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基本申报条件

xx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基本申报条件

xx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基本申报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规范和完善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进一步激活教师的竞争和进取意识,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上水平、上层次,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优良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本申报条件作为我校教师(含教学、科研人员)评聘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我校教师高、中级职务分设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助理研究员)。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可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科研为主型教师可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职务。

第四条教学为主型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限于长期从事学校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科研为主型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限于学校重点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中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申报。积极提倡和鼓励广大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对申报“教学为主型”或“科研为主型”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掌握。

第五条本申报条件自2019年3月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章基本条件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