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医疗核心制度之一。首诊负责制包括医院、科室、医师三级。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

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门诊首次接诊医师,对属于急诊抢救病人来不及转到急诊科前,必须

负责病人的抢救工作,并护送至急诊科,交急诊科医师处理后,方能离开。非急诊患者不属于本科诊治范围的要在问诊、检查后才能决定,并在门诊卡上按规定记录好,注明“请××科会诊”,再由病人持病历卡到××科诊治。以后按门诊会诊制度规定进行。

3、急诊设立“急诊”章,5分钟内接诊,对非属本专业急诊患者接诊后,

经问诊、检查后,在门诊卡上按规定做好记录,并注明“请××科会诊”,待

××科医师来后,讲明情况方可离开。必要时共同参加抢救。

4、病房首次接诊医师对病人要及时检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

求上级医师处理解决,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

5、无论门诊、急诊、病区对于危重病人在病情未稳定前不得随意转诊、

转院,确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及时叫二唤医师处理,病情允许转诊、转院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总值班妥善处理。

6、严禁院内各科室、各专业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延误抢救时间。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首诊负责制度。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病历。 三、首诊医师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本专业疾病的,首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处理。 四、首诊医师经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他科疾病的,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给予认真处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五、如遇到边缘性疾病患者或遇到诊疗有困难、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或上报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科进行疑难病会诊。 六、当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派出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清楚,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七、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做好交班记录后方可离去。 八、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专业疾病,应先行抢救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专科医师接诊,在接诊医师赶到现场后,向其介绍患者病情和所采取的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至接诊医师。九、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收。病情涉及两科以上的患者,住院治疗时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依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住院。 十、本院病区收住条件不足时,应及时转院。

内科门急诊工作制度 一、内科急诊医师在门诊部和急诊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遵守门诊部和急诊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急诊科医师要坚持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急诊科医师兼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 三、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评估判断轻重缓急,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患者采取优先处置措施,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四、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要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五、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六、急诊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七、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不良后果由被邀医师承担。 八、急诊科医师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九、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急诊科诊室应建立慢病、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要保持诊室清洁整齐。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手卫生规范,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要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并做好记录。 十二、急诊科医师要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工作。

医疗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全套)

医疗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1门诊医师首问首诊负责制流程

医疗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 2住院医师首问首诊负责制流程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 住院部首诊医师负责制 O 医疗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 3患者就诊标准化流程图

医疗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 4抢救工作流程

违反医疗制度,由医务科负术前讨论制依据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奖、罚 医疗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 5三级医师查房流程 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 (违反医疗制度:依据相关制度处罚责任人与科主任)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 少查房2次,病房巡视至少4 次,对危重病员,应随时观 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 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 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病 房巡视至少2次要求对所 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新入院病人的首次查房在 48小时内完成。 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1-2次,按时进 行,对急危重患者,可随时查房。 抽查科主任查房情况查房前,经治医师整理病 1、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 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 同时巡视一般病员; 2、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 果,提岀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 3、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4、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 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5、检查病员饮食情况; 6、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 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抽 查 病 历 书 写 ; 一 、 病 程 记 录 及 时 件 二 、 上 级 医 师 查 房 XR 的 执 行 情 况 三 、 各 种 知 情 同 意 书 四 、 危 重 患 者 的 病 例 五 、 询 问 病 员 对 主 管 六 、 抽 喳 手 术 申 请 手 柑 分 级 制 度 1、进行系统全面物理查体,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 映,倾听病员的陈述,了解患者病情变化,确定诊 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 一步检查措施。 2、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 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3、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 报并安排主任(副主任)、科主任查房。 4、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 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 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 字。 5、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并纠正其 中错误的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 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 问题。 6、决定岀、转院问题。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 对饮食、生活的意见。 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于查房后, 2 4小时内审核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 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逐级签字 认可,以明确责任。 1、解决诊疗问题。解决疑难病例、审 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 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和 特殊检查治疗。 2、抽查医疗质量。抽查医嘱、病历及 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 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3、教学查房。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 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4、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 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岀解决问题的办 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医疗器械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医疗器械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1.什么是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1)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2)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3)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4)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5)妊娠控制; (6)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2.我国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是2014年6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目前构成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依次是:国务院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几个层次。各个层次的法规的关系是:下位法规是对上位法规的细化。如: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 3.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什么样的管理?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4.医疗器械产品是如何分类?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如:外科用手术器械(刀、剪、钳、镊、钩)、刮痧板、医用X光胶片、手术衣、手术帽、检查手套、纱布绷带、引流袋等。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如:医用缝合针、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脑电图机、显微镜、针灸针、生化分析系统、助听器、超声消毒设备、不可吸收缝合线、避孕套等。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角膜接触镜、人工晶体、超声肿瘤聚焦刀、血液透析装置、植入器材、血管支架、综合麻醉机、齿科植入材料、医用可吸收缝合线、血管内导管等。

