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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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是指通过对患者或志愿者进行药物治疗的严格监测和研究,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疗效、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等相关参数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伦理原则、科学原则和演绎原则。

一、伦理原则1.尊重人的尊严和权益:药物临床试验应尊重试验对象的知情同意权,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并保障其参与试验过程中的安全和福利。

2.利益和风险平衡:试验设计应合理平衡药物的潜在益处与可能带来的风险,确保试验对象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3.社会公正性:试验的参与应遵循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患者或志愿者,试验结果应能反映整个人群的特性。

二、科学原则1.试验设计:试验设计应具有科学性,确保对药物疗效的准确评估,并可有效筛选出适合患者的药物。

2.样本容量和统计学分析:试验样本量应根据研究目的、统计学原理和预期效应大小合理确定,以确保试验结果的统计学效力。

3.随机与安慰剂对照:试验应采用随机分组和安慰剂对照设计,以排除其他因素对结果的干扰,保证试验的科学严谨性。

三、演绎原则1.数据和结果分析:试验中所获得的数据和结果应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解释,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结果的发布和共享:试验的结果应及时公布,对于有临床意义的新药或新疗法,应积极推广和分享,以提高整个临床医学领域的水平。

3.安全性监测:试验过程中需密切关注试验对象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不良反应,确保试验的安全性。

4.临床转化应用:试验结果应能有效指导临床实践,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选择,促进医学进步和人类健康。

总之,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是以伦理原则为基础,以科学原则为指导,通过演绎原则保障试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这些原则的坚持和应用将推动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进行,提高临床研究水平,并最终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一、概述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究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时的一般考虑。

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

另外,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等进行临床试验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临床试验基本原则(一)受试者保护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具备的安全性基础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其非临床研究或以往临床研究的结果必须足以说明药物在所推荐的人体研究中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基础。

在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中,应当由药理毒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等动态地对药理毒理数据和临床数据进行评价,以评估临床试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安全性风险。

对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各方应当按各自职责承担保护受试者职责。

(二)临床试验基本方法1.临床试验一般规律药物研发的本质在于提出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问题,然后通过研究进行回答。

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研究,用于回答与研究药物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相关的特定问题。

通常采用两类方法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按研发阶段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和Ⅳ期临床试验。

按研究目的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两个分类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个分类系统互补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实用价值的临床试验网络(图1)。

图1. 临床研发阶段与研究类型间的关系(实心圆代表在某一研发阶段最常进行的研究类型,空心圆代表某些可能但较少进行的研究类型)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是指验证候选药物的药理效应可以转化成临床获益,一般在早期临床研究阶段进行,用以探索安全耐受剂量下有效性的信号,降低临床开发风险。

药品上市后指导原则

药品上市后指导原则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草案)一、前言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是指药品批准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试验,目的是扩大对上市药品有效性的了解,确认该药品在实际使用情况下对广泛人群的安全性。

由于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局限性,致使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成为不可或缺的研究研究方法之一。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的特点提出,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在临床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上市后特点,并遵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本指导原则旨在使申办者正确理解上市后临床试验,在遵守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规范的同时,合理设计并规范操作临床试验,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指导范围包括:IV临床试验、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的有效性或安全性临床试验、申办者发起的科学研究等。

二、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设计规范1、临床试验类型和要求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分为随机对照试验和大规模单纯试验。

随机对照试验侧重有效性,大规模单纯试验针对安全性。

(1)有效性研究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广泛使用人群。

药品疗效在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已通过严格选择的人群得到评价,但是药品在广泛人群中的疗效仍是未知。

因此,上市前临床试验得出的结论不能直接地推论到一般人群。

上市后临床试验纳入上市前临床试验排除的人群(如老年人等)更能反应临床实际使用情况。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考察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更多关注的是药品的有效性,试验设计有可能与安慰剂做比较,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了解不充分。

