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不应该排斥商业化 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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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候在场各位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据《中国佛教发展史略》记载,佛教从汉朝传入中国距今已有近十个朝代,历朝历代教义都有所不同,且分为多个流派,至今尚未统一;商业化是从事商业活动的倾向,其有程度高低之分,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有商品交换即为商业活动,商业活动均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一个团体的商业活动越多即该团体商业化程度越高;而排斥,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意思是主动排除,即排斥是要完全剔除或拒绝一件事物;不排斥则可以是默许、包容或者推动。
今天判断佛教是否应该排斥商业化,应该看商业化对佛教的发展是否有助益。
我方认为佛教不应该排斥商业化。
我方将主要从以下两点进行论证:
第一,佛教教职人员的生活保障需要商业化。
根据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针对全国243个县市区4383家宗教场所进行的问卷调查,发现僧人的
经济收入大都没有法律保证,并且有41%的宗教场所完全没有为教
职人员购买养老保险,26%的场所完全没有购买医疗保险。
2016年
中国网报道一名宝峰寺的僧人生活困难起诉寺庙,向寺庙讨要拖欠了
近五个月的生活补助,却因为没有签订劳动雇佣合同、不属于雇佣关
系而败诉;另一方面,僧人在寺庙的劳动生活中,衣食住行大都由寺
庙负责,但不论食宿条件还是对于突发情况比如生病受伤的应对,都
仅基于寺庙的想法,没有任何的现实保证。
桐城主华庵的演智法师生
病住院得不到寺庙的补助,四处借钱还被认为还不起,就是当下现状
的映射。
僧人有着参办法事、运营寺庙等劳动产出,却没有相应的劳
动待遇和生活保障。
签订劳动雇佣合同是商业活动中的重要部分,通
过劳动雇佣合同明文规定工资待遇和保险福利,明确教职人员与宗教团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为佛教教职人员的生活提供法律保障。
一方面为在职的佛教人员除去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为有修佛意愿却担心现实保障的未来佛徒打消顾虑,促进佛教发展。
第二,佛教教义的宣传需要商业化。
当今社会大多数人对佛教的了解流于表层,由于缺少有效的宣传了解,对于佛教的教义误解很深,甚至完全不了解真实教义,只把佛教当成一种封建迷信。
比如人们常说带来财运的送财童子其实是修行善念的求道菩萨,拜一拜就怀孕的送子观音只是民众捏造的伪概念,倡导自我修行自我磨砺的佛教却被误解成四体不勤万事求佛的迷信。
大范围对教义的误解阻碍了佛教的发展,而破除大范围的误解需要有效的宣传手段。
日本佛教通过制作投放佛教流行乐提高日本年轻人对佛教教义的理解;印度佛教投资拍摄《小萝莉的猴神大叔》等电影,在世界范围内宣传了真诚的教义。
投资佛教现代音乐、佛教电影,投资兴办佛学院,进行佛教广告宣传等商业宣传手段,比起非商业宣传手段更贴合大众心理,具有形式多样、易于理解的特点,便于破除人们对佛教的误解,将理性务实的现代佛教理念传输给大众,这对于当代佛教的发展至关重要。
综上,我方认为不管从人员角度、还是教义角度,商业化都对佛教的发展有很大助益,佛教不应该排斥商业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