首诊负责制度

郑州有源中医院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应包括首诊医院、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项内容。 一、首诊医院负责制 患者到我院就诊,必须及时得到最妥善的处理,即:仔细全面的检查,准确无误的诊断,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拒绝病人于院外。 二、首诊科室负责制 1、凡患者在某科就诊,即应由就诊科室负责进行问诊、查体、进行必要的各项检查,并予以初步诊断; 2、凡考虑不属于本科疾病,需他科室会诊或需转往他科或他院者,均需首诊科室负责联系、安排会诊及协助转院。首诊科室的会诊资料必须齐全,转诊手续必须完备。参与会议的科室应详细填写会诊意见;7 3、凡因诊断不明或属临界性疾病(即两个临床科室均可处理者,如:尿路感染、溺水、电击等),原则上由首诊科室收治或观察患者,他科予以协助。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 三、首诊医师负责制 1、凡接诊医师应负责实施患者诊断、治疗的全过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就诊过程中互相推诿病人。 2、需请上级医师及他科会诊时,由首诊医师全部负责实施,并认真执行上级医师及他科会诊医师医嘱。 3、在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的同时,同科医护人员必须突出协作精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诊治。

郑州有源中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由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3次。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历;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科问题。如认为需请外院会诊或转院治疗,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决定再报医务部。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

医疗器械基础的知识点整理

医 疗 器 械 基 础 知 识 一、医疗器械的概念及特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版)的规定,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

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 (1)对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缓解; ?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补偿; ?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或支持; ? (4)妊娠控制。 二、医疗器械的特点 现代医疗器械通常都是集电子、机械于一体的非常复杂的装置,是非常精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都很高的自动或半自动系统。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对被测体必须是无害的; (2)生物信号弱小; (3)能量受限制; (4)安全有效。 三、医疗器械的范围 医疗器械(或装备)的范围很广,包括以下方面: (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各种心脏除颤、起搏、调搏和反搏器, 电生理仪器,有创、无创传感器,心电、脑电、肌电和其他生物电诊断仪器,电声诊断、无创监护仪器,呼吸功能及血流、血压测定装置等); (2)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人工心肺、血液净化、体液处

理设备及器具和装置); (3)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植入器材、植入性和接触式人工器 官等); (4)医用x线设备(治疗、诊断、手术影像和计算机断层摄影 设备); (5)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 (6)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7)医用核素设备(放射性核素治疗、诊断、标本测定和准直 装置等); (8)医用激光仪器; (9)高频和超声仪器; (10)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11)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12)医用冷疗、低温和冷藏设备及器具; (13)口腔设备及器具;中医器械; (14)诊察器械和各类手术器械(基础、显微、神经外科,眼、 耳鼻喉、口腔科器械,腹部、胸腔及心血管外科,泌尿肛肠、矫形外科及妇科手术器械等); (15)医用卫生材料; (16)急救设备等。 四、医疗器械的分类 医疗器械分类,主要依据医疗器械的定义进行判定,同时也应