因此,药品上市后需要了解与其他各种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和优劣。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上市前因样本量小和时间所限未能考察和解决的问题而进行研究,内容可包括药品远期疗效、具体给药方案、合并用药、对生命质量影响、对终点事件的干预程度等。

(2)安全性研究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获得的安全性数据是初步的,不是结论,而上市后临床试验为进一步研究药品的安全性提供了理想场所,这是因为上市后研究是在合理的控制和严密的监视下进行的,由此得出的数据比其他任何方法如自发报告系统等途径获得的资料更可靠,尤其是不良反应发生率可以精确地估算出来,这对研究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尤为重要。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一、概述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究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时的一般考虑。

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

另外,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等进行临床试验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临床试验基本原则(一)受试者保护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具备的安全性基础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其非临床研究或以往临床研究的结果必须足以说明药物在所推荐的人体研究中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基础。

在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中,应当由药理毒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等动态地对药理毒理数据和临床数据进行评价,以评估临床试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安全性风险。

对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1—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各方应当按各自职责承担保护受试者职责。

(二)临床试验基本方法1.临床试验一般规律药物研发的本质在于提出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问题,然后通过研究进行回答。

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研究,用于回答与研究药物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相关的特定问题。

通常采用两类方法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按研发阶段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和Ⅳ期临床试验。

按研究目的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两个分类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个分类系统互补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实用价值的临床试验网络(图1)。

图1. 临床研发阶段与研究类型间的关系(实心圆代表在某一研发阶段最常进行的研究类型,空心圆代表某些可能但较少进行的研究类型)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是指验证候选药物的药理效应可以转化成临床获益,一般在早期临床研究阶段进行,用—2—以探索安全耐受剂量下有效性的信号,降低临床开发风险。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1.药物安全性评价:药品上市后需要进行持续的安全性评价,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安全性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严重程度和致命性等情况,以确保药物的使用是安全的。

安全性评价主要包括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和分析。

2.药效评价:药品上市后应进行药效评价,以评估药物的疗效和有效性。

药效评价主要包括评估药物的主要和次要疗效指标,例如疾病缓解率、症状改善、生存率等。

药物的疗效评价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相关的评价标准和指南。

3.临床实用性评价:药品上市后应进行临床实用性评价,以评估药物在临床实践中的可行性和实际效果。

临床实用性评价主要包括比较药物与现有治疗方案的优劣、评估药物在实际临床中的使用适应症、剂量和给药途径等。

临床实用性评价应充分考虑药物的可行性、效果和成本效益。

4.药物的长期效果评价:药物上市后需要进行长期效果评价,以评估药物的长期疗效、副作用和生存质量。

长期效果评价可以通过后续临床试验、队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和治疗效果观察等方式进行。

药物的长期效果评价对于制定合理的药物使用指南和治疗策略非常重要。

5.药物的药物相互作用评价:药品上市后应进行药物相互作用评价,以评估药物在与其他药物合用时的相互作用情况。

药物相互作用评价主要包括药物的相互作用机制、药物相互作用的临床意义和影响、药物相互作用的预防和管理等。

药物相互作用评价有助于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减少不良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

6.药品上市后的后期研究:药品上市后需要进行后期研究,以进一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后期研究主要包括药品的大规模随机对照试验、观察性研究、药物注册表和药物媒体研究等。

后期研究有助于完善药物的临床使用指南和药物的疗效评估。

总之,药品上市后的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应该从药物的安全性、药效、临床实用性、长期效果、药物相互作用和后期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有效使用。

同时,药品上市后的临床试验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国际相关的临床研究规范和伦理原则。

已上市抗肿瘤药物的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已上市抗肿瘤药物的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已上市抗肿瘤药物的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前言伴随诊断试剂对采集自肿瘤患者的样本进行检测,其结果可以为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重要的信息,包括:确定最有可能从药物中受益的患者;确定该药物相关严重不良反应风险较大的患者;确定已经过充分研究具备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人群亚组等。

