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劳工法知识讲解
印尼劳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印尼作为世界上人口第四多的国家,拥有庞大的劳动力市场。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印尼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工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印尼的劳工法律规定,包括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
二、印尼劳工法律规定概述印尼劳工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
2. 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费计算等。
3. 工资与福利:规定工资支付标准、福利待遇等。
4. 劳动保护: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要求。
5. 劳动争议解决:规定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
三、印尼劳工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订立:印尼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3)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符合法律规定。
2. 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印尼法律规定,标准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
(2)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包括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产假、婚假等。
3. 工资与福利(1)工资支付标准:印尼法律规定,工资支付标准应当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
4. 劳动保护(1)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培训。
5. 劳动争议解决(1)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印尼劳动法(中印版)
Dalam Undang-Undang ini yang dimaksud dengan:本法令之一般名稱意義1. Ketenagakerjaan adalah segala hal yang berhubungan dengan tenaga kerja pada waktu sebelum, selama, dan sesudah masa kerja.劳动事务是所有和劳工在工作之前,中,后有关系之事务2. Tenaga kerja adalah setiap orang yang mampu melakukan pekerjaan guna menghasilkan barang dan/atau jasa baik untuk memenuhi kebutuhan sendiri maupun untuk masyarakat.是每一个能够执行工作,无论是因为个人的需求或是社会需求而生产货物或是提供服务的人3. Pekerja/buruh adalah setiap orang yang bekerja dengan menerima upah atau imbalan dalam bentuk lain.员工/工人是每一个工作并且接受薪水或其他型式津贴的个人4. Pemberi kerja adalah orang perseorangan, pengusaha, badan hukum, atau badan-badan lainnya yang mempekerjakan tenaga kerja dengan membayar upah atau imbalan dalam bentuk lain.雇主是独立的个人,经营者,法人团体或是其他团体以发放薪水或其他型式津贴而雇用劳工者5. Pengusaha adalah:经营者是:a. Orang perseorangan, persekutuan, atau badan hukum yang menjalankan suatu perusahaan milik sendiri;独立的个人,社会或是法人团体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者b. Orang perseorangan, persekutuan, atau badan hukum yang secara berdiri sendiri menjalankanperusahaan bukan miliknya;独立的个人,社会或是法人团体以独立的方式经营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公司者c. Orang perseorangan, persekutuan, atau badan hukum yang berada di Indonesia mewakili perusahaansebagaimana dimaksud dalam huruf a dan b yang berkedudukan di luar wilayah Indonesia.在印尼境内独立的个人,社会或是法人团体代表境外的公司6. Perusahaan adalah:公司是:a. Setiap bentuk usaha yang berbadan hukum atau tidak, milik orang perseorangan, milik persekutuan, ataumilik badan hukum, baik milik swasta maupun milik negara yang mempekerjakan pekerja/buruh denganmembayar upah atau imbalan dalam bentuk lain;以發放薪水或其他型式津貼而僱用勞工之法人及非法人體,不論隸屬於獨立之個人、社團或法人,不論是私人或政府之經營體。
印尼劳工和雇佣法规汇总
部分印尼劳工和雇佣法规汇总印尼劳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维持产业和平和促进劳工福利,反对虐待和剥削劳工。
1、劳工立法1.1工厂法,1948——工厂法涉及工厂劳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方面的事务,旨在保护劳工免受伤害,实行成年劳工每周48小时工作制,规定了最低的光照、通风、安全和福利标准。
港口、码头和采矿有分别立法。
1.2劳资纠纷法,1947——该法管辖解雇劳工和劳资纠纷方面的事务。
1.3工会法——该法主要管辖工会的活动,立法的目的是要设立一个合法的劳工组织,以保护劳工利益。
2、劳工补偿立法2.1最低工资法,1948——该法授权政府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工作环境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2009年印尼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8美元,可随物价等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
