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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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特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连云港市教育事业科学均衡、优质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连云港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纲要》的实施,围绕《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以“港城名师工作室”为阵地,打造引领全市教育快速成长的高素质名师工作团队,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推动连云港教育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首批建设“港城名师工作室”30个,用三年左右时间,培育30支名师团队,带动500名左右骨干群体研修,形成整体推进,共同提升的良性发展机制。分批推进,逐步做大做强品牌,挖掘名师蕴涵的潜在资源,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提升“港城名师”影响力。开展高质量的学术研究,开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培养省内一流的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队伍。
1.培养骨干团队。“港城名师工作室”以我市现有的“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教授级高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和“333工程”第一层次成员为主持人和导师,以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为主要成员,形成共同探究学科教学规律、学校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骨干团队,达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升学校办学品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促进工作室全体成员的共同提高,孵育一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和省学科带头人等后备人才,培养市级名师、名校长和模范班主任梯队。
2.开展课题研究。“港城名师工作室”要紧紧围绕以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开展工作,依托工作室成员的集体智慧,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的专业成长、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学科教育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学科学段教学衔接等重要基础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一个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省级以上规划、教研立项课题或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
3.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港城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面向全市推广,面向省内外开放,形成规模效益和社会效应。工作周期内,名师工作室成员应开设一定数量的市
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到农村送教,或与偏远农村学校结对帮教。
4.开发、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港城名师工作室”要结合课改后理念时期的特点,根据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三、工作室建设
“港城名师工作室”分为校长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学科教师工作室三类,每个工作室由主持人和若干成员组成。
1.“港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合作包容,系统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
(2)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3)业务精湛,必须是“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教授级高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或“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其中申报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的,除上述四类人员外,班级管理成绩好、教育科研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区域内影响力大的“连云港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也可申报。
2.“港城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合作包容,区域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
(2)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原则上是“333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
3. “港城名师工作室”申报办法
(1)符合“港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条件的,填写《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市教育局。
(2)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论证评选,根据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学段分布情况,统筹遴选确定30个左右工作室及相应的主持人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行文公布,命名工作室并颁发铜牌。
(4)符合“港城名师工作室”成员条件的,填写《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
(5)按照“双向选择”的方式组建工作团队。主持人从自主申报的人员中在大市范围内进行自主选择,每个工作室成员拟为15人左右。成员中既要有本校、本区域人员,也要有外校、外区域人员;既要有城区教师,又要兼顾农村教师;既要有中年教师,又要兼顾有发展前途的青年教师。
四、组织管理
“港城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统一建设,统筹管理,市教育师资领导小组具体协调运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资处。
1.管办分离。管理单位为市教育局师资处,负责组建专家团队,进行项目论证、过程监控、考核评估。承办单位为市教育局教科所,制定日常管理细则,进行过程性指导。
2.导师制。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既是工作室的负责人,也是工作室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工作室成员应在工作周期内,完成规定任务,达到培养目标。
3. 学校共建。名师工作室建在主持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协助管理名师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并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确保名师工作室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经费保障。市教育局安排“港城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按照每个工作室业务经费不低于8000元/年的标准,直接拨付到主持人所在学校,用于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活动、专家授课等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协助建设名师工作室,专项配套经费不少于4000元/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做到计划使用,单独列支,专款专用。自觉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经费使用由主持人和所在学校校长共同核准。工作周期结束后,由市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
5.目标考核。工作室项目一经批准实施,目标任务原则上不做更改,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室签订目标责任状,主持人和成员签订协议书。
市教育局将出台“港城名师工作室评价考核标准及办法”,围绕工作室自身建设与发展、培养指导作用发挥、教育科研成绩等方面,按三年一个建设周期,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与周期考核。
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名师工作室和所在单位、主持人和成员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先进个人将优先提供参加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活动的机会,安排境外研修活动,优先推荐评先晋级。
对未完成规定任务或者在过程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人,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