针对治疗药物监测的产品、药物代谢酶基因多态性检测的产品,不作为伴随诊断试剂管理。

近年来,随着精准医学的发展,肿瘤精准治疗药物及伴随诊断体外诊断试剂在临床广泛应用,相关产业蓬勃发展。

目前,伴随诊断试剂的注册申报逐年增多且情况较为复杂,在产品开发形式上,有些产品与相关抗肿瘤药物共同开发,有些产品则在抗肿瘤药物上市后进行开发。

在我国,针对同一个抗肿瘤药物开发多个伴随诊断试剂的现状尤为突出,本指导原则旨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为申请人提供伴随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方式。

本指导原则是针对已有抗肿瘤药物上市的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评价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该文件为提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

本审评要点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文件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适用范围基于伴随诊断试剂及抗肿瘤药物的特点,相关抗肿瘤药物在进行药物相关临床试验时须采用伴随诊断试剂或临床试验分析方法(CTA)进行受试者筛选或已入组人群的标志物分层分析。

以下对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时采用的伴随诊断试剂或临床试验分析方法(CTA)称为“原研伴随诊断试剂”。

原研伴随诊断试剂还包括在抗肿瘤药物与伴随诊断试剂共同开发过程中,针对药物临床试验中采用临床试验分析方法(CTA),药物临床试验完成后通过桥接试验证明与临床试验分析方法(CTA)等效的试剂。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草案)一、前言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是指药品批准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试验,目的是扩大对上市药品有效性的了解,确认该药品在实际使用情况下对广泛人群的安全性。

由于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局限性,致使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成为不可或缺的研究研究方法之一。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的特点提出,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在临床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上市后特点,并遵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本指导原则旨在使申办者正确理解上市后临床试验,在遵守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规范的同时,合理设计并规范操作临床试验,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指导范围包括:IV临床试验、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的有效性或安全性临床试验、申办者发起的科学研究等。

二、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设计规范1、临床试验类型和要求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分为随机对照试验和大规模单纯试验。

随机对照试验侧重有效性,大规模单纯试验针对安全性。

(1)有效性研究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广泛使用人群。

药品疗效在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已通过严格选择的人群得到评价,但是药品在广泛人群中的疗效仍是未知。

因此,上市前临床试验得出的结论不能直接地推论到一般人群。

上市后临床试验纳入上市前临床试验排除的人群(如老年人等)更能反应临床实际使用情况。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考察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更多关注的是药品的有效性,试验设计有可能与安慰剂做比较,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了解不充分。

因此,药品上市后需要了解与其他各种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和优劣。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上市前因样本量小和时间所限未能考察和解决的问题而进行研究,内容可包括药品远期疗效、具体给药方案、合并用药、对生命质量影响、对终点事件的干预程度等。

(2)安全性研究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获得的安全性数据是初步的,不是结论,而上市后临床试验为进一步研究药品的安全性提供了理想场所,这是因为上市后研究是在合理的控制和严密的监视下进行的,由此得出的数据比其他任何方法如自发报告系统等途径获得的资料更可靠,尤其是不良反应发生率可以精确地估算出来,这对研究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尤为重要。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草案)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草案)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草案)SFDA药‎物评价中心‎2009-2一、前言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是‎指药品批准‎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试‎验,目的是扩大‎对上市药品‎有效性的了‎解,确认该药品‎在实际使用‎情况下对广‎泛人群的安‎全性。

由于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局限性‎,致使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成为不可‎或缺的研究‎研究方法之‎一。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的特点‎提出,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在‎临床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上市后特点‎,并遵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本指导原则‎旨在使申办‎者正确理解‎上市后临床‎试验,在遵守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规范的‎同时,合理设计并‎规范操作临‎床试验,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指导范围包‎括:IV临床试‎验、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的有效性或‎安全性临床‎试验、申办者发起‎的科学研究‎等。

