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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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投资
•原以主体计列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为 主,新增防治措施投资为辅。现不再区分新增和 已列水土保持投资,重新计算投资。
•原来防治费用比例偏低,现做了调整,并占到土 建投资的一定比例。
•原来工程量计算不规范,从典型设计图无法推算 出工程量。现要求:典型设计图、平面布局图对 应,有工程量汇总表。
(一)、水土流失防治及措施总体布局的规定: 3、废弃的土(石、渣)宜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
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并按“先拦后弃” 的原则采取拦挡措施,不得在江河、湖泊、水库 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石、渣)场。 4、施工过程必须有临时防护措施。 5、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 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一、基本规定 • 一般规定 • 约束性规定 • 特殊Baidu Nhomakorabea定
一般规定(二个方面): (一)、水土流失防治及措施总体布局的规定: 1、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
动和毁损,保护原地表植被与表土及结皮层,减 少占用水、土资源。 2、开挖、排弃、堆垫的场地必须采取拦挡、护坡、 截排水以及其它整治措施。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1、说明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的主要编写 要求。 2、提出了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八大类水土 流失防治工程的布设原则、适用范围和典型设计的基本 规定和要求。 3、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的时段、内容、方法,监测点 位布设原则,监测成果要求。
水土保持新旧规范的主要区别
目,规模较小时,水土保持方案中应根据移民与占地规 划,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与规划,明确水土流失防治 责任,估列水土保持投资;规模较大时,应单独编报水 土保持方案。 4、征、占地面积在1hm2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m3 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其它开发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其内容 与格式应分别符合本规划附录A的规定。
•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评价
水土流失预测
•预测基础:不采取任何措施→尊重主体设计功能。如: 隧洞出渣量的流失,原来预测基础为直接弃于洞口,方 法多为流弃比。现为预测将弃渣运至指定地点、但没有 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时的水土流失量。 •预测时段:基建期 + 运行期→基建期定量预测,运行 期只作简单分析,无需定量计算。 •结果表示:原来强调新增水土流失量,现为在计算总量 的基础上,再分析新增水土流失量。水流失。 •方法公式:原来有流弃比、类比法、经验公式法、试验 观测法,现推荐类比法,类比基础为周边可比项目的监 测数据,新增量不能为负值。对通用方程,要有长时段 的对比观测资料方可。
•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 •水土流失预测 •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与工程界定 •定量计算以建设期为主,运行初期只分析
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
•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及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 价
•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弃土(石、渣)场、取料 场的布置、施工组织、施工方法与工艺等评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技术规范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1998 从2005年开始修编,升级为国标GB/ T 50433-200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不同设计阶段水土保持要求,内 容由水土保持方案变为各设计阶段的内容,提出了开发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任务,对主体工程提出了水土 保持约束性规定,对不同类型区、不同类型建设项目提 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同时明确了水土保持设计文件的 基本规定。
例的方案,减少大挖大填。填高大于20m 或挖深大于 30m的,必须有桥隧比选方案。路堤、路堑在保证稳定 的基础上,就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 设计方案。
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 (一)工程选址、选线的规定:
5、选址、选线宜避开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 丘区、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 点治理成果区,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土地和植被 的水土保持功能。
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 化的地区。 2、选址、选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的水土 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 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 (一)工程选址、选线的规定: 3、城镇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
还应建设灌溉及排水措施,注意雨水利用。 4、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
•独立费用明细增多。
新旧规范的主要区别
•章节结构作了调整:将评价和责任范围提 前,然后是分区、预测、措施规划及设计, 再是监测和投资
•强化了评价内容,增加许多限制性规定
•增加了综合说明
•明确了结论与建议要求,强化了保障措施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一、基本规定 二、各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要求与内容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与要求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工程界定:原措施体系为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 持功能的工程为主,新增措施为辅。现重新界定 水土保持工程,不再区分主体设计已有和方案新 增。对不属于水土保持工程的范畴,可以评价并 提出要求。
•典型设计:原为泛指的典型设计,现需针对不同 分区的某一个具体的地形进行设计,并注明其它 尺寸的应用条件及估计个数。不仅要求剖面或断 面图,还要求有平面布局图。
一般规定: (二)、水土保持设计文件的规定: 1、当主体工程建设地点、工程规模或布局发生变
化时,应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2、当取土(石、料)场、 弃土(石、渣)场、各
类防护工程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编制水土保持 工程变更设计文件。
(二)、水土保持设计文件的规定: 3、涉及移民(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的建设项
一般规定: (二)、水土保持设计文件的规定: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分类进行典型设计。 6、在施工准备期前,应由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
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提供指导。
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六个方面): (一)、工程选址(线)、建设方案及布局的规定: 1、选址、选线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宜避开泥石流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