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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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GB 5417—1999

本标准中的“4.1.3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4.3.1净含量”、“4.4卫生指标”、“4.5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添加量”和“6.1标签”是强制性条文;其余条文是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是GB/T5417—1985《全脂加糖炼乳》的修订标准。修订时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CAC/CodexStanA-3:1971《淡炼乳及脱脂淡炼乳》和CAC/CodexStanA-4:1971《加糖炼乳及脱脂加糖炼乳》(以下简称CAC标准);并将行业标准QB/T3774—1999《全脂无糖炼乳(淡炼乳)》纳入本标准。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的全乳固体、脂肪指标与CAC标准规定的指标一致。

本标准对GB/T5417—1985《全脂加糖炼乳》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了:产品等级,感官评分,汞的限量,取样和检验,产品保证期限的规定。

2将全脂无糖炼乳的“细菌指标”改为“微生物”,调整了铜的限量指标和全脂加糖炼乳的水分、蔗糖指标。

3增加了:净含量负偏差允许值,蛋白质、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指标,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规定。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5417—1985《全脂加糖炼乳》、QB/T3774—1999《全脂无糖炼乳(淡炼乳)》。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乳品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完达山乳业集团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心祥、王芸、郑新民。

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Evaporated milk and sweetened condensed milk

代替GB/T5417—198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脂无糖炼乳、全脂加糖炼乳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1998白砂糖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4789.2—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1—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4789.18—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

GB4789.26—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6—199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

GB/T5009.24—1996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方法

GB/T5409—1985牛乳检验方法

GB/T5413.1—1997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蛋白质的测定

GB/T5413.21—1997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

GB/T5413.32—1997乳粉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测定

GB/T5418—1985全脂加糖炼乳检验方法

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QB/T3775—1999全脂无糖炼乳检验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全脂无糖炼乳evaporated milk

仅以牛乳为原料,经浓缩、灭菌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3.2全脂加糖炼乳sweetened condensed milk

仅以牛乳为主料,经杀菌、添加白砂糖、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牛乳:应符合GB/T6914的规定。

4.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4.1.3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选用GB2760和GB14880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2感官特性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理化指标

4.3.1净含量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负偏差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同批产品的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

4.3.2蛋白质、脂肪、全乳固体、蔗糖、水分、酸度和杂质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4.4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4.5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添加量

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5.1.1气味:取定量包装试样,开启罐盖(或瓶盖),闻气味。

5.1.2色泽和组织状态:将上述试样缓慢倒入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待样品倒静后,将罐(瓶)口朝上,倾斜45°放置,观察罐(瓶)底部有无沉淀。

5.1.3滋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试样的滋味。

5.2理化检验

5.2.1净含量:用感量为1.0g的天平,称量定量包装产品的质量,再称量包装容器的质量,计算称量差。

5.2.2脂肪:按GB/T5418和QB/T3775检验。

5.2.3蛋白质:按GB/T5413.1检验。

5.2.4全乳固体:按GB/T5409检验。

5.2.5蔗糖:按GB/T5413.5检验。

5.2.6水分:按GB/T5418检验。

5.2.7酸度:按GB/T5418和QB/T3775检验。

5.2.8杂质度:按GB/T5418和QB/T3775检验。

5.2.9乳糖结晶颗粒:按GB/T5418检验。

5.3卫生检验

5.3.1铅:按GB/T5009.12检验。

5.3.2铜:按GB/T5413.21检验。

5.3.3锡:按GB/T5009.16检验。

5.3.4硝酸盐、亚硝酸盐:按GB/T5413.32检验。

5.3.5黄曲霉毒素M1按GB/T5009.24检验。

5.3.6菌落总数:按GB4789.2和GB4789.18检验。

5.3.7大肠菌群:按GB4789.3和GB4789.18检验。

5.3.8致病菌:按GB4789.4、GB4789.5、GB4789.10、GB4789.11和GB4789.18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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