2.2奖金支付法,1965——该法规定雇主应支付劳工奖金,目前最低奖金是年工资的8.33%,最高奖金是年工资的20%。
3、社会安全法3.1女性劳工补偿法,1923——该法规定雇佣期间当发生事故和伤害时应给予女性劳工及其被抚养者以适当补偿。
3.2产期津贴法,1961——该法管辖妇女产前及产后期间的雇佣及补偿事务。
3.3退职金支付法,1972——根据该法,当雇员服务满5年退职后,可得到退职金,最低金额为:服务年限X 15天的工资额(最多不超过250000卢比。
3.4雇工国家保险计划——该法规定雇佣双方均需交纳费用给政府,政府开办为劳工及其家庭提供医疗服务的劳工医院。
3.5劳工准备金计划——该法规定雇佣双方均需交纳一定数量的准备金,雇主交纳的数量约为劳工工资的10%,该准备金由地方准备金管理局管理。
3.6劳工储蓄保险计划——该计划为参与者提供死亡保险。
3.7养老金计划——该法规定雇工在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后,退休时,雇主应给予雇工养老金。
雇主也可以设立不用职工缴款的养老金计划,通过印度人寿保险公司为其职工提供养老金。
4、反剥削措施4.1童工法,1986——该法管辖与雇佣童工有关的事务。
印尼公司规章制度
印尼公司规章制度
印尼的公司规章制度如下:
1. 劳动法:印尼有一系列的劳动法规定,保护员工的权益,包括最低工资、工时、休假、工资支付、保险和福利等。
2. 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最多6天,每天最多8小时。
员工工作超过正常工时的部分需要支付加班费。
3. 安全保护: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4. 员工福利: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需要给予员工基本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退休金等。
5. 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需要给予员工带薪年假、病假和产假等。
员工在特定日期或时段享有额外的假期。
6. 纪律和处分:公司需要制定纪律规定,规范员工的行为,包括到岗时间、着装要求等。
在员工违反规定时,公司可能根据纪律规定予以相应的处分。
7. 员工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加入工会和参与集体谈判,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8. 保密条款:公司可以制定保密条款,限制员工对公司机密信息的泄露,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9. 薪资支付:公司需要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提供工资单或相关记录。
10. 其他规定:除了以上规定外,公司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制定其他规章制度,如员工福利计划、培训政策等。
以上仅为印尼公司规章制度的一般概述。
实际情况可能受到公司性质、行业和员工人数等因素的影响,具体规定还需根据印尼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建议具体咨询印尼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当地的劳动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印度尼西亚劳动法
印度尼西亚劳动法印度尼西亚劳动法是一部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
以下是关于印度尼西亚劳动法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劳动法的目的和原则印度尼西亚劳动法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提供公平的劳动条件,并规范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外,劳动法还强调了平等、非歧视、社会正义和谈判自由等原则。
2. 雇佣合同劳动法规定,雇主和劳动员工之间必须建立书面的雇佣合同。
合同中必须包含雇佣期限、工作内容、薪资、福利、工作时间和休假等关键条款。
雇佣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3. 工资和福利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支付劳动者合理的工资并提供必要的福利。
工资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限制进行支付,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雇主还需要提供适当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4. 工时和休假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
劳动者必须享有每周至少一天的休假(通常是星期天)。
此外,劳动者还有权享受有薪年假和带薪病假。
5. 工伤和失业保险印度尼西亚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为劳动员工提供工伤保险。
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导致伤害或疾病,雇主必须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此外,失业劳动者也有权申请失业保险金。
6. 监督和争议解决劳动法确立了劳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劳动法。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机构投诉,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司法诉讼解决争端。
7. 劳动者权益保护印度尼西亚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言论自由、参与工会组织和谈判的自由、平等就业机会以及禁止歧视和虐待等。
劳动者有权加入工会,并可以通过集体谈判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总结:印度尼西亚劳动法通过确保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
该法律涉及雇佣合同、工资、福利、工时、休假、工伤保险等多个方面。
此外,劳动法还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禁止歧视和虐待,并鼓励劳动者参与工会组织和谈判。
印尼劳工法笔记
Undang-Undang Republik Indonesia No.13 Tahun 2003 tentang Ketenagakerjaan劳工法私人不得雇佣外国劳工。
外国劳工在印尼工作的职位和时限必须符合规定。
外国劳工须按规定向印尼劳工传授技术,但对于在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任职的外国劳工不适用此项规定。
外国劳工禁止担任人力资源方面的职务。
用工必须有用工协议,用工协议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形式。
如不书面签订书面协议,可认为是非固定期限。
