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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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除垃圾,搬运家具,货物发送,邮 件投递等服务性交通功能;
(3)消防,救护等应急性交通;
(4)满足铺设各种工程管线的功能;
(5)组织居住区建筑群体景观的功能。
2.道路的分级 道路的分级应对应于相应的人口规模与
用地规模同时主要针对车行道路,如果是居 住区道路一般分成四级,即:
居住区级; 居住小区级; 居住组团级; 宅间小路。
三、交通组织 与路网布置
(二)路网布置
1.居住区路网布置原则 顺而不穿,保持住宅区内居民生活的完整 与舒适。 分级布置,逐级衔接,保证居住区交通安 全、环境安静以及居住空间领域的完整。 因地制宜,使居住区的路网布局合理、建 设经济。 功能复合化,营造人性化街道空间。 空间结构整合化,构筑方便、系统、丰富 和整体的居住区交通、空间和景观网络。 避免影响城市交通。
道路尽端 回车场形式Fra Baidu bibliotek—
居住区尽端式道路不宜大于120m,回车场的面积不小于12m× 12m 。 “L”型
“ T ”型
“ O ”型
• 2.消防规定
• (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 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 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 的沿街长度超过160m或总长度超过220m 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 防车道。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 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 80m。
•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 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 的消防车道。
•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 池,应设消防车道。
(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 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 碍物。
(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 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人车分行
1928年在美国新开发的住宅计划中提出 了“雷德朋”式 的完全人车分流系统, 1933年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雷德朋 (Radburn,NJ)小镇规划中首次采用并实施:
在同一平面上行人和机动车有各自的流 线,在人、车发生冲突的地方设置简易立 交。
这种人车分行的道路系统较好的解决了 私人小汽车和人行的矛盾,在私人小汽车 较多的国家和地区广为采用。
08-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内容
一、居住区道路
各种路径(包括小径、车道、非机动车道、
交通系统概述 步行道)和停车系统(含地上和地下)。
2.交通方式
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和步行交通。
3.交通类型与特征
通勤性交通、生活性交通、服务性交通、
应急性交通。
二、居住区道路 的功能与分级
1.道路的功能
(1)日常居住生活功能,如上下班,上下 学,购物,娱乐,消闲,交往等;
■人车共存
在不威胁行人、自行车的通行及沿街住 户生活活动的范围内,允许汽车通行的道路。
这种道路系统更加强调人性化的环境设 计,认为人车不是对立的,而应是共存的, 将交通空间与生活空间作为一个整体。
措施:城市过境交通和与居住区无关车 辆不进入居住区内部,并对街道的设施采用 多弯线型、缩小车行宽度、不同的路面铺砌、 路障、驼峰以及各种交通管制手段。
(3)通路所服务的对象和内容是决出通路 通达性的功能要素
谢谢
(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 于4.00m。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 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五、居住区道路 景观及通达性
1.通达性、景观、街道生活 (1)通路的通畅性; (2)通路与目的地的可达性; (3)通路与目的地的选择性
2.决定要素 (1)线形、中间比例及尺度 (2)通路所处的空间层次是决定通路通达 性的空间要素
■人车混行
人车混行的交通组织方式是指机动车交 通和人行交通共同使用同一套路网。机动 车和行人在同一道路断面中通行。
这也是最常见的居住区交通组织方式, 这种方式在私人小汽车数量不多的国家和 地区比较适合,特别对一些居民以自行车 和公共交通出行为主的城市更为适用,我 国目前大多数城市基本都采用这种方式。
2.居住区路网的布置形式
贯通式、环通式和尽端式三种形式。
四、居住区道路 规划设计相关技 术要求
1.一般规定 (1)对于居住小区或较大规模的住宅区, 一般至少需要两个对外联系的道路入口; (2)当住宅区向城市交通干道开出入口 时,其出入口间距长应小于150米; (3)当住宅区的主要道路(高于居住小区 级的道路或红线宽度大于10米的道路)与城 市道路相交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 (4)住宅区内应设为残疾人通行服务的无 障碍信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 米,纵坡不应大于2.5%;
(5)尽端或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在尽端 处应设12×12米的回车场;(见下图) (6)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踏步解决竖 向通行,并应在踏步旁设自行车推行车道; (7)应满足住宅区道路纵坡控制指标; (8)各类住宅区靠路距建筑边缘的最小距离 要求;(见上图) (9)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米时应设宽度和 高度均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行道,建筑物长度 超过80米时应在建筑物低层设人行行道,以满 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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