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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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篇一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哎呀妈呀,读完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我这脑子简直像被炸开了花一样!这本书可真不简单呐,孟德斯鸠那家伙的想法,有时候让我觉得太牛了,有时候又让我觉得:“嗯?这能行?”也许这就是大师的魅力吧,能让你在一个脑袋里装下两种完全相反的想法。

我觉得吧,他说的权力分立这个事儿,简直太有道理了!就像我们平时玩游戏,要是一个人啥权力都有,那这游戏还能玩得下去?不得被他一个人玩坏了呀!可是呢,有时候我又在想,这权力分来分去,会不会效率低下?可能会吧,也许不会,谁知道呢?书里讲的那些法律和社会的关系,让我想到了咱们身边的事儿。

比如说,为啥有些地方治安好,有些地方乱糟糟的?难道只是人的问题?我觉得不是,说不定就是法律的“精神”没到位呢!这就好比一个班级,没有好的规矩,那还不得乱套了?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兴奋得不行,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会儿又迷茫得很,这到底该咋理解呀?不过,这也正是读书的乐趣所在,不是吗?反正,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好像长大了一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也深了那么一点点。

我不禁想问自己:“以后我能为这法律的事儿做点啥贡献不?”谁知道呢,走着瞧呗!篇二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嘿,朋友们!今天我要和你们唠唠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书可真是让我又爱又恨呐!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心里直犯嘀咕:“这能有意思吗?”结果一读进去,哎呀,还真有点东西!孟德斯鸠讲的那些关于法律的道理,就像是一道道闪电,劈在我混沌的脑袋里。

你说权力要分立,这我能理解,可为啥要分得那么细呢?也许是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就像给权力套上缰绳,不让它撒野。

但我又想,这会不会太麻烦了?万一遇到紧急情况,决策还得层层审批,黄花菜都凉了!还有啊,他说法律要适应不同的环境和民族精神,这一点我觉得特别对。

就好比不同的土壤种不同的庄稼,法律也得因地制宜。

可问题是,怎么判断哪种法律适合哪种环境呢?这可太难了,我觉得我脑袋都要想破了。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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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最近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本书可真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让我的脑袋里像是塞进了一团乱麻,得好好地理一理。

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了很多独特的观点和见解,让我对法律的本质、目的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书中提到,法律应该与一个国家的政体、气候、土壤、面积大小等因素相适应。

这让我想起了咱中国的法律体系。

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的风俗习惯、经济发展水平都大不相同。

比如说,在一些偏远的山区,可能还保留着一些传统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在繁华的大都市,人们更多地依赖于健全的法律条文和严格的司法程序。

这就像是不同的土壤长出了不同的庄稼,法律也得因地制宜,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还有一个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观点,孟德斯鸠说“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这让我想到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

就拿交通规则来说吧,红灯停绿灯行,这看起来是限制了我们过马路的自由,但实际上,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规则,我们才能在马路上安全地行走,不至于乱成一团麻。

如果每个人都随心所欲地过马路,那估计马路上天天都会像战场一样,事故不断。

再说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这让我想起了小区里的一件事儿。

有个邻居总是把垃圾随意扔在楼道里,弄得楼道里臭气熏天。

大家都对他很有意见,可他就是不改。

后来小区出台了规定,乱扔垃圾要罚款,这一下,那个邻居终于不敢再乱扔了。

这其实就是法律在发挥作用,当道德约束不了的时候,就得靠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另外,孟德斯鸠还强调了权力制衡的重要性。

他认为,如果权力不受制约,就必然会导致腐败和滥用。

这让我想到了一些贪污腐败的案例。

那些落马的官员,不就是因为手中的权力太大,又没有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吗?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就像是在一个充满智慧的迷宫里探索,每走一步都能发现新的宝藏。

但有时候也会被一些复杂的概念和论述搞得晕头转向。

比如说,孟德斯鸠对于不同政体下法律特点的分析,什么君主政体、共和政体,一开始真的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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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最近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本书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也让我对法律这个看似严肃刻板的东西有了全新的认识。

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到了很多关于法律与各种因素相互关系的深刻见解。

比如说,他谈到法律与政体的关系,不同的政体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这让我想到了咱们现实生活中的例子。

就拿民主政体来说吧,在这种体制下,法律就得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和自由,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

要是法律不能做到这点,那所谓的民主不就成了一句空话?还有法律与气候、土壤等自然环境的关系,这一点也特别有意思。

他说在寒冷的地方,人们往往比较勇敢和坚强,所以法律可能就不需要那么严格;而在炎热的地方,人们可能更容易冲动和懒惰,这时候法律就得更严厉些,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一次旅行经历。

有一年夏天,我去了一个特别炎热的地方度假。

那地方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在路上都感觉自己像被放在蒸笼里一样。

我发现当地的人们生活节奏确实比较慢,而且有时候脾气也比较急躁。

有一次,我在一个小商店买东西,就因为一点小事,店主和顾客居然吵了起来,声音大得吓人。

后来我仔细一想,也许这和当地炎热的气候有关系,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下容易变得烦躁,所以需要更严格的法律和规则来规范大家的行为,不然社会秩序可能就会变得混乱不堪。

再说说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孟德斯鸠认为,不同的经济状况会影响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法律可能会更注重土地的分配和使用;而在一个商业发达的社会,法律就得保障贸易的公平和自由。

这让我联想到了咱们国家这些年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咱们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更新,比如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就是为了适应越来越多的创新和发明,保障创造者的权益,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另外,书中还提到了法律与宗教、道德等方面的关系。

