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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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一)合同编号统一
合同编号即为工程编号,每一个项目对应一个工程编号,以承接项目为原则确定合同编号的归属部门。在项目立项同时,项目跟进人和甲方洽谈合同签订事宜,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名称和合同号即为本项目的工程名称及工程编号,合同编号规定如下:
项目级别又分为院级和所级,具体分级规定请参照《项目分级制度》,由运营中心副总监确定院审或所审。对于院审项目,在合同编号中增加Y(Y代表院审),如大合同:2013—Y001,表示此项目为公司的院审项目。
(二)合同洽谈及合同条款的控制
1、首选标准合同范本,起草合同.
2、在合同中写清楚:工程名称、项目地点、设计面积、项目类型、层数、设计阶段、单价、总价、提交文件份数、不包含的内容等项目信息.
3、把控因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赔偿,最高不超出已付设计费总额。
4、把控因结构限额指标要求,以及指标达不到要求,合同中的赔偿条款。
5、把控合同中的所有设计人赔偿条款,最高不超出已付设计费总额。
6、在合同中约定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设计人有权追加变更设计费,最好能约定变更量达到10-20%时,超出部分计算变更费。
7、其他相关条款的把控,尽最大的可能争取公司利益。
8、合同中注明合同签订日期,至少要注明到年、月。(三)合同评审
1、甲方返回的第一轮合同草稿,项目经办人初审后交经营部审核人审核.
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时(或为大客户项目),经营部须两名审核人进行审核并签字.
2、合同中相关主要技术条款由工程主持审核。
3、合同中相关各专业技术条款交各专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如结构限额由结构专业负责人审核)
4、合同中价格及付费相关条款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审核.
5、合同最终稿确定后,完成合同评审单(见附件),附上费用单页和付费比例单页,由工程主持、各专业负责人、经营部经办人、经营部审核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常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审核。
6、持合同评审单复印件及合同,到行政部盖合同专用章及法人章.
(四)合同收费节点控制
收费节点主要控制在签订合同阶段,签订控制节点如下:
1、定金为20%。
2、中间节点以收回完成设计阶段的费用为基准,分配收费比例。
3、施工图全部提交后,应收取全部设计费的80%以上。
4、尾款控制为:竣工验收同时,且争取尾款比例为5-10%。
5、方案设计合同不留竣工尾款。
(五)合同签订时出现问题的处理
1、合同主要条款:设计费单价、付费比例、赔偿上限、变更量界定等,此类条款经办人与甲方沟通出现问题后,及时与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沟通,由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出面与甲方负责人协调解决,经办人负责督促及配合。
2、其它条款由运营中心负责人配合经办人,完成与甲方的沟通.
3、特殊条款由项目经办人在合同评审单备注栏中注明,并注明重点评审,由相关领导重点把关评审.
(六)合同签订后的管理
1、合同签回后,由运营中心文员逐页扫描合同,合同扫描件由运营中心文员和项目经办人保管,合同原件每周一次与财务交接,并列交接清单明细,双方签字后,统一交给财务部保管。
2、合同签订后,项目经办人将合同录入系统。
3、及时跟进项目,按合同节点及时收费。
附件:
设计合同评审单
日期:
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