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土地资源利用特点及其存在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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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土地资源利用特点及其存在问题分析
摘要:青海省地域辽阔,土地面积仅次于西藏、新疆和内蒙古,位居第四。但由于青海处于青藏高原东北地带,深居内陆,地势高耸,气候干燥,优质的土地十分有限,再加上以往对土地盲目利用,造成土地质量下降,耕地、林地减少,草场退化,潜在危机日益明显。同时,随着人口的增长,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对土地的需要日益增加,人地矛盾更为突出。因此我们必须要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水平,增强土地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关键词:土壤;资源特征;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
一、青海省土地资源的概况
青海省土地面积72.2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面积的7.5%。仅次于内蒙古、新疆、西藏居全国第4位。由于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地带,空气稀薄,海拔高,土地类型多种多样,垂直分布明显。又因青海深居内陆,气候干旱、降水量少、气温低、荒漠化土地多、草地多、农地少,这些自然因素形成青海省土地独有的特征:土地面积大,但利用率低;牧草地多,但是产量低;林地面积少,森林覆被率仅为0.26%,低于全国13.92%的平均水平。再加之青海居民滥垦、乱伐森林、滥占耕地、超载放牧、过度垦伐等社会因素,使得水土流失更加严重、草地退化、沙化、荒漠化,这些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极大。
二、青海省土地资源的特征与类型
1.青海省土地面积大,但土地利用率低。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地带,海拔高,气温低,大多数地区降水很少,土地发育程度低,因此,优
质土地极少。但青海也有一些面积质量较好的土地,主要分布在河湟地区、共和盆地和柴达木盆地。
2.青海省分布相对集中的牧草地多,但适宜农林的土地少,青海省草地面积大,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50.5%,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草地主要集中在青南高原、祁连山地带和柴达木盆地东南部山地。
3.青海省土地类型多种多样,垂直分布明显。青海省土地面积辽阔,南北纬度相差8度,土壤、植被类型较多,构成了较多的土地类型,土地类型随着海拔的升高,呈相应的变化,就出现了明显的土地垂直带。
青海土地资源的类型共有12个一级类型和75个二级类型。其土地类型及其分布如下。
1.河湖滩地及湿地。这类土地主要分布于柴达木盆地、茶卡盆地、青海湖盆地、共和盆地的湖滩和河滩地上,不包括青南高原和祁连山系中的高寒湿地。
2.平地。平地主要集中分布于柴达木盆地、青海湖盆地、共和盆地、门源盆地和青海省东部的山间盆地。
3.绿洲地。绿洲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也有少量分布。
4.平缓地。平缓地除高寒的青南高原、祁连山高寒地区以及柴达木盆地西部外,其他各地均有分布。
5.台地。台地在青海省各地均有分布,一般处于山前,由河流下切形成平台地。台地比较平坦,相对高度一般大于50米,完全不受地下
水的影响。
6.河谷沟谷地。青海流水地貌较为普遍,河漫滩、河谷阶地广布。土壤不含盐碱或含有少量盐碱,水源条件好,多数土层较厚。
7.沙漠。沙漠主要分布于柴达木、共和和青海湖盆地,青南高原西部和祁连山西部也有少量分布。
8.戈壁。戈壁集中分布于柴达木盆地山前倾斜平原。那里地形平缓,气候极端干旱,蒸发量很大,地下水位深。
9.低山丘陵地。低山丘陵地分布于山体的下部,相对高度小于100米,除青南高原和祁连山高寒地区外,各地均有分布。
10.中山地。中山地分布于山体的中部。由于山体的地理位置和形态不同,其分布和海拔高度各地并不一致。
11.山原。山原主要分布于青南高原和祁连山地表面起伏较小、河流切割程度轻的高原面上。
12.高山地。高山地主要分布于青南高原和祁连山山体的上部。海拔高,祁连山一般在3 300米以上,青南高原在4 000米~4 300米以上。
三、青海省土地资源的利用特点
青海地区气候干旱,地广人稀,人均2亩耕地,土地利用比较粗放。但大部分地区土地开发程度低,目前全省已利用的土地面税为36.2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0.2%,低于全国92.3%的平均水平,利用率较低。
由于青海省气候具有高寒的特性,大部分地区仅适合牧草生长,宜林面积不大,适宜农耕的土地就更少。该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为牧草地最
多,林地次之,耕地最少,畜牧业是青藏高原区的主导产业。因此该地区防治土地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措施在于减少人类活动的影响,加强对天然草场的建设和保护。
青海省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土地资源丰富,土地资源及其利用具有明显的高原特色。青海省未利用的土地大,耕地后备资源(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丰富,这些土地大部分可开发为农用地或用于改善生态环境。例如:青海省草地开发利用潜力较大,低产草地是指那些相对低于当地牧草平均产量的草地,其主要类型有高寒型、退化型、干旱型、盐碱型、风沙型和不良经营型。若对其采取补救措施,如大力灭鼠,恢复植被,建立网围栏,建立人工草地等治理措施,低产草地单产量可增加50%至1倍以上,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将会更加好。
青海省自然环境恶劣,生态系统脆弱,由于以前在进行农牧业生产时违背自然规律,盲目开发耕地,导致水土流失加剧,沙漠面积扩大,土地肥力下降以及江河水量减少,水库淤积,加之农村建房和城镇公交建设用地,使得人均耕地逐年减少,农牧业环境日趋恶化。
四、青海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青海省地处高原地带、气候、水文资源、地貌、自然灾害是影响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因素。青海地区自然环境恶劣,气候干旱、作物生长季短,水热匹配性差。降水较多的地方,热量不足,热量较好的地方,旱灾又严重。表现在:一是南部和北部热量不足,限制了农业的发展;二是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部分地区环境条件极差,
植被一旦被破坏,恢复很困难;三是水土不平衡,供需不协调,对农业和牧业影响极大;四是东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五是西部地区的风蚀、土地沙化、盐渍化也比较严重。
由于青海省受一些自然条件的限制,很难借鉴内地的科学经验和移植实用技术,而且农业高新技术型的企业较少。农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仍然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模式。农牧民接受农业高新技术的能力和意识较低。虽然得到政府各项政策的扶持之后,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快,农牧民收入也有所提高。但目前还有100多万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制约农牧民增收的深层矛盾和问题还未消除,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扩大。
青海省居民对土地资源不合理的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在青海省土地资源利用中,长期存在着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方式,浪费破坏严重。一是土地的乱占滥用,随意改变利用方向,矿藏的乱挖乱采,森林的乱砍滥伐,草地的超载放牧等,造成多种资源日益减少和土地贫瘠化,人均占有资源量也不断降低。二是青海土地的生产力和资源利用率低,中低产田比重大,占了耕地面积的68.48%,草地载畜量少。三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人口、环境、土地三者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例如:滥垦滥牧引起的土壤沙化;东部地区农业内部比例失调,等等。
由于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一些不合理的利用活动,青海省生态环境呈日益恶化趋势。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3.4万平方公里,每年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达到0.21万平方公里。土地沙漠化面积已占到青海省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