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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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KLE-AD-01002

文件版本:3.0

责任部门:人事行政课

文档管制

版本修改历史

审查人员

文件分发

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休假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

公司将原《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及修改,现公布如下:

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定义:凡本公司员工考勤、休假之规定事项

权责:人事行政课为本办法之权责单位。

1.工作时间

2.打卡规定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须按时打卡。

2.1打卡次数:责任制人员一日四次,即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

各打卡一次;加班制员工为一日两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用

餐打卡只作为用餐记载,作为扣除餐费的记录。

2.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

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

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3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

处填写《考勤异常单》,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负责

人、人事行政课审核后备案。

2.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须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

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考勤异常

3.1、基本定义

3.1.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岗者;

3.1.2、早退: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

3.1.3、脱岗: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3.1.4、旷工: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列为旷工,旷工最少以半日计:

未经批准,不上班,包括公司安排的加班;

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30分钟;

全天无打卡记录,且无外出备案;

提供虚假理由与证明骗取各类请、休假;

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

提供虚假理由、不充分理由骗取加班工时;

因审核失职,导致对下属不真实的出勤、加班作出审核通过的;

其他等同于旷工的情形。

4.加班管理

4.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法定休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时间被公司安排继续

工作的情况。

4.2加班需提前按权责申请。除非紧急情况,否则加班务必提前申请。

4.3加班费:依(薪资发放管理程序)规定计算,申请加班时数须超过0.5小

时,始可申报加班。

4.4加班申请流程:

4.4.1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

在本次加班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否则视为乙方自愿加班,不计算加班工时。

4.4.2加班申请需详细注明(以预估数字注明)加班期间的计划工作量、产出

量或维修量、加班预计工时等数据。

4.4.3员工实际出勤行为、书面申请与指纹考勤记录三者应吻合,否则公司不

承认加班行为。

4.4.4加班制员工《加班申请表》在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当日加班员工累计加

班工时低于10小时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交人事行政课核准;当日加班员工累计加班工时大于10小时的,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人事课核准。

5.倒休

部门内员工倒休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倒休申请表》交人事行政课备案。6.各类假期规定

6.1病假

6.1.1休病假一天内的需同时提供医院(诊所)开据的诊断证明、交费证明和

病休证明;休病假一天以上的,须同时提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诊断证

明、交费证明和病假休息证明。持续治疗半个月以上时,必须每周向公司提交一次医院的诊断书、病休证明、医药费单据。

6.1.2休病假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

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1.3医疗期(见下表)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1.4医疗期规定

6.2事假

6.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事假。

6.2.2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

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2.3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

(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6.2.4鉴于实行了年休假,职工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先用

年休假冲抵。

6.2.5若半年事假天数累计超(含)7天者,为免其影响原部门工作正常运作,公

司有权对其重新安排岗位。

6.2.6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部门内工作安排与工作量来决定是否同意员工事假

申请以及同一批准的天数;员工请假时应详细列明请假理由。

6.3法定假

6.3.1根据目前国家规定,法定假为11天,分别是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清明 1天

五一 1天

端午 1天

中秋 1天

国庆 3天

6.3.2原则上,公司不安排法定假加班。

6.4婚假

6.4.1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试用期除外)领取的结婚证,可申请婚假;在

进入本公司之前以及在本公司试用期内领取结婚证的,不再享有婚假。6.4.2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初婚

(指: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双休日,不含法定假)。

6.4.3员工申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婚假以0.5天为计算单位。

6.4.4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或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未休婚假视作自动放弃。

6.6丧假

6.6.1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祖

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给予丧假1天,丧假针对具体死亡事件一次性休完。

6.6.2员工请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丧假含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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