用工协议应包括公司名称、地址、主营业务,员工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职务和工种;工作地点;工资和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起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及双方签名。
用工协议需使用印尼语和拉丁字母。
如协议使用印尼语和外语两种文字,应以印尼语为准。
固定期限用工协议不得规定试用期。
如规定了试用期,应依法取消试用期。
规定期限用工协议一般仅用于具有时效性和试验性的工作,该工作所需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年。
固定期限用工协议最长签订两年,之后可延长一次,最长一年。
如签订的固定期限用工协议不符合相关法规,将自动转为非固定期限用工协议。
非规定期限用工协议可规定试用期,最长三个月。
用工协议可终止的若干情形:1.员工死亡;2.协议到期;3.法院或劳动仲裁机构裁决终止协议;4.发生违反用工协议、公司规定或共同协议中规定的可终止协议的情况。
用工方死亡或企业发生转让、出售、继承、赠予等不影响用工协议的执行。
如在用工协议到期前中止协议,中止协议方应赔偿对方协议剩余期间的全部工资。
禁止使用童工(18周岁以下)。
13至15岁的儿童从事不影响其健康、心理、社会发展的轻体力工作可作为特例,但须满足如下条件(如在自家企业中工作,可不要求1、2、6、7):1.得到父母或代表的书面同意;2.和父母或代表签订工作协议;3.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4.工作时间应为白天,且不得影响上学;5.工作环境安全;6.有规定清楚的工作协议;7.工资标准符合规定。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劳工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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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尼)第13/2003号劳工法要点
印尼第13/2003号劳工法要点
印尼国会于2003年2月25日通过第13/2003号劳工法,提供劳工相当完善之保护,但部份规定因过于偏袒劳方,大幅提高实质之劳工成本,影响印尼产品之竞争力。
2006年,印尼政府原有意修定该法,但因劳方示威抗议而作罢。
以下是针对印尼的第13/2003号劳工法的要点节录:
(1)离职金由原来薪水的七个月,调高到九个月。
(2)劳工因反对公司相关政策而举行之罢工,雇主仍应给付罢工劳工工资,但劳工必须事先通知雇主与主管机关,且必须在公司厂房范围内进行罢工。
如劳工违反罢工程序,罢工即属非法,雇主可暂时禁止劳工进入工厂并可不必支付罢工工资。
(3)每星期工时为四十小时。
(4)对于自愿离职与触犯刑罚之劳工,雇主可不必支付补偿金(compensation),但需支付劳工累积之福利金(worker’s accumulated benefits)。
(5)准许雇用童工工作,每日以三小时为限。
(6)契约临时工以三年为限。
(7)连续雇用工作满六年之劳工可获得二个月之特别休假(但仅可在服务满第七年及第八年时,始享有每年休假一个月,但在此两年期间不得享有原有每年十二天之年假,另特别休假之两个月休假期间只能支领半薪)。
此外,依印尼政府规定,外国人投资工厂应允许外国人自由筹组工会组织。
全国性之工会联盟有SPSI(全印劳工联盟)及SBSI(印工福利联盟)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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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投资法规、劳动法规及税务要点
印尼投资法规、劳动法规及税务要点一、印尼劳动环境与相关法规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评估时,会非常关注公司法与税法相关法规上,而忽视劳动法规的重要性。
中资企业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投资,考虑到当地相对廉价的劳动力,但若忽视对当地员工应有权益的保护,将可能引发劳资纠纷,除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外,对公司潜在商誉及企业形象的负面影响亦将难以评估。
因此,中资企业前往印尼投资时,须对该国的劳动环境与法规有基本的认识。
二、劳工权益印尼「13/2003 劳工法」对于劳工权益与最低工作环境标准提供保障,并规定了退休金与薪资报酬给付的相关规定。
虽然该法赋予劳工罢工的权力,但也要求罢工行动必须合法、和平与遵守社会秩序。
印尼并已接纳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制定的主要劳动条款,其中包括劳工集体协商权益、男女同工同酬、组织工会的自由与对工会权利的保障、最低劳动年龄等。
三、薪资与福利印尼薪资标准是由各省的薪资委员会分别制定,除省级薪资标准外亦有省内各地区的薪资标准,地区级的薪资标准可能远高于省级标准。
劳工取得的薪资包含最低薪资、加班费与带薪病假/休假。
现金薪资须占最低薪资的75%,其余部份多为食饍与交通费补贴。
外国公司通常以最低薪资水平的两倍做为起薪,而多数本地公司的薪资水平仅略高于最低薪资标准。
正式员工的退休金原则上依该员工的服务年资计算,但根据印尼13/2003劳工法第167条规定,退休员工依公司退休金计划所取得的退休金若低于特定金额(即依同法第156 条规定计算的两倍离职补偿金加上工龄补偿金及福利金),则差额部分须由资方补贴。
若退休金计划系由劳雇双方共同参与提拨,则雇主应给付予员工的退休金金额不得低于依同法规定计算的离职补偿金(即员工若非退休,而改为被公司解聘时将可得到的离职补偿金),差额部份仍应由雇主补贴。
十人以上企业或每月薪资支出超过 100 万的印尼盾企业,须提供包括职业意外、健康与人寿保险的社会安全计划(Jamsostek,Social Security Scheme),而公司的安全计划则由国营的劳工保险基金管理,相关福利完全由雇主负担。
印尼劳动法规及税务
1印度尼西亚投资法规、劳动法规及税务印度尼西亚劳动环境与相关法规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评估时,多将注意力放在公司与税务相关法规上,而忽略劳动法规的重要性。
我国企业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投资,多为利用当地丰沛且相对廉价的劳动力,但若忽略对当地员工应有权益的维护,将可能引发劳资纠纷,除影响公司之正常营运外,对公司潜在商誉及企业形象的负面影响亦将难以评估。
因此,我国企业前往印度尼西亚投资时,须对该国的劳动环境与法规有基本的认识。
劳工权益印度尼西亚「13/2003 劳工法」对于劳工权益与最低工作环境标准提供保障,并订定退休金与薪资报酬给付的相关规定。
虽然该法赋予劳工罢工的权力,但也要求罢工行动必须合法、和平与遵守社会秩序。
印度尼西亚并已接纳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制定的主要劳动条款,其中包括劳工集体协商权益、男女同工同酬、组织工会的自由与对工会权利的保障、最低劳动年龄等。
薪资与福利5印度尼西亚薪资标准是由各省之薪资委员会分别制定,除省级薪资标准外亦有省内各地区之薪资标准,地区级的薪资标准可能远高于省级标准。
劳工取得之薪资包含最低薪资、加班费与支薪病假/休假。
现金薪资须占最低薪资之75%,其余部份多为食饍与交通费补贴。
外国公司通常以最低薪资水平的两倍做为起薪,而多数本地公司之薪资水平仅略高于最低薪资标准。
正职员工之退休金原则上依该员工之服务年资计算,但根据印度尼西亚 13/2003劳工法第167 条规定,退休员工依公司退休金计划所取得之退休金若低于特定金额(即依同法第156 条规定计算之两倍资遣费加上感谢金及权益补贴金),则差额部分须由资方补贴。
