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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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

序号单位(部门)提出修改意见采纳情况不采纳原因

1 市财政局无修改意见————

2 市医保局无修改意见————

3 市卫健局无修改意见————

4 市人社局无修改意见————

5 市教体局无修改意见————

6 市住建局无修改意见————

7 市发改局无修改意见————

8 市自然资源局无修改意见————

9 大涌镇

一、1、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有关申请、补正、受理、调

查、审核、审批中涉及到的发给申请人的告知书、通知书具

体样式未有说明,是否参考双低审核审批统一表式。2、审批

程序中提到“公示后有异议的,镇政府应当......组织调查核

实”,是指在公示期内提出还是怎样?

第一点第2

点采纳。

其余不采纳

一、1、审核审批过程中的告

知书、通知书等规范文书格式和

表述将会在贯彻落实政策文件中

作出细化规定。规范性文件中不

适合作过细表述。2、已作相应修

二、1、第九条有关终止程序。定期复核要求“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经济状况信息化复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入户调查”,信息化复核属于线上操作,线下是否要形成纸质档案以体现具体的操作程序,比如入户调查表和待遇变更审批表之类的文书。2、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中等职业学校有些需要5年,毕业跟大专无异,但大专类学生却不继续有救助供养待遇。这一点建议扩展到大学本科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大学期间再结合其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结果而定。

三、第十四条关于照料护理资金的使用。散居特困人员住院期间都存在“陪护费”,属于住院的固定支出,“陪护”人员由医院外判劳务机构派遣,费用在出院的时候需要结清。这些费用是支付住院期间的卫生清洁、茶水、检查接送的劳务费,跟护理员是有区别的(护理员需另请)。因此,支付这些“陪护费”无法实现“直接拨付给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改。

二、1、具体档案管理细节、入户调查表、审批表等规范文书要求将会在贯彻落实政策文件中作出细化规定。2、“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主要针对对象学历,而非就读时间长短。

三、散居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的“陪护费”若不属于“照料护理费”范畴,应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原则,由镇区通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经费兜底解决。

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化发放给......工作人员”。

10 东区

针对《征求意见稿》的第十四条“救助供养资金的安排

和使用”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由

各镇政府预算安排”。再一次建议市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对镇区

该项经费的补助力度,切实援解镇区财政压力,减轻财政风

险。

不采纳

上级财政有专项补助资金下

达时,市财政将作出适当补贴;

或通过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方式进

行补贴。但根据是市财政局意见,

不适宜固化写入文件当中,而应

视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11 阜沙镇

对于“过去一年曾被民政部门认定的支出型贫困医疗救

助对象”,建议明确由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认定。

采纳已作出相应修改

12 东凤镇无修改意见————

13 南区无修改意见————

14 南朗镇无修改意见————

16 火炬开发区无修改意见————

17 小榄镇无修改意见————

18 坦洲镇无修改意见————

19 三乡镇无修改意见————

20 板芙镇无修改意见————

21 沙溪镇无修改意见————

22 南头镇无修改意见————

23 三角镇无修改意见————

24 五桂山无修改意见————

25 横栏镇无修改意见————

26 西区无修改意见————

27 石岐区无修改意见————

28 黄圃镇无修改意见————

29 神湾镇无修改意见————

31 民众镇无修改意见————

32 港口镇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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