、方法和质量要求 (30)

附件四:监理档案案卷标题 (44)

青荣城际铁路工程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规定,按照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TB10443-2010)和相关规范、办法要求,结合新建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以下简称青荣铁路)工程实际,制定《青荣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青荣铁路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工程立项、实施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即青荣铁路建设项目在评估、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土地征用、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联调联试等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全部文件,以及与纸质文件材料相对应的电子文件。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TB10443-2010)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等规定中各专业所包含的内容,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文件内容和责任分工是:建设管理(A类)、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勘察设计(B

类)、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施工(C类)和竣工验收(E类)、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D类)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

第三条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文件,是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和形成建设项目档案的主体,是反映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有效载体,是质量责任追溯,建设项目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的重要凭证,也是建设项目运营后进行维修、养护、改造、管理的基础文件材料。

第四条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应贯穿于工程建成项目的全过程(含前文件的归档),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必须坚持科学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日常文件材料的积累、形成、整理、编制、立卷等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及时提交系统、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的项目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各方移交归档。

第二章制定依据

第五条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组卷)、编目、归档、移交等工作依照以下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执

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程》(TB10443-2010);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00);

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6.《关于发布<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五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5]160 号);

7.《铁路科学技术档案分类与代码》(TB1588-2005);

8.《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

9.《铁路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铁档史[2010]204号);

10.《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

11.《铁路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铁档史[2011]110号);

12.《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铁运[2008]158号);

13.《关于转发〈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办档[1998]10号);

14.《关于做好客运专线工程总结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72号)。

15. 《关于加强铁路房屋档案管理的通知》(办档[2007]43号)。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青荣铁路建设所有工程项目,包括站前、站后及配套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征地拆迁管理,竣工验收、市政配套等。

第四章项目文件管理

第七条青荣铁路建设项目文件归档、日常管理和利用工作由青荣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部负责,包括公司档案室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档案管理政策、法规文件订购、发放、组织学习、档案盒(袋、夹)统一标准,统一目录制定,建设项目应归档管理的文件由公司各部门、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整理组卷后向综合部档案室移交归档。综合部、计财部、工管部、

安质部、物资部、征迁部归口管理。项目文件日常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原则,谁形成(收文处理)文件,谁收集、整理、归档。公司综合部除做好本部门工作外,负责全部档案管理工作监督、业务指导和定期检查工作。各监理单位除负责本单位工作外,还负责所辖标段施工、第三方检测等所有档案的检查和审核把关,牵头组织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施工图审核、第三方检测、外方质量代表等单位负责编制、整理、组卷。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汇总归档工作。设计单位要根据需要配合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各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外方质量代表、施工审核等单位应由项目总体、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设专人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安全保管和移交工作,并派人配合公司综合部完成项目档案整理上架工作,确保达到档案正式验收要求。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与合资铁路公司运营的有序衔接。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调整,应报建指同意。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监理单位在施工中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阶段性文件(竣工文件、验收文件)形成、管理,编制质量和完整性、准确性,与工程项目其它管理内容一并考核,并负责向公司提交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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