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工程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建筑工程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第二章第七、八、九、十、十一条;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三)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重(2000)43号;
二、申请条件
本市境内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都必须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依照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申报材料
(一)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已经批复;
(二) 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复;
(三) 已经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四)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 项目总投资、资本金、年度投资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六)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完成"四通一平",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七) 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工程招标,确定了施工队伍;
(八)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九)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
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十) 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监理招标或监理的工程已委托了
监理单位;
(十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由服务对象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简称;窗口);
(二)受理:对资料不全的,由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出具《陇南市政务大厅补办件通知单》,并当场一次性告知要补办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由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出具《陇南市政务大厅承诺件通知单》;
(三)现场检查:窗口首席代表组织人员按标注进行现场检查;(四)审查:窗口首席代表组织审查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五)发证:窗口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打印发证,对不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分别为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1个工作日,打印发证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无
(二)收费标准:无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0939)
投诉电话: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0939)
网址:
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及年检
一、法定依据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二章第
七、八、九、十、十一条;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三)《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二、申请条件
在市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在市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以上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
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在市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质年检申请。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由服务对象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简称;窗口);
(二)受理:对资料不全的,由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出具《陇南市政务大厅补办件通知单》,并当场一次性告知要补办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由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出具《陇南市政务大厅承诺件通知单》;(三)现场检查:窗口首席代表组织人员按标注进行现场检查;(四)审查:窗口首席代表组织审查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五)签收:窗口对准予行政许可的进行签收,对不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受理范围内的6个工作日,分别为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5个工作日。受理范围外的及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无
(二)收费标准:无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0939)
投诉电话: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0939)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