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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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学校公用经费
预算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按照集美区财政局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分配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经费收支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公用经费分配指导思想
1、真实性原则。即要做到实事求是、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学校发展规模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2、完整性原则。即要将学校的预算内、外财政资金和其他依法取得的收入及相应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编制预算。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收支项目。
3、重点性原则。即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的顺序,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指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4、科学性原则。即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其表现为:有利于学校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5、透明性原则。即学校的收支要公开、透明,要减少经费支出中的主观性,使经费支出更加规范、合理,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二、公用经费分配依据
主要依据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兼顾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
三、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德育工作(德育经费用于德育工作、德育实践活动、德育奖励等,占学校公用经费3.1%)、文体活动、水电、邮电,零星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四、公用经费使用要求
1、按照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区教育局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制定本校及对下的公用经费申报、审批和管理办法。
3、各单位必须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五、公用经费使用保障措施
教育经费、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校舍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教育局党委会议要求,每学期对本校进行一次全面财务工作进行自检,对学校财务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混乱,经费实际支出没有执行经费预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27令》,《财监[1995]2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