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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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学制与学分
第一条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专科层次、专科升本科层次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修业年限为:高中起点专科2-4(医学类3-5)年;专科起点本科2-5(医学类3-6)年。修业年限从新生报到注册之日算起。
第二条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实行选课制,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范围内选课,用学分表明和记载学生的学习量。各门课程的学分数根据课程的性质、在本专业中的地位与作用,由专业教学计划予以确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被郑州大学正式录取的现代远程教育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本部或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正式录取的新生,如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习中心审核并报远程教育学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随下一期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时间计入有效修业年限。
第五条远程教育学院负责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凡伪造证件、冒名顶替等获取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凡被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的学生,不退回所缴学费。
第六条新生办完入学手续,填写有关表格,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后,取得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并予以注册,发给学生证和登陆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习平台的学习账号。
第七条学习中心按照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建立完整的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入学考试试卷、学生原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
复印件、学习成绩记录表、毕业生登记表、在校期间奖惩材料等。学籍档案采用计算机和文字档案两种方式,分别存放于学习中心和远程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作为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考试是检查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必须通过课程考试与考核(以下简称考试)。
第九条课程考试包括平时作业、实验和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形式分为:闭卷、开卷、独立完成综合作业或撰写课程论文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十条课程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在线测试、在线点播课件、平时作业成绩、综合考评、实验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组成。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及时记入“学生成绩库”,毕业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实行考试预约制度,课程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学生应根据所学专业开课计划,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修课程,办理课程考试网上预约手续,按时参加远程教育学院组织的课程期末考试。
第十二条课程成绩不合格或对成绩不满意者,在修业年限内,可多次预约参加考试,以最高值为最后课程成绩。
第十三条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作弊者和协同作弊者均取消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取消评先、评优和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第十四条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的考核,均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和登记,成绩在及格以下者,不能获得学分。
第四章课程免修与记载方式
第十五条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修一个学期的公共英语课。
第十六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其他国家级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者、其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
第十七条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相应层次、相同专业教学计划内的相同课程。
第十八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读本科或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读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本人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申请免修的课程,必须与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教学内容、层次和教学时数相当。
第十九条持有郑州大学教务处、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或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认可院校核发的课程考试成绩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内相同的课程。
第二十条符合课程免修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课程免修。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以“免修”记录。免修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必须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提供相关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经所在学习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在入学后一月内报远程教育学院审批。
第五章转专业、转学
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转换专业的学生,原则上要求转入转出专业入学考试科目、已修公共基础课科目相同。填写《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习中心之间转学,应在课程考试预约前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转学申请表》,转出、转入学习中心负责同志分别签署“同意转出”、“同意转入”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其他试点院校转入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相应层次及相同专业学生,需转出学校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方可办理相关转入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转往其他试点高校,应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加盖学习中心公章,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退学
第二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退学处理:
1.本人申请退学者;
2.学习时间超过所修专业最高修业年限者;
3、在考试中请别人替考或替别人考试者;
4.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者;
5.严重违反国家法令,受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理者;
6、犯有严重错误或因其他方面的原因,学校认为不适宜继续学习者。
学生退学即注销其学籍,交回相关证件。退学费用的结算,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爱护公物。
第二十八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学习中心推荐,远程教育学院批准,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第二十九条学生违法、违纪,应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三十条学生的各类奖励和处分材料均记入本人档案。
第八章毕业与学位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本科通过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颁发“郑州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毕业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第三十二条符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郑州大学成人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