若退休金计划系由劳雇双方共同参与提拨,则雇主应给付予员工之退休金金额不得低于依同法规定计算之资遣费(即员工若非退休,而改为被公司资遣时将可得到之资遣费),差额部份仍应由雇主补贴。
十人以上企业或每月薪资支出超过 100 万之印度尼西亚盾企业,须提供包括职业意外、健康与人寿保险之社会安全计划(Jamsostek,Social Security Scheme),而公司的安全计划则由国营之劳工保险基金管理,相关福利完全由雇主负担。
印尼劳务派遣注意事项
印尼劳务派遣注意事项全解析嘿,朋友们!一提到印尼劳务派遣,那可真是个让人又期待又有点小紧张的事儿。
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要是不注意,那可容易出问题。
到底印尼劳务派遣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今儿个咱就来好好唠唠,把这里面的弯弯绕绕都给弄清楚。
一、印尼劳务派遣的背景和现状印尼作为东南亚的一个重要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随着印尼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开始进入印尼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在印尼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目前,印尼的劳务派遣市场主要由一些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和中介机构组成。
这些机构通常会与印尼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为其提供所需的劳动力。
同时,他们也会与外国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外国企业所需的劳动力派遣到印尼工作。
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包括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
二、印尼劳务派遣需要注意的法律法规问题(一)印尼的劳动法印尼的劳动法对劳务派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要求、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
在印尼进行劳务派遣,必须遵守印尼的劳动法,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二)印尼的移民法印尼的移民法对外国劳动力的入境和居留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外国劳动力的签证类型、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方面。
在印尼进行劳务派遣,必须遵守印尼的移民法,否则可能会面临被遣返的风险。
(三)印尼的其他法律法规除了劳动法和移民法之外,印尼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税收法、社会保障法等。
在印尼进行劳务派遣,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和社会保障风险。
三、印尼劳务派遣需要注意的劳动合同问题(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在印尼进行劳务派遣,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
印尼劳动法
1.印尼只允许引进外籍专业人员,不允许引进外国普通劳务。
在保证优先录用本国专业人员的前提下,允许外籍专业人员依法获得工作许可进入印尼。
受聘人员可以申请居留签证和工作准证。
印尼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的是移民局,外国人必须向印尼大使馆申请工作签证,通过雇主办理劳工部工作准证,并在抵达印尼后规定时间内办理临时居留等手续。
手续: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到达印尼前必须履行下列手续:印尼公司聘用的外籍专业人员向印尼政府主管技术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劳工部批准;到移民厅申请签证。
申请:外国合资公司聘用的外籍人员须向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提出申请,内容为:(1)雇主的姓名和在印尼的地址;(2)聘用人员的姓名和地址;(3)简述拟聘用人员就任的职位、聘用期限、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4)雇主拟议或执行中的培训印尼人未来胜任该职位的计划;(5)有关部门的介绍信。
2.凡在印尼工作的外籍人士每月需缴100美元作为职业训练基金。
(外企的外籍人员仅限于管理人员和当地不能提供的技术人员,要求外企必须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人员并对当地雇员进行培训,为此,外企须按外籍人员数量,每一位每个月交纳100美元作为当地人员培训费。
)印尼《商业机构法令》第三章第5条规定,批发商在雇佣员工时,最多可雇佣10个外籍员工作为专家或管理人员,且每雇佣一个外籍员工须至少雇佣3个印尼籍员工。
外籍雇员必须是大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必须在其即将服务的领域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该章第7条还规定,零售商最多只能雇3个外籍员工,且须受上述同样的限制。
(2)、劳动法主要规定:1、离职金:9个月工资;2、工作时限:每周40小时;a)每天工作7个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b)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每周工作5天。
b) 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4个小时。
3、童工:准许雇用童工工作,每日以3小时为限。
4、临时工:合同临时工以3年为限;5、休假:连续雇佣工作满6年的劳工可享受2个月的特别休假(但服务满第7年及第8年时,开始享受每年休假1个月,但在此2年期间不得享受原有每年12天的年假。
印尼劳动法
印尼劳动法引言:印尼是东南亚最大的国家之一,也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印尼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规定了雇主应遵守的劳动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印尼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印尼劳动法适用于所有在印尼境内工作的劳动者和雇主,包括外国劳动者和雇主。
无论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个体经营者,都必须遵守印尼劳动法。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印尼劳动法,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雇佣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雇佣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2. 工资和福利: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工资和福利待遇,如基本工资、加班费、年假、医疗保险等。