二、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设‎计规范1、临床试验类‎型和要求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分‎为随机对照‎试验和大规‎模单纯试验‎。

随机对照试‎验侧重有效‎性,大规模单纯‎试验针对安‎全性。

(1)有效性研究‎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广‎泛使用人群‎。

药品疗效在‎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已‎通过严格选‎择的人群得‎到评价,但是药品在‎广泛人群中‎的疗效仍是‎未知。

因此,上市前临床‎试验得出的‎结论不能直‎接地推论到‎一般人群。

上市后临床‎试验纳入上‎市前临床试‎验排除的人‎群(如老年人等‎)更能反应临‎床实际使用‎情况。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考察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更多‎关注的是药‎品的有效性‎,试验设计有‎可能与安慰‎剂做比较,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了解不‎充分。

因此,药品上市后‎需要了解与‎其他各种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和优‎劣。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上‎市前因样本‎量小和时间‎所限未能考‎察和解决的‎问题而进行‎研究,内容可包括‎药品远期疗‎效、具体给药方‎案、合并用药、对生命质量‎影响、对终点事件‎的干预程度‎等。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价新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对于新药研发和临床治疗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确保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保障患者权益和人体试验伦理的尊重,我国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介绍。

一、递交原则1.试验者必须按照递交指导原则的要求,按时将临床试验数据递交给相关的药品监管机构。

递交的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得隐瞒或篡改数据。

2.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道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体试验的备案和伦理委员会的审批。

3.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符合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设计的科学性、样本量的合理性和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4.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药物的注册申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试验阶段、试验目的和试验终点的设定。

二、递交内容1.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包括试验计划、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等相关资料。

其中,试验计划包括试验设计、样本量计算和试验方法等;试验过程包括试验组织、试验操作和试验管理等;试验结果包括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和评估等。

2.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报告、试验记录和试验数据记录等。

这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得隐瞒或篡改数据。

3.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提供相关的验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设备、试验药物和试验问卷等。

这些验证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能够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验证。

4.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必须提供相关的解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试验结果的解读、试验数据的背景和试验方法的限制等。

这些解释说明必须能够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进行解释。

三、递交流程1.试验者在递交临床试验数据之前,必须对试验数据进行内部审查和质量控制。

试验者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和控制,确保试验数据的质量。

2.试验者在递交临床试验数据之时,必须向药品监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递交的临床试验数据和相关资料。

药品上市公司临床实验指南

药品上市公司临床实验指南

药品上市公司临床实验指南一、实验目的为了保证药品上市公司在研发新药时进行临床实验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指南,旨在提供相关指引和规范,确保临床实验过程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二、实验设计1. 组织结构为了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药品上市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临床研究部门,并组建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团队,确保实验流程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 研究方案(1)详细阐述实验的科学性和目的,包括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假设等;(2)准确描述实验设计和方法,包括研究类型、样本容量、实验组和对照组设置等;(3)明确实验观察指标和评价方法,包括主要和次要观察指标、药效学和安全学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准确性。

三、实验伦理1. 实验伦理委员会药品上市公司应设立实验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具有医学伦理学背景的专家组成,负责审查临床实验方案的伦理合规性,并对实验过程中的伦理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受试者保护(1)临床实验应遵循伦理原则,确保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并确保其个人信息和隐私得到保护;(2)实施受试者的福利和权益保护措施,包括实施安全监测、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赔偿等。

四、实验过程1. 实施步骤按照研究方案和实验流程的要求,进行实验的具体操作,确保实验过程严谨、准确和高效。

2. 数据收集和管理药品上市公司应使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数据的收集和管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妥善保存相关数据和文档。

3. 质量控制在实验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实验操作的准确性和结果的可信性。

五、结果分析与报告1. 数据分析针对实验所获取的数据,药品上市公司应进行专业的统计分析和解读,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报告编写根据实验方案和结果,药品上市公司应编写完整、准确、清晰的实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讨论等。

