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明的崛起课程论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及利弊

本文摘要: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大选历来是吸引全世界眼球的大事,美国总统大选中的选举人团制度更是在世界上独树一帜。那么,为什么这种独特的制度能够在美国历经200

余年而不衰?本文将试图从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论述其存在的必然性,从而体验美

国式的民主精神。

关键字: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沿革、利弊、民主

美国的总统选举虽然是全国普选,但是却并非全民直选,而是间接选举。选民直接

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再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投票选举总统,从而形成了美国特

有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美国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当今世界所特有的。总统

选举人团制度的创立,是在美国建国初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民主激进与保守观念的激

烈斗争和相互妥协的产物,是参选者为了平衡各州与国家权力分配相互让步的结果。

200年来,美国一直以民主国家自居,作为国家政治生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美国独特总统选举制度究竟对美国民主政治起到了怎样的作用?200年来,随着时代的

发展它有了怎样的变化?200年后的今天,它又面临着那些困境?

一、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

1787年,来自北美十二个州的代表齐聚费城参加制宪会议,这些刚刚从独立运动

中获得自由的代表们,决议以宪法的形式将维护国家秩序的重任给予合众国总统及其任

命的政府官员。但是如何选举合众国的最高领导人却仍是一个问题:在制宪会议上有些

代表倾向由国会任命总统,他们主要的理由是总统的职责正是执行国会所通过的法律,

依据国会的意志所选举出的总统,可以确保法律忠实地被执行;但有部分代表却赞成总

统应该由人民普选的方式产生。激烈的交锋考验着宪法制定者们的智慧。

最终代表们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妥协决定,由于美国幅员辽阔,实行直接选举实际上有困难,同时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骗取选票,所以先由各州选举出总统选举人,再由这

些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出合众国总统。而后这一制度被载入《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为四年,副总统任期亦为四年。总统与副总统

选举办法如下:各州应依照其州议会所定之方式任命若干选举人,其人数与该州于国会

所得拥有参议员及众议员席次之总数相同。①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参议院的100个席位

各州均分,每州2个席位;众议院的435个席位按各州人口比例确定,所以人口较多的

州所产生的选举人数也就多。联邦政府所在的华盛顿特区虽没有国会议员,但1961年

宪法修正案给予该区3个选举人名额。故在全国范围内共有538位总统选举人,大选中

任一候选人只要赢得270张以上的选举人票即可当选总统。这就是现行的美国总统选举

制度。

然而美国立国200年以来,总统选举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

在制定宪法的时候,美国并无党争的存在,开国元勋们也曾明确表示要摒弃政党分歧,

所以按照制宪会议的本来意图,选举人团是个“独立的政治机构”,不受任何机关或个

人的制约。正如汉密尔顿所言:“选举人团成员的临时性质,以及各自分离的情况,将

足以保证他们不带任意偏见直至任务的终结。”②在前两届总统大选时,由于联邦党和华盛顿总统的强大影响力,选举人团在选举中也确实保持了较强的政治独立性。但是制宪

者们所未料到的是,到了18世纪末,他们所设想的让各州选举人“平心静气、毫无偏

见地选择一位全能贤主”,只是一个幻想。随着党派势力在国会中不断壮大,联邦党人

和反联邦党人开始分别提名各自的总统候选人。1800 年总统大选,两位民主共和党人

托马斯·杰斐逊和阿隆·波尔得票相等,按照宪法由众议院选一个总统。由于联邦党的

幕后操纵,两大政党在一系列政治交易以后,经历了36次表决才选出托马斯·杰斐逊

出任新一届总统。为此,1804年,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2修正案,修改选举总统的办法。这一修改,主要是变成每个选举人投两票,一票投给总统,另外一票投给副总统。这一宪法修正案从体制上认可了政党政治可以介入选举,标志着选举人团的政治独立性从此丧失,并开始沦为政党斗争的工具。

美国开国元勋们曾认为,总统候选人是不应该靠出面宣传自己来竞选的,而现在,在政党的组织下,总统和副总统开始搭配竞选。大选举团的选举人从立足于本州的利益投票变为立足于政党的方针投票;本来是代表州来投票的,现在开始变成代表政党来投票了。这也为选举人制度中“赢者全拿”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所谓“赢者全拿”,指当

一个政党提出的总统选举人团体名单赢得一州选民票的多数时,该党也就赢得了该州拥有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如今,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之外,美国的48个州都采

用了这一选举计票方法。

众所周知,美国大选年的11月4日是我们所熟知的选举总统的日子,但实际上,

这一天只是美国选民选举选举人的时间。按照美国国会的特别规定,“大选年”的12

月第2个星期三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获选的选举人团应于各州集会,并分别投下总统及副总统之选举人票。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总统和副总统选举。理论上,选举人可以根据宪法的精神自由投票,但是由于今天的选举人已经变成了政党与选民之间的“传声筒”,所以实际上只有极少选举人改变意愿,而且不少州已经从法律上规定,选举人投

票必须遵照政党原则进行,不能再根据个人政治立场进行投票,所以通过选举出来的选举人就可以明确断定哪个党派的候选人将出任下届总统。这样看来,大多数人将选举人的选举与正副总统的实际选举混淆在一起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势

当年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将选举人制度作为总统选举制度的时候,一是考虑到了美国的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实施全民直选难度较大,而选举人制度较为方便易行;二来是为了防止政客骗取选民选票。但是时代发展到了今天,当时开国元勋们所考虑的这两个主要优点都已经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政党制度的成熟日趋淡化甚至消失,那么为什么这种制度却依然没有被废除呢?

首先,选举人制度保护了小州的利益。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强调的是地方分权,而不是中央集权,其宪政理念是把权力下放到各州,并保证大州与小州在联邦层次上权利平等。④建国初期,那些小州之所以同意加入联邦就是选举人制度是以“州”为单位,而不是在全国范围内以“人口”为单位,这样保证了大州与小州拥有相同的权利,总统候选人为了赢得选举不得不倾听小州选民的声音,最终选举出的联邦政府不仅代表了大州的利益,同时也能兼顾小州的诉求,进而使联邦得以团结而非四分五裂。

其次,形成了美国稳定的两党制,使第三党没有生存空间。美国立国200年来,没有像欧洲其他民主国家那样形成多党制,而是稳定的两党制,这根美国的选举人制度有很大关系。由于选举人制度中的“赢者全拿”的方法,意味着在每个州的选举中,只有得票最多的政党方可得到选举人票,而排名第二、第三位的党派得到的普选票便毫无意义。然而,要想让自己政党的候选人赢得总统大选就必须赢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这对于第三党来说是望尘莫及的。所以,美国如此独特的选举制度也就造就了美国200年来稳定的两党政治。

最后,选举人制度可以保证美国的政权顺利交接,平稳过渡。要想获得国家的政权,最为合法的途径就是赢得选举。但是,“当政府首脑是由选举产生时,几乎总要在国家

的内外政策方面出现一段不稳定时期。这就是此种制度的主要弊端之一”,因而, 良好

的选举制度能够把“人民的意志应当受到尊敬,同迅速进行选举和国家利益不受破坏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