3. 工作职责: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4. 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解雇、辞职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等情况。
三、劳动时间和休假根据印尼劳动法,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应按加班费支付。
劳动者每周至少享有一天的休假,如有需要,劳动者还有权享受带薪年假、病假和产假等。
四、劳动者权益保护印尼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非常重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工资保障:雇主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少付工资。
2. 社会保险:雇主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3. 安全保障:雇主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4. 终止合同保护:雇主如果要解雇劳动者,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不能随意解雇。
5. 劳动争议解决:如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五、雇主责任和处罚印尼劳动法对雇主的责任和处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如果雇主违反劳动法规定,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解雇员工等处罚。
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雇主的违法行为。
印尼法律须知
印尼法律须知简介印尼是东南亚经济体之一,面积约为1.9百万平方公里。
印尼由许多本土文化和族群组成,这意味着在印尼法律中存在多样性和复杂性。
尽管如此,印尼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坚持了一个可靠的合法制度,通过宪法和法律来规范国家的秩序和行政管理。
本文将主要介绍印尼法律中必须了解的几个主要法律事项。
政治体制和法律地位印尼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国家元首是总统。
印尼宪法(Undang-Undang Dasar Negara Republik Indonesia)是印尼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
根据宪法,印尼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对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人权保护进行了规范。
根据宪法,印尼法律是建立在宗教、法纪和道德基础上的,以确保国家的公正和繁荣。
企业法在印尼,经营或开设企业必须遵守一定的法规和流程。
印尼商事法明确规定,所有企业必须注册并获得商业许可证。
根据外国投资法(Undang-Undang Penanaman Modal Asing atau UUPMA),在印尼经营企业的外国公司必须在发起的时候,与当地的印尼合作伙伴组成一个合资企业,并且只允许外国公司拥有不超过80%的股份,而且这须是在特定领域内才被允许的。
此外,根据印尼公司法(Undang-Undang Tentang Perseroan Terbatas atau UUPT),公司还需要遵守一些特定的要求。
为了注册一家公司,所有公司必须提交一个文件包,其中包括公司章程、注册证书、预算和人员名单(董事和股东)。
必须在办公室展示公司注册号和公司名称。
劳动法在印尼,劳动法是非常重要的法规,它对劳动合同、福利、工资等各个方面都有所规定。
印尼劳工法 (Undang-Undang Nomor 13 Tahun 2003) 规定了限制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行为,同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也是印尼工会运动的基础。
印尼劳动法规定了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休息时间、年假、社会保险、病假和离职的要求等标准。
老杜看印尼之十六:被国人忽略的劳工法
2016-06-16有人说,下雪的时候,一定要约自己喜欢的人出去,因为走着走着,就一起白了头!可是印尼这地方,最近总下雨,走着走着,脑袋就进水了。
还有一些,走着走着,就湿了身。
借用这里一位老板发自内心的感慨:到印尼来投资,费了老牛劲,目标选好了,通往目标的道路也基本搞清楚了,就是路上充满了荆棘,时不时的妖魔鬼怪跳出来,扒你的皮,抽你的筋,吃你的肉,能够伤痕累累地跑到目的地算你命大!很多事情,也不能全怪印尼人不友好,投资环境不友善,人家也不是求着你来,很多时候还得自身找毛病。
在印尼越久,对这一点感触越深。
比如,如何对待印尼本地劳工问题,很多中国老板就没太注意,也不太想搞懂。
印尼有一部很完备的劳动法,也具有很强的执行力。
很多时候,员工反而很强势,老板倒成了弱势群体。
归根到底,就是有这部劳工法在撑腰。
细节决定成败。
一些小事情看起来不起眼,真闹大了就不好收拾啦。
感谢神华国华的杨欢女士分享她的经验,也是这家中国著名的电力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成功的案例。
文章仅就中资企业在印尼常见的劳资关系问题,以问答的形式通俗解释,文字较多,分两期发表吧,说得比较详细,但值得认真仔细看下去。
印尼员工工作时间规定及加班费如何计算?2003年13号劳工法规定员工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
朝九晚五的办公室一般没有问题,可以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或者每周6天每天7小时(星期六5个小时)。
而针对工程建设、倒班运行等就不太合适,每周不能超过40小时吗?那工期怎么抢?加班费怎么算?如果我是四班三倒的形式,我怎么算每周超没超过40个小时?加班费如何计算?1、核算基数为:月工资/173为时薪,月工资指基本工资+固定福利,如果基本工资+固定福利低于月工资总数的75%,以月工资总数的75%作为核算基数。
日工资情况,则是(日工资*21)/173,其中如果每周工作5天,则为21,每周工作6天,则为25。
2、工作日加班(每小时加班费):加班第1个小时为时薪的1.5倍,加班超过1小时后的每小时为时薪的2倍3、节假日加班(每小时加班费)(日历上标红的日子,包括星期天):加班前7个小时为时薪的2倍,加班第8个小时为时薪的3倍,加班第9个小时及以后每个小时为时薪的4倍。
印尼劳动法(中印版)