3. 审查和发布编写完成的实验报告应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通过审查后发布,确保实验结果得到有效的传播和应用。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草案)一、前言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是指药品批准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试验,目的是扩大对上市药品有效性的了解,确认该药品在实际使用情况下对广泛人群的安全性。

由于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局限性,致使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成为不可或缺的研究研究方法之一。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的特点提出,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在临床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上市后特点,并遵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本指导原则旨在使申办者正确理解上市后临床试验,在遵守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规范的同时,合理设计并规范操作临床试验,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指导范围包括:IV临床试验、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的有效性或安全性临床试验、申办者发起的科学研究等。

二、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设计规范1、临床试验类型和要求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分为随机对照试验和大规模单纯试验。

随机对照试验侧重有效性,大规模单纯试验针对安全性。

(1)有效性研究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广泛使用人群。

药品疗效在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已通过严格选择的人群得到评价,但是药品在广泛人群中的疗效仍是未知。

因此,上市前临床试验得出的结论不能直接地推论到一般人群。

上市后临床试验纳入上市前临床试验排除的人群(如老年人等)更能反应临床实际使用情况。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考察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更多关注的是药品的有效性,试验设计有可能与安慰剂做比较,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了解不充分。

因此,药品上市后需要了解与其他各种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和优劣。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上市前因样本量小和时间所限未能考察和解决的问题而进行研究,内容可包括药品远期疗效、具体给药方案、合并用药、对生命质量影响、对终点事件的干预程度等。

(2)安全性研究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获得的安全性数据是初步的,不是结论,而上市后临床试验为进一步研究药品的安全性提供了理想场所,这是因为上市后研究是在合理的控制和严密的监视下进行的,由此得出的数据比其他任何方法如自发报告系统等途径获得的资料更可靠,尤其是不良反应发生率可以精确地估算出来,这对研究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尤为重要。

中国ind指导原则

中国ind指导原则

中国ind指导原则以下是关于中国IND指导原则的内容。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investigational drug)指导原则是中国药品监管部门针对药物临床试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要求。

这些指导原则旨在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同时保护患者的权益。

以下是IND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1.临床试验申请: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前,需向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包括药物研究资料、临床试验方案等。

2.临床试验分期:药物临床试验分为四个阶段(I、II、III、IV期),每个阶段有各自的目标和规定。

分别为:
I期:评估药物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性。

II期:评估药物的有效性和确定最佳剂量。

III期:验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药物注册提供依据。

IV期:药物上市后,对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疗效进行持续监测。

3.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需具备相应的条件,如专业人员、设备、管理制度等。

4.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前,需制定详细的研究方案,包括试验目的、受试者招募标准、给药方案、疗效评价等。

5.受试者权益保障:药物临床试验应尊重和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

6.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临床试验数据需严格管理和分析,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7.临床试验报告:临床试验结束后,需撰写详细报告,提交药品监管部门审批。

8.临床试验审批:药品监管部门对临床试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展临床试验。

9.临床试验违规处理:对违反IND指导原则的临床试验,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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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1期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物1期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Ⅰ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I期试验)的管理,有效地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提高Ⅰ期试验的研究质量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参照国际通行规范,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Ⅰ期试验,旨在为Ⅰ期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提供指导。

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参照本指导原则。

第二章职责要求第三条申办者应建立评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程序和标准,选择、委托获得资格认定的I期试验研究室进行Ⅰ期试验。

第四条申办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I期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和稽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第五条申办者可以委托合同研究组织(CRO)执行I期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

委托前对合同研究组织的研究条件、能力、经验以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当合同研究组织接受了委托,则本指导原则中规定的由申办者履行的责任,合同研究组织应同样履行。

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真实性及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六条Ⅰ期试验研究室负责Ⅰ期试验的实施。

研究者应遵循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执行临床试验方案,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应在符合《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指南》)的实验室进行。