孟德斯鸠认为宗教和道德可以对法律起到补充和辅助的作用,它们共同维护着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社区里的一些事儿。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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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在开始读《论法的精神》这本书之前,我对法律的理解还停留在一些表面的概念上,觉得法律就是一堆条文和规定,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然而,当我真正深入到这本书中,我才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浅薄。

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了许多深刻的观点,让我对法律的本质、目的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有了全新的认识。

他强调了法律与地理环境、气候、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关系,让我明白了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社会的方方面面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比如说,他谈到在寒冷的地区,人们的性格往往比较坚毅和冷静,所以法律可能会相对严格和简洁;而在炎热的地区,人们的情绪可能更容易冲动和浮躁,法律就需要更加细致和周全地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这种将法律与地理环境联系起来的思考方式,真的是让我大开眼界,以前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这些。

书中还有一个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观点,就是关于权力的制衡。

孟德斯鸠认为,如果权力不受到制约和平衡,就必然会导致腐败和滥用。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比如某些官员因为手中的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的监督,结果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在新闻里看到一个小小的村官,居然能贪污受贿数百万。

当时我就特别气愤,心想这人怎么能这么坏呢!但读了《论法的精神》之后,我开始从更深层次去思考这个问题。

也许不仅仅是这个人本身的品德有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制度可能存在一些漏洞,没有对他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和监督。

如果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能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各方的制约和监督,也许这样的事情就能少发生一些。

另外,孟德斯鸠对于不同政体下法律特点的分析也让我受益匪浅。

他指出,君主制下的法律需要维护君主的权威,但同时也要保障公民的一定权利;共和制下的法律则更强调公民的平等和参与。

这让我联想到了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明白了为什么有些国家会选择这样的制度和法律,而另一些国家则会选择不同的模式。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不断地反思我们自己国家的法律。

《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5篇.doc

《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5篇.doc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的著作。

《论法的精神》凝结了孟德斯鸠毕生心血,被称为是“亚里斯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篇一】《论法的精神》经典读后感在书中,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

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

然而,马克思认为:“对于孟德斯鸠的幻想‘法的精神’,林格用一句话‘法的精神即是所有权’,就把它全部*了。

”那么,法的精神究竟是什么呢?是公平吗?书中认为,法律是首先为了维持立法者所代表之团体利益而制定;其次更是为了维持自身的发展而制定的。

就此论断而言,法律显然无法超越个体(包括个人和团体)自身利益的羁绊。

但公平要求做到不偏不倚,所有的参与者(人或者团体)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平等。

个体之间利益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了法律自制定起,就不带有公平属性。

孟德斯鸠也认为:“所谓的平等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结果平等(不可能的);第二,起点平等(也不可能);第三,机会平等(不完全可能);第四,规则平等(比较可取)。

”那么,法的精神是正义吗?“正义”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流淌着满满的道德味道。

在西方,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

柏拉图无异属于前者,而荀子则属于后者。

无论是哪种主义的正义观,都显然不可能是法律所能捍卫的。

国人似乎对正义有天生的狂热追求,格外推崇“路见不平一声吼”,然“扶不扶”的问题,在法律范畴里怎么处理都显得那么尬。

那么,法的精神是自由吗?人类似乎一生下来,就有追逐自由的本能与冲动。

从装翅膀飞翔到换脑移植,人类不停地从广、深、宽、厚、长多个纬度探索扩张着自由度。

孟德斯鸠认为,人类的普世自由便是凌驾众生,上帝因此为上帝。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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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是一部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法学巨著。

这部著作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简单罗列和解释,更是深入探讨了法律与各种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为我们理解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提供了极为丰富和深刻的视角。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深深被孟德斯鸠广阔的视野和深刻的洞察力所折服。

他认为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政治制度、地理环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这种综合性的分析方法,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孟德斯鸠强调了政治制度对法律的重要影响。

不同的政治制度会产生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

例如,在君主制下,法律可能更多地体现君主的意志;而在共和制下,法律则更倾向于反映公共意志和公共利益。

这让我明白了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政治制度的演变而不断发展和变化的。

地理环境对法律的影响也是孟德斯鸠的一个重要观点。

他指出,气候、土壤、地形等地理因素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性格特点,从而间接影响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比如,在炎热的地区,人们可能更容易冲动和急躁,法律在制定时就需要考虑到这种特点,以更严格的方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风俗习惯也是法律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个社会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往往会融入到法律之中,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因为这些风俗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共识和规范,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稳定性。

宗教信仰在法律中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宗教的教义和规范有时会与法律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但孟德斯鸠也提醒我们,要注意宗教对法律的过度干预可能带来的问题。

书中还深入探讨了权力制衡的思想。

孟德斯鸠主张将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让它们相互制约和平衡。

这一思想对于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现代社会,许多国家的政治制度都借鉴了这一权力制衡的理念,以确保政治的稳定和公正。

此外,孟德斯鸠对于自由的论述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认为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篇一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嘿,朋友们!最近我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可真是一本让人又爱又恨的书啊!说真的,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有点头疼,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复杂的论述,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书了。

也许是我太天真,以为能轻松读懂这么一本法学巨著。

但读着读着,我好像有点开窍了。

孟德斯鸠这家伙,真的是太厉害了!他把法律和各种因素的关系分析得那叫一个透彻。

我就在想,他咋能想到这么多呢?难道他的脑袋里装了一个超级电脑?比如说,他讲到法律和地理环境的关系,这让我恍然大悟。

我以前可从来没想过,不同的地理环境居然能对法律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也许在寒冷的地方,人们需要更严格的法律来规范行为;而在温暖的地方,法律可能就会相对宽松一些。