Dalam Undang-Undang ini yang dimaksud dengan:本法令之一般名稱意義1. Ketenagakerjaan adalah segala hal yang berhubungan dengan tenaga kerja pada waktu sebelum, selama, dan sesudah masa kerja.劳动事务是所有和劳工在工作之前,中,后有关系之事务2. Tenaga kerja adalah setiap orang yang mampu melakukan pekerjaan guna menghasilkan barang dan/atau jasa baik untuk memenuhi kebutuhan sendiri maupun untuk masyarakat.是每一个能够执行工作,无论是因为个人的需求或是社会需求而生产货物或是提供服务的人3. Pekerja/buruh adalah setiap orang yang bekerja dengan menerima upah atau imbalan dalam bentuk lain.员工/工人是每一个工作并且接受薪水或其他型式津贴的个人4. Pemberi kerja adalah orang perseorangan, pengusaha, badan hukum, atau badan-badan lainnya yang mempekerjakan tenaga kerja dengan membayar upah atau imbalan dalam bentuk lain.雇主是独立的个人,经营者,法人团体或是其他团体以发放薪水或其他型式津贴而雇用劳工者5. Pengusaha adalah:经营者是:a. Orang perseorangan, persekutuan, atau badan hukum yang menjalankan suatu perusahaan milik sendiri;独立的个人,社会或是法人团体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者b. Orang perseorangan, persekutuan, atau badan hukum yang secara berdiri sendiri menjalankanperusahaan bukan miliknya;独立的个人,社会或是法人团体以独立的方式经营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公司者c. Orang perseorangan, persekutuan, atau badan hukum yang berada di Indonesia mewakili perusahaansebagaimana dimaksud dalam huruf a dan b yang berkedudukan di luar wilayah Indonesia.在印尼境内独立的个人,社会或是法人团体代表境外的公司6. Perusahaan adalah:公司是:a. Setiap bentuk usaha yang berbadan hukum atau tidak, milik orang perseorangan, milik persekutuan, ataumilik badan hukum, baik milik swasta maupun milik negara yang mempekerjakan pekerja/buruh denganmembayar upah atau imbalan dalam bentuk lain;以發放薪水或其他型式津貼而僱用勞工之法人及非法人體,不論隸屬於獨立之個人、社團或法人,不論是私人或政府之經營體。
最新印尼劳动法中文版资料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2003年关于劳工第13号法令目录:第一章:基本概念II-103第二章:法定基础、原则和目标II-106第三章:平等机会II-108第四章:劳工计划和劳工信息II-108第五章:培训II-109第六章:工作安排II-117第七章:增加就业机会II-119第八章:外国员工的雇佣II-121第九章:劳工关系II-123第十章:保障、工资和福利II-131第一部分:保障1.残疾人2.儿童3.妇女4.工作时间5.劳工安全及健康第二部分:工资第三部分:福利第十一章:工业关系II-146第一部分:概述第二部分:工会第三部分:企业联合组织第四部分:双向协调机构第五部分:三方协调机构第六部分:公司章程第七部分:劳工共同协定第八部分:劳工纠纷调解机构1.劳工关系纠纷2.罢工3.停业第十二章:雇佣关系结束II-163第十三章:劳动力发展II-178第十四章:劳动检查II-179第十五章:调查II-180第十六章:刑事条文和行政处分II-181第一部分:刑事条例第二部分:行政处罚第十七章:过渡规定II-184第十八章:关闭规定II-1842003年第13号法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2003年关于劳工第13号法令伴随着神的恩典,全能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考虑到:a. 为了意识到社会应该有福利、公正、在物质和精神上基于平等的繁荣,随着建国五项原则和1945年宪法的确立,印度尼西亚国家的发展应该在全人类和整个社会的构建的结构下完成。
b. 在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工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和发展的目标一样,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c.为了加强工人的品质、增强工人在国家发展中的参与度和保护工人及其家人受到人格尊严和价值的尊重,根据工人的角色和位置,人力资源发展是必需的。
d. 为了实现工人和他们家人的福利,工人的保护要通过观察世界商业进步的发展,在任何情况下维护工人的基本权利确保其具有同等的机会和待遇。
e. 有几条劳动法令被认为今后不再与人力资源发展相关,需要被废除。
印度尼西亚劳动法
印度尼西亚劳动法印度尼西亚劳动法是该国的劳动关系法规,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确保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公平关系。
以下是关于印度尼西亚劳动法的相关参考内容:1.劳动合同:印度尼西亚劳动法要求雇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应包括个人信息、工作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年假和其他福利等条款。
2.工作时间和休假:按照印度尼西亚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需要支付加班费。
员工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和病假,并且根据工龄的不同有不同的假期天数。
3.薪资和福利:印度尼西亚劳动法规定,员工应按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少发。
此外,雇主还需要为员工提供一些福利,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和退休金。
4.劳动安全:印度尼西亚劳动法强调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雇主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提供安全设备、培训员工有关安全的知识和规程,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
5.劳动争议解决:印度尼西亚劳动法规定,雇主和员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就争议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劳动法庭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进行仲裁或调解。