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伦理委员会应针对Ⅰ期试验的特点,加强对受试者权益与安全的保护,重点关注:试验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试验方案设计和知情同意书的内容,研究团队的人员组成、资质、经验,受试者的来源、招募方式,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等。

第三章实施条件第九条Ⅰ期试验研究室应设有足够的试验病房,也可以设有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

试验病房应符合本指导原则的要求,实验室应符合《实验室管理指南》的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1. 遵守伦理原则:试验应该符合道德和伦理标准。

试验涉及的病人应该给予充分的知情同意并接受适当的保护。

2. 合理的研究设计:试验设计应考虑试验的目标、假设、方法、随机化和对照组,以确保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3. 适当的样本大小:试验中选取的病人样本大小应充足,以确保试验结果的有意义和代表性。

同时应如实报告样本大小计算的基础和理由。

4. 适当的参考标准:试验应根据适当的参考标准,包括诊断标准和治疗成功率等来评估试验结果。

5. 充分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试验应收集充分的数据,并进行适当的统计分析,确定试验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应严格控制数据收集和分析过程中的误差。

6. 重点监测安全性:试验中应注重监测试验药物的安全性,记录和报告任何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和反应。

7. 透明的结果公布:试验结果应在适当的时间内公布,包括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副作用等信息,以便研究者和医疗专业人士能够接受和应用这些研究结果。

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原则汇总

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原则汇总

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原则汇总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价和验证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同时也关乎到患者和公众的权益保护。

为了规范和监管药物临床试验的进行,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提供了相关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对药物临床试验中的法律法规指导原则进行汇总。

一、国际指导原则1. 国际伦理宣言: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联合制定,其中明确规定了保护试验受试者权益、公正分配研究成果、专业独立审查等原则。

2. 《药物研发指导原则》:由国际医药开发组织(ICH)制定,该指导原则规定了临床试验的伦理原则、试验设计、试验结果分析等内容。

二、国内指导原则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规规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的许可要求、试验对象的保护等内容,并明确了试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药临床试验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新药临床试验的组织方式、试验程序、试验报告、试验对象的权益保护等要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该法规针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进行了规范,包括试验的组织实施、试验对象的选择和知情同意、试验数据的管理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生物样品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人体生物样品在临床试验中的使用管理方式,包括样品获取、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三、临床试验伦理原则1. 自愿参与原则:试验受试者的参与必须基于自愿,并需充分知情、充分理解试验目的、方法、风险和利益后做出决策。

2. 个体尊重和隐私保护原则:试验受试者的个人隐私应受到尊重和保护,试验过程中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3. 利益平衡原则:试验设计和进行过程中,应兼顾受试者的权益和试验的科学价值,确保试验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可推广性。

4. 独立审查原则:试验应接受独立的审查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性。

5. 结果公开和知情权原则:试验结果应及时公布,试验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了解试验进展和结果。

四、药物临床试验安全监管1. 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试验组织者应及时报告和处理试验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包括试验相关的不良反应、不良意外和严重不良事件。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

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0]436号2010年11月02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和受试者的保护,规范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提高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国家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现予印发。

请你局指导本辖区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起草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十一月二日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伦理委员会对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伦理委员会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旨在保证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药物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增强公众对药物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条伦理委员会须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独立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建立对伦理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检查和评价制度,实施对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伦理委员会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组建伦理委员会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

伦理委员会应由多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至少5人,且性别均衡。

确保伦理委员有资格和经验共同对试验的科学性及伦理合理性进行审阅和评估。

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汇总(2024)

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汇总(2024)

引言:药物临床试验是评价新药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应用性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和发展医药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的实施,保证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制定了一系列指导原则。

本文旨在汇总药物临床试验的指导原则,从试验设计、试验参与者、试验流程、数据收集和伦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可靠性。

概述: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旨在提供全面、规范和安全的药物临床试验指导,保障试验过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这些原则主要包括试验设计的合理性、试验参与者的选择和知情同意、试验流程的规范、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质量控制、试验过程中的伦理要求等方面。