这难道不是很神奇吗?不过,我也在想,他说的就一定全对吗?可能在他那个时代是对的,但放到现在,是不是有些就不太适用了呢?比如说,现在科技发展这么快,网络环境这么复杂,他当年能想到这些吗?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好像懂了很多,但又好像还有更多的东西没搞明白。

这感觉就像在黑暗中摸索,偶尔看到一点亮光,却不知道离出口还有多远。

总之,读《论法的精神》这一路,真的是充满了挑战和惊喜。

我觉得自己好像被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虽然门后面的世界还很模糊,但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探索了!你们说,我是不是有点太疯狂了?篇二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哎呀妈呀,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可把我折腾得够呛!刚开始翻开这本书,我心里就犯嘀咕:“这能看懂吗?”果不其然,读了几页,我就晕头转向了。

这都是啥跟啥呀?一堆专业术语,一堆复杂的逻辑,我都怀疑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欠费了。

但是,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不服输!我就不信啃不下这块硬骨头。

于是,我硬着头皮继续读。

嘿,你还别说,慢慢读进去之后,还真有点意思。

孟德斯鸠讲的那些关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东西,让我大开眼界。

我突然发现,原来法律不是简单的条文,背后还有这么多的门道。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精选7篇)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精选7篇)

《论法的精神》〔精选7篇〕《论法的精神》〔精选7篇〕《论法的精神》篇1从接触法学这一学科的时候,总觉得法离我们是那么遥远,而在学习了近一年的法之后,又觉得法是那么神圣,尤其在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之后,对法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按照孟德斯鸠所讲,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法是从事物的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必然的关系。

在此意义上,所有存在之物均有自己的法。

上帝有自己的法;物质世界有自己的法;位于人类之上的“慧神”有自己的法;动物有自己的法;人也有自己的法。

由此,世界万物皆有各自运行的规律,各寻其职。

书中某一节提到的自然法是在所有这些规律之前存在着。

之所以叫自然法,乃是因为它们于我们生命的本质。

霍布斯问:“假设人类不是天然就处在____的话,他们为什么总是携带武器呢?他们为何需要关门的钥匙?”但是霍布斯并没有发觉,他把社会建立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安在社会建立之前的人类身上。

他在书中还讲到:政体有三种形式即: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共和政体是全体民众或者仅仅一局部民众握有最高权利之政体;君主这个题是由单独个体执政,不过按照了固定和确立了法律;专制政体那么是既无法律又无制度,全凭一个体按照一己的反复无常的意志和性情领导一切。

在孟德斯鸠看来,应当看何种法律直接产生自政体的性质,那么这种法律就是最根本的法律。

而三种政体也有其原那么,教育法律、立法及民、刑法之繁简、判决之方式、判刑等之关系和政体原那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络。

除此之外,他还讲到了法律和防御力量,攻击力量、政制、公民、土壤性质等方面的关系,解释了法律在各方面所显示的作用可见一斑。

在该书中的某一章节中提及: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尊敬皇帝便要处以死刑。

因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何为不敬,因此任何事均可拿来作为借口去剥夺一切的生命,去灭绝所有的家族。

这种罪名称之为大逆之罪,而假设大逆罪的含义不明,就足以让一个政府堕落到专制中去。

因此在我们个君主国中,人民认为政府是宽和的,这便是一切幸福的寄托所在。

论法的精神 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 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读完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思想的盛宴,脑海中不断翻腾着书中的观点和思考。

这本书可真是不简单呐!孟德斯鸠在书中对法律的探讨深入而全面,让我这个普通读者也能沉浸其中,有所感悟。

在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各种因素的关系,像是地理环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等。

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种种法律现象。

比如说,在不同的地区,对于某些行为的法律规定和处罚力度可能就不太一样。

这可不是法律不公平,而是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需要因地制宜。

就像在一些山区,交通不便,对于交通违规的处罚可能会更注重教育和引导,而在繁华的都市,交通法规就会更加严格和细致。

还有啊,孟德斯鸠提到了权力的制衡。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单位里的一些事儿。

我们单位不大,但也有各个部门和领导。

有时候,某个部门的权力过大,就容易出现一些不太公平的决策。

这就好像一个天平,如果一边太重,整个天平就失衡了。

所以呢,在单位里也需要有一定的制衡机制,让各个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的公正和合理。

说到法律与风俗习惯的关系,我就想起了老家的一些传统习俗。

在我们老家,逢年过节都有一些特别的规矩和仪式。

这些习俗虽然没有写进法律条文,但大家都会自觉遵守。

比如过年的时候,晚辈要给长辈拜年,这看似是一种民间的传统,但其实也蕴含着一种尊重和秩序。

而法律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这种社会秩序的规范和保障。

孟德斯鸠还谈到了法律对于自由的保障。

这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我们都渴望自由,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工作和娱乐。

但这种自由可不是无限制的,法律就像是一条边界线,告诉我们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不能越界。

比如说,我们有言论自由,但不能恶意诽谤他人;我们有行动自由,但不能违法犯罪。

法律给了我们一个框架,让我们在这个框架内能够安心地享受自由。

回想起来,以前我对法律的理解比较简单,觉得法律就是一些条文和规定,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但读完《论法的精神》,我才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是一门极其复杂而又充满智慧的学问。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3篇】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3篇】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3篇】第一篇: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论法的精神》是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集大成作品。