6.雇佣和解雇:印度尼西亚劳动法规定,雇主在录用员工时不得歧视或限制任何人员的权益。
但是,雇主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来解雇员工。
解雇员工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前通知,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7.工会和集体谈判:印度尼西亚劳动法保护员工加入工会的权利,并且允许工会代表员工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
工会可以为员工争取更好的工资待遇、福利和工作条件,并维护员工的权益。
以上是关于印度尼西亚劳动法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印度尼西亚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雇主和员工之间建立公平的劳动关系,并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相关机制。
这些法规的实施有助于维持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员工的福祉。
印尼投资法规、劳动法规及税务
印尼投资法规、劳动法规及税务近年来,我国厂商积极展开国际化的投资布局,希望藉由集团企业跨国分工的营运模式,提升经营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以求达到国际级的竞争优势。
而于投资地点的选择上,除中国大陆外,临近之东南亚各国亦常为我国厂商的规划地点,因此属于东协会员成员的印尼,即为我国厂商有意前往投资的地点之一。
印尼投资环境- 经济、金融与贸易网络印尼群岛位居太平洋与印度洋之要冲,为亚洲与大洋洲的桥梁。
该国为一平衡发展之经济体,各生产部门皆扮演重要角色。
以农业来说,其对印尼不论在就业或生产数量上皆相当重要。
此外,印尼自然资源甚为丰富,出口项目非常多元化,其中以石油及天然气为主要出口项目,其次则为煤(与其他矿产品)、棕榄油、农产品、电子机器设备、燃料与海产品等。
在金融环境上,印尼银行法(The Banking of Law)自1992年开始施行,于1998年修正,该法准许两类传统银行之设立:一般商业银行与人民信贷银行(BPRs)。
此两类银行唯一差异为前者有提供存款账户,后者则无。
人民信贷银行通常规模较小,主要承接简单银行业务并以服务低收入民众为主。
商业银行则可自由提供多样金融服务,但外滙交易仍须符合特殊规定与经过特定机关之许可。
印尼主要金融中心包括爪哇岛的雅加达(Jakarta)、三堡垄(Semarang)、万隆(Bandung)与泗水(Surabaya);苏门答腊岛的棉兰(Medan)与巨港(Palembang);峇里岛的登帕萨(Denpasar)与苏拉威的孟加锡(Makassar)。
此外,临近的新加坡可作为印尼境外银行中心。
身为东南亚国协(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创始会员国之一,印尼致力于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以实现东南亚国协所订目标(六个会员国将于2010年前率先达成贸易自由化,而其他会员则须于2015年前达到目标)。
在其他两个东南亚国协创始国-新加坡与马来西亚支持下,印尼提出东南亚国协应于2020年前成立单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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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尼劳工和劳工组织概述
(一)劳动力市场。
印尼人口约2.4亿,居世界第四位,其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
据印尼中央统计局统计,15-50岁人口约占总人口的40%。
截至2013年2月,印尼劳动力人数(15岁以上)达1.21亿,其中就业人数1.14亿,失业率5.92%。
按行业统计,就业人口主要分布在农业(39.33%)、贸易(23.40%)、工业和建筑业(20.88%)和服务业(16.65%)。
近两年,工业、建筑和贸易行业就业人数增长较快,农业就业人数逐步减少。
尽管近年来印尼失业率呈缓慢下降趋势,但半就业人口一直占就业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且劳工文化素质还普遍较低。
据统计,小学以下文化程度5460万人,占就业总数的47.9%,而大学以上文化程度790万人,仅占就业总数的 6.9%。
由于劳工文化水平所限,制鞋、纺织等劳动密集、技能要求低的企业成为吸纳劳动力创造就业的主力。
(二)劳工组织。
印尼工会组织众多。
据统计,目前全国大小工会约100,000余家,隶属于90余个行业联合会。
上述行业联合会又由全国四大工会联盟统辖,即全印尼工会联盟(KSPSI)、印尼繁荣工会联盟(KSBSI)、印尼劳工会联盟(KSPI)和印尼工人大会联盟
(KASBI)。
全印尼工会联盟是印尼政府最早批准,人数最多的工会联盟组织,下辖16个行业联合会,入会工人达200万。
2012年以来,印尼工会组织主要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证福利待遇、取消劳务外包等三个方面代表工人反映诉求。
近年来,工会一般不再与公司直接对抗,而是组织工人到国会、总统或部长办公大楼前游行示威。
如诉求得不到满足,也会采取拥堵公路、机场、工业区等极端方式。
二、印尼现行主要劳工法规及特点
印尼现行劳工法以2003年第13号劳工法令(以下简称印尼劳工法)为主,还包括人力资源和移民部的一系列规章。
印尼劳工法是在1998年劳工法令基础上修改而成,经国会批准梅加瓦蒂总统签署后于2003年3月25日实施,共18章193条。
与我国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比,具有规定细致、处罚严厉、重视保护劳工权益、社保制度不完善等特点,致使企业负担偏重。
(一)劳动合同种类。
印尼劳工法和中国类似,也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不同的是,印尼劳工法对签署固定期限合同限制严格。
根据印尼劳工法第58、59条规定,除完成特定期限的工
作外,一般要求企业与劳工签署无固定期合同。
固定期合同的期限一般也不得超过两年,到期后仅可延期一年,且不得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并无限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才依法转签无固定期合同,且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也普遍适用,试用期最长六个月。
由此看,印尼劳工法以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为原则,签署固定期合同为例外,对劳工权益的保障比我国更加有力。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印尼劳工法第77、78条规定,劳工基本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企业可选择6天工作制,每天7小时或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
企业安排加班每天不应超过3小时,每周不超过14小时,且必须支付劳工加班费。
上述规定与我国劳动法规定大同小异。
但违反印尼劳工法规定,不安排休息时间、延长加班时间或不支付加班费的企业主,都可能面临1年以下监禁的刑事处罚。
