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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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公司的根本利益,兼顾质量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参与投标、采购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由总则、释义、组织机构及职责、招标采购工作准则、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招标采购人员职业规范、奖励与处罚和附则八部分组成。
第二章释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招标采购人员包括公司招标采购部人员、公司各下属公司招标采购人员及其他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1、招标采购部是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必须服从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
2、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指招标、采购过程中实施招标项目和标段划分、监督与向董事长建议中标候选人的组织机构,是公司及下属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最高管理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财务部、设计部、工程部、招标采购部、预算造价部相关领导组成。副总经理担任组长,董事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其余为组员。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各个开发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及标段划分。
2、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3、负责对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方案和建议作出评审和确定。
4、负责招标采购范围内各项目的评标、安排洽商、向董事长报告中标候选人(不少于三个)的工作。
第八条招标采购部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最终《招标报告》、《评标报告》和《中标建议报告》。
2、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整理和收集招标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并归档移交。
3、负责建立和维护供方信息库及其他相关的资源数据库,并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方信息库内的供方进行优胜劣汰。
4、负责对物质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信息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5、协助预算造价部完成材料设备相关的询价工
作。
第九条、预算造价部职责
1、负责对招标采购项目的成本进行总体预算控制。
2、负责招标项目标底文件的编制、参与投标文件中经济标的分析评价。
3、负责会同招标采购部与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洽谈。
4、参与招标项目最终定标的审核汇签。
第十条、工程部职责
1、负责协助招标采购部完成招标、采购计划的制定。
2、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类项目招标采购的全过程
3、参与招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
4、负责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使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符合项目建设的要求。
第十一条、设计部职责
1、负责招标范围内各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重大技术事项把关、组织设计交底。
2、负责投标文件中有关设计的技术文件编制。
3、负责参与投标文件技术标的评审及最终的审核汇签。
第十二条、法律部职责
1、参与监督开标全过程。
2、完成对招标文件、合同样本及相关文件的法律风
险审查,避免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法律纠纷。
第四章招标采购工作准则
第十三条、坚持公司利益最大化,遵循招标采购市场规则,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及服务、咨询等一律采用招标方式确定。
第十五条、招标采购项目中必须有标底(成本计划),标底由预算造价部提供,预算造价部分管领导审核。如果没有标底,招标采购部不得进行招标。
第十六条、标段划分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划分确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招标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附有招标清单、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可执行的合同范本。
第十八条、招标形式可采取邀请招标、议标、比价、直接委托的方式,各种招标方式适用范围如下:
1、邀请招标:主体建安工程,以及预估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单项工程,预估费用30万以上的单次材料采购。
2、议标:垄断行业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专利技术的工程项目。
3、比价:预估费用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各类单项工程;预估费用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10万以上的单次材料采购。
4、直接委托:预估费用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及材料采购。
第十九条、各招标方式的竞争入围单位的数量要求及前提要求:
1、邀请招标:应有五家及以上的入围单位,有编制好的标底(无标底项目预算造价部需提供参考对比价格)。
2、议标:数量不限制,但是必须有行业摸底价格。
3、比价:应有三家及以上的入围单位,有编制好的
标底价(无标底项目预算造价部需提供参考对比价
格)。
4、直接委托:数量不限制,但是必须有市场调查价格报告。
第二十条、保密原则:所有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对投标单位名单、评标
过程中各种文件内容、商务报价情况、标底和影响中标的公司相关政策必须严格保密。
第二十一条、回避原则
招标采购部对入围名单的每一入围单位都应标明来源和推荐人,对自己的推荐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审时,推荐人应回避。
第五章招标采购工作流程第二十二条、编制项目招标采购计划。在开发项目方案确定后,招标采购部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项目和标段进行划分。
第二十三条、单项招标采购项目申请。需求部门根据进度要求,向招标采购部提出招标采购申请文件(技术要求、图纸、进场时间等),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执行。招标采购申请应明确图纸、合同样本、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报价要求、工期、付款、商务要求等,并明确对参与投标单位的要求(包括资质、信誉、经验等)。招标采购申请需求部门应提前45天申报。预算成本部应提前编制好标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