也是世界法学史具有重大影响的著名法学著作。

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读了这部著作觉得受益匪浅。

本著作共分为六卷三十一章,在第一卷中主要是在阐述法律与政体的关系。

著者在第一卷中着重论述了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以及它们各自的原则。

在他看来主要存在三种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紧接着他又在书中阐释了各个政体与法律的关系,例如他将民主政体分为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然后又分别将他们与法律的关系进行详细地阐释。

在这当中他无情的鞭挞着封建专制并赞扬了民主的制度,可见这位著名启蒙思想家是多么的向往民主。

他在这一章节中说民主政治的国家有一种强悍的原动力品德。

并且称民主国家中的执法的人要遵从法律并且承担责任。

这些都在证明着这位启蒙思想家的伟大之处,他能够准确的总结民主政治与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并且也引入了法所不能调节的范围比如品德。

在这一卷之后的几章孟德斯鸠又阐述了教育法律与政体的适应,立法与政体的适应,各种政体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与民法、刑法的繁简,判决的形式,处罚的方式等之间的关系,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最后概括总结了三种政体的腐化。

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

在这一章中作者阐释了奢侈和奢华的由来,即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的存在,这一观点的提出让我不禁感叹这位思想家竟具有如此的前瞻性和令人惊叹的智慧!而且在这之后这位大思想家还就中国限制奢华以及奢华之后的后果进行了阐释,他认为中国人口规模十分之大,所以奢华在中国十分可怕,中国的君王要求臣民们男耕女织去做一些生存之必要之事而非去做一些供人享乐的工艺。

他还在其中提到了中国历代君王灭佛之事。

此外他还指出历代君王无不是从艰苦起家夺得江山而最后也都以骄奢淫逸收场。

他广泛的知识让人不得不钦佩而且概括的也非常准确,即使是现代的史学家也是这样分析当时中国的情况的,而作为那个时代的孟德斯鸠就已经可以透彻的分析这一问题了,所以他的美名才可以流芳千古永垂不朽。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篇一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嘿,朋友们!最近我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可真是一本让人又爱又恨的书啊!说真的,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这书简直就是“天书”,一堆复杂的概念和理论,把我搞得晕头转向。

我心里就想:“这孟德斯鸠到底想说啥呀?” 可能是我太笨,也可能是这书真的太难懂。

但是,当我耐着性子继续读下去,我发现这本书其实挺有意思的。

孟德斯鸠说的那些关于法律和政治的观点,虽然有些我不太能一下子接受,但仔细想想,好像还真有点道理。

比如他说权力需要制衡,不然就容易出乱子。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班里选班干部的时候,如果一个人权力太大,那可能就会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也许这就是他说的那种“精神”吧。

不过,我觉得孟德斯鸠有些观点可能也有点过时了。

毕竟那是好久之前的书了,现在的社会和他那时候可大不一样啦。

比如说,现在的科技发展这么快,法律是不是也得跟上时代的步伐呢?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好像懂了点什么,又好像还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

这感觉真奇怪,难道读书都是这样吗?我想,可能以后我还得再读几遍,才能真正搞懂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到底是啥。

你们读这本书的时候,是不是也和我有一样的感受呢?篇二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哎呀妈呀,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书可真是让我又爱又恼!一开始,我就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扎进书里,满脑子都是问号:这都是啥呀?咋这么难懂?我甚至怀疑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欠费了。

但咱不能轻易认输,对吧?慢慢地,我好像摸到了一点门道。

孟德斯鸠讲的那些个关于法律的事儿,就像是一道道谜题,等着我去解开。

比如说,他强调地理环境对法律的影响,这可真新鲜!我就琢磨着,那在沙漠里和在海边,法律能一样吗?不过,读着读着,我又有点迷糊了。

他说的有些东西,感觉离我好遥远啊,好像在天上飘着,够不着。

我就想,这到底和我有啥关系呢?也许是我目光短浅,看不到那么长远。

但这本书也不是一无是处啦。

它让我开始思考一些以前从来没想过的问题。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一)概论《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

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

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

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

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

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

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

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

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

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这部著作的分权理论被美国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所吸收。

19世纪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这部著作的影响。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

全书分为三卷。

第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

(二)自然环境与法律孟德斯鸠在人类思想史上,率先从自然条件的角度看待法律问题。

人称“法律地理说”开山鼻祖。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在最初产生的时候,受人们的精神气质、内心感情的影响相当大;而人们的这种精神气质与感情因素又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和作用。

因此,处于不同气候条件下的不同民族,因感情、气质因素的不同而创造出不同的法律。

同时,一国的地理条件也对政体、法律有着重大的影响。

以及,不同民族的谋生方式不同,对法律也有着不同的影响。

再者,远在欧洲法国的孟德斯鸠对于当时中国(大约清朝顺治时期)的情况也是有所了解的。

他认为中国的政体是十分特殊的,融宗教、法律、道德、礼仪于一体。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篇一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嘿,朋友们!最近我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可真是一本让我脑袋瓜嗡嗡响的书啊!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心里直犯嘀咕:这能有意思吗?不就是一堆法律的事儿嘛!可随着深入阅读,我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

孟德斯鸠这家伙,可真是有两把刷子!他在书里说的那些关于法律和各种政体的东西,让我有种“哇塞”的感觉。

也许你会问,这有啥好“哇塞”的?我跟你说啊,他把法律和社会、风俗、气候啥的都联系起来,这脑洞开得可不是一般的大!比如说,他讲到不同的气候会影响人们的性格和行为,进而影响法律的制定。

