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卫生院

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XXX卫生院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全院职工应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有关卫生的法律、法规各级各项规章,积极响应各级党组织及院委会的号召,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作好本职工作。

二、全院职工应热爱集体、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的利益,爱岗敬业,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三、全院职工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树立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听从领导,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完成院两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同志之间相互团结,科室之间互相协作,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勇于负责,全院上下同心同德,想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工作,为振兴XXX 卫生院克尽职责。

凡不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无理取闹者,罚款人民币100 元至500 元,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妨碍医院日常工作者,分别给予停止检查、降聘、解聘及待岗处理,期间停发工资等。

四、端正服务态度,改善服务环境

服务态度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全院职工必须认识到加强服务态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观念,以完善优质的服务让群众满意。工作人员对待患者要热情周到,礼貌大方,态度和蔼,关心体贴病人,努力为患者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方便条件,努力满足患者的正当要求,耐心详细的解答患者及家属的各种疑问,禁止刁难、推委、顶撞病人的现象发生,禁止任何理由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及斗殴现象。开展文明服务及文明服务用语活动,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凡因服务态度差,被患者投诉及反映到院委者扣罚当事人人民币100 元,凡使用服务忌语者扣罚当事人人民币200 元,不得

以任何理由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违者扣罚当事人人民币100 元—500 元。

五、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质量是医疗单位的生命线,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医务人员必须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认真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操作

规程,坚持专业知识的学习、更新,不断提高完善自身的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医疗工作。医疗工作要认真仔细,一丝不苟,详细全面充分发挥医技科室的作用。疾病诊断要慎重果断,诊断依据要准确全面,处理要及时准确,病情观察要及时准确全面并有记录,危重、急症病人诊断要准确,抢救要及时得

力。严格执行医嘱制度,会诊制度及医疗请示制度,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理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交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及时巡视病房,及时准确观察,监测生命体症,准确及时执行医嘱,拒绝执行非抢救病人的口头医嘱,医护人员要及时准确、真实详细规范的完成医疗护理文书。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要按药剂人员职责要求,严格执行药房、药库工作制度、处方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及药品效期管理规定,规范药库、药房的管理工作,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药房、药库,禁止私人药品进入药库、药房进行交换。总之杜绝一切医疗事故、责任事故、医疗差错等医疗纠纷发生。医务人员严禁出具假单据、假证明、假病历等弄假行为。

各类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根据情由及情节当事人负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重大责任事故当事人解聘待岗。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发现不按技术规程执行者扣罚当事人人民币50 元,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 元并负责其他经济损失。凡不能及时准确完成医疗护理文书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人民币20 元。凡出具假单据、假病历、假证明扣罚当事人人民币100 元—500 元,并负其它后果。

六、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坚守工作岗位,禁止出现空岗和工作时间私自外出。禁止乱窜科室,禁止工作时间干私活,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超过30 分

钟以上,工作时间禁止酗酒,杜绝酒后上岗,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不得私自留宿非本院工作人员,严禁分流、转流病人或私自出售药品及私自收费等损害集体利益现象发生。禁止站外私自违法医疗活动。凡不遵守作息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者罚款10—50元,旷工者每天扣罚人民币200 元,累计计

算,旷工3 日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旷工超过法定天数予以解聘、待岗或除名。凡工作时间干私活,乱串科室扣罚人民币10 元,凡出现空岗,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扣罚人民币50 元。工作日酗酒及酒后闹事经常酒后上岗根据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罚款,屡次教育不改者给予降、解聘及待岗等处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停职检查、解聘、待岗等处理。凡私自出售药品及私收费者扣罚人民币500-5000 元,并没收非法所得,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停职检查、解聘、待岗等处理。站外私自进行非法医疗活动,一经查实,按龙口市卫生局《关于禁止在职职工非法行医》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各科及服务站(以下称各科)要服从院领导及财务科的统一领导,积极按时听从院领导及财务科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上报数字,上报不及时、数字不准确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现金管理要按照上级《现金管理条例》执行,不得私自留存现金,收入按时上交,不得任何人私自动用现金。要求做到钱不离人,人不离钱,科室抽屉不得留有现金,不得任何科室挂帐,否则出现问题,后果一律由当事人负责。

(三)药品管理:对药品要及时清点,不得存有过期、变质药品,一旦发现近期药品立即上报,每季盘点一次,及时上报院财务科,药品出现变质、丢失、缺库(按国家规定千分之三正常损耗以外的)一律由当事人负责垫付经济损失。

四)计价管理:各科室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医疗项目单价、药品单价以及其它收费单价收取,不得多收、不得少收。如发现少收或者多收者扣当事人10 倍

法款。

(五)任何科室、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患者进行卡、拿、要,如有违规行为者将停职检查3 个月,其中3 个月内没有工资,严重者交司法处理。

(六)做好新农合药费报销工作。做好不虚报,不假报,不套取合作医疗基金,及时对限,每个责任报销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核对处方,填写报销凭证,凭证字迹要清楚,数字要准确。以上不照办者,出现问题及经济损失个人承担。

八、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院站内外及组织的各项义务活动,保持室内及环境卫生的整洁,自觉爱护公物,自觉维护集体利益,不得故意损害公物,注意单位安全人人有责,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注意节约、安全用电。

凡无故不参加各项义务活动者扣罚人民币20 元,凡故意损坏公物者按3 倍价格赔偿。公物丢失及损坏按价赔偿。

九、严格请消假制度。各种请假必须事先请假,申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由院长批准,事后消假,末经批准或事后请假以旷工论处。病事假规定:1 一7 天扣每天实发工资的40%;8 一15天扣每天实发工资的50% ;16一90天扣每天实发工资的60%;90 天以上发基础工资的40%(工资计算每月按30 天算)。按日累计,请假时间累计够3 小时扣半天工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执行,全院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