在实施药物临床试验时,必须遵循这些指导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保证试验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正文内容:一、试验设计1.确定试验目标和主要研究问题2.制定试验设计的具体方案,包括研究类型、样本容量、分组方式等3.选择适当的对照组,确保试验结果的比较可靠性4.确定试验终点和评价指标,包括安全性和有效性指标5.建立试验流程和时间计划,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工作流程二、试验参与者1.选择适当的试验参与者,符合研究对象的特点和需要2.为试验参与者提供充分的知情同意,并确保其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和风险3.确保试验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严格按照伦理要求进行保护4.对试验参与者进行适当的筛选和入组评估,排除不符合要求的个体5.与试验参与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三、试验流程1.制定试验操作规程,明确试验流程和要求2.建立试验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建立监测和审核机制,对试验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价4.对试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记录,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5.建立试验终止和终结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试验的结果得到有效评价和总结四、数据收集1.制定数据收集的具体方法和流程,包括数据源、数据收集表和数据录入规范等2.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和验证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解读,有效评价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4.对试验结果进行汇总和报告,包括试验流程、试验参与者信息和试验结果等5.对数据进行保存和保护,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五、伦理要求1.遵守伦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试验计划的伦理审查和评估2.严格按照伦理要求进行试验参与者知情同意和保护3.确保试验过程中的机密性和隐私保护4.对试验结果的报告和公开进行伦理评价和道德审查5.针对伦理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保证试验的伦理合规性总结: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临床试验是一种通过科学研究方法评估新药、新疗法、新诊断方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方法。

作为现代医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手段之一,临床试验的设计和实施需要遵循一系列技术指导原则。

本文将探讨一些关键的技术指导原则。

第一,确立明确的研究目标。

在临床试验开始之前,研究人员需要明确研究的目标和假设。

只有通过明确的研究目标,才能准确选择试验对象、设定合理的研究指标,并最终评估新药、新疗法、新诊断方法的疗效。

第二,合理选择研究方法。

临床试验的研究方法包括随机对照试验、队列研究、回顾性研究等。

研究人员需要根据研究对象、研究对象数量和研究时间等因素,选择最适合的研究方法。

例如,对于药物疗效的评估,随机对照试验是最为常用和可靠的方法。

第三,合理确定样本容量。

样本容量的确定与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密切相关。

样本容量过小可能导致试验结果不够可靠,样本容量过大又会浪费资源和时间。

因此,在进行临床试验之前,研究人员需要进行样本容量的统计分析,以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

第四,进行临床试验前必须进行伦理审查。

临床试验涉及到人体的研究,因此必须受到严格的伦理审查。

研究人员需要向相应的伦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并获得其批准后才能进行试验。

伦理审查的核心是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安全,确保试验过程符合道德要求。

第五,研究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相关干扰因素。

为了获得准确和可靠的研究结果,研究人员需要尽量控制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干扰。

例如,在药物疗效评估试验中,研究人员需要控制患者的基线特征、伴随用药等因素,以尽量排除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干扰。

第六,收集、记录和分析数据时需要严格遵循规范。

在临床试验中,数据的采集、记录和分析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研究人员需要制定明确的数据采集和记录方案,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数据分析时,研究人员需要使用合适的统计方法,以获得科学可靠的结论。

第七,临床试验的结果要进行客观和全面的解读。

研究人员应当客观地分析试验结果,并结合先前的研究结果和临床实践经验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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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草案)
一、前言
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是指药品批准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试验,目的是扩大对上市药品有效性的了解,确认该药品在实际使用情况下对广泛人群的安全性。

由于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局限性,致使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成为不可或缺的研究研究方法之一。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的特点提出,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在临床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上市后特点,并遵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本指导原则旨在使申办者正确理解上市后临床试验,在遵守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规范的同时,合理设计并规范操作临床试验,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指导范围包括:IV临床试验、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的有效性或安全性临床试验、申办者发起的科学研究等。