这让我想到,咱们夏天热得要死,心情容易烦躁,说不定这时候就需要一些更宽松的法律来让人喘口气呢?哈哈,我这想法可能有点奇葩,但谁知道呢!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时而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点啥,时而又觉得脑袋一团浆糊。

可能是我这小脑瓜还不够聪明,没法一下子消化这么多深奥的东西。

不过,这也让我明白了,知识这玩意儿,就像一座大山,咱得慢慢爬。

我觉得吧,孟德斯鸠的观点虽然在当时可能很牛,但放到现在,也许有些地方不太适用了。

毕竟时代在变,社会也在变嘛。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他的思想中汲取精华,就像从一个老古董里找到闪闪发光的宝石。

总之,读这本书,让我又爱又恨。

爱的是它让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恨的是它让我脑细胞死了一大片。

不过,这一路读下来,感觉还真好!篇二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哎呀妈呀,说起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我真是有一肚子话想说!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心里还在想:“这能有多厉害?不就是讲法律的嘛!”可是,读着读着,我发现自己完全被打脸了。

孟德斯鸠这老爷子,那思想简直是天马行空!他居然能想到把法律和那么多东西扯到一块儿,什么地理环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我当时就懵了,这也能行?比如说,他说寒冷地区的人比较勇敢,炎热地区的人比较懒散。

我就忍不住想,这是不是有点太绝对了?也许有人在寒冷地区是胆小鬼,在炎热地区是拼命三郎呢?不过,仔细想想,他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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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范文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范文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收集整理的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1司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回答了这一问题。

与一般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

他的这种思想,实际上超越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本身的区别,站在另一个高度审视法律的价值。

因为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价值是普世的,虽然人们对公正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作为价值,公正应在法律之上,而不是相反。

一、“法的精神”——一个综合性概念,而非法律本身对法律表面的、肤浅的理解,并在司法实践中机械套用,这是司法工作者的初级境界。

要深刻理解司法的最高境界,就要领悟“法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孟德斯鸠把自己的代表著作称之为《论法的精神》,其含义就是:“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

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

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

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

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

”追求司法的公正就要研究法的精神,而非法律本身,怎样做到把法的因素与社会因素有效结合、公正司法,是每个高水平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境界。

二、“法的精神”与公平正义但怎样理解其内涵,并能熟练运用法律于办案中,在当事人之间真正实现公正,在实践中是很难把握的。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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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范文(精选6篇)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

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1《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

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

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

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

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

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

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1)法律与政体的联系: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

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

”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

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

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

”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

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

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

(2)法律与自由的统一。

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

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

《论法的精神(上下册)》[法]孟德斯鸠著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上下册)》[法]孟德斯鸠著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上下册)》[法]孟德斯鸠著读后感第一篇范文《论法的精神(上下册)》[法]孟德斯鸠著读后感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是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法学巨著。

作者以独特的视角,深入剖析了法律的精神实质,对法律的起源、本质、功能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

读完这本书,我对法律的认识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产物,是社会的精神支柱。

他指出:“法律的精神,就是公民的自由、安全和财产。

”这一观点深刻地揭示了法律的本质,即法律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在孟德斯鸠看来,法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

他提倡法律的改革,以适应时代的需要。

孟德斯鸠在书中详细阐述了法律的四大功能:保护财产、维护安全、调节利益和促进道德。

他认为,法律应当公正无私,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这一观点体现了孟德斯鸠的公平正义观念,也为我们今天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书中,孟德斯鸠还深入探讨了法律的运行机制,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环节。

他强调,这四个环节都应当遵循理性的原则,以实现法律的最高目标。

孟德斯鸠的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理解和实践法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阅读《论法的精神》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

孟德斯鸠的思想观念使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让我看到了法治社会的美好前景。

我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从中汲取智慧,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篇范文《论法的精神(上下册)》[法]孟德斯鸠著读后感——从比较文化的视角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不仅是一部法学经典,更是一部跨文化思考的杰作。

作为一位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18世纪的欧洲,以其独特的比较文化视角,对法律进行了深刻的探讨,从而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考法律的途径。

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这一理论在当时是颠覆性的,它不仅挑战了当时欧洲普遍的君主专制制度,也为后来的民主政治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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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1贵族是什么?想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番理解。

在一些人眼中,贵族阶层是一群社会的寄生虫,食利者:生活奢华无比,愚蠢无知,依靠家族的实力和吃祖宗饭的人。

但是,这种思想就有些片面。

在历史的进程中每种阶层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和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贵族阶层也同样如此。

历史上的贵族阶层同样也为历史的进步与发展做出了不可泯灭的功绩,在读过《论法的精神》之后,我认为贵族的作用主要有三点:一、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贵族起到了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二、在封建社会的不断的集权的过程中,贵族起到的抵制封建皇权和宗教势力的扩张;三、在战乱时代,贵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护佑劳动者,保存社会生产力的作用。

在生产力极端落后的封建社会中,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是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在当时人们对自然的改造能力相当有限的时候,在社会资源并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之下,国家是无法通过向现在一样通过大范围教育来实现国民素质的提高。

就像建国初期我们无法同时实现共同富裕一样,只能通过一部分特殊地方或阶层的优先发展,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然后在已扩散的形式逐步提高。