首诊负责制度考试题复习课程

首诊负责制度考试题

首诊负责制度考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7、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8、住院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 9、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诿。

10、对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首诊医师负责护送患者转科 二、选择题: 1、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后,如刚好要下班,可以将患者做何处理?( B ) A、让患者到其他医院诊治 B、移交给接班医师 C、等上班后再继续诊治 2、下列关于首诊负责制,理解正确的是( A ) A、谁首诊,谁负责;首诊医生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认真进行诊治,做好病历记录。 B、首诊医生发现患者所患疾病不属于本专业范畴,可以建议转相关科室,无需做病历记录。 C、对于新入院患者必须在1小时内诊治;危、急、重患者必须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生。 3、入院3天未确诊,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的患者应( B ) A、转入上级医院诊疗 B、组织会诊讨论 C、上报院领导处理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每周查访至少( B )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5、不属于医疗核心制度的是(D ) A、会诊制度 B、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C、新技术准入制度 D、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二、判断题:

首诊负责制试题及答案解析

首诊负责制度考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 4、对、、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同意,同时上报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的责任。 7、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进行登记备查。 8、首诊医师对患者的、、、、、 、、等工作负责。 9、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合理治疗,并要求书写,做到不推不诿。 10、对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应以主要疾病为主,首诊医师负责护送患者转科 二、选择题: 1、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后,如刚好要下班,可以将患者做何处理?() A、让患者到其他医院诊治 B、移交给接班医师 C、等上班后再继续诊治 2、下列关于首诊负责制,理解正确的是() A、谁首诊,谁负责;首诊医生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认真进行诊治,做好病历记录。 B、首诊医生发现患者所患疾病不属于本专业范畴,可以建议转相关科室,无需做病历记录。 C、对于新入院患者必须在1小时内诊治;危、急、重患者必须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生。

3、入院3天未确诊,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的患者应() A、转入上级医院诊疗 B、组织会诊讨论 C、上报院领导处理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每周查访至少()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5、不属于医疗核心制度的是() A、会诊制度 B、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C、新技术准入制度 D、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三、判断题: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值班医生,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后补办手续或病人家属办理交费手续,不得因挂号、缴费等延误抢救时机。() 四、简答题: 1、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如何处理? 答: 2、首诊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具体应作哪些工作? 答:

医疗器械定义及分类

医疗器械定义及分类 国健咨询 医疗器械定义及分类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四)妊娠控制。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公布。 生产和使用以提供具体量值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表1中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编号名称编号名称 6801 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6802 显微外科手术器械 6827 中医器械 6803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6830 医用X射线设备 6804 眼科手术器械 6831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6805 耳鼻喉科手术器械 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6806 口腔科手术器械 6833 医用核素设备 国健咨询 6807 胸腔心血管手术器械 6834 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 6808 腹部手术器械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6809 泌尿肛肠手术器械 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681O 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6845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12 妇产科用手术器械 6846 植入材料与人工器官 6813 计划生育手术器械 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15 注射(整形)手术器械 6855 口腔科设备及器具 6816 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 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6820 普通诊察器械 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 6863 口腔科材料内窥镜设备 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6866 医用高分子材科及制品 6870 软件 6877 介入器件 国健咨询

首诊负责制及流程

首诊负责制及流程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2、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3、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4、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如果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工作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5、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6、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7、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处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8、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9、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以上规定及流程要求全院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 2010.11.20

1.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包括医院、科室、医师三级。 病人初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一、医院 (一)凡来医院就诊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应就地抢救。 (二)属下列情况可以转诊:1、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2、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3、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首诊医院的首诊医师必须在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二、科室 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

