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社会组织和社区管理机制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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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社会组织和社区管理机制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的调研报告
关于创新社会组织和社区管理机制
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专题调研组
根据市政协2011年工作安排,市政协常委会今年的专题议政课题是“创新社会组织和社区管理机制、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市政协刘耀辉主席高度重视此次专题议政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重点和制定调研方案。2011年4月至6月,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学习和文史委员会联合组成调研组,在市政协副主席刘冠贤,党组成员杨富生,副主席许玩宏、邓木林、陈树秋的带领下,深入各县(区)及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召开了6次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重点就我市社会组织和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社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和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成效与做法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坚持健全组织机构与创新管理机制相结合,服务发展与服务民生并重,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与提高服务能力同步推进。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和社会工作人才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先进文化、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日趋规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强和完善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建设,重视和支持社会组织工作,全市社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率先在全省将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目前全市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计1228个,其中社会团体54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81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2.6万人。
一是实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服务能力。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文,要求行业协会商会的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开,现职国家机关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基本实现行业协会民间化。我市还以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为契机,创新社会组织动员、资源配置和社会监督机制,提升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自治力。从2005年开始抓社会组织自律工作,与监察、纠风、治贿部门联合制定了《惠州市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开展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联席会议,全市社会组织自律工作效果显著。开通了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加强社会组织网上互动交流功能,较好的搭建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组织了市直社会团体收费专项检查和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促进了社会组织建设规范化。
三是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政治影响力。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方式,以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9年8月,在全国地级市中第一个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指导、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独特优势,提升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力。广大社会组织主动为会员单位服务,帮助会员及时改进生产经营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基层社区治理不断加强,社会建设基础夯实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区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以实现社区“三有”(有址办公、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为抓手,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为重点,推动社区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是不断完善社区基本建设。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政府调剂、开发商无偿提供、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全部按标准(省标准80平方米)完成了全市197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城建规划部门在审核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规划时,接照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开发商按2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社区办公用房,与住宅区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立起长效稳定的社区经费投入机制,把社区办公服务、党建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补贴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加强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两委”班子,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和公开招考等方式,将一批年纪轻、有文化、有奉献精神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社区专兼职工作者队伍,使社区工作者的年龄、知识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同时,还对社区内的教育、文化、法律和卫生等专业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引导和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志愿活动,逐步实现“社工带领义工、义工服务群众、群众参加义工”的良性循环局面。
二是不断完善社区服务机制。建立“社区卫生、环境美化、免费信息、劳动就业、‘四进’社区、‘复退军人之家’和志愿服务”等12项社区惠民工作体系,促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人的居民数标准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让更多的居民群众能在家门口享受社区
卫生服务。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居民提供劳动保障、就业推荐、政策维权等方面的服务。惠城区、惠阳区的社区普遍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开设信访接待、党建服务、民政服务和劳动保障等窗口,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建立健全了社区离退休人员、因工伤残抚恤人员、失业人员等信息数据库,开通了12355热线和志愿者网站,为居民提供扶孤助残、亲子交流、文体活动、心理咨询和美化环境等一系列服务。建立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人民调解室和维稳综治工作站,尽可能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力开展社区警务信息化建设,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安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治安联防队以及志愿者和各种兼职义务巡逻队为补充的群防群治网络,努力确保社区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火灾事故、无严重家庭暴力、无黄赌毒现象、无黑恶势力。全市已逐步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和社区法律维稳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不断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诸如消防安全、计生服务和综治维稳等行政工作,导致居委会无暇顾及自治,社会管理工作既“越位”又不到位。对此,我市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在社区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创新试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与工作站“三位联动”的社区管理和运行机制,把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社区的自治功能结合起来,既维护社区的自治性质,又确保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基层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2007年8月,我市率先在惠城区54个城市社区中成立了社区工作站。
(三)社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社会和谐力提升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目前我市社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社工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规范社工队伍建设。2009年8月,市民政部门按照国家、省推进社工试点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我市民政系统内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并对社工人才专业技术职位设置及薪酬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成立了全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社工教育培训。采取奖励措施,对通过考试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并给予通报表彰。同时,举办社会工作培训班,通过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邀请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商学院的社工系教师授课,普及专业社会工作知识,提升考试水平。
三是探索开展社工专业服务试点工作。2010年,按照社工试点方案,市民政部门在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和救助管理站通过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方式,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开展试点。5月与9月,试点单位分别与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市救助管理站社工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驻点社工通过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技能,帮助受助者摆脱困境,更好地回归家庭与社会。
二、我市社会组织管理与基层社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社会建设和管理在探索中发展,在实践中提高,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能力偏弱、制度机制缺失、扶持力度不强等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组织发育不全,实现“社会人”向“社区人”转变难度还很大
目前,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于成长阶段,体现在:一是社会组织总体数量偏少,结构不够合理,服务能力偏弱。省内东莞、珠海、深圳、广州等市社会组织发展较快,2010年每万人社会组织数分别为17.5、5.9、4.2、3.7个,我市仅为3.1个。全市现有1228个社会组织中,近40%的社团是挂靠在部门(单位)的专业性团体,行政化色彩严重,纯民间性的社会团体较少;行业协会仅占5.9%,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是民办教育类(占43%),政府和社会急需的行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较少。我市社会组织活动经费主要依靠收取会费、社会捐赠,普遍反映经费紧张,专业化人才缺乏,自我管理能力欠缺,缺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经验与手段。二是落实政策不够,扶持力度不大。2008年,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根据省的精神,广州、深圳、汕头、东莞等市都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但截至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实施意见,省提出的一系列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在我市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三是转移职能不多,发展空间受限。广东省《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授权、委托及其他适当方式依法将政府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目前我市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力度很小,承担部分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基本上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隶属单位;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基于自身利益,随意设立社会组织,将其作为自身权力的延伸和附属,社会组织缺乏民间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
(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自治亟待加强
一是政府对城市基层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目前,我市实行的是“两级政府、四级管理”的城市社会管理架构,街道作为县(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任务是按照授权协助县(区)政府开展工作,于是各级各部门都把基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压给街道这一派出机构。基层政府及街道又把居委会当作行政机构,经常给居委会摊派任务,并对其检查、考核以及奖罚。从调研中了解到,居委会普遍承担着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消防安全等数十项行政管理和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