而当时的贵族阶层就扮演了这样一种角色。

他们占有大量的社会生产资料,有能力接受系统的教育。

从而注定他们能够在历史的进程中担任一个具有巨大社会推动力的阶层。

久而久之,随着时间的检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传承的重担就落在了贵族阶层的肩上。

而随着这个责任的重担不断增加,社会的资源也不断向贵族集团靠拢。

至于在后期贵族阶层不断地腐化、堕落。

成为社会单纯的寄生阶层,我认为则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制度出现的一种惯性,一种异变。

论法精神读后感(系列六篇)

论法精神读后感(系列六篇)

论法精神读后感(系列六篇)在阅读同一本书时,产生截然不同的心得感悟是很常见的事情,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灵魂仿佛得到了升华。

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才更有感染力呢?愿这份"论法精神读后感"能够为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请将此页保存到您的浏览器收藏夹以便随时查阅!论法精神读后感【篇1】在《论法的精神》这部巨著中,孟德斯鸠认为公民自由分为两种:哲学上的自由和政治上的自由。

哲学上的自由是意志的自由,而政治上的自由则是与法密切相关的。

确保政治上的自由即是“法的精神”所探讨的问题。

“公民的自由主要依靠良好的刑法”,这是孟德斯鸠对自由与刑法关系的科学概括。

而事实上,“刑法是为保障自由而存在的”,则是他对刑法的价值定位。

刑法从专制与镇压的工具,到公民自由的保障,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也是古代及中世纪刑法与近代及现代刑法的根本分野。

刑法应该为保障自由而存在,但刑法本身却并不能创造自由,而仅仅是保障自由存在的一个工具而已。

然而在不同的政治制度架构中,公民自由程度不同,刑法性质也就因而有别:在专制政体下,刑法的原则是制造恐怖;在君主政体下,刑法则对荣誉的捍卫;而在共和政体下,无论是民主政治或是贵族政治,品德和节制是刑法原则,也是其政体的原则。

因此,不论是在何种政体之下,都需要罪行法定原则来防止立法权与司法权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

如果刑法的每一种刑罚都是依据犯罪的特殊性质去规定,就是自由的胜利。

这样,刑罚就不是人对人的暴行了。

实现刑法的.效力不是在于刑罚的严酷与否,而是在于公民对刑罚的畏惧,哪怕只是一种口头惩罚。

所以,要实现刑法效力的最大化,就必须强化公民的荣誉感。

论法精神读后感【篇2】《论法的精神》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最著名的著作,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

全书分为上、下两册,六卷,三十一章。

主要内容可概括为:第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

论法的精神第一章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第一章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第一章读书笔记哎呀,今天咱们来聊聊那法律的精神,真是一个大有头脑的话题啊!法律嘛,就像是社会的规矩,不能不懂。

你想想,要是没有法律,那社会得多乱啊,简直就是没法儿安心生活了。

先说说法律的作用吧,它可不是吓唬人的东西,而是保护我们的权益,保证大家都能公平公正地相处。

就像我们小时候家长教导的那些规矩一样,不许抢东西,要讲礼貌,这些都是法律的一部分,让社会能够有序运转。

法律的精神嘛,其实就是那种公平正义的理念。

它不光是让你知道不能做啥,更重要的是告诉你该怎么做才对。

就好比打篮球,你得知道规则才能玩得痛快,不然乱踩线的话,裁判肯定得吹哨子,你可就别怪别人了。

要说法律的精神,其实就是要有法不阿的精神。

无论你是大老板还是小老百姓,面对法律都是一样的。

法律这玩意儿,就像是超级英雄一样,保护着我们的公平和正义,让坏人没地方藏身。

记得小时候老师说过,不怕做错事,就怕不知道错。

这话就是告诉我们,学习法律知识,其实是在学习怎么样做个负责任的社会人。

有了法律这个大纲领,我们才能在这个大家庭里和睦相处,不至于乱成一团。

法律的精神也是关乎公平的。

你想啊,法律就像是一把尺子,量出的是一样的长度,不管你是谁。

所以啊,大家要是有了矛盾,就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这才是明智之举。

不然随便搞个风头,闹得鸡飞狗跳的,那可就是没道理啦。

法律的精神也是要有个人修养的体现。

你不能因为有法律就觉得自己万事大吉,法官肯定会说我是对的。

要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也要善于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才叫做法律精神的真正体现。

法律的精神,嘿,还得有点儿宽容。

人家有时候也会犯错,犯了错就得负责,但也要看情况嘛,不能一棒子打死。

就像咱们常说的,宽以待人,严以律己,这不就是法律的一种精神吗?哎呀,法律这玩意儿,可真不简单。

它不光是字面上的东西,更是背后那种社会秩序和文明进步的象征。

所以啊,大家要是能够真正理解法律的精神,那社会肯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法律的精神就像是社会的阳光,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法的精神是指法律所追求的普遍而根本的价值观念和原则,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法律学的研究中,探讨法的精神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和意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我对《论法的精神》这本书的读书笔记:1. 法的精神是法律的灵魂。

法律不仅仅是一套规则和制度的集合,更是一种价值观念和原则的体现。

法的精神蕴含了社会公正、人权保障、自由平等等普遍的价值观念,是法律的灵魂和核心。

2. 法的精神是法律的动力和指导。

法律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内在的动力和指导,而法的精神正是这个动力和指导。

法的精神能够激发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并且能够引导法律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3. 法的精神是法律的准绳和标准。

法律的制定和适用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准绳和标准,而法的精神正是这个准绳和标准。

