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十个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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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违约责任
• 2004年8月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山大路北段预售商品房,十一户购 房户认购其开发的阁楼,当时约定价款每平方2100余元,购房户与开 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户没有能 够办理按竭贷款手续,该楼于2005年8月份竣工,开发商让购房户一 次性缴纳购房款,并且不承诺房产证办理下来的准确时间。这些购房 户大多属于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无能力一次性交清购房款,认 为开发商是故意刁难,齐鲁晚报进行了报道,开发商认为影响了他们 的商业声誉,决定该房屋不再卖给这十一户,愿意退回定金,承担违 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但是购房户认为这两年来房屋涨幅太大,开 发商即使双倍返还定金也远远弥补不了房屋的升值,开发商存在恶意 违约之嫌,不同意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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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于2003年9月17日才交付房屋,也没 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王女士于2004年10月份向 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履行购 房合同,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承担延期交房 和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开发商向 王女士支付违约金26000元,并判令开发商于本判决生效 后的30日内为王女士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王女 士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 • 1、双方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有什么样的约束力? • 2、该合同的成立和时效是否同时
案例六 合同的履行
• 2002年10月份王某从李某处购买了一套96平房 的房屋,王某去西苑小区看了房子,该房是李某 所在的铁路医院集资购房,2000年建成,2002年 5月份李某取得了房产证。当时王某与李某商定房 屋每平方1600元,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并到天桥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合同签订后,王 某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购房款,李某把该房产证交 给了王某,但由于该房屋系王某为乡下父母居住 购买,因王某的父母一直没有来济南,所以也就 没有居住。
案例四 合同的订立
• 1998年为刺激个人消费贷款,济南市某商业银行接 上级银行的通知,向社会宣布可以办理个人消费贷 款,贷款利息享受政府补贴优惠。济南的张先生因 购买房屋需要到银行贷款10万元,张先生到工商银 行填写了贷款申请表格,银行通过审查张先生的相 关证件后同意放款。但是只同意向张先生贷款8万 元。银行把可以向张先生贷款8万元告诉张先生后, 张先生表示同意,于是银行通知张先生带齐相关证 件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与张先生签订了书面 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的金额、借 款的利息、放款与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纠纷的解 决方式。
案例四 合同的订立
• 结合该案例请注意: • 1、银行向社会公布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是否属于要 约? • 2、张先生向银行申请贷款10万元属于订立合同 的什么行为? • 3、银行同意向张先生方款8万元属于承诺吗?4、 本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案例五 合同的效力
• 2002年王女士在山大北路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屋, 王女士审查了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和资质后,与开 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 女士在签订合同之日付购房款的80%,剩余购房 款在房屋交付之日起7日内付清,否则王女士按拖 欠购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双方又 约定房屋于2003年5月31日之前交付,并在交付 后的一年内为王女士办理房产证,同时也约定了 延期交房和预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案例一:(民事法律关系)
• 上个月在经十路上,我开车路过历山路口,看 信还没有号绿灯急加油门,没想到还没有过实 线黄灯就亮了,急刹车,还没有停稳就听到嘭 一声后边的车顶我到我的车后面了。没办法, 下车接受交警处理吧。经调解,对方司机向我 赔礼道歉并赔偿了 500 元,同时交警也对对方 司机做出了扣分罚款的处罚,原因是后车没有 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案例一:(民事法律关系)
• 问题: • a、对方司机撞上我的车,赔偿了我500元,这种 法律事实的发生,我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民事 法律关系吗? • B 、交警对司机实行了扣分罚款处罚,对方司机 与交警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吗?如 果不属于,那是什么样的关系? • 结合案例,我们分析一下什么样的是民事法律关 系,以及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案例三: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
• 到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查证件后 告知王先生说,虽然有侯先生的委托,但是李先生与王先生签订合同 时已经超过了侯先生的授权期限,该委托书是过了期的委托书,需要 侯先生重新授权,否者不能办理过户。我们大家分析一下该案例: • 1.李先生与侯先生之间的委托卖房的行为属于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 2.李先生与王先生签订的合同应由谁对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 3.李先生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 4.超过授权期限的委托书有效吗? • 5.如果无效应该怎么办?
案例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 济南市天桥区的王先生因结婚用房预购买一套二 手房,王先生到了一房屋中介公司,房屋中介公 司为王先生介绍了太平洋小区的李先生,李先生 领着王先生到太平洋小区看了房子,感觉合适。 就提出看一下房产证,李先生解释说该房屋是其 朋友侯先生委托他卖的,房产证是侯先生的名字, 并拿出了经过济南市公证处公正的授权委托书, 王先生看有侯先生的授权,就与侯先生签订了购 房合同,向侯先生交纳了20万元的购房款。
案例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 购买商品房,大家都知道买房屋要审查开发商的 五证两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 施工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和 开发商的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如果开发上 卖房的时候不具备上述五证两书,购房户与开发 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成立,但 由于违背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和禁止性 的规定,而该合同无效。那到底什么样的合同才 是有效的合同?有效的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 件?
案例六 合同的履行
• 2004年王某把父母接过来准备居住时,发现李某 于2003年12月份以每平方2000元的价格把该房屋 又卖给了陈某,并于2004年的3月份办理了房屋 过户。王某找到李某,李某说房屋升值了,当时 卖给你有点亏,要么我把收你的房钱再退给你吧, 王某不同意,把李某和陈某共同告上了法庭。法 庭会如何判决?王某还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李 某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