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劳工和雇佣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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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印尼劳工和雇佣法规汇总
印尼劳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维持产业和平和促进劳工福利,反对虐待和剥削劳工。
1、劳工立法
1.1 工厂法, 1948——工厂法涉及工厂劳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方面的事务,旨在保护劳工免受伤害,实行成年劳工每周48小时工作制,规定了最低的光照、通风、安全和福利标准。
港口、码头和采矿有分别立法。
1.2 劳资纠纷法,1947——该法管辖解雇劳工和劳资纠纷方面的事务。
1.3 工会法——该法主要管辖工会的活动,立法的目的是要设立一个合法的劳工组织,以保护劳工利益。
2、劳工补偿立法
2.1 最低工资法,1948——该法授权政府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工作环境制定最低工资标准。2009年印尼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8美元,可随物价等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
2.2 奖金支付法,1965——该法规定雇主应支付劳工奖金,目前最低奖金是年工资的8.33%,最高奖金是年工资的20%。
3、社会安全法
3.1女性劳工补偿法,1923——该法规定雇佣期间当发生事故和伤害时应给予女性劳工及其被抚养者以适当补偿。
3.2 产期津贴法,1961——该法管辖妇女产前及产后期间的雇佣及补偿事务。
3.3退职金支付法,1972——根据该法,当雇员服务满5年退职后,可得到退职金,最低金额为:服务年限X 15天的工资额(最多不超过250000卢比。
3.4 雇工国家保险计划——该法规定雇佣双方均需交纳费用给政府,政府开办为劳工及其家庭提供医疗服务的劳工医院。
3.5劳工准备金计划——该法规定雇佣双方均需交纳一定数量的准备金,雇主交纳的数量约为劳工工资的10%,该准备金由地方准备金管理局管理。
3.6 劳工储蓄保险计划——该计划为参与者提供死亡保险。
3.7养老金计划——该法规定雇工在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后,退休时,雇主应给予雇工养老金。雇主也可以设立不用职工缴款的养老金计划,通过印度人寿保险公司为其职工提供养老金。
4、反剥削措施
4.1 童工法,1986——该法管辖与雇佣童工有关的事务。
4.2 同等报酬法,1976——该法规定男女同工同筹,禁止在雇佣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性别歧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