法的精神能够使法律保持一致性和稳定性,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下,法律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化,但是法的精神始终是法律的准绳和标准。

4. 法的精神的具体内容是多样的。

法的精神的具体内容是多样的,它涉及到社会公正、人权保障、法治原则、自由平等等众多价值观念和原则。

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下,法的精神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核心的价值观念和原则是普遍适用的。

5. 法的精神的实现需要法律文化的培育和传承。

法的精神的实现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律文化环境,需要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需要法律教育的普及和提升。

法的精神不仅仅是法律的理论概念,更是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得到体现和实现。

通过阅读《论法的精神》,我对法的精神的概念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法的精神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法律的灵魂和准绳,它对于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权、促进自由平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法律实践中,我们应该注重培育和传承法的精神,使法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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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作者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所在学院目录1、简介 (2)2、作者背景 (2)3、关于“法”的认识 (3)4、三权分立理论 (4)5、地理因素对法律的影响 (5)6、研究方法——实证色彩 (5)7、后记 (7)附:小组学期总结.............................................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论法的精神》读书报告1、简介《论法的精神》共分六卷,第一卷论述三种政体及其特征,第二卷论述三权分立制度,第三卷论述著名的地理决定论,第四卷论述贸易制度,第五卷论述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第六卷论述欧洲法律史。

对于法律的分类,作者没有做出明确论述,除了依据自然法学派对法的基本分类——自然法和社会法之外,作者将法律分为“国际法、政治法和民法”。

但是从这些多部门法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其所谓的《论法的精神》的精神——由地理、经济、政治文化和宗教等多重因素所决定的法律应当包含资产阶级基本法治理想。

读完这本堪称是法学百科全书的著作,为孟德斯鸠理性的思考、严密的逻辑和透彻的分析折服,书中阐述的很多观点都值得深入思考。

这里,主要就我最感兴趣的方面,即关于“法”的认识、三权分立理论、地理因素对法律的影响和研究方法这四个方面,加以阐述和分析,由于才疏学浅,分析难免肤浅和粗略,见谅!2、作者背景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是“三权分立”学说的奠基人。

他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一个贵族家庭。

祖父是波尔多议会的议长,父亲曾担任军职。

19岁取得法学学士并担任讲师。

孟德斯鸠于1716年继承伯父职位担任波尔多议会议长。

之后,他出卖该职位获得大量钱财,周游列国,考察各国的政治和社会,经过长期的研究,花了20年时间才完成《论法的精神》这一巨著。

它可以说是一部独具风格的集政治、法律、历史、地理等方面知识为一体的百科全书。

孟德斯鸠生活的时代,是法国封建主义统治开始走向没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迅速发展,资产阶级革命酝酿和成熟的时期。

影响孟德斯鸠思想理论的因素主要有: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思想、洛克的自由主义的法律思想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所形成的宪政实践。

3、关于“法”的认识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存在于社会之中,因此不能孤立地去看法律,而必须由法律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去看法律。

人类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地理、地质、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法律、政府、道德等等,这些就构成了一个国家的一般精神。

他认为,一般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各国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在各个特殊场合的适用。

在其对“法”所作的定义当中,虽然与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关注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但又有其独特之处,其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是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以此来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控制的,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

孟德斯鸠的“法”精神可以概括为:法是对自由的界定,法无禁止就是自由活动的范围;自由的保证在于对权力的约束,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是节制权力的唯一可行之方案;认识法律现象必须结合一定的社会现象相互之间的关系来考察;社会现象的变化源于社会内部结构中某个因素的变化,法律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法律也可以带动社会的变化。

既然在孟德斯鸠看来,法是理性的产物,那么只有符合理性的法才是良法。

但是,反观今天的中国法治标准,仍然强调法律得到很好的执行,但是法律本身的优劣考虑甚少,更不用谈法律是否符合理性。

现在很多立法者过于功利,将法律作为工具,立法就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动辄为了保护某个水域进行一个专门的立法,各种法律法规层出不穷,根本不考虑法律间的层次性和条理性,更不会考虑与真正的法律精神是否一致。

且不说那种充满功利性的立法能否真正的发挥作用,即使能够遏制眼前的某些问题,如果没有长远的眼光和思维,这种有效性也必定只是昙花一现,只会造成将来无法收拾的混乱局面。

4、三权分立理论这是《论法的精神》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孟德斯鸠最主要的理论贡献。

在自然法的作用下,人类自然而然地从自然状态进人社会状态。

随后,为了调整人们之间的各种关系,各种法律应运而生。

孟德斯鸠站在一种理性主义的立场,假设存在一种以人性为基础的普遍的人类理性,而法律即由这种一般理性产生,是普遍永恒法律的统一体。

客观存在的法的规律性可对国家的行为设置种种限制。

然而,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以上只不过是他逻辑的表层展现,在其颇具说服力的理论论证背后,隐藏着他对重新建构社会的一个基本的价值追求,即他立足于建构一种拥有个人政治自由又具有良好秩序的社会。

这种社会,无论是采用贵族政体、共和政体,还是君主政体都有可能达到上述目标。

关键在于对统治者内部的权力应该分立并相互制约。

在第十一章论及与宪政制度有关的政治自由的法律时,他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与制约学说。

孟德斯鸠从与政治自由相对立的层面上来论述其三权分立理论。

在他看来,权力具有这种特性,即“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因此,他便设法给权力某种界限。

他设置限制的方法乃是“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他因此合乎逻辑地提出了权力分立理论,即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和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在其后又详尽地论述了三权之间的制约对于保障公民自由的作用。

