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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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实地核查相互观摩的通知
各督学责任区、学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分标准的函》(皖教督函〔2018〕32号)和《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利政办秘〔2018〕19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督学责任区工作开展情况;
2、中心校(学校)、责任督学、视导员工作开展情况;
3、责任督学进校督导水平评估。
二、督查时间:
1、1月11日前完成责任区自查工作(详细见附件1)
2、1月15日前完成责任区交叉互查工作(详细见附件2)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范围
各督学责任区、各学区中心校(随机抽2个责任督学所负责的学校)、县属各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是县级督导的重要环节,也是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国家实地核查”工作的模拟演练。各督学责任区、学区中心校和县直各学校要对照国家、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有关文件要求,借本次督查之机,扎实开展一次迎“国家实地核查”再整改、再完善、再提高活动,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对待督查反馈意见,强化整改,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县督学室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三)严明纪律。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各级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资料报送。各责任区及中心校提前准备好工作材料,把握时间节点,1月11日责任区上报自查表,中心校上报督导经费使用表及相关票据,1月16日责任区上报交叉互查工作报告及检查用表。
附件:1. 利辛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检查表(责任区)
2.利辛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检查表(中心校)
3. 利辛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检查表(责任督学)
利辛县教育局利辛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8年12月30日
附件1:
利辛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检查表(责任区)督学责任区:检查时间:年月日
附件2:
利辛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检查表(中心校)中心学校:学校: 检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