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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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协议书、洽商变更、投标文件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往来函件、合同补充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预算书。
进一步规定如下: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往来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记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双方往来函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用汉语外,还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及本地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不采用。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进场前提供施工图;发包人提供施工图六套给承包人(包括竣工图用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应对施工图妥善保管,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施工图外传。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2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柳多文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各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信息资料、投资控制和工程款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及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停工、复工令的下达,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工程款支付和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
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项目经理
职权: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1.3承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项目经理
2、发包人工作
2.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具备工程施工条件并在20RR年月日前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将接至施工现场场地范围内提供驳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水.电.费.由发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图纸会审前5天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各项证件、批件办理完成,报建完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施工前现场交验和书面交接。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收到施工图设计图纸后5天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发生,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承包人协助。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协调本项目上的土建安装单位,为承包人提供完成本合同工裎所需的施工界面。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如有需要双方协商办理。
3、承包人工作
3.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图设计交底后5天内,承包人编制工期控制计划,每月20日承包人提出当月完成工作量报表,次月进度计划,次月材料供应计划。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非夜间施工照明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按交通、环卫、控制施工噪音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承包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交验及实物移交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竣工交验后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实施范围实物移交,发包人在实物移交书签认之日起由发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发包人自行承担。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如发生,承包人协助发包人进行处理。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本合同补充条款执行,在业主开放日及验工验收移交时应达到清洁标准,不再单独计费。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协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按阶段性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后5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3天内。
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详本合同补充条款及其附件。
四、质量与验收
2.工程试车
2.1试车费用的承担:按有关规定。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20、21、22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不采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
1.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详本合同补充条款及其附件。
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之日起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3、工程量确认
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详本合同补充条款及其附件。
七、材料设备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