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当前中国户籍制度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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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当前中国户籍制度利弊
摘要:“户籍制度”在中国由来已久,经过逐步的演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得到最终确立。这种严格的社会管控制度在传统的社会认知、乡土伦理、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在当时得到了民众的广泛认同,并为千疮百孔的落后农业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和社会文化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中国当前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甚至已蜕变为束缚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枷锁。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中国户籍制度的利弊进行研究,进而找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中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城乡二元人口流动特权城市化
“户籍制度”在中国是由来以久的,“户籍制度”古称“丁籍”、“黄籍”等,最早当属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后即建立了当时的“户籍”制度。经过历代的改革和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最终确立。下面,我将运用我所学到的知识,并结合当前中国户籍制度的实际情况来对我国户籍制度的利弊进行分析。
一、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演变及现状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户籍制度的演变大致可划分为计划经济时期的户籍制度调整、准市场经济时期的户籍制度调整与改革、市场经济时期户籍制度的改革三大历程。
1.计划经济时期的户籍制度调整(1949—1978)
第一阶段:居民户口自由迁移时期(1949—1957),中国的户籍制度是先城市、后乡村逐步建立起来的。1949—1957年这一时期是户口迁移量持续增长的阶段。这个阶段户口迁移的特点是:政府实行“自由迁移”的政策,允许城乡居民在城乡之间或城镇之间自由迁移,一般不加以限制,这一时期是户口迁移最活跃的时期。
第二阶段:控制居民户口迁移时期(1958—1978),1958~1978年是严格限制户口迁移,特别是严格限制农民向城市迁移的时期。这段时期户籍制度的特点是:“自由迁移”的政策终止,代之以“控制户口迁移”的政策,由城市迁往农村的人口大大超过了由农村迁往城市的人口,第二阶段末期中国二元制户籍制度最终形成。
2.准市场经济时期的户籍制度调整与改革(1979—1988)
1980年以来,国家为了减轻城镇人口对城镇提供商品粮、副食品的压力和城市在就业、交通、住房等方面的负担,在继续对城镇人口增长实行严格控制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一丝松动。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实行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崛起,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开始到城镇务工经商,并迫切要求在集镇落户。为了满足这部分人的要求和促进集镇的发展,同时也为了加强集镇户口管理。自理口粮户口的实施使农民基本上取得了进入建制镇与非建制镇(县城关镇以外)的
权利,这是中国户籍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随后身份证开始在全国试行并发展并最终确立。
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户籍制度改革历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正式确立以后,户籍制度改革开始列入了议事日程。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并成为束缚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因此,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化和迁徙自由化,即成为中国现行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这也是中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应有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但知易行难,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未进行任何有实质意义的户籍制度改革,弊端丛生的现行户籍制度依然存在。
二、中外户籍制度对比
户籍的管理是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具有的一项基本社会管理制度。从个人角度看,一个人的出生、血缘关系、教育、工作、婚姻等基本情况,如果没有一个合乎法规的记录和登记,就不具备社会人的资格,其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从社会角度看,户籍登记可以为公共决策提供人口信息,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民事登记(Cvil Registration)。国外户籍登记一般叫民事登记、生命登记或人事登记。(2)“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中外户籍制度进行比较将有利于我们发现中国现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弊端,并吸收国外成功经验,有针对性的进行研究和改革。
1.中国的户籍制度
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
2.美国的户籍制度
美国实行的是“出生死亡登记大纲”。因为实行“户口登记”美国法律通不过,美国法律认为这样侵犯人权,故只进行公民出生、死亡登记,平时公民可以自由迁移、移民。但公民迁移和移居某地,其生活状态必须符合该城市卫生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一定的住房面积,有稳定的收入能呆在该地。否则,有关部门将出面予以法律制裁,用这种方法维护一个城市的和谐和发展。
3.法国的户籍制度
法国户籍管理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法国人的户籍信息与他们的就医、存款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一旦变动,意味着整个生活将发生较大变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跨地区的人口流动—不论是城里人下乡,还是农村人进城,法国政府都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只要本人愿意,到哪儿扎根都没有人拦着。搬家的话,只需通知以前的社会保险机构,将其个人资料转到新住址所在地的相应机构即可。
4.日本的户籍制度
日本实行的是“户口随人走”的制度,它以家庭为单位标明每个人的身份、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孩子在20岁的法定成人之前,无权独立设立自己的户籍,一旦成人,完全自由。但是日本最常用的户籍文本称为“住民票”,它以每个人的居住地为基础设立,标有此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与户主的关系等。日本的住民票是完全随着住址移动的。
三、现行户籍制度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客观的说,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确实发挥过积极作用。已有的研究认为,新中国户籍制度是中国特殊国情下实现工业化道路的必然结果。为保证由于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产生的从农村转入城市的隐性收入,不被自然流入城市的人口所分享,防止由于巨大的城乡利益差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导致人口无节制的流入城市,城乡间不得不用户籍手段封锁起来。二是中国户籍制度具有特殊的制度功能。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功能,是对城乡居民社会福利的不均等分配和劳动力要素的计划配置等。(1)
总的说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上世纪50 年代在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辅助性的政策措施。它的施行,为千疮百孔、百废待兴的新中国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1)同时,也为我国推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方针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流动性低、相对集中的人力物力在高效的动员机制的组织下完成了一个个在其他发展中国家无法实现的成就。
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当时的情况下,严密管控、高度集中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确是利大于弊的。
四、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
但是,它对人的个性的忽视和对自由的限制,以及对社会公平的漠视等种种弊端,决定了它已经不能适应现今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了。下面所列举的各种弊端,都将会令它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1.构建不平等身份。
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使户籍在我国变成了身份、地位的象征, 它用行政手段把全体公民划分为城市人和农村人两种不同的身份等级, 城镇居民享有福利待遇和劳动就业机会,而农民则被束缚在土地上。它是对农民的自由权利的侵犯, 使其不能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在现行户籍制度下, 公民的自由居住和迁徙权得不到法律的保证, 农民成为最大的弱势群体。各地普遍存在本地人排斥外地人、城市人排斥农村人的用工歧视现象, 无法形成合理的劳动力平等竞争局面。各地所开的户口迁移政策口子, 都是立足在吸引人才、技术、资金方面, 要人力不要人口, 这实际上形成了户籍迁移的货币化趋向。长期以来,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制造了“一个国家两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