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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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助于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能够帮助企业提高资金利用率、促进监督的职能强化、避免滋生腐败。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已经启用了一段时间了,在这一实践过程中,我们对其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密切的关注,发现其对于企业来说还是存在一些弊端的,这些弊端会让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受到影响。本文就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对企业所产生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希望对这种制度的完善起到帮助。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核算模式利弊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6(c)-0227-02
1 对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分析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促进会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过程中,在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加强会计监督,合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方面取得了如下一些成效。
(1)减少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
会计信息是指按照会计制度、会计法规以及会计程序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价值运动所产生的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加工,形成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信息。因此会计信息中真实性是其最基本的要求,只有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三分离一公开”的基本做法,有效的减少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同时由于这一核算方法减少了核算的中间环节,因此大大的提高了会计的工作效率。
(2)强化了财政监管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加强了会计监管力度。会计业务处理过程的公开化,彻底打破了过去分散核算形式。取消单位自设的银行账户,单位财政资金的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每笔支出和凭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单位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意识,解决了财政监督和管理缺位的问题。由于对单位资金支出和凭证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就使得每笔资金可以按预算、按项目使用,因此大大的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执行。
财务集中后实现了资金全过程监督,做到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问效。比如在处理报销、结算等业务时,核算中心对报账人员持有的原始凭证如有效票据等进行层层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之中,有效避免了原单位领导的人为干预,所批款项也是直接到达单位。通过计算机网络和会计一级核算系统,将有效的实现对原始凭证的真伪、资金的支付去向和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的全过程监督,真正防患于未然。
(4)便于财务报表及时准确上报。
自从会计核算启动之后,单位的财务报表都由中心负责,期间的不少步骤都被省去了,这样财务报表的时效性更好,周期性更短,报表的准确性和指导性也就更加高了。这样企业的决策者和经营者能够在及时的把握住企业的财务情况,真实有效又及时的财务信息可以为企业的运营提供更多的帮助,让企业的经济决策不出现失误,提升企业的经济决策准确性。
2 对会计集中核算的缺点分析
(1)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弱化。
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最明显的问题就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两者之间的不连贯性,像是财务管理职能被保留在了原单位中,而会计核算工作则交给了会计核算中心。这种情况会使得企业的财务工作不连贯,对企业财务工作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弱化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与此同时,由于核算单位内部的会计与出纳牵制机制消失,报账员实际上履行了会计出纳双
重职责,影响了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2)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增加了审计部门审计监督难题。
会计集中核算中会计决策人和执行人两者分属不同的人,这种财务审批和会计监督的分开会对单位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造成影响,会计责任的主体就变得模糊,审计部门对于审计监督工作也存在着难题。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被核算单位认为本单位没有账户及会计人员,不再承担会计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大小,形成单位与中心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使得资料提供、具体询问、责任认定难度加大。
(3)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会计集中核算开展之后,会计人员将会负责多个单位的财务工作,有些单位的报账员将记账凭证弄好以后直接交给会计人员进行录入计算机,导致核算中心变成的单纯的账务记录部门,不能够对保障单位的业务和详细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会计人员只需要检查报账单是否符合流程,手续是否齐全就行,对其真实性、合法性都无法得知,所以会计的大部分职能都被削弱了。
(4)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监控。
会计集中核算让会计人员不直接参与到单位的具体业务中去,那么他们就不能够将原始凭证进行掌握,不能够对其真实性进行判断,无法得知其经济内容的真实与否,只是单纯的通过手续和票据来作为报销的依据。
(5)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会计核算工作让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被忽视了,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不重视使得,这些资产不能及时的进入账目中,挂账的情况普遍存在,账目变得不全面有漏洞,单位的资产就会白白流失。
3 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建议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会计责任主体。
首先要加强法律的约束性,相关立法部门要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法律法规的完善,让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能够有法可循,这样有了法律的约束就能避免违法而不需要承受法律责任的情况,能够将会计责任主体清晰的确定。
(2)强化核算中心的监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根据当前核算中心对核算过分侧重,忽视了监督的情况来进行改革,从观念上进行转变,促进会计集中核算又核算型向管理型进行转变。核算中心除了要根据财经法规来进行工作的开展,还需要强化预算资金支付的监督工作。会计核算中心只有从目前的核算型转变为管理型,才能够有进一步的发展,其得出的建议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才可能是正确的、科学的、合理的,让企业承受风险的能力增强。
(3)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对会计人员的到访调查和研究给予支持和鼓励,积极的去接受会计监督,互相交流意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处理好核算、监督和管理三方的关系,加深三者之间的额交流,让会计职能发挥出作用。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像是定期的深入单位、经济活动分析等等,促进交流、规范管理。
(4)加强并完善往来款项的清管制度。
会计中心的管理者要对往来款项进行定期的清算,和仔细的核对,依照不同性质的款项进行分别处理,避免出现串户入账的情况。往来款项不可以长期挂账,否则时间久了就容易出现坏账、烂账,要定期的对款项进行清理催收。不可以利用往来款项进行财政收支调节,坏账、烂账可以经由上级管理部门批示后进行调整。
(5)建立健全财产物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