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教育的发展特点及其启示_袁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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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教育的发展特点及其启示

●袁薇佳

摘要台湾高等教育多年来坚持改革、推动教育普及,在落实办学自主权、探索去行政化、加强分类评鉴和提升管理绩效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是,台湾高校发展中也面临一些问题。文章总结了台湾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理念、举措和部分高校的具体做法。

关键词台湾高等教育高校去行政化大学分类评鉴

作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助理研究员(广州510420)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的高等教育发展注重传承与改革,注重借鉴与创新,走出了一条既有国际化办学特色、又符合自身文化传统的办学之路。台湾地区高等教育在办学自主权、去行政化、分类指导和细节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以及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给大陆高校带来启发和反思。

一、台湾高等教育重改革、重普及

(一)高等教育改革举措频出

目前台湾教育面貌的形成,与“四一〇”教育改革运动密切相关。1994年4月10日,台湾200多个民间团体、3万多民众走向街头,表达教育改革的诉求,提出了四项目标:落实小班小校,广设高中大学,推动教育现代化,制定教育基本法。1994年修订的《大学法》确定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主的原则。1998年起,开始改革大学入学方式,推行由高校主导的“申请入学”方案,改变“一试定终身”的弊端,探索实施推荐甄选和申请入学等多元入学制度。2000年初,台湾出台了首部“大学教育政策白皮书”草案,拉开了台湾大规模高等教育改革的帷幕,其中一项重大措施即成立大学系统,鼓励高等院校整并,提升整体竞争力。2003年,对《大学法》进行修正,授予“国立”大学行政法人地位,使大学组织运行更加弹性自主。2005年,启动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大学校务评鉴计划”,积极推进大学评鉴工作,加强对大学质量的管控。持续推进的评鉴机制使得高等教育呈现出由数量扩充向追求卓越、品质提升的转型态势,高等教育逐步由学究型转向兼顾社会服务功效,由精英教育走向普及教育,办学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教育经营理念由管制走向开放。

(二)高等教育趋于普及

20世纪90年代以后,台湾高等教育在广设大学和多元入学等方面采取了系列革新举措,由此带来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增。台湾高等教育的发展已从传统的精英教育转型为大众化教育,正趋于普及教育。1994年启动大规模教育改革时,大专院校总数为130所,其中大学23所、独立学院35所、专科72所。至2009年,大专院校总数已达164所,其中大学105所、独立学院44所、专科学校15所。[1]根据台湾“教育部”资料,2014年,台湾已有大专院校159所,其中大学124所、学院21所、专科学校14所。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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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至2014年的20年间,大学数量增加速度最快,增加了101所,而专科学校明显减少,由72所降至14所,表明台湾高等教育在层次上有向高位发展的趋势。台湾高等教育学生人数由1996年的678553人增加至2009年的1336592人,增长一倍多,高等教育的净在学率也从1996年的29.07%增加为2009年的64.98%。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大学入学方式的改变,台湾大学的录取率也逐年攀升,从1999年的59.83%到2009年的

75.48%。[2]

二、台湾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主要特点

台湾地区十分重视高等教育法制化、大众化、多元化、国际化建设,重视凝练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教学方式,优化管理服务模式,他们所倡导的办学理念和实施的管理举措,对大陆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注重依法办学,探索落实办学自主权

一是20世纪末以来,台湾高等教育不断推出改革举措,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了较完善的高等教育制度体系。目前高等教育领域主要有《大学法》《空中大学设置条例》《私立大学法》《学位授予法》《终身学习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教师法》《大学评鉴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这些教育法律法规,各公私立高校订立自己的《大学组织规程》,明确办学者的职责义务、学生的权利义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与治理结构。

二是授予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台湾“教育部”通过修订法律和发布行政法规等措施,积极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台湾《大学法》规定,“大学应建立教师评鉴制度,评鉴方法、程序及具体措施等规定,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3]授权各校自订办法,不订立、颁布统一的评鉴规范或评鉴指标与权重。如,暨南国际大学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学校的教师评鉴办法,对教学、研究、服务及辅导三大项目的评鉴采用弹性比例,便于教师根据自身定位进行选择,并要求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更具体的评鉴指标和相应的工作指引。

(二)注重民主决策,探索高校去行政化

一是通过遴选方式产生高校校长人选。台湾《大学法》规定,台湾各大学校长由各校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产生。校长遴选委员会包括教师代表、行政人员代表、校友代表及社会公正人士。经过多年发展,台湾高校的校长遴选机制已趋于成熟稳定(但是“公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之组织、运作及其他应遵行事项的办法”仍由“教育部”或地方政府确定)。同时,高校可设副校长,由校长聘任,其人数、聘期及资格,由各大学组织规程自行确定。例如暨南国际大学,就根据本校实际未设副校长。

二是扩大校务会议参与人员范围。对比大陆高校的校长办公会议,台湾大学的校务会议虽然也是议决校务重大事项,但参加人员范围更广,并不限于校领导及机关部门负责人。校务会议成员由校长、副校长、教师代表、学术与行政主管、研究人员代表、职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经选举产生,其人数不少于全体会议人员的二分之一,教师代表中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资格者,以不少于教师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为原则,其余出席、列席人员的产生方式及比例,由各大学组织规程规定。

(三)注重定位和分类指导,打造办学特色

一是明确发展定位,彰显办学特色。台湾高校林立,招生竞争激烈,因此,明确学校定位与发展愿景,塑造学校院系所特色,显得尤为重要。台北市立大学教育行政与评鉴研究所教授兼台湾教育大学系统执行长王保进博士提出,校务的治理与经营要运用SWOT分析方法,明确学校的自我定位、校务发展方向、发展使命和愿景。如,台中教育大学提出以“精致、创意、新视野”为理念,培养具有教师专业素养的师范生和具有职场专业知能的技术人才。暨南国际大学提出以“诚朴弘毅,务本致用”为教育理念。义守大学以“务实创新”为校训,“卓越永续”为办学目标,“全人教育”为理念培育人才,主要特色是注重实用,倡导知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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