而我国劳动法上对上述行为仅规定可以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企业威慑力远小于印尼劳工法。
在年休假和法定假日方面,印尼劳动者与我国相比可以享受更多休息时间。
首先,根据印尼劳工法第79条规定,印尼劳工每年可享受12天(工作日)带薪年假,如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
6年,第7、8年各可享受1个月带薪年休假,以后每6年循环一次。
其次,印尼以伊斯兰宗教节日为主的国家公休日较多且比较分散,包括开斋节、宰牲节、复活节、圣诞节、卫塞节、静思日、春节等五花八门,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5天;我国目前法定节假日11天,集中在春节和国庆。
从企业角度考虑,较长的休假和分散的假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各国劳动法一般都会在工种、工作地点等方面强调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印尼和我国劳动法在此也比较类似,但印尼劳工法的规定更加细致,劳动保护更全面。
例如,印尼劳工法第76条规定,不得雇佣18岁以下未成年女工在深夜-凌晨间(晚11点至早7点)工作,即使雇佣成年女工在此期间工作,也要提供体面安全的工作环境、夜宵及往返交通工具。
第8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可约定女职工在月经第一、二天如感觉不适,通知企业主后即可休息。
(四)工资和福利。
印尼劳工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非常细致全面。
首先,工资支付的原则是付出劳动,但劳工如因生病、婚丧、年假产假、宗教仪式等情况未工作的,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工资。
例如,劳工如因病休息,在1-4个月期间企业应按月支付全额工资,5-8
个月期间企业每月支付75%工资,9-12个月期间企业每月支付50%工资,12个月以后仍未解除合同的,企业每月支付25%工资。
而我国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医疗期内工资待遇。
再如,印尼劳工法明确规定除上文所述年假和法定假日外,劳工还享受带薪产假3个月,流产1个半月,婚假3天,配偶和直系亲属丧假、子女结婚、割礼、洗礼等各2天,其他家属丧假1天等。
其次,为保证劳工合理生活需求,印尼也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且根据经济增长水平逐年上调。
根据印尼劳工法第90条和185条规定,企业主如未满足最低工资要求,可能面临1-4年监禁和最高4万美元左右的罚金。
而目前我国企业如未支付最低工资,一般仅对其进行罚款,数额仅1-2万人民币左右。
印尼社保制度和机构(JAMSOSTEK)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其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死亡(非工伤)和医疗等四种,此外还有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提供额外保障。
与我国相比,印尼社保制度具有以下两大特点:一是实际覆盖面偏低。
据统计,目前私营企业劳工仅有25%参加了基本社会保险,全国不到4000家企业和250万劳工缴纳企业年金;二是保障力度不足。
从险种看,印尼没有失业和生育险,所谓的死亡保险赔偿额有限(约1500美元),只能与我国的死亡抚恤金相当;养老、医疗、工伤等大险种缴费比例低,劳动者最终取得保险金赔付额也低,缺乏长期保障。
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比例为企业支付每月工资的
3.7%,个人支付2%,而我国缴费比例大致为单位20%,个人8%(各地比例略有不同),印尼劳工退休后只是按当初缴纳额得到返还,缺乏我国的政府补贴和社会统筹,数额十分有限。
印尼工伤保险也只是一次性伤残补助,劳工最多得到数额相当于五年工资的保险赔偿,其后再不能像我国劳动者那样每月得到伤残津贴工资。
为弥补薄弱的社保力量,印尼劳工法第166、172条规定,如劳工死亡、长期生病或因公伤残请求解除合同的,企业应根据其本企业服务年限额外支付两倍离职金、奖励金和必要补偿金,这种一次性支付也一定程度地加重了企业负担。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印尼劳工法第150-172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涵盖企业、劳工有权和无权解除合同的各种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从企业角度看,与我国劳动法相比,印尼劳工法对企业合同解除权限制更多,解除合同后赔偿范围更广,赔偿种类也更多。
其一,根据印尼劳工法第153条规定,企业对长期患病的劳工无权单方解约,除非劳工自行提出,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后仍无法工作的,企业可以在支付经济补偿后解除合同;其二,印尼劳工法规定几乎在解除合同的所有情形下,企业都应向劳工支付离职金、奖励金、必要补偿金(离职和奖励金的15%)中的一种或几种,甚至是由于劳工旷工、离职、违反约定、违法犯罪等原因解除合同,企业也应支付必要
补偿。
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因劳动者重大过错解除合同的,企业不必支付任何补偿。
此外,如因劳工死亡、工伤、长期疾病、企业过错(包括打骂劳工、违法指挥作业、连续3个月未及时支付工资等情形)、企业重组等解除合同的,企业需支付两倍离职金外加奖励金和必要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上述情形企业至多支付一倍经济补偿。
其三,印尼劳工法第156条规定了离职金、奖励金和必要补偿金等三项解除合同赔偿。
根据劳工在本企业服务年限,离职金标准为1-9个月工资,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工资赔偿;服务三年后同时享受奖励金赔偿,标准为2-10个月工资,每满三年增加一个月工资赔偿。
必要补偿金标准为离职金和奖励金的15%。
我国劳动合同法上只有经济补偿金一项补偿,与印尼离职金标准相似,最高赔付不超过12个月工资,职工月工资时要求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企业无故解除合同时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六)争议解决程序。
印尼劳工法规定,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自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应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拖欠工资等持续状态下的争议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点与我国规定十分相似。
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应先经过仲裁,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申请法院审理。
印尼的劳动争议解决程序与我国上述“一裁二审”方式不同,其劳工法规定劳动争议“或裁或
审”,即当事人在仲裁庭和劳动争议法庭中选择一种,如选择仲裁,裁决是一次性、终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