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1、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全院传染病管理的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积累、整理工作台帐及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的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报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报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置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疫情发现报告制度 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是疫情管理的基础,疫情报告是国家法定的制度。疫情报告的管理是为了使疫情报告全面符合法律规定,为分析疫情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疫情报告资料。 1、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包括城乡基层防保人员)、个体开业医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报告人。 2、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依法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页脚内容1

3、对城乡居民、机关团体等任何单位或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当地的医疗保健机构或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或卫生防保人员有责任赶赴现场诊查病人,治疗处置,并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疫情报告的病种、时限: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时限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应达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应达100%。 传染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制度 ⑴对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⑵对疑似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⑶对传染病病人、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⑷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接受疾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有责任、有权检查、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对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院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页脚内容2

首诊负责制制度

首诊负责制制度 1. 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 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 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 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5. 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 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7. 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8. 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9. 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 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 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3. 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 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5.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 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7. 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首诊负责制制度

首诊负责制制度 一、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二、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三、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四、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五、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 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六、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七、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八、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1周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 (二)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24小时内完成,每周至少2次,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2次。 (三)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1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三、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和重大手术的适应证及术前准备情况;决定患者出院及转院等;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抽查医嘱和护理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的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三)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者及手术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患者。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听取患者对治疗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议。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94304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

首诊负责制及流程

门诊首诊负责制及流程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诊断为非本科疾患,建议患者就诊其它相应科室。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呼叫急救中心和汇报值班领导。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2、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分别进行相应处理,协同抢救危重病人,并及时做病历记录,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3、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4、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因门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不能给予病人充分诊查和治疗时,尽快呼叫急救120转诊病人到上级医院。 5、首诊医师对急救病人转诊时的病情记录、护送注意事项等均须向急救中心和患者家属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6、首诊医师应对急诊和发热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对似疑传染病患者,进行必要的隔离和留观,同时报告当班领导及疾控中心。 7、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8、首诊医师执业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操作规范,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收受患者财物,不得夸大病情,不得过度治疗,不得过度检查,不得分解开药。 以上规定及流程要求门诊所有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

2010.11.20 1234567890ABCDEFGHIJKLMNabcdefghijklmn!@#$%^&&*()_+.一三五七九贰肆陆扒拾,。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0下载券下载 想免费下载本文? 立即加入VIP 文档免下载券下载特权 全站付费文档8折起 千本精品电子书免费看 分享到: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预览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 制度内容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第一次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 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诊断明确的患者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推诿或拒绝。 制度内容 ●急、危、重患者 ●如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交接班 ●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制度 ●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 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 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 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制度内容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 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 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 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 ●查房制度 制度内容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 查房制度。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 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门诊部首诊负责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首诊负责制度。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病历。 三、首诊医师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本专业疾病的,首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处理。 四、首诊医师经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他科疾病的,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给予认真处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五、如遇到边缘性疾病患者或遇到诊疗有困难、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或上报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科进行疑难病会诊。 六、当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派出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清楚,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七、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做好交班记录后方可离去。 八、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专业疾病,应先行抢救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专科医师接诊,在接诊医师赶到现场后,向其介绍患者病情和所采取的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至接诊医师。

九、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收。病情涉及两科以上的患者,住院治疗时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依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住院。 十、本院病区收住条件不足时,应及时转院。 内科门急诊工作制度 一、内科急诊医师在门诊部和急诊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遵守门诊部和急诊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急诊科医师要坚持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急诊科医师兼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 三、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评估判断轻重缓急,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患者采取优先处置措施,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四、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要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五、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六、急诊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七、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不良后果由被邀医师承担。

乡镇卫生院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 (一)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珍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值班医师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二)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续协助治疗。 一、门诊首珍负责制制度 1、首珍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珍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2、门诊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病,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3、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 4、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5、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6、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制度 1、首诊科室是指患者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及时到岗、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2、急诊患者到相关诊室就诊(危重或特殊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危重患者应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开放静脉、吸痰、监护等)。 3、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病,亦应按第一条要求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危重患者抢救,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4、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除本专业外疾病”的结论时均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