他说,“当立法权与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之手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

”无论分权还是制约,都服务于保障自由的目标。

其权力理论与自由观是相互支撑的,作为保障自由实现的手段,权力分立反映了他对集权主义和暴政的厌恶及对自由的向往。

其自由观是建立在坚实的人性论基础上的,因此,其考察英国政治得出的权力分立理论也有相当的基础。

虽然当时英国的政治并非如他所想,但他的理论在美国的成功实施无疑可以证实其天才的设想。

再来看看中国。

中国沿袭马克思的传统宪政思想,实行议行合一的宪政模式,没有采取三权分立的模式。

而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现实是官员腐败、权力滥用等问题突出。

虽然我国不需要照搬孟德斯鸠所设计的三权分立和联邦制度,但他提出的权力制约思想及权力分立与自由之间关系的观点非常值得我国这样的缺乏权力监督效力的国家借鉴。

5、地理因素对法律的影响《论法的精神》第三卷(第14-19章)专门论述了地理特别是气候对民族性格、继而对法律特别是政治法产生的决定性影响。

这一部分是最让我觉得耳目一新、思维受到启迪的内容,在此之前从未考虑过法律还应该和地理因素有关系。

孟德斯鸠是人类思想史上从自然条件的角度看待法律问题的先驱。

他认为,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对法律的产生、发展有重大影响作用,甚至可能有决定作用。

(一)气候条件对法律的影响作用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在最初产生时,受人们的精神气质、内心感情的影响相当大; 而人们的这种精神气质、感情因素又受到气候条件影响和作用,因此,处于不同气候条件下的不同民族因情感、气质因素的不同而创造出的法律各不相同。

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大多表现为懒惰、怯懦、心神不定,这种气质适合于暴君统治,而暴君统治又必然制定较严酷的法律; 寒冷的气候条件下,人们意志刚强、勇敢、自信、豪放,这种气质的人们珍视并善于捍卫自由,所以适合于建立共和国,并产生出维护自由的法律。

他认为,亚洲多专制政体,欧洲多共和政体,主要是气候条件所决定的。

(二)国家的地理条件对法律的影响和作用孟德斯鸠认为,一国的地理条件也对政体、法律有着重大影响。

一般说来,土壤肥沃、地势平坦,国家不易防守、易被征服,容易使人缺乏毅力、眷恋生命。

于是,在这种地理环境条件下适合于专制政体,且法律简单、残暴。

相反,地貌多山、土壤贫瘠,国家可以据险防守,人们勇敢善战,崇尚自由。

于是,在这样的地方容易建立共和制度,且法律倾向自由。

但也应该清醒的意识到地理因素同其他因素一样,是共同影响法律而不是占主导地位,可以看到,很多地理因素相当的国家拥有不同的法律或政体。

6、研究方法——实证色彩《论法的精神》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在当时而言极具开创性,对后世研究法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这里对孟德斯鸠的研究方法进行探讨。

大体上说,孟德斯鸠采用的是一种实证的研究方法。

这种方法最显著的特征是从经验或现实而不是从先验中分析出结论。

具体而言,孟德斯鸠大致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1、历史的方法历史方法贯穿于《论法的精神》的始终,孟德斯鸠力图以丰富的史实为依据,建立起国家与法的一般性的规律与原则,寻找出历史演进的规律。

他指出“我建立了一些原则,所有各国的历史都不过是由这些原则而来的结果”,“我的原则不是我的成见,而是从事物的性质推演出来的”。

在阐述民主政体的原则时,列举了罗马、希腊的史实作为例证,并从反面说,迦太基“如果再有品德的话,他还能够有多么大的成就”。

他通过参考古代罗马共和国的经验和对英格兰政制的考察,归纳出利用权力和机构的分立与制衡以保障自由的伟大的结论。

整个著作引用了无数历史事实,从时间跨度上增加了自身研究的实证依据。

2、整体的方法孟德斯鸠则扩大了法律的概念,力图从社会历史的大范围内寻求一般的法的精神,他认为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气候、土地、宗教、风俗等各方面有关系,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

法律并不能跳出各种社会现象单独存在,他们只是社会有机整体的不同组成部分,他们共同表达了一个既定的社会生活。

他的这种整体方法的采用,和他想要广泛解决人类社会基本问题的意图是分不开的。

3、比较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可以分为横向的共时性分析和纵向的历时性分析。

从横向来讲,主要是先提出不同的政体分类和政体的原则,并据此比较在共和、君主、专制这三种不同政体下采取的不同的立法规范并如何分别走向腐化。

同时,他还考察了同一时代英国、波斯甚至中国的情况,从而为自己的论证提供了事实依据。

纵向的比较在书中也是处处可见,他不仅考察了和法国同时代的英格兰的政治制度,还回顾了古代罗马共和国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的设置。

这种纵向同一主题不同时代的比较为他提出三权分立的设想提供了历史和现实的双重依据。

这种横向和纵向比较严密的穿插在一起,孟德斯鸠通过这种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和比较,赋予其政治学说强大的经验支持力量,形成了较为一个全面和完整的逻辑体系。

其实无论是上述哪种方法,都深深的渗透着实证方法的色彩。

他不再像其他自然法学派的学者一样单纯依靠纯哲学思辨的方式,而是利用丰富实践考察见闻、对古代希腊、罗马历史的研读以及多年法院工作经验来获得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并从中经验事实中归纳结论,提出新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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