二、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设计规范
1、临床试验类型和要求
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分为随机对照试验和大规模单纯试验。

随机对照试验侧重有效性,大规模单纯试验针对安全性。

(1)有效性研究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广泛使用人群。

药品疗效在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已通过严格选择的人群得到评价,但是药品在广泛人群中的疗效仍是未知。

因此,上市前临床试验得出的结论不能直接地推论到一般人群。

上市后临床试验纳入上市前临床试验排除的人群(如老年人等)更能反应临床实际使用情况。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考察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更多关注的是药品的有效性,试验设计有可能与安慰剂做比较,与其他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了解不充分。

因此,药品上市后需要了解与其他各种治疗方法相比的特点和优劣。

药品上市后的有效性研究应针对上市前因样本量小和时间所限未能考察和解决的问题而进行研究,内容可包括药品远期疗效、具体给药方案、合并用药、对生命质量影响、对终点事件的干预程度等。

(2)安全性研究
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获得的安全性数据是初步的,不是结论,而上市后临床试验为进一步研究药品的安全性提供了理想场所,这是因为上市后研究是在合理的控制和严密的监视下进行的,由此得出的数据比其他任何方法如自发报告系统等途径获得的资料更可靠,尤其是不良反应发生率可以精确地估算出来,这对研究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尤为重要。

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的研究重点应放在发现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而不仅仅是已知和一般的不良反应。

研究内容可包括:不良反应发生率、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不
良反应类型、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愈后、药物相互作用等。

2、方案内容
临床试验方案是指导参与临床试验所有研究者如何启动和实施临床试验的研究计划书,也是试验结束后进行资料统计分析的重要依据。

试验方案必须明确阐述科学目的,详述入选病例的类型、样本数的统计学标准、随机方案的细节、确切的统计学方法、试验结果公开的原则。

方案要清楚列出试验的方法,包括研究者如何获得知情同意,不良事件如何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与现行上市药品法规要求一致。

为达到上市后研究的目的入选标准应切合临床实际,不应轻易排除受试者。

具体参照《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四章试验方案。

3、样本量
为达到研究目的,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需要足够的样本量。

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对于每个特定目的,其样本量应符合统计学要求。

三、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操作规范
上市后药品临床试验操作规范主要是保护参与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和隐私,同时也是一套规范临床试验申办者和组织者责任的标准。

具体参照《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要点如下:
●申办者要提供科学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方案中要拟订各个试验环节的质量控制措
施,数据管理程序和统计方案;
●临床试验方案必须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
●由于样本量的要求,上市后临床试验参与单位较多,要求参与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
与条件应能满足临床试验的要求,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
●临床试验申办者或组织者应与所有临床试验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申办者要对所有研究者进行试验前培训,内容包括:试验药品的相关信息,试验方
案,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等;
●申办者要设置合格的、足够的临床试验监查员;
●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报告
●超过一年的临床试验应有年度报告(与《药品再评价管理办法》一致);
●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和统计要符合方案,必要时要接受核查;
●数据管理应能把试验数据迅速、完整、无误地纳入报告,所有涉及数据管理的各种
步骤均需记录在案,用适当的程序保证数据库的保密性;
●档案应妥善保存,原始报告要有可追溯性。

附录
1、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为干预性研究,不同于上市后监测研究,后者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研究。

2、样本量
以安全性评价为目的的临床试验主要考察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安全性,发现罕见的不良反应。

估计不良事件发生率的符合统计学要求的估计样本量的一个简单方法:假定n个受试者参加的试验,经临床研究未发现某项不良反应,那么该项不良事件的发生概率不大于3/n。

换言之如果观察到该不良反应,那么该项不良事件的发生概率是大于3/n。

不良事件发生概率和所需的样本量
p n
0.1 30
0.01 300
0.005 600
0.003 1000
0.0015 2000
0.001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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